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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越来越多。从成因上看,这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所导致。尽管侵权纠纷类型多种多样,但是其根本原因在与法治观念的缺乏和权利保障意识的欠缺,以及相关图书馆制度建设的滞后。因此,应当从观念上树立法治观念、权利意识,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防范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发生,以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共图书馆的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尽管作为公益性的公共图书馆在承担其传播文化的职能方面依然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图书馆内在的和外在的科技环境与法律环境的变化还是对现代公共图书馆的正常运行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其中,图书馆著作权的侵权纠纷近年来呈现出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情景,如何对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是促进我国图书馆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1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其分析
从本质上讲,著作权制度本身是一种技术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社会法律文明发展的结果。从图书馆著作权侵权案件来看,绝大多数的侵权纠纷都与此相关。因此,从总体上看,图书馆侵权纠纷的产生主要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一是技术创新的原因。随着现代网络社会的发展,技术创新与发展在现代图书馆事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深入,在图书馆现代技术的应用的过程中,如果一旦考虑不周,就有可能产生侵权纠纷问题。从我国近年来的一些有影响的案件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诉超星、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案,殷志强诉南京金陵图书馆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何湖苇诉浙江省图书馆侵权纠纷案,何海群等诉北京交通大学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侵权纠纷案,北京三面向版权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涪陵区图书馆侵犯网络著作权纠纷案等等,这些案件中图书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问题都是由于数字复印、网络传播等现代新技术的应用而产生了相应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二是法律方面的原因。尽管技术创新是现代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问题的产生原因之一,但是这仅仅导致著作权侵权的一个技术因素。在我国目前已经发生的图书馆著作权侵权案件来看,其主要的也是最直接的原因是图书馆在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过程中,忽视了现代法律制度的规范性,忽略了权利保障问题。在传统的图书馆运营中,尽管也存在了法治的因素,但是由于图书馆简单的借阅业务,并不导致大量的法律问题的产生。但是,在现代技术社会中,图书馆已经成为整个法治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图书馆在现代技术应用的推动下其业务已经远非传统的图书馆时代所相比。正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保障观念,以及图书馆本身规范和制度建设的滞后性使得图书馆侵权案件发生的频率较高。当然,从整体上讲,近年来我国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实质上是一种图书馆社会转型时期的现象,其背后的原因反映了技术进步和创新以及图书馆本身法律意识欠缺和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2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类型
尽管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多种多样,但是如果对目前所发生的案件进行一番梳理,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2.1寄存文献作品原件所产生的著作权侵权
寄存文献作品是图书馆馆藏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当代社会条件下,对寄存的文献作品应当贯彻著作权权利保护观念,如果管不善或者是对寄存文献作品的著作权利用不当,就会产生相应的文献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问题,特别是在图书馆与寄存文献作品人之间没有订立书面的保管合同或者保管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图书馆侵权现象就更容易发生。这一类型,在近年来也有案件发生。
2.2入藏侵权作品所产生的著作权侵权
入藏所需作品,是图书馆馆藏职能的重要表现。但是,在这一环节,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可能会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动地购买侵权作品入库。根据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图书馆虽然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不得提供服务。对于入库的侵权作品,图书馆应当采取停止使用、加以封存或者直接加以销毁。这一类型的案件,现实中也有发生。因此,图书馆在采购、收藏各种类型的图书、资料入库时,应当承担注意义务,避免购买非法或者侵权的文献资料入库。
2.3图书馆馆藏开发不当所产生的著作权侵权
图书馆馆藏资源应当尽可能地加以开发利用,这本是图书馆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现代图书馆发展的重要表现。不过,在对图书馆馆藏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尤其是伴随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由于开发不当会产生相应的著作权侵权问题,这主要体现在图书馆对自己馆藏的文献资料进行数字化复制、传播所导致的侵权纠纷,此外也包括图书馆对馆藏音像作品、软件的出租、刻录及网络传播等方面。因此,在图书馆对馆藏文献作品进行开发利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现行法律制度的要求与约束,避免开发不当而引起侵权纠纷问题的发生。目前,在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这一类型的案件所占比例较高。
2.4因供应商而产生的图书馆承担侵权连带责任
在网络时代,图书馆会由于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图书文献而承担侵权责任。尽管著作权侵权问题的产生,乃是由于供应商方面的问题所导致。但是,在这一类型的案件中,图书馆会作为侵权案件的被告人,大多数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这一类型的案件,往往是图书馆没有解决好与供应商的授权问题,在法律层面上讲,在于图书馆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有些情况下,图书馆还有帮助供应商实施侵权行为的嫌疑。
