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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世界各国科技管理体制不同,国际上对医学科技成果奖励没有一个统一界定。比如,美国在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中使用的是评估(Evaluate)或奖励(Award),英国采用的是研究评估(ResearchAssessment),而德国则大多用科技评价(ScientificandTechnicalEvaluation)〔2〕。在美、英等发达国家,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的目的是促进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的方式是由政府出资,委托一大批高水平、相对稳定的社会咨询评估机构来承担具体的工作,政府自身不是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的主体〔3〕。在我国,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具有评价和审定的双重含义,是指由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对取得的医学成果、成就,以及某种资格进行评价、审定,并最终给予某种形式的确认的活动。国家的各级医学科技管理机构既是成果评价的组织者,也是成果评价的监督者〔4〕。
2国外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的特点
国外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大多涵盖在科技成果奖励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国外科技成果奖励管理涉及到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的规定具有如下特点。
2.1成果管理制度有法律保障
美国的科技成果管理有立法保障,而且有关法律的规定都十分详细和明确,新的医学科研计划项目一经批准,就会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日本科学技术会议政策委员会早在1986年就编制了科技成果评价指南,国立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管理规定了具体的标准〔5〕。
2.2成果奖励申请的标准多样
俄罗斯在对国家科技奖的管理规定中指出:申请国家科技奖的科学成果,应该是公开发表过的;申请国家科技奖的工程技术设施、新型技术,以及新型材料和新的操作工艺必须在投入实际使用不少于1年以后〔6〕。美国对国家技术奖的管理规定,评委在任职期间及卸任后3年内不得获此奖。
2.3评审委员会专家的组成透明
俄罗斯的国家科技奖的评审委员会一共由69人组成,而且委员会的成员绝大多数为科研人员。日本国际生物学奖评审委员会广泛地吸收外国专家作为评审成员,其评审委员会包括8~9名外国专家。美国国家技术奖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除了技术领域的专家外,还包括相关的风险分析专家,以评估成果的转化能力〔7〕。
2.4成果奖励评审的过程科学
俄罗斯国家科技奖的评审委员会形成决议是以秘密投票的形式进行的,需要得到与会者不少于2/3的票数才能视为通过〔8〕。法国科学研究奖的评审委员会按照研究领域分成若干专业评选委员会,各委员会平均召开2~3次会议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需要达到法定人数的2/3才算有效〔9〕。诺贝尔生理及医学奖采用“无条件提名-投票制”,其实质是将评审权利全部交给提名人和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10〕。
2.5成果奖励评审的结果公开
美国国家技术奖的评审委员会在起草、修改评审报告后,要提交给美国国会举行听证会,通过后,方能。日本国际生物奖的评审结果基本上是采用了在因特网上和向记者的形式。俄罗斯对国家科技奖的管理规定,评审委员会讨论的备忘录应在授奖前至少3个月对外公布。美军军医学会奖是在美军军医学会的年度会议上颁发,其获奖名单也将印在大会的议程簿中〔11〕。
3我国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的特点
3.1科技奖励工作规范
从20世纪50年代起,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的法律和条例。目前,我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执行的是国务院于1999年5月,并于2004年1月和2009年1月2次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该条例对科技奖励的对象、目标、组织、评审和授予,以及罚则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为科技奖励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该条例,国家科技部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具体的法规性文件〔12〕。
3.2科技奖励标准多元
我国在进行科技成果奖励时,针对应用医学和基础医学、科学和技术等不同的科研成果的特点、评估时间范围、评估对象及重点,科技奖励标准也更加多元化〔13〕。比如,中华医学科技奖作为全国性医药卫生领域的最高奖项,涉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中医中药学等领域。奖励标准包括: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发现;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
3.3科技奖励评审科学
我国的科技奖励评审在评审专家的选择、评审项目的推荐,以及评审程序的制定等方面,都采取了更加科学的手段。比如,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是我国药学领域的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1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有关副省级城市的药学会均可向中国药学会推荐项目。该奖项的评审工作实行初审、终审二审制。评审方法采取同专业专家评定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初审实行差额推荐;终审对初审推荐授予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答辩,对二、三等奖的项目直接投票,并实行差额评定。项目的初审是由专业组完成,终审是由评审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完成。
3.4科技评价方法综合
目前,我国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在不断改进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已逐步建立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技奖励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实施计算机辅助评审,为具体的评审工作提供了良好方法。
4国内外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对我军的启示
目前,我军的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做法和经验,有关部门也正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总结国内外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的管理特点和经验,可以为我军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4.1医学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要有法可依
我军的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制度应与国家的医学科技成果奖励制度相适应。随着科学和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科学技术领域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为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对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比如,简化了评审程序,增加了网络评审等技术手段,强化了监督及处罚机制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和考虑的。
4.2医学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程序要科学公正
总的来说,医学科技成果奖励的目的就是为了营造医学科技创新环境,突出原始创新和实际应用效果,促进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施展才能;而评审过程直接决定着评审结果,以及上述目的是否能够实现。我军应当总结国内外医学科技成果管理的成功经验,引入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或中介评估机构)参与到评审过程中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透明的医学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程序,从而实现社会效益和军事效益的双赢。
4.3医学科技成果奖励评价标准要进行分类
美国学术界专家在美国联邦政府支持的科研成果评估中提出: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时,应选择与研究项目特点相符的评估方法,针对不同的科研成果的特点,评估的程序和所需的专家也应不同。俄罗斯和我国的国家科技奖中,学科成果与工程技术成果的评价标准也并不相同。因此,我军在制定成果奖励评价标准时,也应考虑不同项目可能具有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