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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开展了2018—2019年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监督调查,通过核查与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典型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不断加强对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监管。
一、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拨付不够规范一是拨付及时性普遍不到位。在市级层面调研中发现,少数政策和项目存在跨年度兑现的情况,当年度市级奖补资金集中在四季度拨付兑现。根据规定,各区财政局需在市级资金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而各区财政拨付时间一般在1—3个月,个别项目拨付时间长达半年以上。二是存在区级应拨未拨资金。主要原因有:相关部门未及时对接调整指标;奖补文件有误,主管部门未提供相关调整依据,区级财政无拨付依据;区级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项目单位出具承诺书放弃区级补助资金等。三是存在市级应收未收资金。市级奖补资金拨付至区级后,区级在审核拨付时,存在无法联系到企业等客观原因未予拨付的市级补助资金。而区级未主动联系市级部门进行处置,导致资金滞留在区财政。
(二)项目分类过于繁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是专项用于市区先进制造业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业创新集聚、商务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涉及的项目品目繁多。
(三)绩效考核未能落实绩效评价等相关考核任务不到位。部分区先后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是仅有个别区个别项目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了评价报告。
二、原因分析
一是沟通不畅,降低效率。市级奖补资金集中在年底拨付,同时由于各区财政部门资金下拨模式不尽相同,拨付审批时间长短不一。在相关指标到达区级财政后,因科室部门间缺少沟通、指标源头不清等原因,造成资金积压,导致拨付不及时,影响资金效益。二是政策过细,影响执行。本着扩大覆盖面,细化政策,扶持企业经济发展的原则,产业转型专项资金制定的各项政策小而全,但是这也加重了企业申报的负担。一项一申报的规定、繁杂的申报手续、不同的申报主体和流程,导致企业疲于应付。部分小金额补助项目,因申请成本太高,手续太多、等待时间过长,企业不愿意申报。三是职责交叉,边界不清。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项目申报、评审、公示、认定、绩效评价等环节职责交叉较多,区级层面也是类似情况,都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且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面,无论是市级层面还是区级层面均未真正重视。
三、相关建议
(一)完善市区两级基础工作市主管部门要注重时效性,按季度兑现相关政策,避免集中在12月底兑现;市财政部门要规范资金拨付,做好相关数据和台账资料的整理汇总,方便区级对接。区财政部门内部科室之间,要及时对接、沟通,做好相应的资金管理以及账务处理;区主管部门要依据市主管部门制定的项目资金专项补助办法和下达的考核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进行绩效评价。
(二)划清市区两级部门职责建议市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和调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跟踪和自评价,配合财政部门测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部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制定和调整工作,负责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测算和下达,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绩效再评价。区主管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申报、审核和拨付,绩效跟踪和自评价;区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及时安排和拨付,并进行监督、绩效再评价。
(三)简化项目申报审批流程主管部门在制定项目政策时,在细化政策的基础上,应做到简易、便企、及时,尽可能简化部分项目申报审批流程。一是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扶持项目,如境外参展的展位费、交通费、境外注册商标等;二是针对非普惠性项目制定分档定额标准,便于企业申报;三是每年定期申报指南,安排专人指导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作者:葛丹青 黄礼龙 单位: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