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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收入准则是我国加速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与规范企业会计信息编制的重要政策安排,对提升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可比性有着重要价值。本文以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基于新收入准则的基本特征来探究准则对建筑企业会计信息编制的具体影响,并由此提出针对性的应用策略,结论显示:新收入准则将重构企业的收入确认时点、信息披露及计量标准等要素,进一步提升建筑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鉴于此,建筑企业应该聚焦合同管理的规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及优质财务人才的培育,以期更好地适应准则的要求。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合同管理
引言
建筑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体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建筑企业在吸纳居民就业、繁荣市场经济及推动基础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与作用。长期以来,由于业务内容的周期长、价值高、链条多等原因,建筑企业的收入确定信息具有较高的自主判断属性,故而会计信息存在精准度不足、可靠性不高、可比性不强的问题,不利于建筑企业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2017年,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称“新收入准则”),从而将2006年颁布的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融合进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框架,并且明确了相关的确认路径、程序及规制,来规范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编制。新收入准则对于建筑企业的会计信息处理具有深远的影响。在建造合同准则体系下,虽然遵循了规则导向,但是由于旧准则对许多新的事物与交易活动没有提及,从而使得建筑企业会计处理的自行主观判断的范围过大,会计信息的确认具有随意性与可操控性,进而使得建筑企业会计报表信息的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可比性不高,也不符合监管对建筑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例如,建筑企业对于项目建设收入确定常采取完工百分比法来对收入进行确认,但在实际情况中,许多建筑类项目需要有一定的确认条件才可以确认收入,若建筑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会造成项目的建设方与项目的投资方在会计信息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失真。鉴于此,文章立足新收入准则的基本特征,分析探究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的会计影响,进而探究建筑企业的应用策略,以期对建筑企业的会计处理有所裨益。
一、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的会计影响
为简化研究框架,笔者基于新收入准则的基本特征来探究准则对建筑企业的会计影响,包括收入确认时点的变化、信息披露的变化及计量标准的变化三个层面,具体分析如下。
(一)收入确认时点的变化及会计影响新收入准则制定了收入确保满足的三项标准,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必须满足其一。简化来说就是:第一,客户在企业履约时会取得并消耗相关的经济价值;第二,客户可以有效地实现对企业履约或履约过程中产品(或者项目)的控制权;第三,企业履约所生产的产品或者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且可以按照完成进度获得经济利益。若三项标准都不满足,则需要在某个时点确认企业的收入。由此可见,在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按照合同履约进度来确定收入,也就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来确定收入可以实现合同收入与项目交易价格的结算一致;同时对于不满足条件的项目不允许按照一定期间来确认收入,而必须按照时点来确认收入,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建筑企业对收入确定时间的人为操作,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
(二)信息披露的变化及会计影响新收入准则明确了收入信息的信息披露要求,并且在披露内容上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建筑企业需要更多的披露收入信息及变动细节,例如建筑企业合同的费用信息、资产信息乃至预收款情况等。从新旧收入准则的对比来看,项目合作收入信息披露的内容多,且要求细致,这是新收入准则的重要变化,旧的准则侧重项目合同收入的结果信息披露,而新的准则聚焦结果与过程信息的披露,更为全面,这一方面会提升建筑企业的会计质量,但是也会增加建筑企业信息披露的难度。
(三)计量标准的变化及会计影响在新收入准则体系下,建筑企业的收入计量转变为项目合同中各项条款及义务的交易价格,而不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收入,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因为对公允价值的变动带来的收入金额的不确定。与此同时,由于建筑企业的项目施工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许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的是可变对价合同,由此极其容易产生可变对价,新收入准则对于可变对价做出了明确的计量标准规则,即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这两种金额中最能反映企业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来确定,并规定了上限,最大限度地规避了因为可变收入导致的收入确认信息失真。
二、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的应用策略
基于前文的分析,文章本部分重点从合同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强化及优质人才培育三个角度探究建筑企业如何更好地适应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而降低自身的财务风险,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体分析如下。
