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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机农业的起源及发展
1.1有机农产品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科研人员在一项长达十年的有机食品与普通食品的研究中,通过比较结果发现有机西红柿中一种被称作类黄铜的抗氧化剂的含量是普通西红柿中的两倍。该研究小组认为,西红柿中类黄铜含量的差异源于有机种植过程中没有使用化学肥料。最近欧洲的一项研究也表明,有机西红柿中维生素C、B胡萝卜素和类黄铜含量比普通西红柿高,并且有机桃子和苹果中抗氧化剂含量更高。另外,2012年美国儿科学会在一份名为《有机食品:健康及环境优势和劣势》的报告中指出:有机食品的农药残留水平明显低于普通食品。施用天然成分的农药不仅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也减少了农场操作工人化学药剂灼伤中毒事件的发生。有机方式饲养的畜禽感染耐药性细菌的可能性也较低,因有机畜禽在饲养过程中,只有当采用多种预防措施仍无法控制疾病或伤痛时,才能在兽医指导下使用抗生素,并要有相应时间的休药期才能销售。有机农产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的要求标准严于普通农产品,从根本上保证了产品的安全。
1.2我国有机农业生产执行标准
我国有机农业生产按照国家标准GB/T19630—2011执行。有机生产基地要求所在地有比较好的环境质量,但并没有提出过高的指标。种植业产地环境要求如下:(1)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有机农业不使用化学肥料,避免了化学肥料带来的氮磷流失及因此而引起的地下水的污染。通过合理的有机耕作方式,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问题。通过秸秆还田和人畜粪便的综合利用,有效防止了农村废弃物的不合理利用带来的环境污染。(2)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84的规定。有机农业标准中灌溉用水只需要达到最基本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即可,是由于水中的某些物质如凯氏氮含量高于农业生产时并没有不利的影响,相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作物生长。检查员现场检查时对重金属污染等的要求方面,应根据农场耕作类别来评估农场用水水质的标准符合性。(3)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如果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应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跟水一样,空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有机农业基地周围的上风方向如有污染源,则有可能流动到有机生产区域内,因此通过利用缓冲带和提供天敌栖息地来形成一定的保护空间。
1.3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有机农业在我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在标准制定、生产技术、加工技术、市场培育、产品认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经验日趋成熟,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1.3.1生产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国有机农产品生产区主要集中在东北和东南部及沿海地区,其中东北以生产豆类、谷物、畜肉奶制品和野生采集产品为主,东南部及沿海地区以生产蔬菜、茶叶、淡水鱼、海产品、水果为主。西北地区以生产谷物、水果为主。从区域分布空间上看,我国有机农业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的问题,东部沿海地区原有的经济发展潜能和对外联系的区位优势得到了发挥,而中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比较脆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一些远离城市生产条件良好的地区虽然适合有机农业的发展,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当地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市场尚未建立,以及缺乏政策支持,造成有机农业发展滞后。
1.3.2国内市场成长缓慢,但未来成长可期我国有机产品主要用于出口,近几年来我国有机农产品所占农业出口创汇的份额大幅度增长。在国际市场上,有机农产品的消费国主要是发达国家,但其产品基本靠进口,有机农产品正成为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我国有机农产品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欧盟、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亚洲,有机农产品需求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日本是亚洲最主要的有机农产品消费市场,也是我国有机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之一。相比之下,我国有机产品市场形成较晚,于2000年后才真正出现。且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和伸展等各大城市。如北京,已成为我国国内最大的有机产品市场,占国内有机产品市场份额的1/3左右。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逐渐形成,有机产品市场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快速发展,成为下一个朝阳产业。
