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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的因材施教是体现在音乐教育大纲上,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给予不同程度的教学内容。比如,学习美声唱法的同学,教师要根据学生的音乐基础、演唱技能和嗓音条件来判断学生长期学习美声唱法的先决条件,教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实施教学,对程度不同的学生给予不同的教学内容,才能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热情,才能更好地发挥学生潜在的机能。兴趣是人类潜能的原动力,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爱好和特长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音乐教育中要达到教与学的统一
所谓教学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是学生和老师之间的教学互动。在孔子的教学体系中,教与学的关系是一种互动、融洽和统一的关系,是在动态的交流过程中相互转换的过程。这是一个不断学习深化的过程,教学工作者应真正地做到在“教”中“学”,在“学”中“教”,老师与学生有着共同的学习目标。所以,在学习课堂中,教与学是一种师生之间双向作用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了“教学相长”,在课堂上增加师生之间教与学的交流。我们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活学并且活用的技法,是需要学生去亲自尝试,亲身体会才能学会的技能。理论知识是我们学习音乐学科的基础,学生只有掌握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好地完成实践内容。在音乐课堂上也许有很多音乐理论的内容学习起来很枯燥,需要学生去反复记忆认真学习,作为教师在教的过程中,也应发挥主观创作性,把枯燥的理论变为有趣的知识。所以说,在音乐教育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双向统一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我们要多吸取儒家教学中的优秀理念,来充实到我们当代音乐教学中,教师关注并正确处理好教与学之间统一关系。
重视音乐的心灵教育功能
音乐具有强大的心灵感知力,美好的音乐作品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提高大众内在精神境界,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乐施篇》记载:“乐也者,圣人之所以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这正是中国儒学思想在音乐教育中的宗旨与升华。《论语》记载:“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儒家的音乐美学观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和现代音乐的发展都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孔子不仅重视音乐中所传达的美的感受,更重视音乐中传达的善。孔子所指的善不仅体现在中国古时杰出圣贤的一言一行中,也表现在新生婴儿的纯净目光中。孔子曾把婴儿纯朴的心灵美比作他最敬爱的韶乐。孔子所推崇的音乐是达到善与美和谐统一的境界,音乐是可以传达很深的精神内涵,这种音乐能使人的心灵受到启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由此可见,儒家文化“礼乐思想”的核心是礼乐中美与善升华达到和谐统一。孔子认为如果没有仁,那么礼乐就失去了本源的意义。礼乐思想是以人的内部修养为基础的,这种礼乐是一种高层次的直达人心,升华人们思想的乐章,这正体现了好的音乐对大众的心理教育功能。古时儒家曾以礼乐教育为主,通过正统的礼乐教育,人们提高心灵境界并培养了理想健全的人格。孔子把育人作为音乐教育的本源目标,来实现音乐教育的目的。音乐教师所从事的教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创造劳动,需要全面的知识、美学修养和职业奉献精神。音乐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做到传道授业解惑这一基本要求,在教学内容上还要关注升华学生的精神思想。
音乐教育中也要关注教师的作用
教师对学生的主要教育方法是言教与身教,比较而言身教显得更为重要。《论语•子路》记载:“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这里孔子提到了身教与言教的辨证关系,强调了身教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我们音乐教学中,作为教师应正确处理好言教与身教的关系。博学是专精的基础,只有博学才能求精。音乐教育中教师的素质体现在除了掌握本专业的歌唱、器乐、舞蹈、乐理、音乐史论等扎实的音乐专业外,教师还应对哲学、美学、文学、教育心理学等文科也要有所了解。音乐教师除了做到对本专业深入研究还应了解其他知识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博学才能在音乐教学中运用自如,才能改变单调的课堂教学形式,唤起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广泛兴趣。孔子教育思想博大精深,我们在音乐教育中应更多的应用和创新,无论是对儒学优秀教育思想的传承,还是对我国音乐教育理论的完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作者:曹晏修 单位:秦皇岛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