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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舞蹈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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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舞蹈艺术创作

摘要:在中国古代舞蹈艺术发展中,我们更多的强调了其形式、内容、教育、融合发展等问题,对于舞蹈创作问题却很少提及。本文基于舞蹈艺术创作问题,以中国古代舞蹈艺术为切入点,结合舞蹈生态学的分类方法,审视特定历史时期舞蹈艺术创作的本质。

关键词:古代舞蹈舞蹈创作发展创新

一、一眼千年,一跳百年

历史的回眸,我们曾多次回首舞蹈所呈现出的魅力。作为艺术之母的舞蹈,自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变承载着人类无限的能量。一眼千年,一跳百年,舞蹈艺术成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我之间有效沟通的手段,它的使命和功能不断壮大与丰富,在百花齐放中不断推陈出新,成为一种具有独立性质的表现艺术。舞蹈艺术创作作为舞蹈艺术作品生成的必要途径,创作能够赋予作品内容与形式,赋予其内在精神内涵,最终通过欣赏者赋予作品审美价值。舞蹈艺术作品的产生必定会有创作者———舞者本身亦或是编舞者,他们的创作受制于时代的上层建筑,创作意识会影响社会思潮与艺术发展走向,同时影响本时期人们的审美观念与价值取向,反之同样影响着国家的上层建筑。中国古代舞蹈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的发展与舞蹈艺术水平的提升大多是处于正比例平衡状态,为数不多的如魏晋南北朝时期,体制的上层建筑并未影响舞蹈艺术的停滞,反而促进了其快速融合与发展,为唐代舞蹈的辉煌成就做铺垫。舞蹈艺术创作者作为舞蹈艺术作品的主体,在中国古代舞蹈发展历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与职能。以舞蹈生态学的视角来看,中国古代舞蹈中舞蹈创作者的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从远古时代的舞蹈艺术开始,舞蹈创作者大多为各部落的先民———舞者本人,他们承担着那一时期舞蹈艺术的全部生产、表演活动;夏商时期的舞蹈艺术创作者,出现了“巫”这一特殊而又神圣的职业类别,他们是这一时期的舞蹈专家,作为神权至上的时期,由“巫”全权负责舞蹈艺术作品的创作与表演;周代开始进入封建时期,乐舞机构的设立则出现了专门的管理者与创作者,他们负责对乐舞的教学、排练工作;朝气蓬勃的汉代出现了专业的编舞者,并且开始运用一定的技法进行舞蹈创作,初显专业舞蹈创作特征,并且上层贵族出现了即兴舞蹈创作;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其体制的断裂,舞蹈创作者多为民间艺人,上层贵族的即兴舞蹈创作在汉代的基础上延续;舞蹈艺术高度发展的唐代,舞蹈创作者的身份更加多元,上至皇帝、高官重臣,下至民间,创作种类丰富多样;宋代开始宫廷舞蹈逐渐衰落,舞蹈创作者大都是由宫廷长期奉养的专业艺人走向民间;宋以后的元明清主要发展为戏曲舞蹈,这类艺术形式有特定的创作者,其创作已经走向成熟,艺术表现有明显的程式化、剧场化、商品化。虽然舞蹈艺术作品、舞人等根源都是来自民间,但每一时期的舞蹈创作存在的巨大差别,根本原因则来自舞蹈创作者时代的不同与审美需求的差异。

