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困境浅议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摘要]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行业企业对于应用型院校学生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技能抽查理念滞后,技能抽查工作体系亟待完善;技能抽查工作的内容体系不够健全,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亟待优化;忽视了技能抽查结果的利用,技能抽查工作研究力度亟待加强。这严重制约了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因此,还需通过更新技能抽查理念,完善技能抽查工作体系;健全技能抽查工作的内容体系,优化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重视技能抽查结果的利用,加强技能抽查工作研究力度,为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关键词]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技能抽查
近年来,我国应用型高等教育实现了迅猛发展,但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培养质量不高等问题仍旧较为突出。因此,对应用型院校学生的专业技能进行合理考评,成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应用型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目前,在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评方面,主要有技能大赛制度和技能抽查制度。其中,技能大赛制度虽然能够推动应用型高等教育质量建设,但其明显的选拔性、竞争性和应用型高等教育的全面性、公平性之间还存在一定冲突,这势必不利于应用型院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而技能抽查制度是一种新型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筹,由第三方组织进行实施,以学生专业技能为抽查内容,以随机抽查专业、对象与内容为实施过程,旨在全面监控应用型院校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水平,督促应用型院校全面提升专业技能培养水平。因此,应用型院校还需不断优化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这对于提升高技能实用型人才输出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应用型高等教育实现了快速发展。为了满足行业企业逐步提高的人才需求,各应用型院校开始重视学生专业技能培养质量的提升,积极引入了技能抽查制度。它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质量提升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
(一)技能抽查理念滞后,技能抽查工作体系亟待完善
1.技能抽查理念滞后。第一,部分应用型院校只重视规模扩大,不重视质量提升。不仅如此,由于应用型院校的办学、管理和评价都受政府统治,技能抽查工作参与和管理的主体相对单一,这也给制度的实施带来了困难。第二,应用型院校未能坚持公平的教育发展理念,导致技能抽查制度的实施缺乏公平性,相关技能大赛仅能促进部分学生的进步,无法实现应用型院校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除此之外,技能抽查制度的设计、实施与评价等环节,均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制度实施的整体效果。2.技能抽查工作体系亟待完善。第一,在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应用型院校、抽查部门三方权利和责任尚不明确,三者难以各尽其责,无法形成协作的关系,相关管理工作也难以开展。第二,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缺乏完善的质量标准系统、质量执行系统以及检测评估系统,因此无法从根本上提升应用型院校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质量。
(二)技能抽查工作的内容体系不够健全,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亟待优化
1.技能抽查工作的内容体系不够健全。第一,应用型院校技能抽查目的单一,导致师生对技能抽查目的的了解也较为片面。不仅如此,由于技能抽查工作疏于对学生职业素养的考察,导致学生的综合能力无法得到提升。第二,技能抽查标准仅由应用型院校和企业人员制定,缺乏对其他相关利益者的考虑,再加上抽查标准的开发技术手段陈旧,对相关产业未来发展的考虑也不够,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了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效果。第三,技能抽查内容涉及面较窄,考评方式也比较单一,难以从全方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因而无法帮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2.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亟待优化。第一,抽查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公平性和公正性,学生被抽中的概率不均等,各类考题的难度也参差不齐,再加上评分教师考察角度单一,导致了应用型院校难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抽查结果。第二,在技能抽查工作实施过程中,未能以学生为中心,因此也无法形成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仅如此,由于缺乏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相关成果的宣传,导致技能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很难得到提升,进而也无法取得更高的社会认可度。
(三)忽视了技能抽查结果的利用,技能抽查工作研究力度亟待加强1.忽视了技能抽查结果的利用。第一,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忽视了抽查结果的基本服务功能和政策服务功能,导致技能抽查工作的利用效率无法得到提升。第二,在技能抽查结果利用过程中,仍沿用传统的惩罚管理方法,导致应用型院校师生对这一制度产生了严重的抵触心理,这也给应用型院校技能抽查制度的实施带来了极大的阻碍。2.技能抽查工作研究力度亟待加强。由于缺乏对技能抽查工作的本质和跨学科研究,技能抽查工作难以得到全面完善,再加上没有相关社会学和统计学方面的研究,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也很难对技能抽查工作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二、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困境的应对策略
