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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如何在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富裕的同时,使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使我们的社会不仅是物资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社会,同时还是生态文明的社会、生态安全的社会,是一个现实和长期的命题。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关系密切,对农业的多功能性及其在保护环境中的意义、作用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在人口增长巨大的压力下,中国农业过去几十年一直把产量作为发展的第一目标,社会效益尤其是生态效益被忽视。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中国水体污染严重流域的主要污染来源,其贡献率大大超过来自城市生活污水的点源污染和工业的点源污染。尽管中国目前农业面源污染的程度已十分严重,但各主要驱动因素仍然有增无减,农业和农村发展引起的水污染将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之一(张维理等,2004)。有机农业具有经济、社会、环境生态三大效益,正逐步得到社会的公认。有机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地下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以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谢标等,2002;席运官等,2006)。有机农业是环境友好的替代农业模式,是生态农业的一种具体模式,同时兼顾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生态效益,发展有机农业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有文献大多是从技术角度研究有机农业的环境效益(卢东,2003;任杰,2004;王国成,曹娴,2007),而从生产者(农户)对环境效益的认知角度分析有机农业的环境效益的文献不多见。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分析有机水稻生产者(农户)对有机水稻生产环境改善情况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从生产者层面探讨有机生产环境效益。
二、数据来源说明
本文数据是作者在黑龙江五常市民乐乡对100余户有机水稻种植户的入户调查数据。黑龙江是中国大米的主要产区之一,五常市是黑龙江优质大米产区,也是有机大米面积较大的地区,其中,民乐乡有机水稻种植面积近3万亩。本次调查102户,有效样本100户,有效样本比重占98%。对因种植有机水稻改善环境状况所希望的补偿意愿与因环境改善而愿意的支付意愿针对不同农户进行调查,主要为了避免给被调查者造成混乱。补偿意愿调查70户,支付意愿调查30户。调查采取调查员入户询问的方式进行,由调查员根据问卷向被访问者提出问题,被访问者自己回答问题,调查员负责解释其不明白的地方。
三、农户对有机农业环境效益认知情况的统计分析
被调查样本中认为对环境改善和自身健康有和非常有好处的达到92%,农户对于有机农业生产对环境改善和自身健康影响的认知程度是比较高的。在实现有机生产的村庄里,看不到脏乱现象,闻不到畜禽粪便的气味,农户切身感受到有机农业生产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变化。有机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有机肥料,原先造成环境污染的畜禽粪便以及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而加以利用。从事有机生产者最直接的感受是不用担心农药对自身身体的不良影响,稻田里的小动物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在政府是否应该鼓励有机农业生产来改善环境时,被调查的70个样本中有69个认为政府应该鼓励有机农业生产并给予一定补偿,占到被调查样本的98•57%,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农民意识到有机农业对环境的改善是一个公益性的事情。在由于有机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改善带来多大好处的问题上,被调查的30个样本有29个认为有好处,26个样本农户认为每年带来的好处大于300元,认为超过500元以上者有21人,达到70%,说明有机农业生产能给生产者带来能够感知到的变化,对生产者来说,环境效益切实存在。在假设公司不存在的情况下,由政府补贴来促使其从事有机水稻生产,其补贴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由于有机农业生产对改善环境所付出成本的一种补偿。从表3看,500元也不愿意从事有机水稻生产的样本有8个,这些农户就不是完全出于经济效益来选择有机生产了,虽然有机水稻生产成本高于常规水稻生产,产量低于常规生产,但500元/亩足以弥补有机水稻生产带来的成本增加和产量降低的损失。其一可能是销路和技术。如果没有公司高于常规大米收购,农户就不愿意种植有机水稻,而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是农民规避风险的重要途径;其二可能是,因当地土地流转比较普遍,部分农户可能有放弃农业生产的打算。