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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旅游开发路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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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旅游开发路径研讨

在社会日益开放、文化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参加宗教旅游活动的游客中,非宗教信徒逐渐增多并占据了多数。这些游客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是大多表现出对宗教文化的强烈认同和喜爱。游客来自不同的年龄段,在性别、教育、职业、家庭等相关背景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个人信仰方面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即使背景相同、信仰相同的宗教旅游者之间在具体旅游行为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同社会背景的游客,具有不同的宗教旅游需求。一般来说,知识文化层次比较高的游客倾向于宗教文化参观、学习和体验;知识层次比较低且有宗教信仰的游客,倾向于烧香拜佛、朝圣等。同属烧香拜佛,城市中的游客比农村中的游客更想了解自己所拜的宗教内涵、文化内涵;而且两类人群在出行方式、出行时间、出行费用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一般来说,烧香拜佛的青年人功利色彩比较淡薄,而中年人很多是为了自己的事业、前途、家庭等原因烧香拜佛,乃至专程到寺院做佛事。由于社会的发展、个性的增强以及旅游市场的细化等原因,宗教旅游多样化的趋势还会继续扩大。目前,比较受到欢迎的宗教旅游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宗教朝圣旅游。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活动得到有效保护,一大批在中遭到毁坏的寺庙得到恢复和重建;宗教界也积极响应党的宗教政策,不断加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步伐,宗教进入我国历史上较好的发展阶段。在这种背景下,各种形式的宗教朝圣旅游活动也发展很快。在我国传统的宗教圣地甚至是一些小型宗教活动场所,人们经常可以看见信众络绎不绝前往寺院进香,场景十分火爆。当然,这些游客中并不全都是宗教信徒,但是毫无疑问,他们到宗教场所烧香拜佛,只是为自己和家人求平安。对于一些虔诚的信徒,到宗教圣地朝拜,已经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2.宗教文化休闲旅游。宗教场所宁静、安详、闲适的氛围和宗教自身具有的心理慰藉、平复情绪等作用,可以让一些身心感觉疲惫的人放松下来。因此社会上一些对宗教感兴趣、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人喜欢到以风景优美而著称的宗教圣地度假,在晨钟暮鼓、经声呢喃、梵呗悠远、道乐清扬所营造的神圣氛围中放松身心,忘却烦恼,甚至可以吃斋念经、参禅打坐、学习经典,运用宗教文化中万缘放下、知足常乐、大肚能容等理念化解生活中的一些心理危机。“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人们完全可以在积淀了深厚文化内涵的、自然风光优美的宗教圣地达到身心彻底放松的休闲度假目的。目前,宗教休闲旅游已经显示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宗教界、旅游界应该更加自觉、更加积极地开发此类宗教文化旅游活动,而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应措施,通过积极引导宗教休闲旅游,发挥宗教旅游服务现实社会的积极功能。

3.宗教文化参观旅游。宗教不仅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也是一种传统文化模式,更是一种社会物质力量。在漫长的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借助诸如语言文字、图形色彩、音乐舞蹈和书法绘画等等文化形式来表现和传播自己的精神和内容,形成了浩如烟海的宗教典籍、博大精深的宗教哲学、纷繁复杂的宗教礼仪、庄严肃穆的宗教音乐和雄伟壮观的宗教建筑。宗教文化这一概念,正是建立在宗教对上述各种文化范畴的渗透与影响之上的,宗教渗透到了人类创造的一切文化形式,并形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宗教文化。宗教文化成为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的重要标志,比如藏传佛教之于藏族、南传佛教之于傣族,伊斯兰教之于回族以及阿拉伯国家等。宗教文化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很多都与宗教有关。在当今世界,宗教文化旅游日渐成为旅游业中一种独具特色的旅游形式,而宗教世俗化的发展也加深了宗教界关注和参与宗教旅游开发的程度,为普通游客提供了一扇了解宗教文化的窗口,受到了不同文化层次旅游者的青睐,成为宗教旅游活动中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较好的项目。

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角度看,宗教旅游项目投资风险小、回报高。在“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口号的倡导下,全国很多地方修复、扩建了很多宗教场所,并在全国范围掀起了一股建造佛像的热潮。不仅旅游界投身宗教旅游的大潮,宗教界也投身这一大潮。在旅游界和宗教界的共同推动下,近年来,宗教旅游项目开发有增无减,并不断升级,追求大投入、大规模、大手笔,世俗化、商业化色彩越来越浓。这些行为虽然不能排除发展和保护宗教文化的目的,但是从根本上是为了吸引游客,发展旅游。宗教旅游活动的世俗化、商业化倾向不仅表现在修建寺庙、神像等“硬件开发”上,还表现在指导思想、文化内涵、主体活动等“软件开发”上。宗教旅游与经贸洽谈、民俗活动、娱乐活动紧密结合,并创造出一些“新民俗”。很多地方“宗教搭台、旅游唱戏”的综合性活动成为当地的盛大节日。

以佛教、道教为代表的宗教文化,本身就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和宗教信仰自由等各项宗教政策的落实,各种宗教活动逐渐恢复,宗教旅游也从少到多,从冷到热,并汇聚为一股参与人数多、投资规模大、内容花样新、社会影响深的“宗教旅游热”。理解这一现象离不开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