由于我国应用型院校教育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也较短,至今仍未能建立起客观完善的学生专业技能质量评价机制。而技能抽查制度的引入能够有效弥补这一缺失。因此,还需通过更新技能抽查理念,完善技能抽查工作体系;健全技能抽查工作的内容体系,优化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重视技能抽查结果的利用,加强技能抽查工作研究力度,为应用型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一)更新技能抽查理念,完善技能抽查工作体系1.更新技能抽查理念。第一,应用型院校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理念。其一,我国应用型院校正处于发展中阶段,应用型院校不仅要重视办学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还应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并制定一套全面、实用且有针对性的质量认定标准。这就要求应用型院校用可持续发展的目光实现学员个人和学生全体的特色发展。对此,应用型院校应通过技能抽查工作,了解影响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的各类因素,从而更有效地提升教学质量。其二,应用型院校应形成政府、应用型院校、学员、教育中介组织等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技能抽查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实现管办评权力分离,在平衡各主体利益需求的基础上,实现各利益主体的互利共赢。第二,应用型院校应坚持公平的教育发展理念。一方面,公平是应用型院校技能抽查工作实施的根本原则。这种机制的实施,不仅能够充分保障考核的公平性,还能提升师生对实践操作技能的重视程度,进而提升应用型院校的实践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应用型院校应将公平作为教育质量的重要衡量指标。在日常教学中,应用型院校应赋予每名学员平等的受教权利,不能仅允许技能突出的学员参与相关竞赛。除此之外,应用型院校不仅要在随机抽查方法上体现公平性,还应将公平性体现在技能抽查工作的方方面面,这样才能实现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2.完善技能抽查工作体系。第一,应用型院校应明确技能抽查的责任主体。现阶段,我国教育部门已出台了管办评分离的相关政策。这种办学、管理、评价权力分离的方式能够保障应用型院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因此,应用型院校应从管理机制上支持这一方法的实施。一方面,在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应适当侧重于应用型院校办学自主性的赋予和企业、行业参与积极性的调动。应用型院校相关领导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还应尽量减少行政性干预。不仅如此,应用型院校还应进一步强化内部保障机制,从而吸引更多企业及其他社会大众的参与。另一方面,应建立以应用型院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为主导、以抽查学生相关技能为核心工作、以企业的人才需求为教学目标、以行业中介组织为外部监督力量的合作关系,并努力营造四者之间的和谐关系,使它们共同为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服务。第二,应用型院校应完善抽查的质量标准系统、质量执行系统以及检测评估系统。技能抽查工作是应用型院校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种新型教育评价模式。它能够为应用型院校多元化评价主体提供充足的客观依据。因此,为了保障技能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应用型院校应从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系统、质量执行系统、检测评估系统入手。其一,在完善质量标准系统方面,应用型院校应综合学生的个人发展和企业、行业的人才需求,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出发点。在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用型院校应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把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研究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保证质量系统的完善工作始终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核心。其二,在调整组织系统方面,应用型院校应充分响应政府管办评分离的政策,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优势,强化自身办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在此基础上,应用型院校还应鼓励相关执行主体提升日常教育服务质量;引导评估主体公平、准确地实行抽查工作。其三,在完善检测、评估系统方面,政府应努力实现分层次的动态监测。从省级层面,政府应注重宏观经济发展对制度实施的适应程度;从市级层面,政府应关注区域内企业、行业的人才需求与制度实施的吻合度;从应用型院校层面,应用型院校内部监测应重点关注制度实施对教育质量提升产生的具体影响和师生的满意度,而外部监测则应重点关注应用型院校办学水平、社会认可度以及与企业、社会各界联系的密切程度等。
(二)健全技能抽查工作的内容体系,优化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1.健全技能抽查工作的内容体系。第一,明确抽查目的。应用型院校应加强日常教学实践研究以及与企业的联系,在考察学生专业技能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从而实现多元化的抽查目标。一方面,应用型院校应以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为根本目标。应用型院校应结合企业、行业、社会的人才需求,对学生进行科学、准确的职业能力评价,从而提升他们解决综合性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应用型院校还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应用型院校应从个人素养、专业素养、技能素养三个方面制订具体的培养计划,最终实现学生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第二,明确抽查标准。