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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集团下校企联合办学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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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集团下校企联合办学人才培养模式

[摘要]为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大校企深度合作力度。以辽宁理工职业学院近几年开展校企联合举办专业方向实践为例,研究了校企联合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实践结果表明:联合办学有利于在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职业教育深化变革和企业创新发展;实现了“五共同”校企联合办学功能;重构了“五层级矩阵制”组织机构;建立了三大运行机制等。

[关键词]职业教育;职教集团校企联合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校企联合办学在深化校企合作中的意义

(一)职业教育深化变革的需要

职业教育是按照职业需求组织和实施教育,注重实用性和职业性,重视技术技能培养,其培养目标主要是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高级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在国家政策、自身发展内在驱动和职教集团多方面引导下,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校企深层次合作。校企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或专业、或专业方向),探索促进培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的方法,积累高等职业教育真正实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实践的经验。校企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或专业、或专业方向),有利于重构人才培养结构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保障职业院校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适应产业行业变革对人才的新要求;有利于加强校企深度合作和产教融合,以提高职业院校科学研究、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等社会技术服务能力;有利于突破职业教育发展瓶颈和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新高度,以满足高等职业院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生态位的重塑与优化。

(二)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

企业是按照产业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和实施生产,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等相统一,所以其对所需人才要求集中体现在“三即”,即“上岗即工作”,缩短适岗时间;“所学即所用”,提升上岗效率;“专精即企风”,增强文化融合。企业在国家和行业政策、企业发展和职教集团背景下,通过校企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或专业、或专业方向),培养企业创新发展的“三即”人才,解决人才需求矛盾;依托校企双方学术和技术专家、教学科研和实验实训设备等资源,实现“产学研工”相结合,这不仅为企业重点领域、先进技术攻关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也提高了企业参与社会竞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行业转型变革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需求

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为企业、社会提供专业技术过硬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或专业、或专业方向)是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校企联合办学使高职院校和地方经济发展、人才需求更加紧密,有利于高职院校参与企业重点领域、前沿技术的研发和生产,进一步了解企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高职院校对专业设置及时调整与更换;有利于高职院校培养理论扎实、技术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利于高职院校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主动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

二、校企联合办学的办学功能与组织机构

(一)校企联合办学的办学功能

校企联合举办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从其主体机构上决定了办学功能。校企联合举办专业方向,需要实现“五共同”校企联合办学功能:第一,以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技能与岗位标准,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二,以产业前瞻性需求、企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校企双方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实践项目,并制定课程标准以及教学资源;第三,以优质人力资源双向互补、整合共享理念,校企双方共同组建专兼职教师团队,并纳入本职工作的绩效考核或教学工作量考核;第四,以实训实习场地设备资源共享双赢原则,校企双方共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利益最大化;第五,以校企双重质量标准,共同管理教学过程和考核评价,校内理论教学管理/评价以学校方管理/评价为主,校外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评价以企业方管理/评价为主。

(二)校企联合办学的组织机构

校企联合办学的组织机构,是为确保“五共同”校企联合办学功能的顺利实现,学校结合组织机构现状,构建“五层级矩阵制”组织机构,以作为校企共同实施教学与管理的基本组织形态。

三、校企联合办学的运行机制

(一)建立校企长效合作机制

长效合作机制是确保制度能够长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校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是双方实现合作目标的基础,更是双方深度合作的制度性保障。建立校企长效合作机制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企业规模与发展前景,能够长期持续地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对口就业;第二,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上达成共识,能够按照企业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职业素养、综合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第三,校企同步发展,能够有效地良性互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最后,配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能够保证长效合作机制的贯彻和实施。

(二)建立校企资源共享机制

资源共享机制,是实现双方优势资源互补和叠加,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建立校企资源共享机制主要实现以下三个方面资源的高效融合。一是人力资源共享机制,通过人员互聘、职务兼职专业教学团队、专家团队等管理办法或实施办法,实现优质资源互通;二是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建立校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电视电话会议制度、定期专项通报制度等,及时分析专业发展趋势、产业行业技术发展变革或趋势,以及国家政策导向等;三是实训基地共享机制,通过双方协商校内实训基地可作为企业职工培训基地,企业生产现场可作为学校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三)建立校企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评价机制,是教育教学标准和职业岗位标准的高度融合,是衡量学生综合学业水平的“双元”考评体系。“双元”考评体系主要由学校方教师考核和企业方师傅考核组成。学校教师,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主要对学生的理论课程、实验、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创业教育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企业师傅,根据行业企业标准和职业岗位标准,主要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课、实习、创新创业指导等进行操作能力和程度考核评价。校企联合办学创新人才培养的质量验收,除考虑上述因素外,还需综合考虑学生学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合格证书的获取率。

四、校企联合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一)进一步探寻市场规律

校企联合办学是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承载着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走向,双方的发展是通过市场引导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导向的产物。在校企联合办学中,企业的最主要收益是高效的人力资源(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回报,职业院校的最主要收益是提高招生数和就业率,以及技术创新。因此,校企双方需在市场经济规律下兼顾两方面的需求,一方面是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不走弯路;另一方面是遵循企业发展规律,跟上步伐。两者融合而独立,共同发展。

(二)进一步构建保障体系

校企联合办学主体中学校的积极性远高于企业,如何促使企业积极参与,尚缺乏制度激励、政策倾斜、制度和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立法立规引导、监督引导,进一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三)进一步完善职教集团化办学功能

《意见》指出“职业教育集团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要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功能,将其制度保障体系中监督功能、第三方评价等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服务功能中根植,通过多元校企深度合作模式“量”的积累,不断探索高等职业教育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并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研究与实践,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向“质”的深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步伐。

参考文献:

[1]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新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Z],2017.

[2]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Z],2016.

[3]李兵,陆建军.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路径探析[J].职教论坛,2018(8):131-136

作者:孙阳 穆柏春 杨静 单位: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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