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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下音乐艺术形式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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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下音乐艺术形式浅论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音乐艺术的教育作用越来越凸显,并能作为宣传思想文化以及艺术价值的重要途径。本论文则将音乐美学角度之下的音乐艺术作为研究的独特入口,探究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艺术的基本要素,并由此展现音乐艺术独特的艺术魅力,通过明确判别其中存在的辩证关系,不断展现艺术学科的基本规律。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艺术形式;研究讨论

音乐美学作为一门重要学科,能够带领学习者对现有的音乐艺术进行充分的认识与思考。深入分析艺术哲学的基本性质,从而能够真正探究内在的相互关系,不断通过结构的组合与创造,进而展现音乐艺术形式的独特价值。

一、音乐美学的基本概述

音乐美学作为研究音乐本质和客观规律的理论学科,能够与同专业的其他课程建立内在联系,从而共同促进音乐美学学科的快速发展。在实际的研究当中,音乐美学一般会从哲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的角度分别进行阐述,能够对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刻探讨,由此展现音乐作品的自身特性,不断针对一系列的外在问题构建完整的理论体系。因此,从该角度来说,音乐美学能够作为研究音乐领域的理论基础,从而可以通过构建音乐与外界之间的相互联系,明确音乐创作与艺术表演等多种系统环境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以此构建相互交叉的设计范围,不断展现音乐美学自身的艺术特征。从相关研究当中可以了解到:音乐美学主要具备以下几点特征:首先是情感方面的丰富性。在现实社会当中,需要凭借强烈的艺术思想,进而将人类的心理和生理感受表达出来,由此能够构建情绪与情感的相互联系,不断构建视觉形象,表达一定的精神需求。第二部分是形象方面的模糊性。尽管音乐艺术能够表现人们的现实情感,但是这都源自于对事物的主观认知,从而产生抽象性的概括与总结,如此与现实之间存在一定的界限感,无法产生审美之间的有机统一。第三部分则是艺术方面的动态性。无论是音调、节奏,还是其他多种物质材料,都需要通过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进而可以展现人物的思想行为,由此具备一定的敏锐性,可以突出反映人物的内在心理与外在的行为表现。

二、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

(一)基础要素

为了能够确保音乐形式展现其独特的艺术魅力,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要素,从而对艺术本身的抽象价值进行深度刻画,由此能够展现其独特的主导作用,真正能够凭借主观的思想感受,进而在音乐形式的基本要素当中获得充分的情感表达。由此能够通过音色之间的相互组合,展现音乐的独特美感,并通过彰显独特的艺术情感,真正满足人们对于音乐艺术的独特情怀。在音乐形式的表现过程当中,其含有的基本要素主要是音色特征为主,能够凭借音质的高低、强弱以及快慢等应用,真正表达音乐艺术的灵活性,而这也能够为历代作曲家所重视和关注,从而能够通过情绪之间的不断变化,努力展现音色的独特要素。

(二)组织形式

与基本因素相同,如果音乐艺术方面缺乏形式的组织手段,会使各种音乐之间的组合问题存在一定消极影响,由此需要具备一定的结构特征,进而落实音乐的组织手段,从和声、曲式等多种序列相结合,真正体现独具特色和节奏的韵律风格。如此能够真正以相关组织关系为基础,将不同的要素相结合,真正焕发音乐艺术的独特魅力,不断形成现代化的作曲手段。

(三)基础法则

在组织手段的建立过程当中,需要依据相关的基础法则,在长期的审美活动当中得到突出的实践应用,成为艺术家感受美的基本依据,不断在特定的过程当中,体现出音乐艺术的独特价值。因此。音乐方面的基本法则都能够对时间序列进行统一设定,可以通过音乐空间当中声音和音色之间的移动与变化,产生相关的心理幻觉。由此促使听众从本质上明确音乐艺术与心理运动之间的相互联系,真正能够从内部出发,展现音乐形式的物质运动。

三、音乐美学与音乐艺术之间的逻辑关系

音乐美学作为研究艺术以及创造规律的社会类科学,能够从音乐的艺术角度出发,进而明确音乐领域的社会功能和独特价值。以此能够用于明确创作者的心理活动,不断转向自身的客观规律,吸收和表现音乐艺术方面的精神境界、深度,体现音乐艺术的本质和精髓。而在这个过程当中,音乐美学能够成为音乐艺术的实践应用中的理论支持,从而通过精湛的音乐表演,充分落实音乐美学的指导意义。从广义角度入手,音乐能够具备一定的阶级性和继承性因素,从而在彰显社会功能和内在价值的过程当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音乐艺术能够从作品的结构入手,明确不同的构成因素。由此可以展现出音乐艺术的实践意义,不断丰富音乐的知识内涵,彰显音乐艺术的独特精神。而从狭义的角度入手,音乐美学则能够成为音乐艺术在实践过程当中的精神内涵。由此通过不同的研究差别,彰显着音乐艺术的核心价值,从而成为重要关键,贯穿时代与历史之间的协调渠道。能够不断通过综合性的创新研究,进而展现创作者的思想观念。

