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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钢铁企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随着产能过剩与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去产能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河北省钢铁企业去产能任务已取得不错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如去产能力度不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经营理念陈旧、缺少与环境相关的去产能绩效评价体系。去产能的推进还要考虑到环境因素。针对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可采取设定奖惩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改变经营理念、建立环境责任成本下的去产能绩效评价体系四项措施,将河北省钢铁企业去产能工作贯彻到底。
关键词:环境责任成本;钢铁企业;去产能
一、前言
一直以来,钢铁企业都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钢铁的每一个生产流程都不可避免的对环境产生破坏,加之过去几十年环保意识的淡漠,各行各业都在全力实现利益最大化,环境问题亟待解决。“去产能”一直都是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产能过剩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若要经济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则必须推行去产能工作,而钢铁行业正是产能过剩严重,钢铁行业实行去产能政策对化解过剩产能有重大帮助。随着低碳、绿色发展等理念的提出,去产能的推进也要考虑到环境责任成本。所谓环境责任成本是指由于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自然资源损耗、环境破坏、污染等问题,而需要为此付出的责任成本,该项成本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前提。本文所提到的环境责任成本不但包括企业内部环境成本,还包括外部环境成本。具体来说,环境责任成本包括环境责任预防成本、环境责任检测成本及环境责任治理成本。去产能不仅仅是减少生产,而应从环境责任成本的角度出发,将钢铁企业去产能推进到底。
二、河北省钢铁企业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我国粗钢产量前10的省份分别为河北、江苏、山东、辽宁、山西、安徽、湖北、河南、广东、内蒙古。河北省粗钢产量仍居首位,占全国总量的13.4%,即使经过了几年的去产能,河北省的钢铁产量仍然巨大。目前,河北省是全国拥有钢铁企业数量最多的省份,而唐山和邯郸又是河北省内拥有钢铁企业数量最多的两个城市,且远远超过其他城市的钢铁企业数量,形成聚集状态,钢铁企业地区分布的不平衡性特点突出。2020年河北省粗钢产量达24977万吨,同比增长3.4%。2020年1月份,河北省PMI指数为2018年以来最低,之后的四个月逐渐攀升至最高点,12月份行业指数为51.9%,表明钢铁制造业在稳步恢复。疫情对全国的出口都造成了影响,河北省出口量也出现了大幅下降,2020年上半年河北省钢材出口较往年相比是最低的。2020年上半年由于钢材价格持续下降,再加上原材料,如进口铁矿粉、矿石、焦炭等原材料的价格不断增加,导致各企业的成本随之增加,钢铁企业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行业整体效益不佳。近年来,去产能工作在河北省的钢铁企业中取得了不错的成效。2011-2017年,全省压减退出炼钢产能8607万吨、炼铁7336万吨。至2017年底,炼钢、炼铁产能减至2.39亿吨、2.44亿吨,钢铁冶炼厂点与企业均减少。2018年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230万吨、焦炭517万吨,“僵尸企业”清零,2019年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403万吨。截至2020年12月,全省30家钢铁企业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位居全国第一;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河北省目前已无落后产能(即技术水平不达标准的生产能力)。
三、河北省钢铁企业去产能面临的问题
(一)去产能力度不足
2016年省两会上提出未来五年全省钢铁产能年产至多为2亿吨,实现去产能1.2亿吨。2019年省十三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定下目标,全年实现钢铁去产能1400万吨,张家口、廊坊钢铁产能全部退出。根据目前可查询到的数据来看,2016—2019年,河北省累计去产能总量为6463万吨,仅占到了1.2亿吨目标的53.86%。此外,在2020年张家口市统计局公布的《前三季度工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中提到前三季度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均有增长。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河北省粗钢产量并未控制在2亿吨以内,而且相较2019年,产量还有所增加。