2.5读者违法违规行为所产生的著作权侵权
这一类型的侵权纠纷在近年图书馆侵权案件总量中所占比例很高,尤其是在高等院校图书馆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读者违法违规实施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以下几种情况:读者集中超量下载数据库中的有关文献、系统整体下载文献作品、软件工具下载、服务下载、冒用他人帐号下载等。在这一类型侵权案件中,读者包括在校学生多数属于故意实施侵权行为,因为他们并非不知悉图书馆的规章制度,也并非不知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出于侥幸或者其他心理,往往会实施侵权行为。产生这一类型侵权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读者的故意或无意侵权,也有图书馆本身规章制度的不规范、不健全。但是,因为读者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数据库会采取断开链接服务等惩罚性措施,但是图书馆也会产生承担连带责任的不利后果。
3图书馆防范著作权侵权的对策与措施
尽管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发生有多种多样的类型,其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是,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图书馆本身就是法治社会之中的重要构成环节。为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文化事业的传播,图书馆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从不同方面完善制度建设,以防范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发生。
3.1强化法治观念和著作权权利意识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图书馆已经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一环。图书馆本身应当强化法治观念,尤其是在数字化的社会环境中,更应注重从图书馆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进一步树立法治的观念。应当充分认识到著作权的权利本位,保障权利人的权利,既是图书馆本身的一项义务,也是现代图书馆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公共图书馆尤其是高校图书馆而言,还应当积极开展著作权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以提升图书馆工作人员和读者的权利保护意识。1994年,美国研究图书馆协会就著作权原则声明,认为图书馆有义务教育读者,使之能够了解现行著作权法范围内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在数字化环境下,图书馆所承担的文化职能进一步加强,但是,著作权保护的意识也应当进一步提升。在这方面,可以通过专家演示、情境模拟训练、法学讲座等方式增强图书馆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以防范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发生。对于读者来将,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方式倡导依法阅览、下载相关文献资料,避免侵权责任的承担。
3.2完善图书馆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建设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提升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是前提,但是更重要的将相应的观念和意识转化为有形的制度规范。目前,还有很多图书馆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这与现代社会对图书馆的要求相去甚远。因此,图书馆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使图书馆以及读者都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这些制度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图书馆馆藏著作权保护制度、图书馆著作权政策、图书馆使用著作权授权协议签订制度、读者利用馆藏文献著作权保护警示规范、图书馆链接要求与规范、图书馆提供BBS服务著作权保护细则等等,要从图书馆运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都要做到有章可循,依法而行。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建设,一方面从著作权侵权纠纷产生的源头上进行制度防范,另一方面也使得图书馆的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3.3强化必要的技术机制
伴随着现代图书馆的数字化发展模式,现代信息技术在图书馆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任何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尽管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为人们更加快速的查阅、使用文献资料提供了便利,但是也为侵权案件的发生提供了相应的技术土壤。目前,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与技术有关,因此,在防范侵权风险方面应当积极采取相关的技术措施,比如,针对有些读者以超量集中方式下载、系统整体下载、超范围传播等方法违法违规使用馆藏资源的现象,图书馆可以采取相应的预警、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来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避免图书馆自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4完善图书馆的组织体系
在著作权保护日趋强化的社会环境下,图书馆的组织管理体系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从国外的实践来看,有些图书馆设置了著作权图书馆员岗位,以应对不断发展的法治要求;有些图书馆则设置更完善的管理体系与模式,其管理成员中包含法律、技术、公关、管理等各个层面的专家成员。考虑到图书馆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可以因地制宜地,根据图书馆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以强化对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防范和化解。在这一方面,国外的实践值得加以借鉴。
4结束语
本质上讲,图书馆著作权问题是当代著作权问题研究中一个具有独特性的领域,具有跨学科的性质。从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对这一方面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不过,从另一方面讲,这也对现代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和新方向。
参考文献:
[1]秦柯,等.图书馆著作权管理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2]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宋海燕.中国版权新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作者:范晓洁 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