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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蒋晓雷 单位: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经典歌曲演唱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育人效果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肯定。经典歌曲演唱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之所以能够发挥其独到的育人作用,除其自身歌词所蕴含的丰富的思想内容外,其中音乐艺术因素所起的作用绝不能低估。一方面,“音乐和其他人文艺术是人类了解自己和他们的世界的一个基本途径;它们是认知的一种模式。”[1]另一方面,较之其他艺术形式,音乐艺术在育人方面又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2500多年前的教育家孔子总是把音乐作为他教学工作的一个最后阶段,以培养有益于社会的弟子。此外,美国明尼苏达大学音乐学院保罗•哈克教授更是坚定地认为:“音乐是人类生活的基础,这一点毫无疑问。”[2]恩格斯更是高度评价音乐的作用,认为音乐是生活中最美好的一面。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较之绘画、雕塑、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音乐艺术在育人方面具有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集中表现为音乐艺术表现感情的优越性、表现美的优越性、所起社会功能的优越性等三个方面。
一、音乐表现感情的优越性
“其他艺术说服我们,音乐突然袭击我们”[3]。在表现人类的情感方面,没有任何一种艺术形式能够超过音乐艺术的表达力,这是音乐艺术的最大优越性。它通过听觉直接和心灵接触,能够直接深入人类的情感进而影响人的精神、陶冶人的情操,因而它最能够表达人类的感情。所以“音乐是情感的艺术”[4],被誉为“表情艺术的皇冠”[5]。不仅如此,在音乐体验中还可以感受到其他艺术形式所无法达到的三种感情状态,即美的感情、特殊感情以及基本感情。第一种是音乐中由美唤起的感情,强调外观形式;第二种是在音乐作品中具有表现情感性质特点的感情,强调作者的感情状态;第三种感情由于是在音乐体验的根底里就存在着的感情,所以可以把它称作基本感情。我们在听经典歌曲音乐的时候,事实上能够感受到不具有特殊色彩的那种精神上的高扬状态。在这里,主要按照表达感情的逻辑性来论述第三种感情与第二种感情。
(一)音乐的基本感情
与视觉对象引起的感情相比,产生音乐的基本感情要同时具备至少四个条件。其一,感情和音乐同时在时间过程中运行;其二,感情和音乐同是一种非物体;其三,感情和音乐均与视觉的固定性无关;其四,感情和音乐均内含动力性运动特征。因此,在音乐的体验过程中,音乐作品与)主体以独特的方式非常紧密地融合在一起———音与心理状态直接相融合。所以,音的主客一致不只停留于知觉,而且直到“内心”领域都能够体现出来。在美的体验中,主体与客体尽可能地取得深刻的一致是它本来的倾向,而乐音具备了实现这一点的所有条件。之所以如此,乃在于感情在时间过程中的状态特性。感情在本质上,既不像知觉那样只把握外部的表象,也不像思考那样只把握思考的内容。感情是把对象作为动机来展开自己的,并且是有时间限制的。感情在关系到对象的情况下,是不能使自己得到展开的。感情是从其它的东西那里借力、生长,造成自己,然后减弱、再重新从其它东西那里借力。“感情这种不稳定性,一般把它称作感情的动的性格。”[6]即使是在时间上有变化的视觉对象,由于它不能脱离开物的性格,所以只能在知觉方面与主体相接触。而只有在本来是知觉的对象,而又能在心灵深处发现一致的音乐里,感情才能与之直接相接触。
(二)音乐的特殊感情
音乐的特殊感情其实来自于它的基本感情。在我们听完全不能理解的异文化的音乐时,甚至连音乐的基本感情也不会产生,更不会产生音乐的特殊感情,在这种场合里,由于不能理解它的意义,与听完全不懂的外国语一样。而听取作为知觉对象的音,不外是为了获得独特的安定感与充实感。这种舍弃现实世界、完全归于纯粹内心的安定感,在其它艺术的享受中是没有的。但这种基本感情变成意味内容的情况,决不是变成非现实性。这是由于这里所体现的象征作用是事实象征的缘故。茵格尔顿说,音乐形象造成的感情性格只不过是现实感情的相似物,是现实感情的特殊的变化体。
