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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研究(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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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研究(4篇)

第一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平价值取向思考

摘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然而,原有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时代的变化,已经出现了诸多问题,对于社会公平以及稳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因此,建立一个较为公平公正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本文将通过分析我国事业单位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不公平现象以及该现象存在的危害,从而提出如何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紧扣公平这一价值取向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平价值取向

现阶段,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正在我国稳步进行,但在其改革过程中,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来自企业员工,他们普遍认为,对事业单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刻不容缓,因为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数额高于企业员工,这与当今社会的职业平等、公平原则相违背,企事业单位应采用同一套养老体系。另一种看法来自于事业单位内部,他们认为在事业单位内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没有包含事业单位内部所有的部门,这会拉大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差距,不利于内部公平。这两种看法都反映了,现阶段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部分改革仍存在不公平现象。因此,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时,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将不同群体的养老金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推动社会公平。

一、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职工权利、机会以及规则方面的公平。然而,在多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过程中,由于改革的不彻底,导致人们对于制度的公平性产生怀疑。这种怀疑的产生是建立在比较对象的不同所产生的相对不公基础上的。目前,仍存在的不公平现象主要体现在:

(一)事业单位内部

事业单位是政府利用国有资产建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得社会服务组织,它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1、从事业单位的功能来说。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可以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的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益的事业单位。其中,从事公益的事业单位与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的事业单位(机关内设事业单位)之间的存在不公平现象。在2014年10月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中(注:下文中的改革均指2014年10月的改革),其改革的范围并没有包含所有的事业单位,如政府内设机关。这是因为政府内设机关拥有行政等公共权力,对其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的阻力较大,不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从事公益的事业单位中的第二类机构(例如学校、公共医院等),这类机构的权力较小,改革阻力小。所以,在改革过程中,将阻力大的机构排除在外,便于改革内容的贯彻落实。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样做虽然使改革阻力变小,同时也拉大了从事公益的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拉大,造成了公益事业人员心理上的不公平。

2.从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方面看。根据事业单位经费的来源,可以分为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以及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它们的养老金缴费基数是不同的,有些差额或自收自支比全额人均绩效要高好几倍。对于自收自支单位来说,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利弊需分情况讨论。如生产效益好的事业单位,其员工的养老保险金改革前后差别较小;而对于生产效益差,单位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的事业单位,其员工的养老保险金受改革的影响较大,其就会产生不公心理。当然,对于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来说,其员工受改革的影响更大,如单位代缴的养老保险数额减少,势必导致员工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员工的经济负担。

3、从是否拥有编制来看。现如今,事业单位内部的职工都可以分为编制内和编制外。在改革之前,这两类群体的养老金的差距就很大,严重违背了相对公平的原则。然而,在改革过程中,只是对这两类群体采用不同的缴费标准(即缴费基数以及缴费比例不同),这仅是在表面进行改革,并没有触及到深层利益,在相同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外与编制内的员工的养老金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导致改革的政策之一——缩小各部门的养老金差距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4、从工作时间长短、退休早晚来看。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没有进行改革之前,其部门之下的员工的养老保险都是从国家的财政收入中直接扣除,员工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养老保险的,然而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国家、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三方共同支付,员工承担了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金额。对于已经退休的员工来说,他们仍按照改革前的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而为退休的员工则需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这就导致他们比早些时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会少很多。同时,已退休人员由于工作的时候,自己并没有交过养老保险,所以他们的养老金就会从保险基金(注:该保险基金是由为退休员工所交的养老保险组成的)中提取,这就会造成退休和未退休员工之间的不公平。当然,未退休员工之间也存在着不公平,如新员工和快要退休的员工相比,其如果不换工作的话,在其整个工作历程中,其所交的养老保险的金额肯定大于快退休的员工。

(二)事业单位员工与公务员退休养老待遇之间存在不公平现象

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一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两者之间的退休养老金也是大致相同的。然而,对事业单位中的从事第二类公益的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公务员仍拿着较高的退休养老金,而从事公益的单位的员工的退休养老金却有所降低,这就造成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不公,会让社会大众认为,政府是在保护公务员的既得利益,极易造成事业单位内部机构的不稳。

