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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工具
通过文献检索和质化访谈,自行编制《女性重刑犯基本情况调查表》。共12个条目,主要用于了解被试的年龄、民族、案由、文化程度、原判刑期、入监时间、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原家庭居住地及类型、家庭关系融洽度等人口学信息。测量量表采用症状自评量表(以下简称,scl-90)为测量工具,本量表共有90个项目,主要包括: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和其他等10个因子,每一个项目依据被试最近一周内有无及严重程度采用5级评分制,依次记为1、2、3、4、5分,分别表示无、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
(二)研究程序
主试由监狱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干警担任,在测试监区,将女性重刑犯按照受教育水平分成初中及以上和小学及以下两类,初中及以上群体根据主试要求进行团体施测,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小学及以下群体由主试通过主试将题目和选项读给被试,然后由被试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时间控制在60分钟之内,所有问卷当场收回。回收的问卷统一编号,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检查并录入,并由专门人员进行数据核对,剔除极端数据。
(三)统计方法
采用SPSS17.0对数据进行分析,主要分析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和差异分析。本研究抽取scl-90中內隐行为因子中抑郁与焦虑2因子。
二、研究结果
(一)女性重刑犯心理健康总体状况
女性重刑犯心理健康得分,见表1。分数范围在1.43-2.11之间。女性重刑犯在躯体化、强迫和其他3因子上得分最高,均超过2,分别为2.11±0.77,2.04±0.63和2.01±0.66;在偏执和恐怖2因子得分最低,均在1.5以下,分别为1.47±0.50,1.43±0.47。
(二)不同家庭融洽度的女性重刑犯心理健康状况
比较不同家庭融洽度的女性重刑犯scl-90各个因子得分均存在显著差异。平均数的两两比较发现,躯体化、焦虑、恐怖和精神病性因子,均是家庭关系一般的群体得分高于家庭关系融洽的。强迫、人际关系、抑郁、敌对和偏执因子,家庭关系不融洽和一般的群体得分高于家庭关系融洽的。这表明,家庭关系的融洽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女性重刑犯的心理健康状况。
三、女性重刑犯心理健康
(一)女性重刑犯心理健康特点
女性重刑犯的心理健康具有以下特点:
(1)躯体化症状严重。有明显的身体方面的不适应感觉,如腰疼、精力下降、活动减慢、肌肉酸痛等。
(2)强迫心理较为明显。可能有不属于自己的想法,感到自己有罪,应为自己的过错受惩罚,感到苦闷,严重的可发展成强迫症。这与谭春生(2009)的研究一致。
(3)偏执和恐怖表现不是明显,这可能与女子监狱重刑犯监区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关。2011年5月开始在监区宣传《刑法修正案(八)》主要内容,在重刑犯了解相关政策后于7月份开展心理健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结合监狱心理矫治总体要求,制定了比较详细的心理干预方案,主要分为日常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个体心理咨询干预、团体心理辅导、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亲情、社会帮教、监狱干警与服刑人员谈心个别教育等形式。
(二)不同家庭融洽度的女性重刑犯心理健康状况
不同家庭融洽度的女性重刑犯scl-90各个因子得分均存在显著差异,总体表现为家庭融洽度越高,女性重刑犯心理健康状况就越良好。有研究表明,家庭既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心理健康水平重要指标。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的干预、调节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监区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还是整个社会和家庭的共同任务,只有监区、家庭和社会都参与到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的矫治工作中来,才更有利于服刑人员心理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回归社会和家庭。
(三)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女性重刑犯心理健康状况
受教育水平不同的女性重刑犯在躯体化、强迫和恐怖因子上得分存在显著差异,总体上文化程度低的得分高,心理健康水平就低。这与史梁等人(2013)、周习文、刘贵萍的研究一致。究其原因,可能是文化程度的高低是个体知识经验丰富与否的重要表现指标,文化程度高其认知水平相对较高,对自己的所犯的罪行、监狱的管教等认识相对较清晰,配合度也较高,对导致其犯罪的认知因素的调节水平也较理想,心理健康的自我调节水平也较好。
四、女性重刑犯心理矫治策略探讨
(一)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教育
