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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地处湘北边陲,全市国土总面积17.6万公顷,辖14个镇(街道)、4个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8%,活立木总蓄积量为305.94万立方米,林地面积9.55万公顷,有林地面积8.13万公顷,立竹8597万株。近年来,临湘市瞄准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战略目标,找准定位,加责加力,创新林地资源管理模式,着力提升林业发展质量效益,实现了生态改观和民生改善的双赢局面。主要做法多管齐下,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开展宣讲;在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专题(栏),请主管副市长就林地管理工作作专题电视讲话;组织由专业执法人员参加的大型林地管理法律宣传车队,深入到14个镇(街道)入乡进村巡回宣传。全市以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安全为主题,充分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强化了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森林资源和依法征占用林地意识。健全机构,做到组织管理落实。林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执法执收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和组织领导,市政府调整成立了全市林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自然资源、发改、财政、公安、检察、法院、林业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班子。
镇(街道)林业站相应配备了兼职林地管理员。同时实行严格的能级管理,严格进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临时使用用地以镇(街)为单位,实行属地管辖,统一呈报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法律权限由局统一初步审查,岳阳市局审查,省局审核。做到了工作有专人管、专人抓,保证了林地工作有效运转。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宣传是手段,依法监管是目的。我们从严格监管入手,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执收力度。严格依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照有关政策和办事程序,依法律程序和审批权限,为征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及时、足额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入库。重视大案要案查处,震慑违法用地行为,对辖区内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做到有案就查,查必有果。
存在问题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临湘市依托林地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城市扩容提质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土地的需求量大大增加。耕地是国家划定的“红线”不能触碰,有些项目便开始在林地上大做文章,林地成为了城市开发和工业发展的“香饽饽”,一些未批先用、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违法占地现象时有发生。使用林地项目提前介入机制有待完善。现行的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是各类建设项目立项后,在申请办理土地审批前履行的一项监管手续。实际上,各类建设项目在报批前,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复,预审、备案没有要求林业部门参与,待规划、选址、设计等均已确定后,木已成舟,要变更很难,导致林地全面监管没有到位。群众生态意识较为淡薄。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部分群众对走“绿色发展”“可持续性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生态理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群众认为林业用地面积基数较大,占用几块林地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无关紧要,使得林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很难得到有效落实。
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力度,营造绿色氛围。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发放宣传册、设立宣传牌、组织新闻报道、制作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切实增强全民知法、守法以及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全面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林地资源和依法使用林地的自觉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建议在中小学校开设“爱护森林资源课堂”,从小培养孩子们的生态意识。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法办案,坚决杜绝办案过程中的走后门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工作中出现的徇私枉法、营私舞弊、推诿扯皮、以罚代刑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一些破坏林地资源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要适时予以公开曝光,树立林业执法权威。对于林业执法人员,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林业执法质量与效率,有效地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行为。
总而言之,林地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林地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每个社会公民的责任。要在政府以及林业部门的引导下,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林地资源保护意识和林业生态发展的观念,促进全市的林地资源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作者:尹建新 单位:临湘市林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