(三)事业单位员工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间存在不公平现象

在改革之前,据有关人员统计,事业单位的员工的退休养老金是企业普通员工的两倍,而机关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金是企业普通员工的三倍。为了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改革中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员工将按照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相同的制度领取养老金,也就是说,该类事业单位在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及缴费比例将于企业几乎一致,这种过于简单的做法,会导致公益性单位员工的利益受损,他们过分强调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之间的绝对公平,却没有注意到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差距应该努力控制到合理的范围而不是消除差别这一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这次的改革并没有涉及到改革者即拥有较大权利的事业单位的利益。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公平的危害

(一)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

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这就导致两者之间不能进行有效的衔接。相关制度规定公务员进入企业时,遵循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原先的单位根据其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补贴。但对于非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员工转入企业的养老保险却没有任何的政策进行说明。这就造成了事业单位员工向企业流动较慢,进入容易出来难的现象,不利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人才流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打破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壁垒,实现人才的流动。

(二)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不同群体的养老金差别过大,这容易使非事业单位的员工产生不公平的心理,容易产生矛盾以及冲突,不利于社会公平、社会和谐。同时,过大的养老金差距,也会导致人才向体制内流动,不利于企业吸引优秀人才。

(三)加大了财政负担

在改革之前,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国家财政收入直接缴纳,这在当时有助于调动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增加,从而导致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基数增加,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的支出,造成了国家财政负担。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四大原则

(一)坚持个体公平原则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每一个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国家的权利,包括人权。而生存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维护生存权的首要前提就是要解决个人的温饱问题。所以,对于温饱问题的解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任务。从这一方面来看,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必须首先解决部分人员的温饱问题,使其的生存权得到保障。其次,在改革中,要注意缩小事业单位内部之间以及事业单位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差距,实现相对公平。同时,也需要避免改革者为保护其既得利益而将其所在群体放于改革范围之外,这会导致各个阶层间的养老金差距扩大;还需要避免因过分追求绝对公平,而忽视客观规律,将养老金多的简单降低,实现数额上的公平,这会使事业单位员工的积极性降低。因此,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要遵守个体公平的原则。

(二)兼顾效率、适度公平原则

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两大法宝。总结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其所遵循的公平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以欧洲为代表的普遍公平原则,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公平原则。改革之前,我国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普遍公平原则,这就导致事业单位的员工普遍享有较高的养老金,而其他群体的养老金则比较低,这就导致事业单位与其他全体之间的不公平。然而,在这次的改革中,则强调自由公平,将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效率性强,这会引起已经工作很长时间的员工的反弹,不利于改革的进行。所以,在改革时,要注意寻找普遍公平与自由公平的临界点,不能过分强调公平,也不能过分看重效率,实现适度公平的原则。

(三)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社会稳定是社会经济发展、国家富强的前提条件。合理改革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将不同群体间的退休养老金的差距控制在一个科学合理的范围内,制定更加合理的缴纳基数以及比例,能够减少各大群体之间因养老制度不公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实现社会的平稳运转。

(四)增加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原则

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构的分支,其在社会大众眼中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改革前,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之间较大的退休保险金差距,会导致社会大众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现如今,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有助于宣扬社会公平,提高人们的公平意识。这样做,能够得到广大社会人民的认可,有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四、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注意的两个关系

(一)事业单位内部养老金收入的公平

首先,应保证不同功能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将从事公益的事业单位与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的范围内,避免改革者所在部门的特殊化(即采用各种手段来摆脱改革)。其次,保证不同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的相对公平,对于生产效益好的应实行一定的限制,生产效益差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从而将养老保险的差距控制在一个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最后,要保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之间的相对公平。根据工作长短、退休早晚实行不同的制度,将新人、工作一段时间的人以及退休的人的养老金的差距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于差距较大的给予一定补贴。下表为河北省事业单位所实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中可以看出其实现了不同退休年龄员工之间的相对公平。

(二)事业单位与非事业单位之间养老金收入的公平

首先,事业单位应实现与公务员之间的相对公平。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看,事业单位与机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相同,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应将两者结合起来,共同改革,有助于减少改革阻力。其次,要保证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之间的相对公平,在不增加企业财政以及普通员工经济的负担的前提下,采用一定的手段建立职业年金来提高职工的养老金,从而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最后,应保证事业单位与没有单位聘用的人之间的相对公平。这需要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促使两者之间保持相对平衡。