做好女性重刑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她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自我调适的能力,使她们具备一定的压力应对和抗挫折能力。监狱可结合女性重刑犯的心理特点,利用心理健康课、讲座、宣传栏、心理广播站、报刊、心理保健操、心理剧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应牢牢把握“纵线”和“横线”两条线索相结合,即纵线针对不同服刑阶段的罪犯,横线针对不同情况的罪犯,在服刑的各个时期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各有侧重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刑初期:在这一阶段,罪犯由于原有社会角色的转换,生活环境的巨大变化,监狱的严格管理会使他们产生严重的心理失衡,在认知、情绪、意志和行为上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改造环境,十分漫长的刑期使他们产生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忧虑、对现实改造的恐惧怨恨、焦虑抑郁等消极情绪。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是帮助罪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接受改造现实,适应监狱环境,内容应主要涉及角色转换、适应环境、确定目标、调节情绪、压力应对方面内容。服刑中期:这段较长的时期内,罪犯会逐渐适应改造生活,但也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如家庭的变故、改造中的压力等,这些现实的问题极易引起他们心理上的较大波动。一些罪犯原有的心理问题加上监禁生活的影响,容易形成监狱人格,她们的心理问题开始全面凸显,这一阶段教育重点应把握合理认知、自我效能感的提升、建立和谐人际关系、培养抗挫折能力、情绪管理等不同方面。良好的自我认知模式建立能帮助罪犯重构自我意识,培养正确的认知模式;自我效能感的提升能使她们发掘自身资源和能力;和谐人际关系的培养帮助他们构建良性的人际交往模式,提高狱内社会支持系统利用度,感受当下的温暖;挫折能力的提升使她们具备抵抗突发事件的自我修复能力;情绪管理能力的提升能使她们以良性情绪应对生活的低谷,并能从消极的情绪状态中很快地调整过来,在逆境中重生。服刑后期:此时期女性重刑犯度过漫长服刑生活,将由“监狱人”重新变为“自由人”,因为长期与社会脱节,即将面对亲人和社会,她们会产生一种既盼望又恐惧,既喜悦有不安的复杂矛盾的回归心理。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应把握回顾改造,展望未来,树立新目标,及时调整心态。通过教育,获得支持和鼓励,以向上的心态重新走向社会。
(二)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咨询工作
针对改造中出现一定心理问题的女性重刑犯,干警应采取及时发现,主动咨询的态度,利用多种咨询手段,开展个案咨询工作。咨询应以疏导教育和促进成长的原则,帮助她们走出心理困境。咨询工作应“点面结合”,利用个案咨询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了常用的个案咨询外,还应结合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开展。监狱环境相对封闭,女性重刑犯具有一些共性心理特点。团体心理辅导是通过团体内人际交互作用,促使个体在互动中通过观察、学习、体验,认识自我、探讨自我、接纳自我,调整改善与他人的关系,学习新的态度与行为方式,以发展良好的生活适应的助人过程。通过团体辅导活动,可以解决罪犯带有共性的问题,一次活动可以有较多的受众参与者。在活动中,她们更容易放松心理,打开心门,减少对干警咨询师的戒备心理及阻抗,在活动中当他们了解到其他人也遇到和自己类似的问题和压力时,会减轻她们的心理负担和孤独感,可以较轻松地相互学习,探讨中审视自我,并获得彼此的社会支持,感受到团队的温暖。监狱可开展人际交往、情绪管理、入监适应、压力应对、感恩、自我效能感提升等主题的团体辅导活动。个案咨询与团体辅导的同时开展,可以解决较大受众面与点对点的深入咨询的良好结合,取得有效的咨询效果。
(三)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对遇到重大变故,处于心理危机状况的罪犯,应及时开展危机干预。容易引起危机心理的事件包括:家庭变故、经济困难、狱内人际关系失衡等。容易出现心理危机的人群一般性格较为内向、敏感、易冲动。女性重刑犯出现心理危机时,表现不一定十分外显,这时就要依靠干警敏锐的洞察力,及时排查出危机人员,主动进行干预。危机干预要注意适时宣泄、合理获得心理支持的原则,帮助其面对危机事件。还可以通过与家属、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帮助,运用社会支持系统来共同处理化解挫折和危机。
(四)其他教育手段的综合运用
除了以上的心理健康和咨询的手段以外,还可以开阔视野,整合狱内外资源,结合监区文化、社会帮教、三课教育等多种教育资源。实现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营造出轻松向上的改造氛围;利用各种社会帮教、亲情帮教的感召力来重构她们的社会支持系统;开展文化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多种培训形式来提升她们的素质,进而提升自我效能感,重新树立生活的自信心。
作者:张鑫 张磊 单位:云南警官学院 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