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浅析科技保险运行情况及问题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摘要:通过对宁夏科技保险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科技保险现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科技保险模式和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科技保险;风险补偿,分散风险
科技保险作为科技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分散化解科技企业创新创业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还为缺少抵押担保的科技企业拓宽了新的融资渠道。2016年底,宁夏启动了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出台了《宁夏科技保险试点实施细则》确保科技保险的规范运行。
一、宁夏科技保险运行情况
宁夏科技保险基于“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企业投保阶段,政府不加干预,不进行背书,完全市场化操作;成功投保后,政府对企业实际支出的保费给予50%的补贴,同时对保险机构按照承保金额的5‰给予奖励性补贴,每家企业(机构)每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结合地区实情,宁夏先期选择了5款科技保险险种进行试点推广,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重大科研项目中断险”。自2016年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35家(次)科技企业成功投保,累计投保金额为1.22亿元,其中投保“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有29家(次),占投保企业总数的83%,撬动银行贷款4994万元;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有4家(次),占比11.3%,保额为4600万;投保“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险”的有2家,占比5.7%,保额为2273.6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和“重大科研项目中断险”目前尚未有企业投保。经投保企业申请,宁夏科技厅累计对27家(次)企业给予保费补贴114.5万元,降低企业保费成本40.8%,对2家保险机构给予奖励性补贴57.13万元。总体来说,科技保险业务有一些突破,但在规模及效率上仍有待推进。
二、宁夏科技保险存在的问题
宁夏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之所以难以推进,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从科技企业层面来讲,首先,非融资类险种投保意愿低。科技企业往往存在“重技术、轻管理”的问题,对自身经营中面临的各类风险缺乏客观的认识和重视,对能够分散化解研发生产过程中各类风险的非融资类险种作用理解不到位,不愿增加其认为不必要的支出,即使政府给予50%的保费补贴,也无法有效提高企业投保积极性;其次,融资担保类险种准入门槛高。科技企业在开展创新活动时,既带来了新机遇,也伴随着高风险。保险机构应对科技企业高风险的手段主要是提高融资担保类险种的准入门槛。如“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对每家企业每年度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万。该条件的设定使一些有意向的小微企业望而却步,而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往往资金需求较大,300万的融资额度显得有些“鸡肋”,无法解决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第三,融资担保类险种审批效率低。由于保险机构对融资类险种的审批权限没能下放给基层保险分支机构,基层企业投保时存在审批效率低,不确定性大,时间成本高等问题。从保险机构层面来讲,首先,投保量小,成本无法分摊。大部分保险产品是基于大数法则下稳定的预期风险发生率进行定价并预留赔付准备金的,只有当投保人足够多时,风险发生的概率才能够稳定并趋于保险定价时的预期风险发生率,此时该险种的成本收益才能趋于平衡。而现阶段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数量较少,风险发生率偏离预期值概率提高,此时企业支付的保费无法有效分摊保险成本;第二,风险收益不匹配。就“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而言,保险机构与银行之间的风险分担比例是7∶3,而保险费率与贷款利率平均是2∶3,风险与收益的不匹配使得保险公司在审核投保企业时,不得不进一步提高准入标准。尤其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不良率不断上升,宁夏部分保险机构已暂停了科技保险新增业务。第三,复合型人才稀缺。保险机构缺少既懂科技又懂保险的人才队伍,无法针对科技企业发展特点、行业特征“量身定制”保险方案,也无法对科技企业的科技要素进行有效判断。
三、推动宁夏科技保险的建议及对策
(一)引入政府风险补偿机制,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科技企业本身的高风险加上保险机构与银行间风险收益不平衡的风险分担机制,使保险公司对“高风险、低收益”的融资担保型险种的承保意愿较低,而科技企业“轻资产、少抵押”的问题使其对于“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这类融资担保类险种尤其喜爱。解决这种“市场失灵”的最好方式,就是政府出面建立“政府+保险+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确定合适的风险分担比例,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以风险补偿的形式为保险公司适当减压,解决保险公司不敢保、银行不敢贷的问题。同时,为了避免政府、银行、保险重复审核,影响企业融资效率,可建立线上系统+线下平台相结合的联合审查机制,简化审核流程,缩短审核周期,提高融资效率。
(二)增加科技保险试点险种,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宁夏科技保险目前推广的五款险种,能够覆盖的风险范围极其有限,因此亟需增加科技保险险种拓宽风险覆盖范围。经国家保监会和科技部批准,仅人保财险开发的科技保险产品中就有20个,基本能够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面临的大部分风险(下表)。宁夏可从中选择部分符合当地企业实际需求的险种,如产品责任保证险、雇主责任保险等纳入宁夏科技保险试点险种。此外,保险机构应组建专门团队,联合地方银保监局、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中介机构及产业园区,探索建立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机制。根据区域实情和行业特点开发适合科技企业发展需要的新险种。
(三)实行阶梯式保费补贴,增加企业投保积极性根据企业对科技保险的价格需求弹性,实行阶梯式保费补贴。对于从未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来讲,科技保险是陌生的、可有可无的,这个阶段企业对科技保险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应当提高保费补贴力度,降低实际保费支出,刺激科技保险投保量增长。对于已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可随着企业对科技保险的认识和青睐程度加深,逐年降低补贴比例。此外,企业在投保融资类险种时主要考虑的是“能不能保,能不能贷”问题,而投保非融资类险种时主要考虑“多少钱保”,因此可适当提高非融资类险种的补贴力度,引导企业利用科技保险分散化解经营风险。
(四)加强科技保险宣导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认识宁夏科技保险工作启动以来,科技部门每年会在区内五市分别开展至少两次科技保险培训宣讲,但企业对培训重视程度不高,培训效果不理想。由此可见“大水漫灌”式的培训不适合科技保险这类新鲜事物的推广,今后在科技保险宣传培训方面,应当更有“针对性”,如根据科技企业规模、行业等要素进行进一步细分,针对每一细分群体的要素特点,选择合适险种,进行有的放矢的宣导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对科技保险的认识。
作者:杨阳 李哲 王轶慧 王冰 单位: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