其一,制定抽查标准的相关部门应打破传统的教育标准观念,充分听取相关教育专家、专业技能精英、市场经济专家以及相关研究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符合企业、行业、社会未来人才需求的抽查标准;其二,应用型院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适时改进抽查标准,并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手段辅助改进工作;其三,应用型院校应加强抽查标准与企业实际生产之间的联系,突出技能的实用性,最终建立起科学、完整、有效的专业技能抽查标准。第三,明确抽查内容。一方面,抽查部门应适当提升抽查内容的难度,重点培养学生对不同专业、各类技能知识结合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抽查部门还应重视学生职业素养的全面考察。除了基本技能的考察之外,还应涉及相关职业道德、行为、态度以及价值观等内容的考察。另一方面,抽查部门还应采用多样化的抽查手段,从课堂理论知识掌握、实训技能熟练程度、职业心理情况等多方面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除此之外,抽查部门还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创建测评网站,根据不同的专业技能制定相应的测评标准,并随机选取学生参与测评,从而保证学生的全方位发展。2.优化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过程。第一,抽查部门应公开整个抽查过程,在抽查前一周公布相关抽查信息。在抽查过程中,应保证每名学生的抽查概率均等,相关抽查内容要每年进行更新,各类题型的难度也应尽量保持一致。不仅如此,抽查部门还应灵活判断抽查结果,多角度考察学生对抽查内容的完成情况,从而培养学生的开放思维与创新思维。第二,政府应组织相关应用型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的代表共同组建专业评估部门,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从而保证应用型院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与学生专业技能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稳步实施。第三,相关抽查部门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根本目的,鼓励更多的利益主体参与到制度的改进工作之中,从而使制度更好地发挥导向作用。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立起符合区域性经济发展的应用型院校教育质量标准保障体系,从而使应用型院校为企业、行业、社会的发展输出更多的高质量人才。第四,技能抽查是一种创新型的应用型院校教育质量保障方法,应用型院校及相关机构应努力聚集相关要素促进制度的发展,并实时向企业、社会全面展示制度实施的成果。在此基础上,政府以及教育部门还应鼓励技能抽查工作的深入实施与大力推广,从而提高这一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大众认可度,进而推动我国应用型院校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重视技能抽查结果的利用,加强技能抽查工作研究力度1.重视技能抽查结果的利用。第一,有效利用抽查结果。一方面,应用型院校应加大对抽查结果的研究,使其发挥出服务的功能。对于应用型院校而言,技能抽查可以成为监控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应用型院校可以通过抽查结果分析出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也可以分析出教师的授课能力和教育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抽查结果还可以为教育部门提供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应用型院校技能抽查结果能够直接反映区域内应用型教育的发展水平,教育部门可以根据这一结果对比各区域教育发展情况,从而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教育政策。第二,采取合理的奖惩措施。在技能抽查结果利用方面,相关抽查部门应采用以激励为主的手段,消除部分应用型院校的抵触情绪。抽查部门可以给予抽查结果较为突出的应用型院校适当的奖励,例如,教育经费优先发放、政府担保低息贷款、专业设置优先审批等制度性奖励。与此同时,政府和教育部门还应加强对制度性奖励的保障、管理和监督,从而进一步促进各应用型院校教学质量的提升。2.加强技能抽查工作研究力度。第一,加深对技能抽查的本质研究。一方面,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应从制度的基本属性和基础理论入手,深入研究它的内涵和意义。这样不仅能为制度构建坚实的理论基础,还能为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提供有力的依据。另一方面,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应从学科融合的角度研究这一制度,综合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内容,对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必要时可以聘请各学科的专家组成研究团队,通过多元化的角度和方法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改进意见,从而进一步加强抽查方式的合理性和抽查结果的准确性。第二,加深对技能抽查的跨学科研究。一方面,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技能抽查工作的社会学研究。相关部门应重点研究技能抽查工作的实施会给应用型院校、企业、行业乃至社会带来怎样的改变和影响,从而完善制度的实用性。另一方面,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还应充分结合统计学的部分理论、方法,探究制度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并采取更好的改进办法和措施对其进行完善,从而使这一制度更好地为应用型院校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齐艳杰.高校质量文化建设现状与改进策略———基于“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个案调研[J].中国高教研究,2016,(03).
[2]朱贵喜.基于智慧教学的职业院校教学管理体系变革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21,(13).
[3]吴璐夙,李秀红.新媒体在高校教育管理中的融合运用探寻[J].中国成人教育,2021,(19).
[4]冯峰,刘翠,靳晓颖.基于知识链跟踪和核心技能耦合的高职教学评价体系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8,(07).
[5]陈凡.大学生可迁移技能评价:方法和影响机制———以加拿大女王大学为例[J].外国教育研究,2017,(03).
[6]王双明,付世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6,(12).
作者:林丽华 单位:闽南科技学院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