五、结语

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但在改革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如事业单位内部不同性质以及不同功能的部门之间、正式与非正式员工之间、事业单位员工与企业员工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都些许不公。这些不公平现象的存在,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人才的流动等有较大的危害。因此,在改革时,必须遵循个体公平与适度公平的原则,同时也要注重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努力建立公平公正的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

参考文献

[1]孙守纪;周志凯;事业单位改制的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J];重庆社会科学;2012年09期

[2]高和荣;张爱敏;论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4期

[3]程绍辉;中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改革前探[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年04期

作者:司晓琨1.2 单位:1.河北省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 2.河北省信息安全认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摘要:养老保险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是职工退休之后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人们老年生活的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各地事业单位施行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存在一定的差异,统筹较弱、基金存在一定风险、制度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已经影响到了我国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因此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关键词:养老保险;统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一)各地事业单位政策存在差异

我国因为幅员辽阔和一些历史原因,各地各省事业单位实施的政策和福利待遇都有所不同,在养老保险方面也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造成各省各地的养老保险政策都呈现出了多样性与随意性的苗头。事业单位之间关于养老保险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的是全体员工参保制度,而一部分事业单位却只能自收自支的进行参保;另一方面,各单位之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尽相同,有的是双基数有的是单基数,而且单位与单位之间缴费的时间还是比例或额度也都存在差异。

(二)统筹较弱,基金存在一定的风险

正如上文中所讲,事业单位各地之间的养老保险政策与实施皆有所不同,统筹的程度也是,有的部分统筹工作有所欠缺市级的统筹都未做到,整体统筹层次过低。尤其是县级统筹的作用更低,在收支方面存在巨大的压力。目前的养老保险以积累形式为主,以支定收基本都是以多养少的格局。而且这种县级统筹因其统筹层次过低还存在一定的基金风险,同时现在事业单位年轻人并不多,但是临退休人员却很多,导致收支严重失衡。

(三)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

1.多部门管理

现在养老金的相关手续基本都是由社保部门进行办理的,不过事业单位还没有实施这一改革,还是由本单位人事部负责办理单位职工的退休审批制度与工资调整以及业务操作。多部门同时进行管理很容易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导致管理工作不能落实到实处,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受到了一定的阻力。

2.养老金没有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

现在我国会为退休人员办理专门的退休金银行卡,并按月进行发放,这种形式因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但是一些事业单位却没有为退休职工办理工资卡,还是采用到单位领取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给退休职工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而且还容易出现单位克扣与拖延发放的情况。事业单位既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管理造成了人员的浪费,又使管理效率难以提高。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法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

只有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养老制度的顺利改革,在2014年10月,我国已经出台了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并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补充条例,保证政策的可实施性。各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开展工作,保障改革工作的有效落实。并要组织工作视察小组,定期抽查各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的执行情况,对于没有按照法规执行的行为,一定要予以严肃处理。

(二)将缴纳费用和退休待遇相关联,促进职工缴费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缴费人数要远远低于领取人数,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进行改革时必须要找出对策予以解决。事业单位应该参照企业的养老金制度,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缴费体系,将职工退休之后的待遇与缴纳养老金的费用形成正比,同时为每位参保职工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个人积累与统筹基金要分开监管与运作。这样的改变会激发职工的参保热情,有效缓解参保基金过少的情况,同时启用资金到账的模式可以有效改善单位支付的各种弊端,将退休金的发放高效化、快捷化。

(三)提高养老金抗风险能力,提升统筹能力

要提升各事业单位的统筹能力,加强养老金的抗风险能力。县级、市级、省级每一级的统筹能力都应提高,要进行联网实现各地退休金统一管理和统一调配的体系,要确保即便实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单位的职工也能在退休之后得到应有的保障一方面要强化互济功能。养老保险的体系要以大数法则作为基本要素,要将统筹的范围扩大,真正提升养老金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要制定统一的缴费等级与其退休之后的金额数,避免职工工作调动带来的不便;最后一方面。要在网络上设计风险报警系统,一旦养老金收、支不成正比时就会自动报警,让单位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出妥善的应对方案。