从表4可以看出,土地逐步集中的趋势比较明显,并且该地区户均耕作面积比山东要大得多。政府如果补贴300元/亩,有60%的样本农户愿意从事有机水稻,也就是说40%的农户认为有机水稻生产由于成本增加和产量减低带来的损失大于300元/亩,以样本户均33•23亩有机种植面积计算,如果不能溢价销售的情况下,从常规水稻生产转到有机水稻生产户均损失9900元以上,这可以近似看成为环境效益所发生的成本。调查样本中,认为环境的改善能给自己带来800元/每年的只有36•67%,也就是说,63•33%的农户认为环境改善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小于800元,这和改善环境所付出的成本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综上所述,生产者所享受的有机农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效益无法弥补有机农业生产所投入的成本,也就是说,有机农产品必须通过市场溢价或政府补贴才能维持其持续生产。因此,增加政府对有机农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支付意愿,是推动有机农产品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四、有机水稻生产者环境效益的支付意愿和所希望得到的补偿意愿的计量分析
(一)意愿调查评估法(CVM)的原理
意愿调查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valuationmethod,CVM)也被称作条件价值评估法、虚拟市场评估法,它是典型的陈述偏好技术,利用效用最大化原理,通过构建虚拟的市场来获知人们的支付意愿(Willingtopay,WTP)或接受补偿意愿(WillingtoAcceptcompensation,WTA),从而以支付意愿和接受补偿意愿反映人们的偏好。CVM经常用于估计环境效益改善或环境质量损失的经济价值,与市场价值法和替代市场价值法不同,条件价值评估法(CVM)不是基于可观察到的或预设的市场行为,而是基于被调查对象的回答。直接询问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既是条件价值评估法的特点,也是条件价值评估法的缺点所在(张志强等,2003)。CVM的经济学原理是:消费者(有机水稻生产者)对某产品(或环境改善带来的效用)具有消费偏好,其对该产品的消费量用x(受消费者支配)表示,产品用q表示(不受个人支配),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u(x,q),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消费受其可支配收入y和该产品价格p的限制。在一定的收入限制下,消费者力图达到效用最大化的消费Maxu(x,q):,其中,∑pixi≤y。受限的最优化产生一组常规需求函数:x=h(p,q,y)(1)消费者的效用u=(p,q,y)可用间接效用函数表示v(p,q,y)。假定该产品价格p,消费者收入y不变,当该品q从q0(环境状态)到q1,相应地,消费者的效用从u0=(p,q0,y)到u1=(p,q1,y)。假设这种变化对消费者效用是一种改进,即q1≥q0,则:u1=(p,q1,y)≥u0=(p,q0,y)(2)这种效用变化可以用间接效用函数来测量:v(p,q1,y-c)=v(p,q0,y)(3)式(3)中的补偿变化c,即是当q从q0变化到q1而效用在变化后与变化前保持不变时所要推导的个人所愿支付的金额,即CVM调查试图引导的回答者个人的WTP或WTA。
(二)两阶段二分式选择法的计量模型
本文采用两阶段二分式选择法(double-boundeddi-chotomouschoicemodel)计算支付意愿,即问卷中要对消费者进行两次的二元选择。在问卷调研中,第一阶段对消费者提问“愿意对环境改善或政府补贴的支付意愿为T元吗?”,如果回答为“愿意(yes)”,则在第二阶段给出一个高的提示金额Th;如果回答为“不愿意(no)”,则在第二阶段给出一个低的提示金额T1,T1<T<Th,具体示意图见图1。因此两阶段二分式选择法最后得到的回答有四种,即“愿意(yes)/愿意(yes)”,“愿意(yes)/不愿意(no)”,“不愿意(no)/愿意(yes)”,“不愿意(no)/不愿意(no)”,得到的消费者更为细致、信息更准确的支付意愿或接受补偿意愿。
五、结论和政策含义
研究结果表明,有机水稻生产比常规生产投入较大成本获得较小产量,但带来环境改善,产生明显的环境效益,生产者自身在环境改善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平均每户获得的环境收益为2060•4元,而每户为进行有机生产付出的机会成本为12037元,成本大于收益,有机生产环境效益具有正外部性。生产者所享受的有机农业生产带来环境效益,无法弥补有机农业生产所投入的成本,也就是说,有机农产品必须通过市场溢价或政府补贴才能维持其持续生产。因此,增加政府对有机农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支付意愿,是推动有机农产品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有机农业作为低碳农业重要模式,在应对气候变化,提高食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大力宣传有机农业,普及有机农产品知识,使消费者接受和认可有机食品,从而实现有机农产品的溢价销售,保证有机生产者的经济利益的实现。同时,政府应鼓励支持发展有机农业,实现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