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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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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

摘要:供应链金融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一个分支,能够较好地为企业提供由上至下的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在此影响下,许多企业都会运用供应链金融的方式进行融资。但是,随着供应链金融在企业间的广泛应用,其问题开始不断暴露,并为商业银行带来信用风险。基于此,文章从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分类及影响因素出发,深入探究了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所存在的困境,最后基于困境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解决对策,以期有效提升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关键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指的是商业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并为双方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以及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通过供应链金融,能够将资金作为供应链中的一个容器,从而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在全球经济的大背景下,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信贷模式。但是,供应链金融在扩大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依然存在诸多风险。例如,在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的企业能够拥有更强势的地位,而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则要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从而为商业银行带来信用风险,最终导致整个供应链失衡。由此可见,通过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展开研究,能够有效缓解甚至解决这个问题。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分类及影响因素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

商业银行在为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各种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过程中,随着资金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进行快速流动,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金融风险。而这种金融风险,主要分为内在风险和外在风险两种。其中,内在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操作风险三种。首先,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供应链线条上为各企业进行贷款,但是在归还贷款的时候却有多家企业因为自身因素未能及时归还贷款,导致供应链金融中的资金流水受阻。在供应链金融中,信用风险是最常见的风险类型。其次,信息传递风险。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主要面对社会上的各种企业,但是由于企业大多都是独立经营的个体,而在供应链金融中也并未签署各种协议,因此当供应链金融的规模不断扩大时,必然会加大信息在供应链上错误传递的概率。而随着信息传递风险的产生,将导致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的信息传递出现偏差和分歧,同时商业银行也难以准确预估企业的实际状况,进而为商业银行引来诸多风险[1]。最后,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处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由于银行内部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由此给银行带来的各类风险。而外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三种。首先,政策风险。每当国家的经济政策发生调整和改变时,都会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资金筹集、投融资模式带来影响,从而放大供应链金融的经营风险。其次,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导致企业原定的销售计划无法顺利执行,资金没有回收到位,致使无法正常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最后,法律风险。为了对经济体制进行管控,国家会出台相应的经济法律政策。正是由于经济法律政策制定存在不确定性,随时都可能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运转带来负面影响。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影响因素

在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中,信用风险是产生次数最多的一种风险。而导致信用风险产生的影响因素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自身资质。在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考察中,企业自身资质是考察的重点。和传统信贷风险考察不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不仅要考察企业的资质,同时还要考察和企业业务存在密切往来企业的核心素养。因此,当企业的自身资质,以及业务来往企业的核心素养开始下降时,很容易导致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出现信用风险。其次,行业因素。在供应链金融中,上下游往往会出现各行各业的企业。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出现部分行业火热,而部分行业萎靡的现象。其中,随着部分行业发展,从事该行业的企业就能快速扩大企业规模、业务规模,从而很好地为供应链资金进行输送。而对某些从事夕阳行业的企业,其企业规模以及业务规模将开始停滞不前,同时利润空间也在不断被压缩,由此阻滞了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流转,最终为商业银行带来信用风险。再次,供应链运营状况。在供应链金融运营过程中,如果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容易对供应链上的各种企业带来负面效应,进而对企业的偿还能力带来影响。最后,融资模式。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中,主要受到质押物、委托代理、法律风险、自然风险四种因素的影响。当这四种风险的任意之一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中爆发时,都会引起信用风险的产生。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困境

(一)管理理念及风险规避策略有待创新

当前阶段,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理念,以及风险规避策略方面存在偏差、滞后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首先,商业银行管理者对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存在偏差,依然认为通过完善抵押物担保手续就能降低信用风险,而没有兼顾授信主体、物流、信息流方面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其次,商业银行各部门信用风险规避策略缺乏创新。在商业银行中,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信用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是对具体落实到各部门执行,却始终缺乏明确要求。同时,商业银行也未能在各部门间有效实行内部控制,导致信用风险上升的概率加大。最后,人力资源水平有待提升。在我国,许多商业银行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人员,多由传统信贷部门员工担任。在此影响下,许多员工不仅在供应链金融经营方面并不熟悉,而且在相关的信息技术运用方面也存在不足,多重因素影响下信用风险将更加难以管控[2]。

(二)风险管理优化措施缺乏完善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优化措施缺乏完善的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对企业资质的评估过于依赖历史数据。商业银行在对企业进行资质评估过程中,主要评估的是企业经营中的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等。而这些指标的获取,主要通过企业上一年财报获得。但是这种单调的评估方式存在一个弊端,即商业银行过于根据企业以往行业的数据为资质评估依据,而没有根据今年的行业发展设置新的评估指标。在此情况下,如果企业所处行业在今年发生动荡,而商业银行过于关注企业以往行业数据时,很容易影响商业银行的评估判断。第二,核心企业资质评估信息不对称。在供应链金融中,商业银行需要及时了解核心企业的还款来源。但是有部分商业银行由于自身知名度不足、资金受限严重,导致授信额度达不到核心企业的要求,因此难以掌握核心企业的还款情况。第三,信息建设缺乏完善。许多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依然以人工操作为主,而没有及时应尽电子化信息平台,进而影响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

