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音乐美学下音乐艺术形式探析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音乐美学,顾名思义,融合了音乐、美学等诸多内容,具备较强的美学和艺术性特征。为了更好地了解不同音乐作品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方便日后进行传承发展,音乐美学开始成为广大学者专家深刻关注的话题。具体方法就是及时透过美学层面去挖掘和定位不同音乐作品的存在、表现形式,自觉加深对音乐理论知识和表演实践的融合效果,在吸引更多人关注的同时,提升学习者的审美素质。至于音乐美学角度下音乐艺术具体的表现形式,则主要会在后续深入延展。
一、音乐美学的概念
相对于其他音乐学科来讲,音乐美学具备一定程度的哲学性、艺术性特征,主张针对不同音乐作品的艺术规律加以精准性把控,拥有自身特定的研究对象和涉足领域,拥有较强的概括性和抽象性效果[1]。除此之外,音乐美学在国内来讲还是比较新颖的,但实际上其很早就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总结阐述,主要收录在《论音乐美学的思想》著作之中,并且持续到十九世纪后由德国音乐学家里曼再次补充拓展,《音乐美学的要义》作品正式问世,音乐美学也正式作为一门学科而独立存在、深入发展。
二、音乐艺术的有关表现形式
(一)基础性要素
首先,音乐形式的基础性要素莫过于表情,其存在意义甚至超过单纯的音乐声音,在音乐表现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透过音乐艺术层面审视,这部分表情强调借助音响元素来呈现出创作者不同阶段特殊的情绪状态,对应的表现形式包含了高低、长短、快慢、强弱等区别,经过这些形式有序地搭配融入之后,能够赋予整个音乐艺术作品更强的灵活性,保证基于人差异化的情绪状态来生动性抒发对应的感情。其次,音色亦属于情绪表达中不可忽略的要素。古往今来,诸多作曲家都在热心钻研如何利用乐器来展现各式各样的音色,特别是对于近代音乐来讲,这类现象尤为显著。如许多作曲家决心对传统乐队予以创新形式的调整排列,以求在开发出更加特别的音色基础上,呈现出一类极为新颖、奇特、美丽动人的音响效果,进一步使人的情绪得到深入性、完整性、精准性的表达。
(二)组织方式
音乐形式的要素还包括组织方式,如若缺少了它,将难以构建完善的音乐结构框架。这就需要表演者适当加入和融合一些特殊的旋律、和声、曲式、作曲技巧、十二音序列等要素,呈现出独特的整体架构。
(三)规范类法规
这类法规属于音乐要素和组织方式衔接的重要媒介,属于人们经过长期审美活动之后,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同美感形式加以概括的结果。毕竟广大艺术家们在参与美感体验、创造等活动时,还是需要依靠一些基础性法则加以规范引导的。归根结底,音乐和绘画、雕塑等艺术有着明显的差异性,其绝非单纯地将一些美感要素进行整体、直观地呈现,而是主张有序地规划不同音响的排列次序,使人们在聆听旋律的同时感受到一种和谐美[2]。因此,时间对于音乐这类艺术的表现形式来讲极为重要,当音乐组织技巧在特定时间段内呈现过后,会令听众及时体验到音乐的延续性效果。在此期间,音乐时间和现实时间截然不同,而是作为一种虚化的时间序列而存在。从本质角度分析,音乐运动属于某种心理活动;而从物理学层面解读,声音产生的根源在于物体的振动现象,正是在一个声音消失而另一个声音接连出现过程中,才形成了整个富有想象力的音乐作品,再经由一代代人传承记忆和完整再现。
三、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内容
(一)音乐性方面
在音乐艺术中,音乐性内容涉及情绪、风格、精神三类特征。第一,情绪作为音乐内容中表层的部分,听众能够透过感官来直接体验,进一步把握现场传达的整体氛围效果。第二,一类音乐内容的风格体系,往往不需要理性因素作为支撑,而是要配合听众当下的心情和理解方向进行确认。如若说情绪影响着音乐作品的格调,那风格体系便决定着这种格调的类型,两者维持着一定的阶级关系。第三,精神属于音乐内容中最为高层次的部分,是创作者在特定社会背景下想要抒发的思想情感,包括对现实生活的反思还有创作的主旨。音乐的精神内容单纯配合专业技能始终不能全面、准确地认证,毕竟其是一种高级的审美活动与产物。
(二)非音乐性方面
这类内容具备一定程度的主观性色彩。首先,绘画性内容,顾名思义,就是配合人的听觉感受来呈现出种种画面,使旋律、音响等转化成为线条、色彩,令音色成为一种时尚造型,进一步丰富听众的音乐世界。其次,文学性内容,存在于创作者的音乐表现还有听众的主观想象当中,其涉及过程、冲突、情绪三个层面,需要创作者借助节奏、音响等细节变化,来进行文字化的抒情表达,配合音乐主题来模拟对应的现实情境和情节,并使用某些音调来演绎出一系列事物等等。
四、音乐美学角度下音乐形式的实现路径
(一)加深对音乐美学的了解