二、“神”与“人”共存

在中国古代舞蹈艺术中,创作者创作的作品功能和目的往往具有较强的指向性,最基本的目的为“娱神”抑或是“娱人”,目的与功能不同影响着表现方式,并通过特殊记录方式进行留存。原始时期创作的舞蹈作品大多为歌功颂德部落首领或是图腾崇拜,如神农氏、黄帝、各类鸟兽图腾等,其表现方式大多为“连臂踏歌”的围圈而舞,以图形的方式记录在了岩石壁画、彩陶盆等。夏商时期的舞蹈作品大多为祭祀求神,同时出现了供统治阶级欣赏取乐作用的乐舞,乐舞专门的表演人员———女乐的出现,标志着舞蹈艺术由自娱向表演性发展,甲骨文的出现成为以文字方式记录舞蹈艺术的滥觞;周代礼乐制度的建立使舞蹈在前朝乐舞已有功能的基础上增添了教化功能,更多的为统治阶级服务,乐舞机构的出现成为乐舞记录与保存的承载者;汉代的欣欣向荣使舞蹈艺术的表达功能走上了新台阶,以“百戏”为俗乐代表的舞蹈不仅用来供皇帝欣赏娱乐,同样对民间、域外少数民族的人们具有重要娱乐作用与政治作用。这一时期以汉画像砖石和舞赋为主记录了汉代丰富的舞蹈艺术作品;魏晋南北朝时期舞蹈作品的功能和目的显现度较弱,与那时的社会背景相似,大多为抒情性的舞蹈表现及时行乐的思想,战乱的年代舞蹈的遗存还是依靠静态的“石头”———石像等;唐代的舞蹈艺术作品,不同的功能和目的颇为丰富,如歌功颂德的坐部伎与立部伎、彰显国力的十部乐以及各类娱人的民间和宫廷乐舞、娱神的宗教舞蹈等,与此同时,出现了能够反映出时代艺术高度发展的记录方式———舞谱;宋代的宫廷“队舞”和民间“舞队”分别承担着政治性与娱乐性的功能,同样汇集在了德寿宫舞谱之中留存至今……此外,明代朱载堉的拟古舞谱以更直观、准确的方式记录了那一时期舞蹈艺术的走向,明清时期的戏曲舞蹈更是为世人所熟知,流芳百世。宏观上看,不论哪一时期的舞蹈,其基本目的和功能可分为“娱神”或“娱人”,但在各自“娱”的类别里又衍生出各式各样的分支,分支越多,则反映出艺术发展的繁荣度,这也正是舞蹈所带来的魅力。

三、“万变”不离其宗

对望过往中的中国古代舞蹈艺术创作,其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已足够多姿多彩。从舞蹈创作技法的角度出发,最具代表性的属汉代与唐代,汉代的群舞创作技法在调度与构图上强调整齐、统一、协调的律动。唐代舞蹈除群舞外,双人舞技法同样精湛,出现了强调工整统一的整齐对称和富于变化的对比呼应两种处理方式,已经能看出那一时代的高超的舞蹈技术水平和编排这些舞蹈的编导家。明代朱载堉的拟古舞谱中,同样为我们展示了丰富的舞蹈创作技法,《人舞谱》等通过摆字形来展示舞蹈的调度与构图。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古代舞蹈创作技法丰富了我们今天的舞蹈创作技法与创作理论,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艺术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的基础需要对传统进行深刻认识,舞蹈艺术创作亦是如此,在“继承传统与创造革新”这一对相依相联、相互消长的矛盾关系中,需要理清其内在属性。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其中“万变”指创新、发展,“宗”是指固有的文化基因,对于古代舞蹈创作而言,每个时期的舞蹈编导者都在不断的创新其形式,发展其内容,以此满足特定历史时期各类人群的审美需求,但不论古代的艺人们如何创新发展新的舞蹈样式,始终没有变化的是以时代文化为根基,将内在文化属性内置于舞蹈,并且舞蹈艺术创作的根源都是来自于广大民间,民间能够使人们能够汲取更多的生活元素将其艺术化,也符合其艺术真实性。由此,不论时代如何更迭,我们始终能够依托强大的文化———“根”基本,使舞蹈艺术创作形成多元化发展。

四、结语

中国古代舞蹈艺术的发展走向并非单纯的一脉相承,它们是在百花齐放的状态中去继承、创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使得舞蹈艺术不断发展而未式微。舞蹈创作作为一度创作,对作品的二度创作有重要的引导性作用,没有创作者,就没有艺术作品的产生,欣赏者也就无法进行艺术审美。对于中国古代舞蹈艺术创作而言,通过分析在不同时期下创作者身份不一,创作作品的目的与功能侧重不一,创作手法技能不一等内容,以舞蹈生态学的视角梳理中国古代舞蹈艺术创作分类,能够使我们更加清晰的了解古代舞蹈创作问题。在对望过往中,我们总能惊喜的发现,艺术以创作开始,以作品呈现,以各样方式留存。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今天的我们没有时空的界限,去细细品味舞蹈艺术创作带给我们的美好,去用心探索舞蹈艺术创作中的未知空间,以期能够补充当下舞蹈创作理论与实践内容并形成有效借鉴。

参考文献:

[1]资华筠,王宁.舞蹈生态学[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2.

[2]袁禾,中国舞蹈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作者:刘凯君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