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与政府责任分担思考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摘要: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条件下,养老保险统筹资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视的研究课题,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难以达到全国统筹的目的。而在养老保险方面,牵涉到中央与政府的责任分担能力,尤其是财政责任的分担。针对这一问题,文章主要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希望能够为其提供参考。
关键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府责任分担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指的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条件下,以企业范围内的信息系统、制度规定、经办管理和使用基金为主,是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统筹协调发展得到最大化实现。文章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剖析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与政府责任分担存在的问题,并逐步提出整改措施。
1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与政府责任分担存在的问题
1.1中央与地方政府承担的项目不明确
在实行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地方与中央政府承担项目不明确,职责和权责相互交叉,导致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不断降低,各个政府之间对已经发生的问题相互推脱,社会保证责任的划分具有较大的任意性,尤其是牵涉到社会保障基金问题,没有明确划分承担社会保障项目中的责任,让政府在提供社会保障产品时发生“越位”与“缺位”的情况,同时在分摊社会保障基金的比例上没有进行精细化的划分,造成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难以发挥出来。
1.2社会保障事权和财权不对称
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还没有完全实现之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的层次相对比较低,责任和利益相互背离,在征缴社会保障基金过程中,由于地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没有加强管理力度,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例如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瞒报缴费基数、欠缴和拖缴等,致使产生死账和呆账情况,最后由中央政府填补资金缺口。同时,在社会保障事权与财权方面,中央与地方政府不对称,责任不明确,直接给养老统一收支和发放带来影响。
1.3社会保障监督体制不完善
在社会保障监督体系上,我国没有单独的社会保障监督管理机构,只是简单的依靠行政监督手段,且中央政府去得到的大部分信息都是经过地方政府上报的,中央没有属于独立收集信息的渠道,同时缺少民主机制,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的机会比较少,从而给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带来影响。例如上海社保基金案件中,由于政府没有制定完善的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导致员工违规、违法的挪用社会保障基金达到32亿元,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与政府责任分担的措施
2.1财力与事权相结合
为了能够有效的处理好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改革方向与原则:“财权和事权相互结合”向“财力和事权相互结合”,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的责任,让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相互独立,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责任分担体系,以此形成共同支持社会保障的固定方式,为社会制度稳定安全的发展提供保障。例如广西省政府下发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政府责任分担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分担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自治区级统筹模式“上下联动,共担责任”的支出分担体系。经过1年时间后,获得良好的成效,尤其是在加强政府责任分担、保障养老待遇和加强增收结支方面取得加大的效果,严格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控制,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提供保障,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2.2提升社会保障资源配置的效率
社会保障是借助各个阶层的经济利益来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从效率角度进行分析,提升了社会保障资源配置的效率,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社会保障基金的责任,详细规划政府部门的职责,集中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提升社会保障基金偿付能力,控制基金风险,进而为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2.3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确保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前提,对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和良性循环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养老保险基金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收支方式,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中有效的融入养老保险,并进行有效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与个人都不可以挪用和挤占社会保障基金,同时,也不能使用在平衡财政预算中,从而将养老保险的账目与资金动向清楚展示出来,有效规避了制度中“暗箱操作”的违规行为。
2.4完善“分税制”
完善“分税制”必须明确事权与财权,详细理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明确投资主体,完善与分税制有关的转移支付制度和复式预算制度,确保政府具备较强的宏观调控能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制度运行过程中让分税制逐渐向制度化与规范化方向转变。
3结束语
在全国统筹背景下,中央与地方政府应明确在养老保险各个方面的要求,分析养老保险需求量,加强社会保障的监督权,将政策实施细节落实到位,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完善“分税制”,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对策,同时设立管理型的中央政府,带动各个地区政府的积极性,为社会保障事业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朱耘志.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中的政府责任[D].长春理工大学,2010.5-6
[2]余梅玲,李毅.家庭养老的市场介入与国家化——兼论公共养老保险的政府责任[J].南方金融,2014,(4):66-68,45
作者:曲悦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