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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今社会,由于突发事件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对社会和公民带来的影响常常超出想象。因此在很多突发事件中,及时公布现场信息和积极引导舆论导向都是电视新闻记者所肩负的基本责任。本文将针对目前电视新闻记者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不足之处,为其应当具有的职业素质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突发事件记者职业素养
一、突发事件概述
突发事件大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为的。例如突然发生的刑事案件、沉船、翻车、飞机失事及各类纠纷等等;另一类是自然的,即人们难以预料的各种天灾人祸,如地震、海啸等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的灾害,都属于突发事件。但凡这类事件,通常是人们难以预料的。而这些事件一旦发生,都将是媒体希望第一时间介入现场进行快速报道和传播的重大新闻。
二、电视新闻记者报道突发事件的不足之处
1.处理突发事件的方式不当。目前,一些新闻记者急功近利,对于事件曝光率过度重视,因此忽略了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家属的感受,产生了负面的报道效应。例如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不幸病逝之后,曾有记者假扮医务人员混进太平间进行拍摄。这种报道方式即使能够提升曝光度,吸引观众眼球,但是获取信息的方式却极大地伤害了死者,也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让观众产生反感情绪。而产生这类事件的原因,无非是当下媒体竞争日趋激烈,各家争相报道有卖点、有看点的新闻,因此丧失了媒介公信力和责任感,后果是必将被社会所淘汰。
2.面对突发事件的心态不当。突发事件常常有不可预料性,甚至是危险性,因此一些电视新闻记者产生了恐惧、畏难情绪,难以自信从容地深入现场传递真实信息。由于有畏惧心理和侥幸心理,一些记者汇总了各方消息,加以自己的合理想象便将稿件草草上交完成交稿任务,这样的记者缺乏职业素养,过度重视个人利益,为突发事件的报道带来了负面效果。
3.报道突发事件的问责意识不够。近年来,公众对新闻报道的质量和要求也在不断提升,这更要求电视新闻记者全方面、多角度、多维度地进行准确报道。然而事实上,很多新闻报道仅仅停留在对实事的简单陈述与交代,并未能深层次揭露该突发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缺乏全面剖析与责任追究方面的报道,一方面难以引起事故责任人的防范意识和隐患意识,另一方面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因此问责意识对每一位新闻记者而言至关重要。
三、电视新闻记者在突发事件中应具有的职业素养
1.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当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电视新闻记者应当主动作为,及时介入,积极发挥自身对当地人文环境和群众心态的优势,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立即奔赴现场,深入基层了解最全面、最真实的一手资料,力求最大限度还原事故本身。不仅如此,还应当与当地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在第一时间报道政府的态度和措施,满足群众知晓信息真相的迫切需求。发挥好新闻工作耳目喉舌的作用,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导向,有助于抚慰和平息公众的恐惧心态,推动社会和谐与稳定发展。
2.坚持“贴近性”原则。电视新闻记者主动地发挥贴近性原则,有利于掌握新闻话语权和宣传主动权。及时介入和跟进,用真实、全面、准确的报道抢占新闻报道的高地,就能用正面的舆论导向压缩负面新闻的生存余地,发挥引导大众传播的积极作用。当其他地区记者赶赴事发现场时,地方媒体就能为他们提供权威信息和报道,有效地扩大了真实报道的传播范围,将不良信息和不实信息的传播扼杀在摇篮中。但是如果一旦丧失传播先机,公众无法在第一时间知晓真相,一些道听途说的谣言容易被散播甚至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这将极大地影响人们对主流媒体和政府部门的信任与支持。因此,坚持“贴近性”原则,打好时间仗,对于电视新闻记者而言至关重要。
3.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完善的职业道德。记者本应是社会的良心职业,以维护劳苦大众的利益为己任,但是他们却从别人的曝光者沦为被他人曝光,这一现象令人深思。实际上,类似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只是没有表现得这么集中和突出而已。对于电视新闻记者而言,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十分重要,这关乎整个新闻界的荣辱兴衰,并且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表现得尤为集中。
4.过硬的新闻采写能力。与日常民生新闻、社会新闻相比,突发事件的报道无法事先准备和策划,同时记者可能面临自己过去从未遇到的新闻事件,因此只有具备过硬的新闻采编能力才能够游刃有余地应对。由于社会大众对突发事件保持高度关注,因此记者在赶赴现场之后,必须尽快找到采访对象,提出恰到好处、切中要害的问题,并选择适当的提问方式,这样才可能获得准确的事件线索和信息。在得到新闻线索之后,记者还应该以最快的速度、最准确的表达方式将信息转化为新闻稿件进而传播出去,因此过硬的新闻采写能力是每一位新闻记者必须具有的基本素养。
5.坚持真实性,客观公正报道。如果新闻缺乏真实性,那便没有了灵魂。真实性是每一位新闻工作者必须坚守的底线和准则。突发事件对记者报道有较高的时间要求,但是真实性仍然不容忽视。然而,由于很多事件的发生较为突然,甚至复杂多变难以掌控,一些记者很难在较短时间内了解全部真相,倘若一些人员刻意隐瞒,躲躲闪闪,将会为真相报道带来不少困难。这时,记者更应秉承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深入事件真相,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新闻敏感性把握实事脉络。在报道时应当不随意添枝加叶,杜绝任何“合理想象”和人为推断。
四、结语
突发事件的报道能够检验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也是对新闻记者提出的严格考问。在事故突发前沿,新闻记者要以主动出击的态度、“贴近性”和“真实性”的报道原则、过硬的采写能力、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完善的职业道德为社会公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总之,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与记者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唯有切实提高自身素养,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为党的新闻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黄匡宇.广播电视学概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0年;
[3]纪楠.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责任———以温州动车事故为例[J].青年记者,2011(26).
作者:陈雪芳 单位:高平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