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会计信息透明度下的银行会计论文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会计信息透明度下的银行会计论文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会计信息透明度下的银行会计论文

一、会计信息透明度及其理论基础

(一)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内涵。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出是随着人们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而产生的。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二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成为人们讨论会计信息质量的开始。透明度定义的真正出炉是199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研究报告《增强银行财务会计信息透明度》中提出的。针对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00年提出了试行保障评估政策,并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透明度的评估标准。目前,会计信息透明度成为国内外会计界关注的焦点,综合这些研究观点可以看出,会计信息透明度是会计信息质量的综合反映,应符合高质量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重要性等主要特征。其中,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与使用者的决策相关,有助于评价或者预测;可靠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如实反映、真实可靠;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类似的经济业务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方法,同一企业在前后各期采纳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及时性是指会计信息要及时传达、及时披露;重要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理论基础。

1、委托理论。委托理论源于1932年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对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产生的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作的经济分析。该理论认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问题的根源。要解决信息不对称,就须要求人的行为透明,而会计信息透明是行为透明最直观的表现形式,可以消除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因此,委托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要求人公布会计信息并对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进而为决策提供依据。与企业的委托关系不同,中央银行委托关系不仅体现在其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政府部门委托履行责任,还体现在其需要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因此,提高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对于强化中央银行公共受托责任、降低成本,都具有重要意义。

2、决策有用观。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是为企业各利害关系人进行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1953年美国会计学家斯多波斯率先提出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决策有用性的观点,它和受托责任观构成了财务会计目标的两大观点。在决策有用观下,会计的目标是不但向资源委托者、而且还向债权人、政府等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决策有用观侧重于信号角度,即会计信息能够传递信号,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中央银行是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者、金融稳定的维护者和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其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综合反映了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所以中央银行会计应为市场经济主体、政府经济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提供高度相关的决策信息,以实现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终极目标。

二、我国中央银行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动因分析

(一)履行受托责任的需要。中央银行作为国务院重要组成部门,兼受政府和公众的双重委托,履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职能,中央银行政策业务的变化很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金融市场参与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充分披露与中央银行履职活动相关的会计信息成为中央银行应履行的义务,这不仅有助于利益相关者更好地理解我国金融稳定的现实和风险,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对中央银行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因此,中央银行会计报告应在满足内部管理需要的同时,满足外部使用者如政府经济部门、市场经济主体、投资者、社会公众等的需求,以此了解中央银行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提供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二)国际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必然要求。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日益加强,我国中央银行已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东南亚中央银行组织等,其代表国家从事国际金融业务日益频繁,与其他国家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联系及金融合作也在不断加强。这就要求我国中央银行按照国际标准提供会计信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了保障评估政策,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透明的评估标准,其目的就是提高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央银行开始执行符合国际会计标准的国家标准,因此,提高我国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是我国中央银行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现实条件。

(三)业务操作市场化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中央银行越来越重视业务操作市场化,一是将持有的证券、外汇、黄金等资产参与国际相关市场的市场化运作;二是货币政策的实施采用准备金率、利率等价格型工具和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行票据等数量型政策工具;三是用市场化手段化解金融风险来维护金融稳定。但业务操作的市场化在现行会计核算模式下却没有得到合理的反映,如资产运作产生的收益及影响,货币政策操作产生的成本,以及不良贷款的处理机制等。总之,中央银行业务操作的市场化对目前以预算会计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提出了挑战,目前中央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已无法满足市场化条件下中央银行职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四)金融会计国际化和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在1992年之前,我国会计制度执行的是分行业、分所有制形式的模式。从1992年开始,我国对会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其中金融业以“两则两制”为标志,1993年并于2001年修订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统一了金融业及其他行业的会计制度,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标准接轨。另外,随着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呼声日益高涨,作为反映政府部门财务资金运作情况的政府会计改革也正如火如荼地研究推行。因此,作为金融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以及国家行政部门组成之一的中央银行,不可避免地受到银行业和政府双重会计改革的影响,必须革新现有会计政策。

三、我国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现状分析

(一)现行制度侧重操作,缺乏一套纲领性的制度。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为适应职责的调整,以1987年制定的《中央银行会计制度(试行)》为标志,我国实施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的改造、内部控制的加强、会计科目的调整等一系列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2006年出台的《中央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为统领、以各种业务管理办法和核算操作规程为补充的制度规范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的需要。但从总体上看,这些制度相对比较具体,重在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实务操作,虽然部分内容涉及会计标准,但内容比较分散,不成体系,且对金融资产处理、再贷款呆坏账处理、表外信息披露、会计信息列报等内容都没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标准,其在会计概念框架、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等重大问题上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较大差距,其会计反映能力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及公众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需求。

