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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体系中,中小企业占据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不管是促进经济的增长,还是充分促进就业,其都能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在这些年,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阻碍,其中,融资难是最显著的问题之一。而随着供应链金融的产生,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出现转机,它的存在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有了解决办法。本文就是以此为背景,先对当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和现状作出分析,然后介绍供应链金融的模式特征及优势,最后针对供应链金融的主要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推动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融资难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内在原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现阶段,我国的经济逐步进入新常态,经济的增长速度也有所减缓,银行逐步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的管控力度,降低了贷款的下放额度,这就导致明显增大了企业的贷款难度。如今,随着资本市场的准入标准提升,很多企业很难通过股票或债券的发行来进行融资,这样的话,企业获取足够资金的方式主要还是来源于银行。然而,银行为了提升信贷的有效质量,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一般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而像那些中小企业是很难达到银行的放贷要求,不易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因此,解决融资难问题是当今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困境。(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在原因。1.信息不对称。一般来说,银行放贷主要考虑企业的还款能力,而还款能力主要是通过该企业的知名度、财务报表及会计报告等来体现。由于许多中小企业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所披露的经营信息不是很全面,这样的话,就形成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银行就很难真正掌握企业的经营信息,衡量企业的经营能力,更无法真正判断出企业的还贷能力。正是基于这一点,银行就逐步提高了放贷的门槛,加大了发放贷款的成本,一些本身信誉度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会因为贷款难度的逐步加大而难以从银行获取资金。2.信息不对称有可能会引起道德风险。有些中小企业即便从银行获得了贷款资金,对于该项资金的用途及流向,银行是很难做到管理把握的。例如:一些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后并未按照当初申请的约定来使用贷款资金,而是可能投向风险较大的股市、房地产等等。这种高风险的市场波动较大,很有可能造成资金无法取回的结果。如果出现这种状况,银行就很难收回贷款,企业的信誉等级也会急剧下降,难以开展后续的经营活动,更别说再次贷款。
二、供应链融资的相关概述
(一)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概念。现阶段,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会有不同的看法。从核心企业角度来看,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企业为主体,对核心企业的资金成本性和可得性进行优化调整,易于相互关联的各企业获取资金。而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对上下游的企业进行详细的系统分析,充分了解各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掌握资金链的运行机制,在已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再对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贷款资金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总体上讲,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企业为主体,调整资金供应链的结构及方式,从而形成一条以真实贸易为基础的资金供应链。(二)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1.应收账款模式。应收账款模式是指以真实贸易为基础,将因上游企业为企业提供商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依据,再以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依据而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在这整个贷款融资的过程中,核心企业是应收账款的债务者,其作为上游企业的担保者而向银行提供担保,一旦发生贷款者未还清贷款的情况,该核心企业就应当承担起还清贷款的责任。一般说来,核心企业属于本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信用等级高,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违约风险也会相应更低。因此,银行会更倾向于向这类企业发放贷款,而且这些中小企业无需自己来提供额外的抵押物,与传统的借贷相比会更具优势。2.预付账款的融资模式。所谓预付账款模式也是指在真实交易的基础之上,以下游企业应向上游企业支付预付款为前提,将经销商的取货权作为担保来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的一种方式。在这种融资模式中,银行手中掌握着企业的取货权,而银行将分销商支付的保证金为基础向下游企业提供信贷保证,在企业销售货物完毕之后,银行再通知核心企业对外发放货物。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中,企业既可以获取资金,也可以进行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同时银行的放贷风险也会得到有效控制。3.融通仓模式。所谓融通仓模式是指将贷款的额度授信给第三方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挑选出条件适合的企业来进行贷款抵押及结算。在该融资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信用担保,而银行无需参与到质押贷款的具体运作当中。很明显,在此种融资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占据着核心地位,企业最终可否获得借款资金主要是看物流公司的审核,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实际参与,银行的放贷流程也会相应简单化,物流公司因为提供了信用担保将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因此会更加严格地监控质押物。但对于那些中小企业来说,它们无需提供额外的抵押就能够获得低成本的贷款。