(四)设立一致的管理体系

首先事业单位要逐步取消多部门管理退休金的形式,要在各级单位创建统一的社保部门,将办理养老保险和审批权限等一系列的相关工作都归纳到社保部门的日常工作之中,要明确每位人员的工作责任与工作业务,保证工作办理的高效性。其次,要参照社会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富有自己特色的管理体系和资金发放体系。在管理方面,可以通过职工所在社区对退休职工进行登记、管理。在资金发放方面,则可按照社会企业的发放模式,为退休职工建立个人银行账户,也可以由统一由社区进行发放。

三、结束语

养老保险是关系到职工退休保障的大事,在对其进行改革时绝对不能操之过急,要借鉴现在社会中比较成功的社保体系,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不断改革完善自身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单位职工能够在退休之后安度晚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苏明,杨良初,张晓云,王立刚,程瑜.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52:3-25.

[2]李雅琳,毕睿琦,徐卫琼.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1,02:206-208.

[3]马蓓蓓,张悦玲,杜淑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1,03:34-37.

[4]高和荣,张爱敏.论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151-158.

作者:赵立新 单位:湖北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

第三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策略

摘要: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一名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时刻牢记自身使命和工作职责,思考如何顺应时代形势,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知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解决干部职工面对改革存在的思想政治问题。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工师

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揭开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序幕。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由于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由财政资金支付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普遍具有一定的心理优越感,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时,心理难免出现忐忑不安,对未来的退休待遇有诸多疑问,这都使他们面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存在一些抵触心理,如果不能及时加以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就会影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就会影响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效能,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妨碍和谐稳定的大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切实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平稳进行,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要时刻思考如何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面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认真研判形势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改革实施方案对这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工资规范的单位;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规定确定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以及上述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与企业相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首先要了解“遗留问题”,因各种历史和个人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难免存在能力水平不同、岗位级别不同、工作性质不同等着诸多问题。其次要把握工作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一名称职的政工师要正视当前改革的形势,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摸清存在的现实问题,找到一套适合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法。

二、提高自身素质修养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关系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工作,需要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政工师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的速度和效率。政工师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中的引导作用、参与改革中的功能,增强单位干部职工之间的凝聚力,激发干部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深入调研,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如何更好地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思想诉求,发挥其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同时通过调查研究,能够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社情民意,把干部职工存在的思想顾虑摸清楚,进而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二是创新机制,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在熟悉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和改革现实情况的基础上,要紧跟现实情况的发展,充分增加改革新形势下的新内容,增加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避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避免出现听者累、听者烦的局面。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工干部队伍,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引导,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弘扬主旋律,把握教育主动权。要理论联系实际,利用大家耳熟能详的事例和身边人的事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共鸣,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从党和人民事业的长远发展的高度去思考问题,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争取干部职工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大支持,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丰富理论知识,增强沟通交流。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形势下,政工师要严于律己,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把学习到的思想政治理论同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开展工作。以自身的能力与层次,给员工带来智慧与权威的感召力。政工师作为组织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者,要加强与干部职工、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对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消除他们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抵触心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讲求工作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做到从尊重人的角度出发,在具体工作中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中,政工师学会换位思考,适应群众的需要,用疏导的方法,带着感情去做工作,努力做到耐心诚恳、潜移默化,切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切忌简单生硬,要根据工作对象的不同和现实工作的差异,把大道理贯穿和渗透到小事情当中,体现对工作对象的关心爱护。一是心理疏导,从尊重人开始。从心理学和管理学上讲,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交往需求、归属需求、自我成就需求。人只有满足了低层次需求,才会对高层次需求充满渴望。不同环境、职务层次的人需求不同,优秀的政工师必须从尊重人开始,运用心理学原理,开展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是要凝聚人心,给人归属感。凝聚人心必须遵从人性的基本规律,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情感。一个优秀的政工师,要善于发现干部员工的不良情绪,为他们排忧解难。单个人员带有消极抵触清楚,可以个别说服教育。出台影响多数人利益的政策或者规定时,如果大部分人员存在抵触心理,这就需要政工师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防止对立情绪的升级。三是要健全体系,以理服人。政工师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直接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要健全完善培训制度,提高本单位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技能,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最终实现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思想上有方向标,工作上有助力器,行动上有力量源,开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新局面。

