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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温岭虐童案件的发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虐童行为的观察与思考,同时也使得积弊已久的幼儿教育的弊端呈现在大众面前,而不得不对其进行深刻的反思.幼儿教育是人类的启蒙教育,应该是健康的、美好的,如果幼儿时期身心受到严重危害,对于孩子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为了创造良好的幼儿教育环境,必须要认识到虐童事件的危害性,并且客观的分析其发生的根本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形成完善的儿童福利与权益保护体系,保证幼儿可以享受健康的、有益的幼儿教育.
关键词:幼儿教育;虐童事件;教育管理
2012年,浙江温岭某幼儿园女教师的虐童事件在网上曝光,其他地区的虐童事件也接二连三被爆出,一时间,虐童这个被长期忽视的社会问题,引爆了广泛的社会舆论,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教育部门,都成为了舆论的焦点,虐童事件的发生究竟是谁之过?幼儿园是开展幼儿教育的基地,本应充满纯真与美好,但是频发的幼儿园虐童事件,如何为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本应承担着师者责任的幼儿教师,为何将罪恶的黑手伸到孩子身上?如何才能为孩子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值得整个社会深思的.
1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危害性
虐待儿童是幼儿教育的一种极端行为,对于幼儿产生的伤害是巨大的.一方面,在躯体方面.虐待儿童是通过各种形式的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对幼儿的身体产生损伤,包括肢体上的损伤和脏器损伤.另一方面,体现在幼儿的心理伤害.躯体的伤害可能会造成幼儿肉体的疼痛,但是心灵上的影响却是无形的,也是长远的.幼儿教师对幼儿的打骂、嘲笑、挖苦等等不良的行为,都会对幼儿的人格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有的孩子在受到虐待之后,会形成孤僻、自卑、胆小等不良情绪,甚至会做出一些攻击他人的行为,有些变相体罚不会在幼儿身体表面留下直接的伤痕,但是却对幼儿的内在产生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幼儿心灵的扭曲,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2幼儿园虐童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幼儿园虐童问题的发生,除了幼儿教师自身的教育观念偏差以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方面的因素,如教育资源的配置、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幼儿教育管理等,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存在偏差
幼儿虽然年龄小,但是他们同样拥有独立的人格尊严,也应当受到尊重.但是,很多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出现偏差,认为幼儿不懂事,必须要通过体罚、责打才能让他们养成正确的习惯,因此而导致有些教师在教育行为上失当,产生打骂孩子的现象;另外,也有个别幼儿教师在心理上存在缺陷,对幼儿缺乏爱心,通过打骂幼儿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或者从中获取快感,这也是导致虐童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2.2幼儿教育资源的配置不科学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尚未完全纳入到义务教育体系中,加之学前教育本身具有公益性,国家在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方面能够投入的力量十分有限,尤其是很多民办幼儿园,几乎很少有国家资金的投入,只能依靠民间集资或者地方企业赞助;在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幼儿教师的薪资等方面的投入都较为匮乏,这必然会导致幼儿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幼儿教育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
2.3幼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幼儿园的孩子正处在不会进行自我评价、自我克制的阶段,所以幼儿经常会出现打闹、不听话等现象,这也成为很多幼儿教师责罚孩子的理由,动辄打骂,但是很多孩子都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受到幼儿教师打骂时忍气吞声,大多孩子由于受到教师的威胁而不敢将事件的发生告诉家长,所以很多家长都无法在第一事件发现孩子的异常,也会因此而导致虐童问题的恶化.
2.4幼儿教育管理的缺位
通过对虐童事件的总结与观察发现,虐童问题大多发生在民办幼儿园,而这与政府在幼儿教育管理方面的缺位有直接的关系.公立幼儿园在办园条件、教师福利、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政府足够的投入与管理,但是民办幼儿园需要依靠社会力量进行建设,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而且民办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准入门槛很低,甚至没有专业的幼儿教师资格也可以从事教育活动,所以幼儿教育的开展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虐童问题也常常被忽略.
2.5缺乏法律的有效干预
浙江温岭虐童事件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以“寻衅滋事罪”将当事女教师处以刑事拘留,22天后被无罪释放,面对判罚结果,社会公众存在巨大疑问,为何如此恶劣的行为却不用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这也反映出我国在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的缺陷.从当前的法律体系来看,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或者涉及到幼儿园虐童应该如何判罚,所以只能根据现有法律体系中的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法律法规进行判处,但是有没有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没有严重侵害社会秩序或者国家利益,所以缺乏具有说服力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进行判罚.