(二)相关政策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7年发改委要求全面取缔、清理“地条钢”。2018年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方法》,2020年对置换方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21年1月,工信部指出可通过禁止新产能进入、研究新型办法、制定指导意见、鼓励兼并重组、严控钢铁产量来降低钢铁产量。这些政策法规提出了指导思路,但详细的方案仍需企业自行制定。如对于因企业关停减产带来的下岗人员问题需要企业自行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地方政府及企业能够提供的失业人员岗位是有限的,倘若部分人员安排不妥当,就容易产生社会问题。另外,政策提倡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这势必会对被兼并企业所属区域的税收和就业造成影响,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可能会涉及制度改革、人事变动及利益调整。各项政策的指导思想中提到要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但却并未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
(三)经营理念较陈旧,致使产量供过于求
目前,国内对于钢铁的消费强度呈现下降态势,钢铁的需求量将会处于调整阶段,逐年减量,加之短期内的出口下降形势难以改变。值得注意的是,在钢材需求量下降的同时,钢材的供给并未受到影响,仍然保持增加态势。钢铁产量在短时间内的大量增加,将对整个市场造成冲击。钢铁企业经营理念陈旧,市场上仍在追求以量制胜,更多的考虑经济因素而忽略了对环境因素的考量。市场长期供过于求,导致企业库存积压,加之原材料价格上涨,使得钢铁企业盈利甚微。一味地追求产量,也势必会造成环境污染,最终影响了钢铁企业的利益:2019年6月,唐山市空气质量为全国最差,工业废气的来源主要是钢铁企业,为提升空气质量,市政府下令全市所有钢铁企业停限产。
(四)缺少与环境相关的去产能绩效评价体系
各个行业有不同的经营特点与运作模式,绩效评价所涉及的影响因素也是不同的。河北省钢铁企业选用的是传统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具有普适性,各行各业均可使用,不具有针对性。目前,部分钢铁企业在进行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时,对指标的选取较为随意,将指标简单罗列后就形成了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缺乏系统性与逻辑性。河北省钢铁企业在企业绩效评价中高度重视经济因素,因此,绩效评价多是从财务角度来进行考量的。传统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没有将环境因素考虑在内,而在环境保护被高度重视的今天,这样的评价体系无疑是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的。钢铁企业作为高污染企业,在进行绩效评价时不考虑环境因素是不合理的。河北省钢铁企业在执行各项环保与去产能政策时,必定会在环保方面有所投入,形成企业的一项成本支出,也会影响企业的效益,缺少有关环境因素的绩效评价将是不完整的,必将导致评价结果有所偏差。此外,绩效评价的主体不仅仅是企业所有者,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并未包括在内,而且绩效评价的结果未得到充分利用,也未据此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
四、环境责任成本视角下河北省钢铁企业去产能对策
(一)设定奖惩机制,提高企业去产能完成度
为更好的落实去产能计划,国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去产能指标,并将更加详细的去产能指标下发至省,再由河北省相关部门根据钢铁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去产能指标。正常情况下,企业应是趋利避害的,所做的每一项决策都是希望能够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可以通过设定奖惩机制来达到去产能的目的。在指定的去产能指标基础上,如果企业超额完成,相关部门即发放奖励,如现金、奖杯、减税额度等,奖励数额的选择应当科学合理,这样,出于对利益的追求,钢铁企业会选择少生产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同理,对于未完成去产能指标的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惩罚。此外,考虑到环境责任成本因素,可加设一奖励机制,对环境友好型企业进行嘉奖,反之进行惩罚,数额可根据环境治理的费用而定。在两种奖惩机制的加成作用下,企业的完成度会得到提高。
(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去产能监督力度
为了更好地达到预期效果,国家应当出台更多关于去产能的政策法规,将去产能的具体实施办法写进法律,为去产能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研究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现有的政策法规,保证在去产能的推进中有法可依,有律可循。在人员安置问题上,需要企业有责任担当,政府和社会进行引导与帮扶。对重点实施去产能的地方及企业,国家可下发专项资金用以支持,防范地方财政支持无力的情况。目前,部分钢铁企业布局不合理,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有相应政策出台,对零星散布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提高地区的产业集中度。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可以由当地政府牵头,选择世界级大型集团以及在国内影响力较强的集团指导实施,并将成功经验进行分享,以此来推动政策的执行。河北省政府应根据省内钢铁企业发展现状与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责任成本相关政策,增强钢铁企业在去产能过程中对环境责任成本的重视度。此外,国家及相关机构还应该设立监督部门,监督钢铁企业去产能执行度与环保达标率,以保证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状况。