四、结语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是塑造人类灵魂、净化人心灵的工程师。政工师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者和实践者在机关事业单位起着重要作用,其地位不可忽视。机关事业单位如果没有政工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无从谈起,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修养无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该准确认清自己的位置和作用,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实事求是,在工作中努力创新,讲求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张清华.浅谈政工师所备的自身修养和工作艺术[J].中国发展,2012,4(3):115-116

[2]高淮军.浅谈政工师所必备的四大修养[J].甘肃农业.2011年08期

[3]尚秋丽.浅谈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如何发挥政工师的作用[J].经营管理者:2014-12-05

作者:杜娟 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财政分析

摘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推进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需要,以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重要作用。但是,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行财力是基础。各级财政必须未雨绸缪,加强财政改革和制度建设,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财力支持和保障。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财政政策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施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明确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十八届三中全面的改革目标,国务院于2015年分别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国发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的国办发18号,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迎来了新突破,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一是有利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养老保险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养老保险或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都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公民权利保障的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范畴,消除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最后的“处女地”,既破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特殊性和特殊化,也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范畴,给机关事业单位“吃了定心丸”,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使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健全和发展。二是有利于社会公平。公平和公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而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按居民身份的不同建立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不符合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平等。当然,公平不等于平均主义,更多体现权利和义务相结合,养老保险的待遇和个人的缴费挂钩,这样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发展才有可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打破了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性,把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融入全社会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统一,推进了社会的公平和居民身份的平等,确保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体化”建设。三是有利于人才的流动。人才合理流动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由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财政负担,这使得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受到限制,机关事业单位不愿到企业也难以到企业工作。社会养老保险风险的存在,使一些适合企业工作也愿意到企业创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难以流动。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打破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身份界限,从制度上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人才流动创造了条件,有利于人才的流动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人尽其才”。四是有利于降低财政风险。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保险对财政的压力越来越大,政府财政是社会养老保险的最终承担者,承担“兜底”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建立了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筹资机制,变财政一家负担为财政、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把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增加了个人的缴费义务,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提供了资金来源。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累积,降低了财政的负担,分散了财政风险,有利于财政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财政思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财力的支持和保障是基础。这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地方财政的压力,尤其是对今后几年的财政压力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在工资调整之上,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因为改革而减少收入,改革使得各级财政增支是显而易见的。而当前我国经济又进入结构调整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又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对各级财政也是挑战。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和财政必须未雨绸缪,加快改革力度,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第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需要一定的财力保障,这对当前的财政是挑战。当前我国经济正面临结构性的调整,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长也一样,寄希望通过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来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需要难度大,财政更多地要从结构调整上做文章、从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上做文章。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民生支出是必须要保障的,尽管我国的民生支出增长很快,成为财政支出的大头,但民生保障水平总体还是低的,离社会的需要、城乡居民的需要还有差距,民生支出不是怎么压缩的问题,更是合理保障、稳定增长的问题。但这不是说压缩财政支出是没有余地的,有些财政支出控制还是有余地的,如行政支出。要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的增长,通过控制机构、控制人员、控制行政经费开支标准等形式,把行政经费控制好,尤其是要压缩“三公”经费的增长。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控制“三公经费”有了制度保障。行政经费的控制和“三公经费”的压缩与增长的下降,能够挤出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资金需要。同时,要加快清理财政结余资金。财政资金结余不用,不仅是公共资源的浪费,财政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发挥,而且也会出现财政资金的滥用,甚至流失和挪用,容易产生财政风险和廉政风险。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财政结余资金的清理,对长期不用或用不出去而留在单位和部门的财政资金要及时清理,该收回的要收回,该取消的要取消,以充实和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资金需要。因此,面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增支压力,财政提供资金支持不仅仅局限于增量资金的解决,更要着眼于存量资金,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清理结余财政资金,挤出财政资金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需要。

第二,稳妥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实现平稳过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从2014年10月开始,这就有老人、新人和中人的问题。所谓老人是2014年10月前退休的人,新人是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其余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中人。老人和新人的政策比较简单,办法也好解决。对老人的养老保险,应该参照老办法,由国家财政来负担养老保险,这是维护老人权利的需要,政策上也没有问题。对新人,刚好赶上新制度的实施,按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办,这也没问题。核心和难点是中人,即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又没有交过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政策明确2014年10月之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这为新老制度的衔接奠定了基础,也给中人吃了“定心丸”。但由于中人离退休的年限不一、按新制度缴费的年限也不一,这样养老保险的政策就肯定会出现差异。如何更好地缓解差异,确保公平和合理,这就要求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各地必须结合实际,制定中人的养老保险过度办法。中人的过度办法必须使中人的退休待遇和老办法基本接近或者略高于老办法,使中人容易接受,以确保新老制度的衔接,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推进。