3加强幼儿教育管理、消除虐童现象的反思与建议
幼儿教育是一项具有公益性特征的教育事业,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并且保证每个适龄儿童都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针对虐童问题的发生,也同样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努力,从多个方面着手,构建完善的幼儿教育管理制度,创造安全、可靠的幼儿教育环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3.1加快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进程
从本质上来说,学前教育是一项公共事业,而享受学前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的权利,也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从当前来看,虐童事件的发生集中在民办幼儿机构,如果不能对民办和私立的幼儿教育机构进行全面,不仅会导致虐童现象的恶化,更会偏离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律.因此,需要加快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体系的进程,不断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资.首先,在公办幼儿园的规模方面需要不断扩大,并且明确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和限制条件,彻底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其次,提高幼儿教师的入园门槛,尤其是注重对幼儿教师综合素质的考核,为幼儿教师提供更好的薪资和福利待遇,提高社会对幼儿教师的尊重和认可程度,从根本上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才能杜绝虐童事件的发生.
3.2加强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培养
教师是幼儿教育的根本,如果幼儿教师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懂得关爱幼儿、尊重幼儿,就无法保证幼儿教育的有效开展,虐童事件的发生也无法避免.因此,要注重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与强化,为人师表,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教育,充分尊重并且理解幼儿的一切语言和行为,在人格上坚持与幼儿平等的地位;其次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为幼儿进行知识、礼仪以及艺术等方面的素养培养,而且幼儿教师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拥有丰富的胸怀,才能以和蔼的态度去应付幼儿的哭笑和打闹;最后,幼儿教师要会欣赏,学会欣赏幼儿的纯真,可以在开展幼儿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融入到幼儿的心灵世界中,这种正面情绪的影响下,自然呈现出和谐、温馨的教育氛围,自然可以遏制虐童事件的发生.
3.3着重关注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
幼儿教师的心理问题,是引发虐童事件的一个重要诱因,所以需要着重对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给予更多关注.一方面,作为幼儿教师要时刻懂得加强自我心理保健,培养自己良好的个性品质以及健康的心理状态,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面对幼儿的哭笑和打闹也可以平常心待之;另一方面,幼儿园方面也需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环境的改善,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并且为幼儿教师创造学习和深造的机会,使幼儿教师充分了解到自身心理健康状况对于幼儿教育活动开展产生的重要影响,也可以定期开设心理辅导讲座,帮助幼儿教师解决心理上存在的疑问和困惑,消除他们的顾虑,可以保证幼儿教育活动的健康开展.
3.4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虐童事件的频繁发生不仅反映了幼儿教师队伍的心理健康状况,同时更折射出社会对于幼儿教师的忽略,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体系做保障,使得虐童事件一再发生,却无法对当事人作出合理的判罚.对此,必须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可以借鉴日本、美国等在儿童保护方面立法相对较为完善的国家,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对虐儿行为的判定标准进行严格划分,制定符合中国特色的儿童保护法、防止儿童虐待的处理办法以及针对虐待儿童做出的判罚标准等等,对虐童的幼儿教师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清楚认知虐待儿童的边界,从而在思想上杜绝伤害儿童念头的产生.
3.5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
要从根本上杜绝虐童案件的发生,除了政府部门的努力意外,还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而在这方面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如香港地区有80%的儿童保护工作是由社会力量完成的,而且社会力量与政府之间建立了商业合作关系,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社会组织,并且赋予其保护儿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可以促进幼儿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另外,也要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着重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教给幼儿一些简单的自卫、求助的方法,可以减轻伤害,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多有利的时间.
总之,幼儿教育是教育的初始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幼儿教育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开发孩子的智力,让孩子掌握基础的知识和节能,更重要的是为幼儿的人格培养奠定基础,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才能在未来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成长为身体健康、人格健全的高素质人才.虐童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对孩子的躯体和心灵都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尤其是对幼儿的性格、情感等方面都会产生永久性的伤害,因此必须要重视虐童问题,通过政府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幼儿家庭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努力,为幼儿创造一个充满安全感的教育环境,有利于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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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桐江 单位:绥化学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