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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职业教育战略联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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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职业教育战略联盟思考

摘要: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作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的一种新型的开放型组织形式,能够主动促成联盟内部单位在教育、培训、技术研发、生产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和集成,实现优势互补、强强合作,有利于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

关键词:中高职协调发展;战略联盟;职业教育

一、引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中高职协调发展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切入点。《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对中高职协调发展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国家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构建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设计和科学规划,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化解如下问题:一是中高职教育实行分段管理,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课程体系等方面衔接不够好;二是中高职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对接不够好,教育服务产业的能力不强,产业支撑教育的动力不足。近些年来,职业教育在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方面有了成功的经验。未来职业教育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要求,着力发展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为中高职协调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和体制机制条件。

二、理论基础

职业教育战略联盟通过制度设计和合作平台建设,把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单位和职业院校(包括中职和高职)等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融合在“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互利双赢”的利益链下,加强校企合作、校际合作。中高职协调发展是指中职和高职在专业设置、课程衔接、师资和基地等资源方面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中职教育的基础作用和高职教育的引领作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人才的需求。基于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战略联盟是指推动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组建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完善联盟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为解决中高职协调发展在专业、课程、职业标准、政策制度、可持续发展、培养体系等关键问题提供全新的思路,实现职业教育的多层次发展、开放式发展,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

三、职业教育战略联盟核心竞争力

使职业教育战略联盟适应新常态发展,促进“教产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深入推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政策层面打通中高职协调发展的途径,从质量管理角度实现职业教育品牌发展,从办学基本条件角度实现合作发展。构建驱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第一,加强制度设计,促进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和谐发展。战略联盟是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的必然态势,但是,战略联盟是一种粗放的网络式组织架构,不同于单一传统的组织管理框架模式,因此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责任约束、利益分配等方面有各自的利益诉求。首先,省级以上政府层面完善“教产融合、校企合作”相关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功能,吸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其次,在制度执行上,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要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各地区要有相对稳定的统一的落实政策的考评机制,特别是在税收财政方面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给予鼓励;再次,要制订好战略联盟内部章程,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内部关系,使联盟科学运转,实现既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加强质量建设,促进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品牌发展。战略联盟要注重质量发展和内涵建设,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需求,做好联盟单位自身建设和合作事宜的工作,打造自身专业品牌和合作项目品牌。组建联盟后,要做好定位设计和功能角色划分,政府部门、企业单位、行业协会、中职学校、高职学校等,只有责任明确了,才能各司其职,才能对内团结一致、对外统一行动。随着经济发展和教育的普及,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建设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通过统一的标准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统一的考核激励办法,建立同行的运作机制,执行同等标准的管理,促使教职工教学理念统一,吸引中高端企业参与合作,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式。通过校企合作,一方面支持了职业教育的办学能力建设,提高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保证了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和智力积累,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校际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在办学层次上实现中高职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第三,协调资源配置,促进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优质发展。战略联盟内部实施人员“互兼互聘”,企业技术人员和高管到学校做兼职教师,弥补职业院校师资特别是实践指导教师不足的问题,为学生获得技能训练和新工艺新技术提供来自企业一线的技术指导;职业院校的专任教师到企业担任“兼职工程师”,协助企业进行科技攻关、技术推广、项目申报等,为企业进行员工培训,为企业产业升级提供智力支持。战略联盟内部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场地和岗位,有关设施设备提供学生使用,企业成为职业院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可以在学校设立工作室或研究所,学校的相关生产性实训设备也可以让企业共享。这样通过有效的协调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职业院校和企业就成为了利益和命运共同体,真正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战略联盟内部中职和高职之间实施教师互聘、专业对接、课程互通、实践基地互用等,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成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资源保障。

第四,完善功能建设,促进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创新发展。战略联盟起初主要是加强校企合作而建立的,目的是让企业支持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重点是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提供兼职教师;后来发展到校际(中高职)为了各自生存也相互合作,中职为高职提供生源,高职支持中职人才培养改革和专业能力建设。通过各自己的努力和协作成果,职业教育战略联盟逐步实现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技能培训、社会服务功能的一体化。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让职业院校参与企业员工培养、技能提升,其实都是在实现教育的功能,其过程并不是将各种功能简单的相加,而是将它们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资源优势,多方面满足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的需要,使战略联盟内各成员单位获得共赢。

四、结束语

职业教育战略联盟作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的一种新型的开放型组织形式,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一是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培养多层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方便科技创新和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二是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联盟内各成员单位科学有序对接和交流,相互支持和监督,共生共荣,加大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对人才培养的考核和评价。三是有利于落实内部合作职责,在合作协议框架内,大力推进校际合作、中高职衔接、校企合作、企业之间合作,全社会参与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创新[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2]刘兰平.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经济分析[J].教育评论,2005(02).

[3]万青等.基于知识与资源汇聚的职业教育战略联盟模式研究[J].烟台职业学院学报,2011(03).

作者:陈海燕 单位:娄底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