关于音乐特殊感情的现实性与非现实性的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看。第一是引起感情的对象是现实的还是非现实的问题。虚构的小说的主人公不是实在的,他所经历的事件是虚构的,然而他却能使我们或感到悲伤,或感到喜悦,这种场合是非现实性的对象引起的感情。但是即使是在这种场合里,在能够引起感情的范围内,必须具有一种事实性。这种感情不是知道这是虚构所引起的感情,而是忘记了这是虚构所引起的感情。第二是引起感情的对象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问题。文学作品和绘画等的描写内容是具体的,而建筑、音乐、抽象画等是非具体的,它们的意味也是抽象的。但是这个区别与现实的或非现实的没有关系。从感情的本性来说,它没有能力决定这种场合里的对象是现实的还是非现实的。但感情本身总是现实的,它本身不能变成非现实的。而某种事实,由于它能变成单词,成为概念,因此可能采取一种非现实性的存在方式。但是感情却不同,即使它像在音乐的场合里那样被对象化,成为意味内容,然而由于它不能成为概念,所以由事实象征的作用所产生的东西总是现实的。反过来说,由于感情只能是感情,所以它不能脱离事实性。
二、音乐表现美的优越性
“只有通过音乐的美感,人们才可在身心愉悦的前提下深刻地感受音乐、鉴赏音乐、表现音乐,音乐的其他功能才有实现的可能。”[7]孔子非常推崇音乐美的独到作用,他的“乐以治性”、“成性亦修身”的观点是基于音乐、对人的德性的培育不是靠外在的强制,而是以音乐之美感化人的性灵,使“仁”成为内在情感的自觉要求。较之其他艺术形式表现美的特点而言,音乐表现美的优越性有以下几点。
(一)音乐表现内在意味作用内容的美
我们一般通过三种方式把握存在于外界的感性事物。一是对把握感性对象的本体,二是把握感性对象的属性和样态,三是把握某种感性对象的意味性内容。所谓意味性内容,是指感觉对象的本体和属性以外的东西,美的成立就可以体现出这种意味作用。音乐的美在四个方面具备了作为意味作用的内容的条件。第一,美是与对象的属性明显不同的东西,然而它却还是关于对象的什么内容。第二,美与显示它的感性对象存在着必然性的关联。第三,含有美的知觉对象都具有作为符号的性格。第四,美的体验具有终极性的性格。意味体验在对知觉对象的把握之后,还要对其背后的意味内容加以把握。意味体验以把握它的意味作为目的,只有这样才是完成了的体验。当我们从某种对象身上感到美的时候,获得一种满足感,作为体验本身就不再前进了。
音乐的美尽管不是属性,而是意味作用的内容,却也会像属性那样被人们接受。这是因为,在音乐美的体验中,体现意味的东西和意味内容不仅浑然地融合在一起,而且后者还一面笼罩着前者,一面与前者共存于一体。美在对象中具有一种在超越性的意味作用中看不到的浸透性和饱和性。它呈现出好像给对象覆盖上一层色彩那样的状态,在这点上也可以说美是为对象染色。当然,本来的色彩是对象本身的属性,而不是意味内容,这也是不言而喻的。进行内在的象征体验时,在意识中象征体与象征内容的结合方式有下面两种。一种是完全或接近于完全的结合,为此象征体的知觉特点完全被象征内容所掩盖。在偶像崇拜的信仰中,偶像不是意味着神而是被看作神的本身,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在这种场合里,在体验的内部,所谓象征则没有被意识到。另一种结合方式比较松散,在看到象征体的知觉特点与本来的存在的同时,象征内容的性格对象征体给予影响,好像象征体的性格那样被接受。例如,谁也不会把作为爱的符号的红玫瑰看作是爱的本身,但是玫瑰本身接受了爱的性格,也被看作是“可爱的”、“温柔的”。
(二)音乐的单纯感觉美与综合形式美
可以把音乐的美明确地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独的音响本身所具有的美,另一种是由许多音在时间过程中的组合关系所产生的美。这里把前者称作单纯感觉美,把后者称作综合形式美。通常,如果说起音乐的美,首先想到的主要还是作为后者的综合形式美,然而前者单纯感觉美的存在也是不能否定的。只就音乐中所用的音来看,它也是与日常的杂音不同的一种美的音。这种情况在人声的场合里是特别明显的。这种单纯的音的感觉美,只是一个音的美。在音乐体验中所感到的美,主要是音与音相互关联的美,是形成音的形式的构成美。当然,单纯感觉美是造成音乐的中心美这一点也是不能否定的。
