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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教信仰下汉藏民族认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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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教信仰下汉藏民族认同思考

[摘要]明代自始至终都将藏区视为自己的统治下,双方间通过对共同经济利益的追求,形成了交往中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明朝统治者透过藏传佛教这扇窗口观察到与自已不同的价值观念,并给予极大的利用和扶持,相互间共有的心理基础也逐步形成,认同观念自上而下、由行动到心理开始滋生和蔓延。

[关键词]明代;汉族;藏族;互动;认同

所谓认同,是指自我在情感上或者信念上与他人或者其他对象连结为一体的心理过程。在考察明朝统治期间汉族与藏族关系中的认同问题时,我们发现经济利益与宗教信仰是是汉藏民族认同的基础和关键。

一、封贡互市:认同感产生的经济基础

明代的青海、西藏以及川西、甘南等区域,是以藏族为主体,汉、回、土、羌等少数民族兼有的多民族聚居区,历史上称这里为“其地多僧,无城郭”,因为这里没有统一的地方政权,当地的统治者由上层喇嘛和各部首领担任。明建立初期,太祖皇帝就宣告天下:“四海内外,皆为赤子,所以一视同仁之心。朕君主华夷,抗御之道,远迩无间”①。明成祖也曾说过:“朕承天命,主宰生民,惟体天心以为治,海内外,一视同仁。天下一统、华夷一家,何有彼此之间?”②在“华夷一家”思想的指导下,在处理与少数民族关系时,明朝统治者认为“必威德兼施”,③反对“穷兵黩武以事夷狄”,主张“怀之以恩,待之以礼”④。因此从一开始,明政府就确立了以招谕为主的治藏政策。洪武二十年,明太祖为扫清元朝在西北的残余力量而发动的西征,不仅歼灭了元军的余部,而且在藏区民众间,尤其是上层中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纷纷遣人主动与明王朝联系,表达归附的诚意。对于这些能主动归附明朝的藏族贵族,明政府给予最大程度的拉拢,具体做法是封归降的上层为指挥同知、千户、百户等职,并允许其子孙世袭其职。同时,明政府针对西藏地区政教合一,各派互不统属的特点,放弃了元朝时的帝师制度,即不独尊某一个教派,而是对各教派的首领给予笼络扶持,分别赐予王或法王的封号,目的是均衡各派的实力,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通过上述措施,明政府对藏族地区管理的加强,藏族与内地的交往更加密切,喇嘛和官商来京的人数不断增加。尤其是在分封上层僧侣后,按照规定受封者有定期向明中央朝贡的义务,朝贡一般分为年例朝贡、请职朝贡、贺谢朝贡与临时朝贡几种,各种朝贡在时间和方式上又有不同的规定,但不管是哪种形式,明政府都一应遵守“薄来厚往”的原则,予以丰厚的赏赐。永乐五年,大宝法王贝桑波入朝后,明赏其印敕,以及“金、银、钞、彩币、织金珠袈裟、金银器皿、鞍马”⑤等物。

由于藏区位于青藏高原,及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经济生活主要以畜牧业为主,兼以在雅鲁藏布江沿岸种植一些青稞、小麦、荞麦等农作物,藏区人民的生活需要基本可以保障。但明朝所赏赐的物品中,除了有藏区生活所需的茶叶、绢帛、棉布之外,还有金、银、彩币、绸缎和金银法器等,满足了藏族贵族对于中原奢侈品的需求,再加上藏族地区深受藏传佛教的影响,佛事活动频繁,祭祀活动中所需的酥油茶和金钱等物也全靠明政府的贡赐。作为社会其他生产基础的物质生产与其他社会关系基础的经济关系,使得以物质利益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利益与其他利益相比获得了基础地位。因此,对于赐贡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依赖,很容易在藏区上层人士中产生一种与明王朝属于同一个社会关系中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茶马互市是明朝和藏区之间经济联系的另外一种方式。一方面,明朝在与北方蒙古的作战中,对于战马的需求量非常大,藏区优良的草场和战马可以保证明朝的作战需要。另一方面,因为藏区地处高寒地带,需要摄入大量的高脂肪,由于蔬菜的缺乏,人们需要用茶叶分解体内脂肪,故藏族特别嗜茶。《西藏政教鉴附录》记载:“茶叶亦自文成公主入藏也”。随后,以奶制品与肉食为主的边民得茶之大益,一时间,藏族的饮茶习俗蔚为时尚。藏族民间素有“宁可三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茶”之说,这反映出茶叶在藏族人民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民间的茶马贸易是一种在汉藏两族之间开展的商业活动,这种商业活动是一种互通有无的交换活动,主要是畜牧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换。民营茶马贸易的发展,使得专门经营此贸易的汉族商人和藏族商人因运而生,如“番民所处老思罔之地,土瘠人繁,专务贸贩碉门乌茶,蜀之细布,博易羌贷,以赡其生”①。在明代洪武年间,由于政府严禁茶马私贩,藏族地区的“番商”面临失去营生的困境。为了维持生活,这些“番商”选择铤而走险,在明朝政府禁令之下开展着走私贩运茶马的活动。