(一)规范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契合新收入准则的会计信息编制要求为契合新收入准则的会计信息编制要求,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建筑企业必须规范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这是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适应新准则的首要策略。通过对比新旧收入准则可知,新收入准则比较注重契约关系的遵从,强化收入确定的合同属性与法制思维,在收入确定层面,首先就以合同识别为切入点,依据合同条款来界定权利与义务,也就是说会计主体必须立足于合法合同的明细来最终确定各主体的事务活动和交易行为,必须在此基础上来进行收入的会计处理,具有极强的契约思维与法治思维。新收入准则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立足于业务合同的识别与执行,这既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也适应了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需要,尤其是对于业务活动周期长(跨年度的业务属性强)、事项多、价值大、工序烦琐的建筑企业来说,非常关键。鉴于此,建筑企业应该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在清晰掌握新收入准则中关于合同识别及内容确认的规则后,重新审视建筑企业内部的合规范本与基本条款,合同内容必须明确且可执行,逐步调整合同条款的设置来适应新收入准则;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常态化监管,确保财务能获得真实的合同履约情况。
(二)重构建筑企业的内控体系,确保新收入准则的实务应用条件成熟为确保新收入准则的实务应用条件成熟,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建筑企业必须重构建筑企业的内控体系,这是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适应新准则的核心策略。从根本上来说,新收入准则以资产负债表观作为收入确认的底层逻辑,收入的确认必须建立在资产的增加(或者说负债的减少)基础上,突出强调对资产的控制权,明确建筑合同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划分,规范了建筑企业会计收入的确定。但是,新收入准则的这些收入确认都需要进行合同义务执行的估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确认,最为常见的就是收入确认方式的判断、客户合同违约风险的预判等,但这些信息都必须立足于完善的内控体系来完成。由此,建筑企业必须加速自身内控体系的完善,具体包括内部管理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两大模块。一方面,加强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加速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建筑企业必须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在数据分析、挖掘及预判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通过优化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来提高企业的数据收集与分析能力,从而为新收入准则中的各项判断与评估提供科学、可靠、全面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注重建筑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优化。由于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非常规范,企业应该优化内部控制程序,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同时明确各岗位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确保建筑企业的财产安全,降低建筑企业经营风险。
(三)加速财会人才的培育储备,实现新收入准则的应用操作科学合理为实现新收入准则的应用操作科学合理,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建筑企业必须加速财会人才的培育储备,这是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适应新准则的重要策略。在建造合同准则体系下,主要是以规则导向(操作性极强,但是缺乏灵活性,且在实践运用中难以覆盖所有的活动)为主、原则导向(主要集聚提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灵活,但自主判断的程度提升)为辅。新的收入准则适应范围覆盖了所有行业,且目前尚无统一的、具有指导性的应用指南,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新的收入准则侧重于原则导向。由此可见,建筑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更加熟悉建筑合同、建筑业务及信息分析工具。鉴于此,建筑企业应该加速财会人才的培育储备。首先,对于人才培育,要组织学习分析新收入准则的具体内容及影响,组织相关的培训与实务操作演练。更为重要的是,建筑企业要推动企业的财务人员熟悉建筑项目合同的基本内容、执行节奏、履约条件、实施进度及结果评估。虽然在实务中,这些信息的确认需要一线项目部门的协同配合,但是唯有财务人员对此类信息及逻辑有基础性的把握,才可以更为精准的确保收入信息的可靠性。其次,建筑企业应该采取内部人才培育与外部人才引进并行的方案,优化激励措施,加速优质财务人员的储备,从而为建筑企业更好地适应新收入准则提供智力保障。
结语
综上所述,新收入准则是加快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满足我国企业业务发展需求、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的必然举措与有益探索,通过规范建筑企业的会计收入确认,优化其会计信息编制、提升了建筑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了建筑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振了建筑企业会计披露的可信度,这对建筑企业高效、稳健、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主要聚焦在收入确认时点、信息披露及计量标准三大方面的,基于新收入准则的会计实务操作要求,建筑企业为更好地适应准则,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应该以规范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为基础、以重构建筑企业的内控体系为支撑、以加速财会人才的培育储备为保障,全面完善自身适应新收入准则的条件与能力,以期快速提升自身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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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美 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