三、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分析
(一)解决还款源问题。不管是何种融资模式,其前提必然是要有真实的交易。这样的话,银行就能够控制好企业的还贷来源,对于银行来说,这也是减少企业违约可能性,提高贷款回收保障性的有效途径。银行之所以不愿意将资金发放给那些中小企业,主要是基于中小企业还贷能力的考虑。有些企业可能为了获取贷款而故意对外披露虚假的交易信息,这就说明这种企业根本就没有可靠的还款来源,没有还款能力。而在供应链金融中,真实可靠的交易是基础,并且有核心企业的实质参与,银行就会更愿意为这类中小企业提供信贷。(二)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过去传统的银行放贷过程中,银行主要是依靠自身的调查来获取企业信息,这种获取信息的渠道较为单一保守。而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既可以通过企业来获取信息,还可以借助整个供应链来获取信息。一方面,因为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有着许多的交易往来,其中就记录着企业的一些相关信息,因此银行通过核心企业来优先获取到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而另一方面,因为有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参与,银行可以借助与物流企业的合作来掌握企业的物流信息和经营状况。在整条供应链上可以实现信息共享,有效减少甚至规避信息不对称的错误现象。(三)解决上下游的整体融资问题。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是对该链上所有的企业来进行考量,评估某企业在其行业的地位、实力及影响力等等,然后再仔细思考是否对其授信。在供应链模式下,许多企业聚集在一起,以核心企业为主导,作为一个整体,这能够大大增强它们的抗风险能力,也易于获取银行的信赖而获取信贷资金。此外,这种融资模式能够解决供应链上许多企业的融资问题,而不单单是针对某个企业。因此,这样就能够改善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化解融资难问题。
四、供应链金融中的弊端及解决对策
(一)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故应当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经常会涉及到动产的抵押,这就会涉及到我国的法律,如:《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等。虽然这些法律已作出了一些明确规定,但是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时常在发生变化,涉及到的主体也较多,现有的法律无法完全覆盖到资金供应链的整个过程。没有了法律法规的详细规定,融资过程就丧失了可靠的保障,放贷的风险就会有所上升,这不利于融资问题的解决。针对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这一问题,应当着手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将供应链金融的各环节都纳入到法律的保护之内,以促进供应链金融的稳定发展。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够减少企业与银行的顾虑,以便供应链金融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二)信用评级体系不够健全,故应加强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目前,银行的授信体系与供应链金融还没有完整的契合,其仍主要是对部分核心企业来进行授信,但核心企业又不能完整表示整个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此外,由于我国的征信体系尚未建设完善,银行也无法一时获得供应链上所有企业的经营信息,这就阻碍了银行授信活动的开展。因此,银行自身应逐步来完善授信的评级体系,开发使用专门的供应链评级系统。而且,要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的脚步,逐步对外开放企业的信用数据,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相互监督,防范风险,提升信用等级,易于中小企业获得银行的贷款资金。(三)核心企业的管理意识欠缺,故要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提高管理能力。在供应链模式中,核心企业起着关键性作用。在我国,许多核心企业疏于对企业自身的管理,对下游企业的监管工作也不到位,交易信息记录不够充分,导致银行未能从核心企业中获取到真实可靠的企业信息。因此,作为核心企业,应当加强对供应链企业的管理,最好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而行业协会也要做好监管工作,必要时可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这样内外合作就有能够加强管理能力,提高信贷水平,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五、结语
可以说,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为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带来了解决的希望。在该种模式中,以真实交易为前提,以核心企业为主体,其能够对贷款企业进行核准筛选,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合理配置资本,提高信贷的稳定性、可靠性,便于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利于中小企业的长久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祥峰.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
[2]金雪军.供应链金融解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优势分析[J].商业研究,2015
[3]张丽.基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供应链金融研究[D].山东大学,2014.
作者:张小雪 单位:平顶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