1.3.3加工产品比例低我国有机农产品市场上,初级有机产品占80%,且多以原粮为主,加工产品仅占20%,而像德国、瑞士、美国、丹麦等一些有机农产品生产国家,80%为加工产品。加工农产品的附加值要远远高于初级产品,有机农产品的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50%至几倍,农民可以从较高的农产品价格和较低的现金投入中获得收益。所以这也是我国有机农业今后的发展方向,为此国家应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能够扩大出口和提高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平的有机食品工业项目,对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意义十分重要。
2我国有机产品的认证及监管
2.1启动有机产品防伪追溯备案系统
国家认监委是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监管部门,为解决我国有机产品标志不防伪、不可追溯等问题,切实做到保障获证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于2012年3月1日启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系统上线的运行使社会公众和相关监管部门对有机产品及其标志的查询、辨识更加便捷。该系统标志信息的备案由各认证机构上报,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其产品必须加施防伪标志才能上市销售。对于国外进口到我国的产品,也必须经过我国认证机构的认证后并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或印刷有机防伪标志才能以有机产品销售。
2.2通过有机防伪标志辨识真伪
为保证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可防伪与追溯,防止假冒获证产品的发生,国家认监委要求各认证机构在向获证企业发放认证标志时,要求每枚认证标志编码的唯一性,编码应由认证机构代码、认证标志发放年份代码和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组成。有机防伪标志是通过印刷或加贴方式附在产品上。防伪标志图案是由国家有机产品标志和认证机构标志以及身份码(明码)、有机码(暗码)和查询网址组成。印刷的有机码只在有机码数字前注明有机码字样。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后,刮开有机防伪标志涂层得到17位有机码,可登陆到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网进行查询。有机防伪追溯码的使用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可拨打查询网站上公布的认证机构的电话进行咨询、核实或投诉。
2.3通过质监局的“新办法”进一步加强认证监管
2014年4月1日,质监总局正式实施新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由原来的46条增至现在的63条,设立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制度”,认证标志统一编号制度、档案记录制度,保证获证有机产品具有可追溯性;明确了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不能标注“有机”等字样;增加了罚则条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解决了以往有机产品认证行政执法中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取消了有机产品认证转换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有机产品,杜绝了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利用有机转换认证冒充有机认证的行为。
2.4认证监管存在的问题
根据国家认监委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2号公告称,截至2012年6月,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为23家,有效认证证书为10478张,获证企业为7266家,分布在全国1614个县,有机农业生产面积已经达到200万公顷,位居世界第三,有机产品国内贸易额约800亿元,年出口约4亿美元。从通过的认证企业数及产品数量可看出,我国有机产品行业呈现出快速成长和发展趋势,但一些不法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钻认证监管的漏洞,因有机码在有机标志备案查询系统中可多次查询,没有预警措施,给不法企业提供假造防伪标志的可趁之机,只要获取一批有机码就有重复印制的可能,目前市场上已出现加贴防伪标志的假有机产品,其图标色彩不正,但消费者难辩真伪。还有防伪标志的超范围、超期使用问题,一些企业不严格按照所申请包装规格加贴,申请1公斤产品的标志加贴到5公斤产品上使用,超出监管系统自动审核所允许的订购产量。以及上年度防伪标志未使用完下年度继续使用,如果发生不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有可能外购普通产品冒充有机产品。在消费者不投诉的情况下很难发现。尽管有机产品监管机构对获证企业的市场监管手段不断加强,调动地方质监部门积极配合,不断加大有机产品抽查抽检力度。对认证机构提出新要求,严把关,备案监管系统功能也在不断升级,在企业认证审核和证后监管上下了不少功夫,但认证监管工作依然面临挑战,需要我们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不仅要进行监管约束,还要加强诚信自律的培训,做到“管、控、防”即有机产品可追溯,上市销售能控制,防范措施能跟上,才能效遏制这些问题的出现。
3结论
发展有机农业对农民增收,出口创汇,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地域辽阔,传统农业基础好,劳动力资源丰富,又有生态农业、生态建设的基础,加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和接受有机农产品,有机农业发展恰逢其时。但应加大证后监管力度,保证认证标志与产品安全性的统一。坚持和完善有机产品质量定点跟踪检测制度,推广速测技术,在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确保消费者知情权。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强化标识管理,杜绝标识滥用乱用现象,积极培育市场化的有机产品认证体系,才能为我国的有机产品市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
作者:王二平 单位: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