首先,音高的控制。结合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发展史来看,为了紧跟音乐变化发展的趋势,就务必及时挣脱大小调体系的约束,创造出更加宽阔的音乐语言空间之余,使音乐表现力和听众的听觉感性特征持续增强,从而自主加入到现代音乐探索队列之中。在此期间,凭借理性设计作为核心的音乐构成模式,更加有助于激发出听众对音乐的感性想象力,增强音乐作品音响的感染力。因此,要想在音乐表现中遵循音乐美学,就要先学会平衡表达理性和感性的关系,准确控制音高。其次,节奏的把握。现代音乐在节奏表现层面应该要学会突破传统音乐的约束,想方设法赋予音乐艺术超强的感染力。不仅仅要加入一些鲜活的节奏,同时还应该在节奏衔接上保持一定的跳跃性、灵活性、动态性特征,进而为增强整个音乐作品的表现张力奠定基础。需要注意的是,音乐节奏把握上同样存在理性倾向,那就是在保证和传统音乐节奏有所区分之外,还应顺应大众的审美需要,切不可盲目越过大众听觉感受的范畴,否则会严重削减作品整体的审美效果。最后,音色的处理。音色同样随着音乐艺术持续变化发展,如今已经随着各类乐器的使用,慢慢越过民族的界限,成为音乐作品中自由使用的元素。但是,总有些人过分追求音色的多元性,不能协调各个音色之间的关系,到头来不仅没有赋予音乐作品流行的推动力,反而破坏了收听效果,因此合理使用音色应该得到创作者们的重视。
(二)协调控制音乐作品的创作、表演、欣赏等细节
第一,音乐作品的创作,实际上就是结合生活体验来进行乐谱记录的过程,许多艺术家习惯于结合丰富的生活体验和完善的构思,来将头脑中的种种思想透过音乐细致地传达出来。在此期间,要注意搭配好音乐作品的曲式还有旋律,这样才能确保作品问世后是独一无二的。由此看来,音乐艺术的创作和表现,需要经历非声音形态的表现对象选择、声音形态的听觉对象匹配、作品乐谱的形成等环节,任何环节都不可忽略。第二,在进行音乐艺术表演期间,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其存在模式。表演者想要充分展示出一些音乐作品独特的艺术效果,就要先读懂乐谱,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将各类音乐符号转变成为和谐的声音形态,再配合相关乐器和演奏技巧进行优美的呈现。所以说,在音乐表演期间,音乐艺术的存在形式由音乐符号、想象的音乐形象,转变成为现实的音乐作品。第三,音乐作品欣赏环节中,听众会自觉地对当中的旋律、节奏进行整合,借此加深对音乐作品还有艺术的了解认识。在此期间,听众群体正经历着想象作品、加深情感体验、形成认识结果、做出综合评价等过程。
(三)进行审美和非审美式的融合
音乐艺术作品属于一类有机整体,经过了审美和非审美式的整合处理。特别是在同一作品当中,这类融合更加有倾向性。譬如一些轻音乐或是抒情曲艺术作品,重点凸显审美价值,却对一些非审美价值进行弱化处理。现代音乐艺术展现形式更加注重审美、非审美价值的自然融合,毕竟只有两者高度统一之后,音乐作品才显得更为优美动听且富有内涵。归根结底,就是借助特殊的审美滤镜,来将一些科学知识、道德价值观等非审美价值要素巧妙地穿插进去,使得音乐作品本身的魅力增强、内涵更加丰富。另外,保持音乐艺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完美的音乐艺术作品,其内容和形式往往彼此关联缜密,相互契合[3]。事实上,音乐艺术作品在内容上显得比较独特,主题明确,而为了更加精准、完整地表达这部分音乐内容,就要求适当的音乐形式作为支撑。所以说,许多创作家都习惯了基于内容和形式的依存、制约关系来展开补充式创作,利用音乐形式把控着音乐内容的描述,配合音乐内容锁定音乐形式的筛选方向,不至于在表现过程中出现情感突兀、节奏紊乱等不良现象。
五、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音乐美学视角来细致性解析音乐艺术的形式和内容过后,还需要协调把握它们之间的联系、制约关系。作为广大听众群体,在进行各类音乐艺术作品欣赏过程中,不仅仅要关注其外在表现形式,还应该深入性钻研其核心内容。同样地,作为音乐创作人员,也应该在充分调查了解听众们的兴趣偏好基础上,处理好音乐作品的表现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做到及时透过整体进行创作梳理,促进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和谐融合状态。长此以往,帮助更多人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控音乐美学的基础性规律,提升大家的艺术表现力和审美素养,促进我国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帆,石敦岗.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艺术形式探讨[J].芒种,2013,33(07):120-123.
[2]占羚,陈思遥,蒋凌羽.基于美学视域下关于音乐内容与形式及其关系的思考[J].黄河之声,2015,25(07):84-92.
[3]李韬.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J].黄河之声,2015,17(06):114-119.
作者:姜霄烨 单位: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