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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界人口老龄化成为了当前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但也给我们的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带来影响。其中给社会带来的最为直接的问题就是养老问题。文章基于我国进行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背景下,探讨“并轨”对不同行业之间基本养老保险分配的影响和过渡时期的权益保障问题,引入相关的分析方法,对其制度优化设计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养老金;行业;双轨制;商业保险
一、引言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迅速。到21世纪30年代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的高峰期,这个现象并持续近40年时间。据测算,到2050年,中国职工的抚养比例,从目前的3个职工养一个退休人员,将变成1.5个职工养一个退休人员。养老金制度问题是社会问题,同时也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经济及世界文明发展,我们应该在制度改革上充分重视。
二、文献回顾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意味着在我国实行了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结束,50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员工需要与企业退休人员统一缴纳养老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即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历年来关于养老保险改革的理论分析研究不少,其中,董慧丽(2005)通过对国内外养老保险发展不同阶段国家责任和个人责任的演变来阐明:我国经济转型期养老保险制度选择多元化的必然性;陈佳(2009)运用经济学理论模型对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养老模式进行分析,提出了适合职业年金发展的投资策略;宋金玲(2013)通过历年改革发展及现行制度模式对比分析,认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统一的,并且要建立可行性的职业年金制度;张馨元(2014)采用综合归纳法等分析不同行业的养老金缴纳和体制不能脱离物质生产劳动及其生产率而独立运行,不同行业的养老金缴纳和支付体制“并轨”是科技发展所趋。从研究结果看,养老保险并轨制改革在我国开始实施时间不长,养老保险双轨制遗留下来的各种弊端和诸多难题还存在不少,改革带来的很多遗留亟待解决,例如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新模式,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大部分仍然要依靠政府财政,政府也面临沉重的负担等,研究并轨制改革对不同行业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随着改革发展的开放,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问题突出,如行业分配差距大、地区保障差异大、商业保障发展速度不快等,都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公平与和谐。
(一)行业分配在地区保障水平差异较大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初期,因各地区的历史发展沿革差异及经济发展速度存在差距等,实行的是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制度,随着时间推移就使得各地养老保险制度的差距较大,所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当部分省区基金还处于市(县)级统筹层次,因此即使在同一省内部养老金待遇不同的现象,给实行全国统筹客观上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同时,待遇差异很容易引起不同地区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攀比心理,引起利益摩擦,不利于社会和谐,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如2008年,北京、上海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人均1669元/年、1248元/年,而江西、海南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则为856元/年和838元/年,如表1所示。
(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金双轨制近年涨幅差距大
2005年以来,我国在缩短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员工上做了很多改革,使得每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得到提高,但仍未能改变因养老保障在行业上的差距问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涨幅率比企业养老保险要高,据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则高达90%左右,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目前替代率仅为40%左右,两者相差2倍多。导致接近9成的民众对双轨制下企业养老金的幅度和上调速度不满,尤其是对退休员工养老金“双轨制”带来的公平及合理等问题,企业员工的待遇远不及事业单位及公务员。因此,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员的工资表应该公开,同时,加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涨幅率,彻底取消养老金“双轨制”成为大势所趋。
(三)多元化商保发展速度缓慢
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合适的养老金替代率是保障提高统筹层次的一个重要工具,如养老金替代率过高会加重财政负担,这与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不符,而过低的养老金替代率又不能足以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因此发展多元化商业养老保险是保证养老金待遇的一个重要选择,它也能缓解当前我国在养老基金的财政支出压力。基本养老金待遇较高地区的参保人,即使基本养老金待遇降低了,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偿,而使得养老金总量保持不变,甚至有所提升,但是目前中国商业保险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商业保险发展缓慢,当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以下方面的制约:一是社会和个人的商业保险意识相对淡薄,还不能成为一种主流意识;二是金融政策对商业保险产品创新的制约;三是缺少税收优惠政策。
四、优化养老保险在行业分配的建议
养老保险制度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双轨制”退休养老金在我国实行了几十年,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是相符合的,但同时它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时间去探索,不能简单地由双轨制改革为单轨制,本文认为,应该在借鉴国外成功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以下两点进行改革优化。
(一)建立完善统一的并轨制养制度
近几年来,国家连年增加养老金,给企业退休职工带来一定心理安抚,但仍不能消除养老金差距,这使得企业人员的积极性不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及社会效率低下等现实问题。应该如何进行调整利益,成为了改革的核心内容,一方面,政府本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公务员养老理应带头改;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数共有5000万人,公务员为700多万,其他4200多万人为教师、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及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在这个比例当中,公务员占不到20%。为达到公平和谐,事业单位在养老金改革面前,应当积极坚持社保改革的前进方向,从而建立合法合理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统一实行并轨制的养老制度。因此,养老金双轨制改革需要国家从全民开始做好统筹。
(二)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2015年初,国务院对改革养老保险双轨制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对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一视同仁,实行个人、单位、国家共同缴费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双轨制,对制度进行并轨。本文认为,商业保险作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要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它可以提供丰富多彩的养老保险产品。而在当前我国财政能力有限的条件下,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低保障、广覆盖,也仅用于能够满足参保人最基本的养老要求,不能满足社会多样化和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要求。因此,发展多元化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弥补因改革后产生的问题。目前我国发展商业保险有以下几种:一是鼓励保险公司研究开发指数联合型产品和变额给付型产品,以及为家庭成员同时提供保障的联合生存和最后生存年金产品;二是对于参加商业保险部分保费,应该税前列支;三是制定政策强制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体系。综上所述,实行完善的并轨制养老保险制度,使得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员工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统一,同时,实行多层次的养老制度共同发展,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能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也是实现消除社会隔阂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苏宗敏,王涛.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分配改革探析[J].区域金融研究,2015,(5).
[2]李凯.基于行业视角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D].辽宁:辽宁大学2013.
[3]伊志宏,张慧莲.养老金投资与资本市场———国际经验及中国的选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董慧丽.我国经济转型期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元化选择[D].湖北:华中科技大学,2005.
[5]宋金玲.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研究———基于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比分析[D].云南:云南大学,2013.
[6]陈佳.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D].云南:南开大学,2009.
作者:黎业芬 单位: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