因私茶价格较便宜,与“金牌信符”制度下官茶的高昂价格相比,藏族人民更愿意将自己的马匹与私茶进行交易,于是出现了“番人上驷尽入奸商,茶司所市者乃其中下也”的局面。随着民间茶马贸易的兴起,官营茶马贸易逐渐趋于衰落,由于经济上的密切联系,使得藏族和汉族成为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整体。明人张瀚说:“西夷亦有茶市,皆所以通华夷之情;贸迁有无,收商贾之利,减戍守之费,以夷所欲售,易中国所欲得,法无良于此者。”②明朝同藏族间的朝贡活动,对象通常以上层贵族和高级僧人为主,封贡中所得丰厚经济利益的受益者仅仅是这些统治阶层。但是通过茶马互市后,使汉藏民间的交往日益密切,在推动汉族茶叶生产的同时促进了藏族畜牧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其他商品的交换,汉族地区的绢、布、陶瓷、食盐及其他手工业品、农副土特产等大量流入藏族民众居住的地区,而藏族民众居住的高寒草原上的牛、羊、兽皮、药材和其他农副业特产也流入汉族地区,汉藏双方自上而下都得到了实惠。随着交往的日益加深,中原民族的文化艺术、先进的科学技术流通传到了藏区,经济上的互补、文化上的渗透,使得认同观念自上而下的滋生和漫延。

二、宗教信仰:认同感产生的心理基础

西藏地区多信仰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又称藏语系佛教,是指传入西藏的佛教分支。从9世纪末开始,随着吐蕃内部矛盾的加剧,藏族地区陷入了长期的分裂割据状态,并形成了阿里王系及亚泽王系、雅隆觉阿王系和拉萨王系等。藏区在割据状态下呈现王系各自为政、不相统属,甚至经常为利益互相侵袭劫掠的状况。就在这一时期,藏传佛教被藏区各阶层广泛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会的各个领域。随着藏传佛教上层人物和当地首领之间紧密结合、互为利用,逐渐形成了藏族历史上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藏传佛教从13世纪开始传入元、明宫廷,对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元朝的帝师,“帝后妃主,皆因受戒而为之膜拜。……且每帝即位之始,降诏褒护,必救章佩监络珠为字以赐……其未至而迎之.则中书大臣驰释泉百骑以往,所过供亿送迎。大德九年,专遣平章政事铁木儿乘传护送,孵金五百两、银千两、币帛万匹、钞三千锭。皇庆二年,加至脾金五千两、银一万五千两、锦绮杂彩共一万七千匹。虽其昆弟子姓之往来,有司亦供亿无乏……其弟子之号司空、司徒、国公,佩金玉印章者,前后相望”。③明政府继承了元朝优待藏传佛教的政策,在洪武五年,前元朝最后一位摄帝师喃加巴藏卜遣使者入贡,归顺明朝。次年,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亲自来京,并按照明朝政府的要求携带了一份60余人的推荐名单。朱元璋改摄帝师为炽盛佛宝国师,对其所推荐人员均授予职位,并对其他帝师后裔、喇嘛也给以优待。元明时期藏传佛教的发展,可以充分的体现出中央政府对于藏族地区宗教信仰的尊重和接受。正是因为这种认可,为藏传佛教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广大喇嘛和信教群众到内地参佛、传法、经商提供了便利,为扩大藏传佛教的影响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明朝的个别皇帝对于藏传佛教也是极为尊奉和推崇的,以明宪宗为例,史称其“好蕃僧,至者日众”④。

宪宗时期所封的大国师、国师、禅师,“不可胜纪”。这些僧侣拥有的权利甚至连亲王都不可比拟,“服食器用,僭拟王者,出入乘棕与,卫卒执金吾仗前导,达官贵人莫不敢不避路。每召入大内诵经咒,撒米花赞吉祥,赐予骈蕃,日给大馔牲饩至再,锦衣玉食者千人,中贵人见辄跪拜,坐而受之,法王封号有至累数十字者”⑤。整个成化年间,朝贡的藏族僧人不仅人数极多,次数亦极频繁。明武宗对藏传佛教也十分崇信,曾于正德五年一次就发放给藏族僧人度牒三万余张。正德十五年,明武宗听身边近臣说“西域胡僧有能知三生者,土人谓之活佛”,立即引起明武宗的极大兴趣,他马上遣太监刘允前往西藏迎佛,“以珠琲为幡幢,黄金为七供,赐法王金印、袈裟及其徒馈赐以巨万计,内库黄金为之一匮。敕允往返以十年为期,得便宜行事。又所经路带盐、茶之利,亦数十万计”⑥。宗教信仰,是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并用以指导和规范人们在世俗社会中的行为。为维护对蒙藏等佛教民族的统治,明朝中央政府给予藏传佛教以极大的呵护和扶持,其影响波及到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首先,与中原王朝经济上的交往,不仅丰富了物质生活资料,而且在追求共同利益的过程中,也奠定了双方间认同的物质基础。其次,明朝统治者从藏传佛教这扇窗口观察到了与自身不同的价值观念,并认可和尊重这种价值观念。当中原王朝将藏传佛教文化列入中华文明的行列开始,汉藏间共同的民族心理已经形成,对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已根植于心。

三、小结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⑦文章中所讨论的民族认同,是指一国内的各个民族对各自民族文化的认同。明政府在政权建立后,能够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的制定出适应藏区的民族政策,通过经济上的贡赐和互市贸易,确立双方间认同的物质基础。同时,利用藏传佛教观察到藏族人民的价值观念,形成了互相之间交往认同的基础,共有价值观也随之产生。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从某个侧面来讲,中华文明几千年的发展进程也可以被看作是华夷逐渐融为一体的过程。怎样处理中央政府与少数民族间的关系,历来是古代封建政府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一味地武装镇压,进行强制性的民族同化,只能使生产遭到破坏,人民流离失所,最终成为影响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而实施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不仅可以解决剑拔弩张的民族矛盾,而且还能促进处理统治地位的主体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间认同感的不断增进,加快中华民族大一统局面形成的步伐。因此,正确的民族观,深刻地影响着民族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更加关系着多民族国家中不同民族间认同感的生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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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刘祥学.明朝民族政策演变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5〕顾祖成.明代治藏史要〔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4.

〔6〕陈梧桐.论明王朝的民族观与民族政策〔J〕.明史研究,(04).

作者:高红梅 单位:北方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