(二)现行会计标准滞后且不合理,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一是会计核算基础无法体现收入与费用的匹配。目前,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其最大的优点是与中央银行预算财务体制相适应,如对于购置的业务专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在业务发生时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没有实现资产使用费用和实现收益进行配比。二是资产计量方法采取历史成本法,且存续期间不对财产价值进行调整,导致资产价值反映不真实。中央银行持有的资产包括证券、外汇、黄金等随市价变动较大的资产,这些资产若不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就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状况。三是谨慎性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这主要体现为对再贷款等风险资产没有计提减值准备。目前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再贷款面临很大的不可收回风险,但仍以账面价值入账,造成再贷款价值严重被高估。从以上分析可知,根据目前中央银行会计标准计量的资产真实价值和收益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已失去了真实性和可靠性的特征。

(三)现行信息披露和监管机制缺失,有待健全和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和监管是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渠道。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都对中央银行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提出了要求,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制度要求相当模糊。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只是提及年度报告按国家规定予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也只提及年度决算报告上报财政部,但具体通过何种方式公布都没有涉及。二是披露的范围较小。公众只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获知货币供应量、外汇储备等部分数据,但中央银行的损益表、业务状况情况表及预算执行情况却无法了解。三是披露的会计信息缺少社会监督。目前中央银行会计信息主要接受财政部和审计署财务方面的监督检查,对会计信息质量未能全面评价,且会计信息从未经过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审计,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值得怀疑,不利于公众对中央银行行为的透明度进行监督。

(四)现行会计核算分散,信息汇总的及时性受限。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分散主要体现为横向分散和纵向分散两种情况。横向分散是指在同一机构中,会计分散在会计、营业、国库、发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这些业务采用不同的系统进行核算,会计信息资源无法实时共享,呈现相互分割的状态,各核算部门虽掌握了有关自身业务的大量会计信息,但都不能全面反映中央银行的会计核算内容。纵向分散是指在中央银行系统内会计业务集中程度仍不高,目前营业会计、国库会计主体已不完全对应于行政机构,而趋于更加集中,但仍未实现真正的集中,扁平化管理仍有待改进,其会计信息的汇总仍采用层层上报方式,影响了会计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各会计核算业务横向分散和纵向集中度不高的现状,也不利于会计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会计部门受会计信息分散的影响,只能将辖区各部门的会计核算结果进行简单汇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提高我国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对策

(一)加强会计制度制定,促进会计信息透明制度化。我国中央银行应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中央银行会计制度,制定一套适合我国中央银行的会计制度或财务报告框架指引,作为编制和披露会计信息的制度依据。该制度应充分体现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并具有规范和理论指导双重作用,概括起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体框架,包括会计核算总体原则、会计计量方法、会计核算应遵循的标准;二是各会计要素核算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在会计报告中列报的方式,如固定资产采取账面价值列报等;三是会计报告的种类、编制方法以及表外信息如何披露,如或有事项的处理等;四是会计报告的披露,应包括披露的内容、方式、频率以及附注的结构和内容等。总之,我国中央银行应随着新情况、新问题和发展趋势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以便指导中央银行会计实践,从而真实准确地反映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以及现金流动情况,进而增强中央银行履职行为的透明度。

(二)完善会计标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中央银行会计标准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一是权责发生制取代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因为收付实现制虽与行政预算管理最为相关,但忽略了资产、负债和成本信息的记录,而权责发生制会计能有效地提供核算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服务成本效率的相关信息,同时有利于进行收支配比核算。二是完善金融资产的计量手段。中央银行应从资产本身的性质和资产的重要性来考虑,按照国际惯例,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对有活跃市场的外汇、贵金属和有价证券,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对资产进行估价和调整,对没有活跃市场的其他资产,采取历史成本计价。三是广泛采用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采取表内计提折旧,对各项再贷款,按收回的可能性计提损失准备,并采取摊余成本计价。会计标准的完善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对中央银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在日益复杂的形势下作出金融宏观调控的科学决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会计信息披露,探索建立外部审计机制。一是要拓宽会计报表的披露范围。中央银行不仅要披露资产负债表,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披露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如俄罗斯银行每月对外公布资产负债表,年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等。二是增加会计报表附注。附注除对会计政策和资产负债项目进行说明外,重点对储备和资金变化情况、有价证券情况、人员成本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说明,以使社会公众获得更为清晰的中央银行会计信息。三是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频率和渠道。会计信息是按月公布、按季公布还是按年公布要加以明确,同时要拓宽会计信息披露渠道,以便公众及时获取和审读相关信息。四是探索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审计。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中央银行要注重外部审计作用,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超然独立的优势,提高会计信息的公信力。

(四)整合会计资源,实现会计信息共享。目前中央银行在会计核算系统建设中越来越重视扁平化管理理论的运用,如目前正在推广运行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国库集中系统的建设,正体现了这种思想。该模式减少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的层次,在提高会计业务自动化处理水平的同时,降低了操作性风险的发生,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尚未形成综合的会计信息共享系统。目前的关键是在纵向集中的基础上,加强横向资源的整合,即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为核心,实现国库集中系统、财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货币发行管理系统等各业务系统的有效连接,打破业务分割的局面,实现会计信息的及时生成和汇总,最终实现会计账务集中,真正达到中央银行系统一个独立核算主体和全国“一本账”的目的,进而有效提高中央银行会计信息的质量。

作者:尹月丽 王若平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