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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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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问题

【摘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河南省于2009年率先进行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制度实行8年以来,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同样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的效果,河南省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河南省于2009年12月启动建立筹资模式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为辅,养老待遇由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全国第一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河南省的农村人口众多,“三农问题”尖锐。随着河南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老龄化尤其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土地养老保障的作用越来越弱,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越来越难以维持,农村老年人生活越来越难以保障,农村养老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制约着“三农问题”的解决。河南省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更好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编织河南省的社会保障网,破解“三农问题”,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以及实现中原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一)政策体系不够系统化

对于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状况,从目前来看,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也不确切,对于某些细节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系统的工作体系和规范的工作流程,部门之间的协作效率低下,问题频出。比如:虚报谎报年龄提前领取,双重户口重复领取,老人去世后不注销户口继续领取等等。总之,提前领取、骗取和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不良现象层出不穷。另外,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保险缺乏相应的完善的配套措施和系统化规范化的政策体系,也导致了机构建设滞后,管理体制混乱,信息系统不完善,经办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等等一系列问题。

(二)宣传力度不足参保率低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持续性不强,造成了广大农村居民对新农保的政策理解不够深入。青年农民由于缴费年限长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意识薄弱,而超过35岁的中老年农村人群很少能获取网络宣传信息,导致参保率低,覆盖面小。农民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农民获取信息的方式比较闭塞,而中青年农民虽然容易获取宣传信息,但大多不愿参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对农民尤其是农村年轻人的吸引力不够,主要原因除了政府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还存在青年农民的意识较薄弱的问题。大多数青年农民认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依然不够高,并且本人年龄离退休有较长的距离,所以缴费与否对养老问题相关不大。并未意识到新农保政策对他们未来生活所起到最基本的保障作用。这就造成了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青年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工中极难推广。

(三)支付水平相对较低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的筹资机制是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为辅。由于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市经济发展不同步,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乡镇企业力量薄弱,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不明显,人均收入不高,因此养老保险的支付水平也就偏低。根据河南省农村目前的经济状况,参保的农民大多选择最低档次的缴费,虽然政府补贴的数额很大,但是抵不过河南省巨大的农村人口基数,平均下来也就很少,再加上物价上涨,消费提高,微弱的养老金很难保证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四)转移接续政策不完善

河南省是全国第一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外出务工后往往会参加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现行的其他养老保险,返回农村之后,仍然在田间地头从事农业劳作,重新参加新农保。因此,及时有效的加快解决现行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之间的转移接续、并轨统一的问题显得非常重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退保和转移手续比较繁杂,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他们来说,办理起来会比较麻烦。在退保方面,好多农村居民对退保手续仍然停留在不了解的层面,而实际办理中需要参保当事人或者其亲属提供各种相关证明,材料繁多,手续复杂,耗费时长,相当麻烦。在转移方面,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低,仅为地级市,不同地市由于各自的情况不同,其具体政策会有差异。并且由于信息化办公程度低、联网办公层次低,导致不能共享参保信息,资金转移也会麻烦起来,所以办理时候难免会很困难。

(五)资金筹集渠道单一

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筹资中,相对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筹资来讲,所占比例太低。在财政缴费补贴上甚至出现了交的越多补的越少的现象,因为政府补贴相对于缴费金额的比例是下降的。农村居民的收入远低于城镇居民,除了少数经济发展水平高的村庄外,大部分地区缺少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集体补助的部分难以兑现,依靠集体补助的可能性很小。至于社会筹资更是微乎其微。受多种因素的左右,在个人缴费部分,大多数农村居民选择了最低档次的缴费。低水平的个人缴费水平,无力的集体补助,不合理的政府补贴,大大缩小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和筹资规模,从而限制了其保障水平。

二、完善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对策

(一)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

坚持以人为本,走村入户,耐心讲解,把新农保这项政策宣传好,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村居民能够实实在在的了解新农保的深远影响,真真切切的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红利。科学贯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必须一丝不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不怠工不拖沓,不盲目攀比跟风,不急功近利,而要结合各地区实际,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比如可以提高信息化办公的层次,减少手工操作的环节,降低失误率。提高资源共享率,实现办公网络化,精简办理环节,提高办公效率。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引领下,加大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拓宽资金渠道,提升资金管理,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完善的养老金监督管理机制

养老金是百姓的保命钱,尤其是对农民来说至关重要,必须确保养老金的安全与稳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项政策的顺利落实都需要严格规范和实施细则作为支撑。新农保作为一项给广大农村居民带来了幸福生活的惠农政策,在具体落实中却出现骗保等问题。原因就在于地方缺少具体的相关配套的实施监管措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社保部门应当被给予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自行对发现的骗保等违规现象执法,用强硬的执法力度,予以坚决打击。为了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养老金进行审计,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大众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的监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主管部门要进行自查自纠,上级主管部门也可以定期不定期进行工作抽查和督导。

(三)强化经济建设加大地方政府财政支出

经济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应强化农村经济建设,发展乡镇经济,支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农村居民的自我保障能力。河南省的城市化水平低、发展缓慢,农村人口占很大比重,所以养老不可能单单靠政府,更需要“自力更生”,“就地取材”。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延长农业产品加工产业链,增加农业产品附加值,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组建农业公司,吸收农民土地入股。有计划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近就地实现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新农保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在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地倾向于农村,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面,建立按缴费比例增长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的农民参保补贴制度。

(四)完善相关社保关系衔接政策

对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问题,政府应该借鉴医疗保险的经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跟随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转移划转。除了跨地区转移之外,如果参保人身份有所变化,可以在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之间相互转移,养老保险的转接也应如此。河南省也应加快政策制定,加大落实步伐,充分保护好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权益,完善与养老保险相关的社保关系衔接政策,解决地区间影响社保关系接续转移等问题。各地区在相关手续操作方面要严格规范转移和接续程序,在操作流程方面,做到增强可行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在退保方面,要简化操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提高办公效率,降低时间消耗。在转移方面,应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加政策的一致性和信息的共享性。

(五)拓宽资金筹资渠道实现保值增值

建立科学合理的补贴标准,个人多缴费政府就多补贴,以此来调动农民缴费参保积极性。基础养老金的增长幅度要以CPI的增长幅度为参考,建立相应的联系,提高记账利率,激励农民多缴费。一方面以税收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另一方面运用社会力量,大力发行社会保障彩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捐赠基金。不断探索养老金的保值增值的新途径,可以通过购买由政府财政资金作为担保的国债或者政府债券,既可以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还可以使养老金得以保值增值。总之,要不断拓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和保值增值的新领域。

三、结语

综上所述,河南省作为全国第一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三农问题”尤其突出,严重制约着河南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解决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缓解河南省传统养老模式所带来的冲击,应对日趋严重的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破解“三农问题”,实现中原崛起发挥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300-314.

[2]何英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探析[D].河南大学,2010(5).

[3]蒋超.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贵州:贵州大学,2009.

[4]刘晓梅.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作者:曹刚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