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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医疗保险低统筹层次引发的系列问题进行研究,阐述建立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必要性,提出增加政府投入、统一医保运行机制、统一信息系统、探索多种付费方式改革、由市级向省级过渡五类建议实现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机制。
2008年我国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制,其中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类医保险种为主体,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家庭病床、铁路医保等小范围险种作为补充。随着各类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2011年我国正式进入“全民医保”时代。文章通过对目前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运行机制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指明建立医保基金省统筹运行机制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合理化建议。
1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机制的必要性
1.1医疗保险基金低统筹层次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1)统筹层次低,基金风险大。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至今,我国现已建成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基本医保的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面稳固在95%以上,与医保政策全覆盖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我国医保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大部分集中在县级,较少部分集中在地市级,只有个别大城市才实现了全市统筹。据统计,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2620个统筹单位,其中约85%是县级统筹。[1]由于医疗保险是对可能出现的疾病风险进行共同分担,在缴费金额固定的情况下,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缴纳基金的规模就越大,县级统筹相对于市级、省级统筹而言参保人数相对少,形成的基金规模和共济能力有限,一旦出现大范围的疫情灾害或意外事故,有限的医保基金安全将存在很大隐患。(2)统筹层次低,政策不统一,各类成本高。由于经济规模及发展不平衡,不同的统筹地区参保人数与缴费情况存在较大差别,基金统筹支付能力也相对悬殊。目前,各地(市)县都在国家级、省级医保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涉及的缴费基数、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医保目录等存在着地方差异,同时,不同的医保政策也带来了不同的管理方法和信息结算系统,导致信息系统、基金平台建设的重复投入,各地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的重复配备,大大增加了经济成本和人员管理成本。(3)统筹层次低,异地就医难。医保统筹层次大都在县一级,而较好的医疗资源却相对集中在上一级医院,当出现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的医疗救治时,参保人出于自身考虑,往往选择转往资源较好的上级医院治疗,只要参保人离开县级医院统筹范围,就属于异地就医,异地就医不仅仅需要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转治申请,经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还要面临在上级医院就诊时基金统筹政策的不一致,例如增加转外治理费用,降低医保统筹支付额等。如此种种都大大增加了参保人的就医难度和经济负担。(4)统筹层次低,基金使用效率低下。基金统筹层次低必然出现统筹的单元比较多,出于基金使用安全考虑,每个单元对于医保基金总额的管理目标都是“略有结余”,造成了每个单位的“小结余”聚集在一起使得医保基金总量结余过多,不能完整发挥整个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2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现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省级统筹是医保较为理想的状态,对提高财务的可持续性、省内报销简化手续和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统一报销政策,进而实现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2)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社会保险法奠定了公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平等权利,影响公平性的主要问题在分配的合理和机会的均等上。[2]医疗保险的公平可以理解为同病同治,每个参保人都能公平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要实现医疗保险的公平性,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务院部署,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研制具体实施方案。(3)优化资源配置的要求。医保基金省级统筹,有利于精简优化医保政策部门和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的组织配备,提高人力资源配置,大大节约人力成本及管理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机制的建议
2.1适当增加政府转移支付,引进商业保险
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政策的不统一,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各统筹地区依据不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以收定支”策略,如何确定合理的医保缴费标准是实现医保基金省统筹的重要前提。我们可以从省级出发,以县为单位,汇总统计最近几年每年缴费基金总额和基金支出总额,测算基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在确保基金总额安全的情况下,医保待遇尽量向高标准倾斜。建议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适当提高财政卫生支出水平,强化政府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支持力度,适当增加政府转移支付用以弥补部分贫困县市的缴费资金缺口,适时引进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合作,为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资金,同时积极探索引进其他民间资金或模式共同筹资。
2.2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
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省统筹,不仅仅要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还要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医保基金筹资缴费标准、基金支付待遇水平、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政策、医保关系的转移续接等。只有统一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实现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3建立统一的信息结算系统和信息平台
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结算系统和信息平台,实现全省联网现实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政策允许实现异地就医结算,也因为信息系统中的医保项目不匹配、信息不完善而造成参保人无法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因此,要努力建设一个先进的覆盖全省的医保信息系统作为技术支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把省、地(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财务、业务、统计、稽核等工作统一到一个平台管理,实现全省医保制度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结果统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有了全省联网系统,医保监管机构就能及时调取医保基金各类经济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监测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预警,合理控制医保费用过高、过快增长,积极引导医保基金在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更合理、更有效率地运行。
2.4积极探索多种付费方式的改革,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当前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入不敷出,基金风险增大是制约医疗保险基金实现省统筹的一个重要因素。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逐步由以往按医保项目付费的方式变革为按疾病类型付费,如单病种付费,或按总额预付制等。单病种付费模式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医疗保险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避免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总额预付制是根据一定区域内参保人数、年均接诊人数、次均接诊费用来测算年度统筹补偿控制总额,由医保经办机构定期预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对医院服务质量提出较高要求,使得医院收入不能随服务量增长而增长,只能在总额预算内控制过量医疗服务,一旦超支,就只能和医保机构共同分担,有效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2.5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
医保基金的省级统筹不是一蹴而就的,面临很多困难和风险,如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各方面利益的难以均衡、管理体制的难以适应、统筹支付基金的难以监管等。为了更好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的目标,可以先易后难,逐步过渡,先以地市为单位,开展试行,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实践之后再逐步上升至省级统筹。
参考文献:
[1]李建.推进地级统筹的五项配套措施[J].中国医疗保险,2009(10).
[2]陈仰东.大统筹是走向公平医保的必由之路[J].中国医疗保险,2011(8).
作者:秦华 单位: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