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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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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制度设计

[摘要]: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情况明显严重于发达国家,而且农村老年人口高于城镇。为此,本文从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内涵出发,描述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现状与意义,分析实现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可行性,设计其可行性的制度安排和路径选择。

[关键词]养老保险;一体化;可转移个人账户

1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内容

1.1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内涵

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是指一种不再以户籍制度的划分为社会养老保险准入的标准,意味着城乡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机会平等。

1.2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内涵与城乡养老保险的现状

标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大差异,形成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二元结构。城乡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方法上和参保人数上存在差异。农村居民保险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地方拨款,城镇居民的资金筹集方法是多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另外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目前,相比较城市而言,我国农村的保障水平较低,主要方式是自我养老,覆盖面也比较窄,养老模式也不统一,普及程度也较低。过去十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与坚持,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已经逐渐步入正轨,并且已经取得初步成果。

2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存在的障碍与可行性

目前,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还存在许多障碍。第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导致城乡养老保险的缴费能力存在差异。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较低,这就决定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缴费能力较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缺乏坚固的经济基础。第二,城乡人口比例失调降低了城市化水平。第三,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城乡保障水平的差异。第四,现行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合理。比如:养老费率偏高加大农民工续保压力等。本文认为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可行性有:

2.1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健增长

财政收入是实现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经济基础。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较高的财政收入可以保证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提高对农民的补贴额等,从而推动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制度发展。

2.2土地政策的支持

土地流转等政策的相继出台加剧了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农村居民的生活和养老保障越来越不依靠于农作物收入,而是向工商业转移。多元化收入方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的缴纳能力,也为实现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提供了可能。

2.3农村养老观念的转变

过去,农村一直主张养儿防老,而今天,越来越多的居民希望自身养老。另外,国民素质及国民对社会保险认知度的提升,为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制度设计

3.1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该制度包括以下层次。第一层次,加大养老保险的执法力度。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提供款项的模式,即以企业和个人为主,由政府提供补贴,由国家行政部门执行保障和再分配功能,通过加强执法力度等方法,不断提高参保率。第二层次,鼓励企业为在职员工建立企业年金。确切地说,由政府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采用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相结合的原则,以企业提供年金为主,个人提供辅助款项,采用积累制筹资方式。筹资对象为企业在职职工,实行保障和储蓄功能。第三层次,积极发展商业人寿保险的保障。采用自愿形式,由政府提供政策,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和偏好选择,采用积累制筹资方式。筹资对象为高收入人群。第四层次,继承家庭养老传统。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是体现老人对子女抚养的回报,这种抚养与赡养的循环使家庭养老能够不断延续下去。

3.2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

政府的直接管理容易造成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出现“所有者缺位”的现象。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养老基金使得政府既是监管者,也是帐户的直接管理者,从而使个人帐户中的积累基金很难得到有效地运作。因此,应该将政府的管理职能特别限制在社会统筹这一部分;而个人账户中的基金部分,应当成立多个基金委员会组织,使其相互竞争从而加倍努力管理好自己组织手中的基金。政府也应当起到监督作用,优胜劣汰。

4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4.1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具体而言,应该使户籍制度由侧重管理控制逐步向信息服务功能转变,相比来看,现行的户籍制度隔离了城乡间居民的身份,而很少发挥户口信息服务功能。因此,应当逐步消除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实现不同地域城乡之间养老保障水平的一致性,从而彻底改变城乡之间因身份区别而不同的养老保险问题。

4.2建立动态缴费标准制度

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其实就是农村养老保险水平贴近城市水平。建立动态缴费标准制度,以适应农民的缴费能力。针对年收入水平制定相应的缴费标准与享受的对应福利,逐步提高福利水平,最终使农村与城镇实现基本统一。

4.3将农村部分人口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

一方面,通过把进城务工农民、乡镇企业在职员工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来解决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因为人口老龄化而带来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推动城镇化建设,使土地增值,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继而提高养老保险水平,缩小城乡养老保险差距。推进农保向城保转换,把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养老补贴享受条件和待遇标准,建立健全合理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4.4建立可转移个人账户

在养老保险账户模式的设计上,建立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的可转移的个人账户,使保障金得以累积。而且,必须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各自为政。还有,应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一卡通”,一人一卡,一人一户,全国各地均可使用,这样就保证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可转移性。

4.5完善农民工保险关系迁转续接制度

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联网能力,实现农民工保险关系的动态迁转。并通过联网系统随时关注查询农民工的资金状况、动迁状况等,不断提高保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处理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袁文全,邵海.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J].社会科学辑刊,2009(6):70-73.

作者:陈丽如 王妍 刘雯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