除指示发音体的日常音,指示意味作用的语音之外,只有在具有美的意味的场合里,音才能成为感觉的对象。既不是第一种日常音,也不是第二种语音,而且又不具有美的意味的音,不能成为我们的感觉对象。第一种日常音的意味,或是第二种语音的意味,它们的意味之所在,都超越了感觉性的音。音只是意味内容的媒介体,正是由于美,音乐才能保持着与语言不同的音的感性性格。在音乐体验中,从发出最初的音开始,它就已经具有了美的性格。音乐中单音本身所具有的美,不单是音的性格,而且是它的必然的存在方式。美的音是音乐的唯一素材,用非美的音创作音乐是不可能的。这是由于非美的音不能够保持感觉性的缘故。正是由于保持了这种感觉性,才使得对于音乐体验来说更为重要的综合形式美成为可能。不具有美的意味的音,其本身没有任何存在的意味。当然它在物理上无疑是存在的,然而对于倾听它的主体来说,由于完全没有意味,所以和不存在是一样的。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美的音,如果从音响学上说就是乐音。作为素材的乐音,对于音乐来说具有双重的意味。一方面是现在所说的,由于有美的性格而保持着感性的性格。另一方面是为了使音乐的形成变为可能,要求它具有单纯的抽象性的性格。后一方面可以和单纯用抽象的线来描画图形最为方便的事实进行类比。而且,这种性格即使是没有音乐中的乐音那样彻底,但是在语言的声音中还是存在的。因此可以把语言作为准乐音。但是在语音的场合里,只要是能够根据语音造成明确的形式,并且能够传达意味也就够了,而上面所说的第一种性格,即具有美的性格对于语言来说是不必要的。与此相反,在乐音的场合里,由于保持感觉性是必要的,所以具有美的性格也是必要的。由于语言中的音的确具有超越性,所以内在的美的性格相反地倒成为一种干扰。而对于音乐来说,音的美却是一种必要的条件。但是,音乐本质性的美是具有单纯感觉美的音有机组合后新形成的综合形式美。
(三)音乐性格的美
音乐美是在完形之上建立的。这种完形具有与视觉美的完形不同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当然也就规定着音乐本身性格的美,也就是说在音乐中,作为其象征内容的美与作为其象征体的音自然而密切地紧紧融合在一起。美与音的密切融合的第一个原因是,音并不像视觉对象那样在空间里占有一定的位置,因此音乐的音也就把作为美的象征体———即作为符号———的性格,纯粹而且单一地保持了下来。美与音的密切融合的第二个原因在于,音乐是处于时间的过程之中的这个特性。关于这一点,还必须首先说一下在视觉美的体验中美的独特的时间性。我们知道,美的对象实际上转瞬即逝,由于再次获得的新鲜印象,美的对象所呈现的状态才不断地重复出现。而且美的体验与知觉不同,它虽然很快地会被证实,但是由于这种状态的持续具有价值,所以会产生一种尽可能地使这种状态持续下去的要求。知觉对象在它确立的瞬间就完成了任务,然而美的对象却不能这样。这是由于美的对象如果在瞬间就完成了任务,那它就不是美的体验对象,而只不过是知觉和认识的对象。这时它就不是内在的意味作用,而变成超越的意味作用了。由于美只是在与知觉对象的关联中成立的,所以它一离开知觉对象,就不能长久地生存下去。美的内在象征是一种非常微妙的状态,如果没有精神深处的活动它就不能持续存在下去。内在象征如果经受不住这种紧张的活动,它就会迅速消失。但是由于美的体验本身具有使其继续存在下去的必然要求,所以知觉对象会再一次变成新的,并且再一次体现象征作用。
三、音乐社会功能的优越性
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荀子•乐论》和《礼记•乐记》就已详细论述了音乐的社会功能,反复说明“人不能无乐”的道理,主张建立心灵秩序上的乐与建立社会秩序上的礼互相配合,并认为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史记•乐书》亦云:“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舜乐好之,乐与天地同意,得万国之欢心,故天下治。”[8]这也是任何一种其他艺术形式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音乐所起社会功能的优越性可以分为非倾向性功能与倾向性功能两种。
(一)音乐的非倾向性功能
人们之所以在欣赏音乐时能够获得一种直接情绪上的刺激,是因为音乐本身具有一种潜在的功能。这种功能来自于人类的生理性生物需求,由于它没有基本的任何社会倾向性,故称为非倾向性功能。这种功能是由于人的天然生理性生物需求与音乐作品结构当中包含的情绪类型之间被音乐的知觉第一阶段沟通的缘故。汉斯立克认为,音乐之所以能够对人的神经刺激起作用,它完全以听觉印象影响神经的某种特定方式为基础。因而,音乐才能够完全“象一股没有形态的魔力向我们全身神经激烈地进攻”,[9]并且还能够对于人们过分激动的心情施加一种安静、愉快的影响。所以,在人们欣赏音乐的时候,往往在还没有来得及用自己的美感经验去判断的时候,内心就已经被立刻打动了。