第三,提高统筹级次,扩大中央财政的支出责任。普遍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和基本做法,但社会养老保险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模式,如美国主要通过社会保障税的形式,筹集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尽管实现了通过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筹集养老保险资金,资金来源有了保障并把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机结合起来,但我国的养老保险主要采取县级统筹的形式。县级统筹的好处是养老保险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比较符合地方实际,可统筹的级次低,抗风险能力比较弱,一些经济落后或相对欠发达的县市财政的压力大,而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财政压力就小,以致于容易出现县市之间的“苦乐不均”,甚至使困难县市越发困难的“马太效应”。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市之间“苦乐不均”的更合理科学的办法是提高统筹的级次。在我国中央、地方(省、市、县、乡)五级政府中,县市以上的有市地、省和中央三级。全国统筹这是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但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目前实行全国统筹难度大,国家财力也难以拿出足够的资金实行全国统筹。而提高到市地级统筹,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特点,市地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大,市地财政统筹发展的能力相对较弱,县市统筹和市地统筹的差别不大,也没有必要从县市统筹到市地统筹的必要,因此,省级统筹是合理的选择,省级财政的实力和调控的功能,使得省级财政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应由县市统筹逐步向省级统筹过度。同时,增加中央财政的支持责任。十八届三中全面明确提出要增加中央财政的支出责任,社会保险是中央财政应该承担的责任。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地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缓解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为地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第四,完善预算体系,推进养老保险的一体化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弥补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空白,从制度上统一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的差异,为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体化”建设创造了条件。作为“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金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应大体一致,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由于工作年限、社会贡献、缴费年限等方面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体现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但是,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差距是明显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明显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根据“凳脚理论”,凳子四个脚高低不一,要解决凳子的平衡问题,一种办法是锯掉凳子长的脚,这是消极的平衡理论;另一种办法是垫高凳子低的脚,这是积极的平衡理论。显然,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差距问题应采取积极的做法,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标准,使企业养老保险的标准逐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水平接近。而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的标准必须要有资金来源,这只能通过加强国家财政预算体系建设来推进。在国家的预算体系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四本预算中,解决企业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规模,扩大企业养老保险的统筹面,这是企业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基础。同时,要做大国有资本预算,增加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每年从国有资本预算中集中一部分资金补充到社会保险预算,这也是社会保险预算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国有资本预算集中一块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也是国家对企业养老保险长期欠账的一种弥补,是必须的、有理论依据的。

第五,加强基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财政管基金、地税管征收、社保管发放。对财政部门来说管好基金很重要,这直接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利益,关系到退休后的生活待遇。要管好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是基金管理的前提,这是社保基金和风投基金的区别,这也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的原则和方向,但安全不等于把资金放在银行里“睡觉”,不顾基金的保值增值,而是在安全的前提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在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对结余的基金必须做好保值增值工作,用于安全的理财投资。一方面要开展竞争性存放。竞争性存放养老保险基金,能够稳定提高基金存放的利息收入,也避免了基金存放的廉政风险。另一方面要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根据预算法规定的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管理要求,地方政府的债务只能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筹集,相对于银行存款,地方政府债务的利率要高,收益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余的基金要拿出一部分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提高基金的收益,以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股票等风险投资。风险往往和收益成比例,风险大收益也高,国家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股票等风险投资,以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六,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运行经费,推进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就从单位管理过度到社会管理机构管理,退休人员也就从单位人转为社会人,这样,各社区、街道要有专门的机构或专门的部门来管理,要充实工作人员和增加服务设施才能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需要。各社区、街道的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机构从事的是养老服务工作,属于公益性的管理服务机构,代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发放养老金和提供养老服务,对养老管理服务机构的公用经费和运营经费地方财政必须给予保障,而不是通过创收或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否则,影响养老金的专款专用,不利于养老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OL〕,2015-1-14.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OL〕,2015-3-27.

作者:余丽生1 余逸颖2 单位:1.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研究员 2.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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