(一)党和国家的相关宗教政策为宗教旅游发展提供了政治前提

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宗教旅游得以展开的重要前提,改革开放以来,党对宗教工作十分重视,提出了宗教工作的根本方针、基本策略和具体方法,明确指出了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地位和作用。1993年11月,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当前宗教工作的“三句话”“: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P516)2001年12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三句话”的基础上,加上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并写进了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同志指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3](P245)这些指示为各种正常宗教活动包括教宗旅游的开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社会发展产生了宗教旅游的实际需求

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高度发达,各种各样以安逸、舒适为目的的生活设施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且进一步向人类的文化生活、精神生活领域挺进。人们在繁华、奢华、喧嚣的物质文明的包围圈里,感到从未有过的疲倦、紧张、空虚和无助。许多人希望能够暂时摆脱社会的束缚,回归自然,体验一段返璞归真、恬淡清新的生活。宗教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人与人、人与自然万物应和谐共处,放弃过度的欲望和消费,过一种简朴、宁静、知足、自然的生活。道教也认为过分的物质欲望是人生的最大“赘疣”,主张“去甚、去奢、去泰”,“疏沦五藏,澡雪精神”,“少私寡欲”,“守静去躁”,保持一颗常清、常静、常无欲的“婴儿之心”,追求一种心远意净、悠然自得、澹泊宁静的生活态度和生活理想。于是,以宗教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为依托,结合现代社会中人们的需要而展开的健康宗教旅游活动也就应运而生,并广泛受到人们的欢迎。而文明、健康、和谐的宗教旅游活动从其社会本质而言,即是一种追求身心放松、体验真善美、寻求社会交往与社会归属的综合性社会行为。

迄今为止,几乎所有关于宗教旅游的研究都是由旅游学者从旅游开发的经济学角度做出的。宗教旅游镶嵌在社会实体和意义之网中,本身就是一项社会活动,并与社会的发展、变迁、转型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同样不可或缺,而且更为重要、更为根本。学者普遍认为宗教旅游具有客源稳定、生命周期长、回游率高等优点,对其问题谈的较少。笔者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提出宗教旅游具有参与程度高、涉及范围广、开发潜力大等优势,但同时牵扯的社会问题也很多。只有客观全面地衡量宗教旅游具有的优势与面临的问题,才能制定正确合理的开发对策,推动其自身健康发展的同时为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宗教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文明、健康、和谐的宗教旅游。时代的发展给宗教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断提出新课题、新挑战,同时也蕴藏着新机遇、新希望。大多数宗教力图与当前社会的政治、法律、道德或新科技相适应,致力于慈善、教育、环保、和平、保护妇女儿童、提升人类幸福等各项事业,以求不断扩大自身影响,获得更大的社会发展空间。而当社会上一些人士遇到在社会之中难以化解的烦恼、问题、矛盾之时,往往也会主动寻求宗教的帮助。一方面是宗教的吸引力和拉力,另一方面是社会的离心力和推力,在这一推一拉之间,形成了宗教旅游的强大动力。

宗教绘画、雕塑、舞蹈、音乐等艺术形式或描述宗教故事,或寄托宗教情思,或反映神灵威仪,是人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高度体现。宗教文化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文化和宗教艺术都是极其宝贵的旅游资源。现代旅游中到处可见宗教的影子,几乎所有的宗教圣地都已经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著名宗教场所也是著名的旅游参观点,大型宗教活动也成了旅游地的重要吸引因素。在我国3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以宗教景观为重要内容的占47.9%。宗教与民俗融合,成为旅游地重要的社会文化环境,如云南傣族的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香格里拉的藏传佛教文化,都是当地发展旅游、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背景和平台。[4]反过来,旅游经济的发展,也为宗教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三赢为目标,促进宗教文化与旅游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几乎所有的宗教典籍都有推崇清贫、贬斥财富的话语,但是,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无论是开展活动、供养神职人员还是修缮宗教活动场所,都需要大笔费用。实际上,宗教对财富的贬斥更多出于道德考虑,各大宗教都有从事经济活动的传统。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宗教对经济的依赖愈加明显。如今,我国各大宗教的田产已经收归国有,依靠封建地租以农养寺的方式已经成为历史,以工养寺、以商养寺逐渐成为宗教自养的主要途径。全球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为宗教团体开拓了一个巨大财源,旅游可能成为宗教场所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宗教团体在人们自发的旅游活动中已经看到了巨大赢利空间,并获得了相当客观的经济收益。然而,如果紧紧盯住经济效益这个目标不放,并谋求与商业资本、政治权力结盟,将宗教的神圣性、神秘性作为一种经济资源进行批发、零售、贩卖,忘记了宗教自身肩负的神圣使命和目标,社会责任和义务,必定招致人们的谴责,影响宗教自身的清誉,最终影响宗教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对所谓的“宗教旅游热”保持清醒的认识和态度,既要看到其对社会和个人发展存在的积极有利一面,更要看到其存在的消极不利一面。我们应该提倡一种文明、健康、和谐的宗教旅游活动,努力推动宗教、旅游、社会和个人自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的实现,对于宗教发展和社会发展尤其功莫大焉,而这本身就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宗教界的共同努力。(本文作者:孙浩然 单位: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