四、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内容

通常来说,音乐美学角度之下,音乐方面的基本内容主要包含着音乐性内容和非音乐性内容两个部分。首先音乐中的音乐性内容,主要包含着情绪、风格、精神等三个方面,能够从听众的角度出发,从自己的内在感觉入手,真正凭借音响和感官之间的交相刺激,用于产生相关的情绪氛围,不断展现感性化的独特内容,形成音乐自身的结构特征。而音乐当中的非音乐性内容,则能够通过众多内容的结合,凭借想象和联想等系列活动,真正为音乐艺术的重要内容增添较多的主观色彩。由此可以凭借绘画性和实践性的形象画面,逐步转向音乐作品的专业手法。在该过程当中,能够通过模仿、象征或暗示等手段实现幻化和视觉形象之间的相互传递,由此可以建立表现文学性和非音乐性的组织内容,有利于不断应用多样化的题材设计,完成作曲家的冲突暗示。在探究音乐和人类感情之间关系的问题之上,则能够对音乐性和非音乐性的内容进行深度剖析,从而能够明确基本情绪与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断应用多样化的精神活动,彰显内心世界的独特心理,由此可以运用一定的音乐音响,通过节奏与声音之间的相互改变,进而满足听众的感官体验。能够将其与音乐内容之间构建良好的沟通渠道,真正可以凭借深远的节奏变化,深度彰显音乐自身的独特价值。

五、音乐美学角度下音乐艺术形式的创新路径

(一)增强音乐美学的内容学习

通常来说,音乐艺术的独特内容是制作者与音乐之间进行情感交替,能够通过落实自己的思想内涵,不断加深自身有关音乐艺术的表层理解,从而凭借创新化的组织构建,真正展现音乐艺术的独特美。从该角度来看,创作者需要明确内容在整体专业建设之中的实际作用,由此可以凭借较高的影响力,丰富音乐自身的思想情绪。在选择音乐内容时,首先需要判定音乐作品的情绪悲喜划分,由此能够坚定作品的整体基调,通过音乐主题和形式之间的相互结合,努力发挥音乐内容的独特优势,进而表达音乐内容的主要含义。

(二)协调音乐美学的细节控制

在音乐美学的实践过程当中,需要真正落实创作者的情感体验,能够从细节方面入手,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从而促进群众积极投入到音乐艺术的欣赏过程当中。首先,应当确立艺术形象,能够将内在的思想和情感做出深度表演,努力朝向作品的发展方向前行。由此能够紧密结合艺术形象,进而彰显作曲家的内在精神。其次,在选择节奏和旋律的过程当中,也需要与作品本身相结合,能够通过逐渐的增强和减弱,深度展现独具特色的表现力,由此可以符合一定的音乐组织规律,不断凭借音乐之间的紧凑感,彰显主题特色的音乐表现力。在该过程当中,能够通过创作者的乐感和专业把握,进而将艺术作品的内在价值推向高潮,由此展现音乐的独特魅力,并将其成为音乐美学的实践性应用。由此能够真正体现出音乐艺术的独特价值,不断实现专业领域的创新发展。

(三)促进审美形式的相互结合

在确定好音乐艺术内容之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明确内容与形式之间的组织关系,从而可以凭借着相互制约的组织形式,尽力展现作曲家的强烈感受,由此能够深度落实内容的存在价值,不断凭借着专业化的形式手段,将音乐美学艺术推向高潮。在该过程当中,许多音乐理论家能够通过自己的艺术学识,进而对乐器法进行基本研究,从而可以通过多种类型的和弦结构,综合不同的句式特点,努力发挥音乐作品的存在价值。由此可以提高音乐学的研究水平,不断展现音乐美学的独特价值,实现音乐艺术的实践影响与应用。通常来说,审美形式具有多样化,能够凭借着多种类型的搭配和结合,充分实现音乐美学的深层研究。而形式能够成为音乐美学角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从而需要通过相互之间的结合与融合,努力展现审美形式的内在价值。因此,创作者需要采取一定手段,合理促进音乐审美形式的相互结合,能够通过不同的冲击和搭配,彰显音乐美学在某一方面的深层含义。以此有利于落实音乐艺术的实践应用,努力通过内容与形式之间的配合与完善,进而彰显完整的、丰富的美学价值。

六、结语

综上所述,音乐美学作为一种特定的音乐艺术表现形式,能够凭借各种形式美的结构组合,进而充分展现音乐艺术的基本规律,由此可以便于人们欣赏其特有的艺术魅力,不断凭借相关基本原则,进而在美学领域实现艺术思想的充分理解。以此有利于凭借多样化的表现形式,进而将音乐语言与思想文化相联系,由此可以真正促进艺术形式与美学价值的相互融合,不断为现阶段的艺术领域增添新的表现价值和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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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立鑫 单位: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