(二)音乐的倾向性功能
人们在欣赏音乐的时候往往还会获得某种情感体验。这是由于人们的音乐知觉处在了深化阶段,音乐作品中包含的客观的情感内容与人们对音乐艺术具有的某种社会性需求达到了主动而自觉的相互沟通,在此基础上,人们又往往对音乐展开了体验性想象与联想,使那些在音乐中固有的抽象性情感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并赋予了具体的丰富的社会性内容。人们的社会性需求因此得到满足,这就是音乐的第二个功能。由于这种功能具有明显或暗含的社会倾向性,被称为音乐的倾向性功能。
“音乐倾向性功能的实现需要音乐中的情感内容和非音乐因素两个客观条件”[10]。一方面,音乐并非直接影响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而是以情感的方式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性精神生活。不过,音乐的情感内容是一种总体的精神特征,它是一个国家民族的、时代的以及富有个性的某些艺术家对于某个特定的社会事件综合反映出来的一种概括性的精神内容。因而,音乐的倾向性功能,只能仅仅体现在以总体的精神特征给予人们某种抽象的社会性需求的满足上。另一方面,能够引起主体想象和联想的依据同时还包括非音乐因素。音乐中的非音乐因素包括限定性与非限定性因素。限定性因素主要指包括歌曲的歌词、歌剧的剧情和唱词等等在内的确定性的文学性内容,这些明确的音乐因素与相应的音乐表现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为听者指定了联想的确定性方向。非限定性因素是比较广义的社会内容,主要体现为音乐作品产生的特定条件,例如音乐作品产生的思想倾向、时代特点和概括性的社会含义等。不过,通过音乐表现出来的这些社会内容暂时还只是一种概括性的精神特征,只有当其被听众作为联想依据的时候,才可还原为具体的社会性内容。相较而言,在非音乐因素与感情要素中,非音乐因素永远要附属于音乐中的感情内容。唯有音乐中的情感特点与非音乐因素所限定的内容相统一与吻合的时候,听者才有可能沿着非音乐因素所指定的方向进行联想。
音乐的倾向性功能实现的主观条件是欣赏者借助音乐作品提供的依据进行联想以及把概括性、抽象性的情感内容转化为具体性的能力大小。这种能力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欣赏者对音乐的非音乐因素的理解和掌握能力,主要体现为对音乐以外的历史、文化等方面修养的程度上。其二,欣赏者欣赏音乐之时所具有的情感体验的能力。音乐根本不可能通过对某一具体对象的联想来获得感情,与此相反,它以情感体验为联想的前提,情感体验愈强烈,联想也愈活跃,对情感内容的认识也愈深刻。因而,人们在欣赏音乐时情感体验的程度,对于其依靠非音乐因素所提示的定向联想有直接的影响。其三,人们在体验情感的同时,怎样根据其判断沿着非音乐因素所指定的方向进行联想的能力。相较而言,音乐的联想较为特殊,它由抽象的情感特征联想起具体的情感内容,或者由音乐中的情感回忆起以往经历中产生的类似情感,从而来把握音乐中情感内容的精神实质。
必须指出的是,音乐的倾向性功能受一定的历史和社会条件所制约,其包含的社会内容是在特定历史与现实条件下的社会反映。由于音乐的倾向性功能具有某种特定的社会政治意义,因而在这方面占优势的音乐题材和音乐形式就很容易为当时社会政治的需要利用。不过,人们的政治观点如果与非音乐因素的社会内容不符合,他就不可能受其政治倾向的影响,只能从音乐中得到非倾向性的功能和审美功能。所以,音乐反映社会生活现实的间接性特点决定了它对社会政治方面的影响一定要与广泛的社会因素紧密结合在一起。也只有在相应的社会思想基础之上,音乐才能对社会的政治、教育等活动起到不同程度的辅助作用,而单纯仅仅依靠音乐根本不可能达到某种政治或其他教育的目的。
综上所述,经典歌曲之所以能够发挥对大学生独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中蕴含的音乐艺术因素。在所有的艺术形式影响人的程度方面,音乐艺术以其表现感情的优越性、表现美的优越性、所起社会功能的优越性等三个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是任何其他艺术形式所不可比拟的。因此,恰当并充分挖掘和利用经典歌曲中隐含的音乐因素对于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