(三)缺少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体系

根据2020年供应链金融调研报告中的数据指出,我国约有63%的商业银行,其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预警体系依然处于进阶阶段,而尚未彻底完善。由此可见,正是由于缺乏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导致信用风险频繁出现。除此之外,在行业风险控制方面,大多数商业银行也并未建立系统性的控制,同时也没有设立专门的行业经济分析团队以及部门,导致商业银行难以预估供应链企业的行业动态,自然无法做到提前预警,最终导致商业银行难以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进行掌握。

(四)供应链业务准入资格欠缺

当前阶段,由于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授信和其他金融业务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其供应链业务准入资格依然欠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在供应链金融企业开展相应活动时,商业银行无法对企业的商品、应收应付账款、质押物等授信提供真实性评估,从而导致供应链金融所涉及的业务无法通过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机制进行规避。因此在供应链金融中,由于缺乏真实性,导致其资金流转出现阻滞[3]。其次,除了企业质押物的真实性难以评估外,商业银行对供应链企业的信息也难以提供完善的评价流程。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都会基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发展状况、产品状况、供应链间企业关联度等内容,对其准入资格进行查证。但是,对质押物的查证如果没有深入市场价格、营业额度占比等方面,则会导致准入资格的查证过于片面,由此为商业银行带来信用风险。

(五)质押物风险管理水平及程序缺失

和常见的信贷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的流程无论在主体还是程序都更加复杂,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质押物的风险管理上。当前,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招工难,质押物的风险管理主要依托《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条款对其操作流程、管理内容进行规范。但是,一旦这种风险管理程序出现漏洞,就会影响质押物的真实价格变化。随着质押物价格变化,轻则导致质押物变质,重则使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不再履行合约,而这些因素爆发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解决对策

(一)创新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理念

首先,商业银行需要对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理念进行创新,以积极的、进取的、全面的管理理念为主。例如,除了加强对企业质押物的管控外,还需要加强对供应链经营过程中,授信主体、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掌控。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将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理念渗透于整条供应链中。其次,加强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并细分工作部门。商业银行唯有通过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并将该系统落实到银行各部门中,才能有效降低供应链金融中信用风险的产生。第一,商业银行不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还要选择合适的人员从事供应链金融的运营工作,以期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第二,商业银行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所制定的各项操作规范,需要依托内部控制在各部门中予以落实,进而降低工作人员的失误。第三,为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员工,定期开展供应链金融相关业务及技能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供应链金融专业水平,提升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4]。最后,积极培养供应链金融业务人才,加大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的开发力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控制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产生,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培养或是外部招聘的方式,吸纳具有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的人才。通过这种方式,既能提升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又能使企业资质调查等工作更好展开。另一方面,由于供应链金融中涉及的企业较多,商业银行需要聘请专业的开发人员,开发出一套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借助该系统,能够对供应链中各企业的信息实时更新,方便商业银行随时掌握企业动态。

(二)构建动态化供应链信用风险评价体系

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作为量化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基础,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有效对供应链金融提供评价指标,从而更好地防范信用风险。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构建不同类别、不同行业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商业银行应该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特点以及服务对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企业,建立全新的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另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引入模糊优选以及智能动态算法等技术,不断调整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指标体系的权重,使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准确、灵活[5]。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该制定不同行业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等级划分与客户群体归类标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开展债项评级的方式,对诸如企业业务品种、业务流程、抵质押物、行业等风险进行度量,从而更直观地反映出企业在违约之后的债项损失情况。

(三)建立供应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

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由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存在信息的非对称性、市场不确定性等,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建立供应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以达到对信用风险的控制。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为供应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构建节点,这些节点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的关键风险指标节点、市场风险的关键风险指标节点、信用风险的关键风险指标节点、操作风险的关键风险指标节点。通过设置好四项风险节点,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关注供应链企业在资金、业务、市场等方面的表现[6]。另一方面,构建全面风险预警系统。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供应链上不同企业的行业特点,并结合银行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拓扑结构,进而将影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各项因素容纳其中,以便更好地开展预警工作。

(四)制定授信企业的主体准入和交易评审机制

在供应链金融中,授信环节是信用风险发生的主要根源。基于此,商业银行应该摆脱传统信贷业务中,仅对企业发展、经营、财务等情况展开评估,而应该加强对供应链企业财务的出库、进库加强审查。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强化企业质押物的真实性和透明度。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需持续完善供应链金融平台企业准入资质的审查标准,并加强对企业仓储、运输等情况的审核,并将审核情况置于交易评审机制中,方便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快速掌握彼此信息,从而更好地开展相关业务。

(五)强化质押物担保风险防范规则

为了强化质押物担保风险防范规则,商业银行可以将《物权法》《担保法》作为基础,并根据不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情况,制定出风险防范规则。同时,在不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下,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质押物的市场价格、性质等展开评估,并通过制定不同质押物审核方式的举措,确保质押物的合理变现能力,此举能够在加强供应链企业稳定度的同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产生。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世界金融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也逐渐趋于完善。但是这种完善依然没有达到万无一失的水准,信用风险这种最常见的供应链金融风险依然持续存在。而为了有效避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产生,以及提升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可以通过创新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理念、构建动态化供应链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建立供应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制定授信企业的主体准入和交易评审机制、强化质押物担保风险防范规则的方式实现,最终促进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获得持续性提升。

作者:潘青 单位: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