(三)改变经营理念,降低废气排放量
钢铁企业应该站在更长远的角度分析发展方向,追寻以质取胜、绿色发展的发展趋势,提升质量、保护环境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河北省钢铁企业已实现钢材品种的全覆盖,但产品结构失衡,高端绿色产品只占到了10%左右。因此,河北省钢铁企业应当舍弃一部分低端产品,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高端产品的研究与制造中。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鼓励各钢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研究制造新型制造设备,开发创造新型工艺流程,实现钢铁制造全流程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同时,钢铁企业也应当顺应时代潮流发展,努力研发高端、优质、绿色的钢铁产品,如高铁用钢、船舶用钢、高速用钢、汽车用钢、高精密仪器设备用钢等,不断研发新型钢铁制品,提高高端钢材品种的供给量,填补国内市场空缺,改变高端钢材靠进口的局面。在环境方面,全行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握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关系,各企业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改造进程,使用绿色环保的生产技术,大型钢铁企业要发挥在行业中的带头作用,促进不同产业间的联动发展,政府部门要鼓励有条件的钢铁企业选择对环境更为友好的短流程电炉炼钢,以废钢为原料,通过减少对生铁的消耗来减少耗碳量,最终降低废气排放量。
(四)建立环境责任成本下的去产能绩效评价体系
结合河北省实情及钢铁企业特点,在对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时需要将环境责任成本纳入其中,对企业绩效进行综合的评价。评价体系的构建应当全员参与,提高评价体系的全面性,依据自身情况,构建符合本企业长远发展的环境责任成本下的去产能绩效评价体系。在对该评价体系进行构建时,选取的指标应当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结合企业特点,使得所选取的指标对结果具有参考价值。除传统指标外,指标的选取还可包括: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环保项目投资比率、清洁生产成本、固废利用率、创新教育培训率、技术研发投入比率等。在对河北省钢铁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时,应当选择合适的绩效评价主体。企业不仅为股东创造利润,还应当结合环境因素,考虑到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选取可包括:钢铁企业附近居民、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员工、企业供应商、社会公众等。钢铁企业附近居民、企业供应商、社会公众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均为企业外部人员,他们可以站在更为客观公正的角度对企业进行评价,企业员工作为内部人员,了解更多的企业信息,对企业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可以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价。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相加,可使得评价更为客观全面。在得到评价结果后,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重视,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并对有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同时惩罚有失误的员工。
五、结语
对于供给侧结构改革来说,“去产能”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关乎国家未来发展,扎实完成“去产能”任务对于保持国家经济稳速增长有巨大帮助。自2002年起,河北省钢铁产量一直居我国首位,河北省去产能任务艰巨。在各部门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河北省钢铁企业去产能取得了显著成果: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清理“僵尸企业”与落后产能。虽然去产能任务仍在稳步推进,但河北省钢铁企业在实施去产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去产能力度不足,所作承诺未能如期完成;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一些政策并未强力执行,监督力度不够;经营理念陈旧,还未完全由“以量取胜”向“以质取胜”转变;钢铁企业目前的评价体系不具有针对性、系统性,评价结果有失公允等。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可在环境责任成本视角下通过设定奖惩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及加强监督力度,改变经营理念及降低废气排放量,建立符合企业未来发展的去产能绩效评价体系四项措施来改善,早日完成去产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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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谷慧玲 刘园 张思艺 单位:河北工程大学管理工程与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