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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应数字化经济
当前市场经济形态中,数字经济已经是典型特征,人们的交易范围已从传统的三维空间转向多维空间,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推动下,虚拟空间中经济活动和交易量令人吃惊,越来越多的生产力要素要借助数字经济模式来开拓虚拟空间中的市场版图。对于税务机构来说,为实现税源管理和税收的有效征收,税务机构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税制征收体系,但是它是建立在传统的实体经济之上的,在具体的征税实践中,为了降低征纳税成本,税务机构也采取了将征税活动放在网上,借助于网络的便捷性,从时间和空间上方便征纳双方的税收活动。但是数字经济到来,使得纳税对象和税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两者相较之过去更加分散化,传统企业是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但是随着在虚拟空间从事经济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大量个体或者单独的人都可从事经济活动从而获取价值收益,因此有新的税源产生,但是过于分散化,且大量线上交易模糊了具体的交易地点,税收征管面临税收管辖权难以界定,税收漏洞越来越多等税收问题。正是由于数字化经济模式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所以税收机构现行复杂的企业或者个人的预先注册缴税税收制度会被端对端的数字税收系统取代,纳税人,特别是个人和中小型企业的税务申报变得更容易,对于税收机构来说,企业,尤其是个人的税收隐匿活动在数字技术的运用下会大幅减少。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借助数字技术可以扩大其链条抵扣范围,从而实现增值税在新经济业态下更广泛的覆盖。
二、借助数字化手段
虚拟经济是在借助数字技术下产生的新的经济空间,它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作为世界上主要的税种,也是众多国家的主体税种,怎样面对数字经济新常态,适应新的具有变革性经济业态,从而保证在数字经济时代继续发挥其主体税种的作用,当前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完善虚拟经济下的增值税制度,通过数字化改造扩大其在虚拟经济下的覆盖面。当前的增值税制度尽管建立在传统实体经济之上,但是增值税征管已经包含整个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并且征管的初步网络化、信息化已经实现。这是在各国政府推行电子化政务的背景下开展的,现代税收管理系统由三部分构成:核心税务处理系统、电子税务管理以及合规管理系统。其中增值税的电子税务管理为纳税人提供基于网络的电子化税务服务,包括注册、备案、付款缴税、合规、自我审核、纳税人服务等等。对于中国来说,金税三期工程就是实施包括增值税在内的综合性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围绕“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总体目标而建立。其中“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技术基础平台;“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相关部门如工商、海关联网;“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应用系统软件。对于金税工程,中国的增值税的电子化征收非常完备,除了金税系统,部分地方也实现了微信小规模增值税申报缴税。尽管建立了完备的金税系统,但是在面临虚拟经济下应涉及增值税交易的经济活动时还是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税务机构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熟悉力度不够,并且金税系统主要还是面对企业法人性质的市场参与主体下,因此众多应缴增值税的交易活动在虚拟经济空间被大量隐匿。从本质上来说,增值税的税收原理是适应虚拟经济空间的,但是在具体的征税技术上要作出改进。主要问题是确定在虚拟经济空间下应征增值税活动供应地点、执法地点、交易地点和管理等方面。针对虚拟经济空间中交易点的确认和税收管辖权问题,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许可相结合的办法来确定纳税人与所在地税务机构的联系问题,同时税务机构还必须尽快实施将身份证纳入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确保将个人应税活动纳入到统一的增值税管理当中。而完成这些内容,税务机构应该与政府相关部门实施信息共享,这也是中央政府协调统一各部门电子政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由此来看,尽管中国增值税在制度建设上已经实现了对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覆盖,但是由于增值税征管技术尚未数字化,因此虚拟经济下的现行增值税征收存在税收漏洞,在虚拟经济规模日益重要的情况下,对增值税制度进行数字技术改造,是完善全链条抵扣,建立真正覆盖市场经济并体现税收中性的增值税征管体系的技术基础。
三、迈向区块链技术
市场经济的数字化进程仍在继续,随着5G技术、万物互联技术的实现,数字经济时代将会加速到来,为此支持增值税体系的现有技术基础必将被新的技术所替代。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着手开始研究区块链技术在税收体系中的应用。所谓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它是一种互联网数据库技术,其特点是去中心化、公开透明,让每个人均可参与数据库记录。其中交易是指一次操作并导致账本状态的一次改变;区块是指记录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交易和状态结果,它是对当前账本状态的一次共识;链是指由一个个区块按照发生顺序串联而成,它是整个状态变化的日志记录。普华永道在一份关于区块链技术报告中指出其在税收方面发挥的作用,即利用区块链可以实现对增值税支付的时间与地点的追踪,以及防止制造虚假交易信息隐匿应缴税款,基于该技术税务机构可以获取更加全面、真实的税收数据。这与以往的增值税体制相比,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效抓住了痛点,即解决了税务机构增值税税源管理难以全面覆盖的困局以及纳税人主观偷逃、隐匿税款的行为。为此参照比特币的区块链模式,针对增值税现有运行场景来分析区块链技术下增值税运转流程。该系统是在一个相对封闭下的区块链系统中,由税务机构、银行、纳税人以及监督机构组成。代币作为代替真实货币在系统中作为交易媒介。其中税务机构作为系统管理员全面负责该区块链增值税系统的运行,负责代币的挖掘和证明,监控代币交易,利用公钥为纳税人提供数字证明。银行作为向纳税人出售代币并进行收付款,代币由税务机构创建,并交给银行,纳税人在银行设立代币账户,实现真实货币与代币的交换。银行在区块链增值税系统的交易仅限于代币与纳税人真实货币的交易,且必须通过税务机构的认证。因此在区块链增值税系统中有查看和创建交易的权限。纳税人根据自己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在区块链增值税系统被区块链地址取代,每个人可以拥有一个或者多个地址,当具有信用的交易方访问时,该纳税人可以通过私钥与其完成交易,交易的媒介代币通过银行进行兑换并转移到纳税人区块链地址上,在区块链增值税系统中,纳税人拥有查看和创建交易的权限。监督机构为第三方机构,它仅根据调阅查看权限实施审计监督,如图。具体的区块链下的增值税运转流程如下:首先纳税人在银行的真实货币账户与代币账户实时交易下,通过实体或者虚拟经济下真实的交易过程发出资金流进流出的指令,继而代币转移到纳税人在区块链增值税系统的地址实现与对手的代币交易,记录交易信息并与交易对手形成下一个链接,同时代币转移到交易对手的区块链地址,整个一次完整的交易会形成报告并根据代币与纳税人银行账户的链接发送到银行地址,银行将报告递交税务机构。在这个过程中,交易包含增值税发票数字信息,而增值税的缴付通过增值税发票的数字形式以嵌入代币交易的形式完成流转并实现缴付,税收最终通过银行账户兑换成真实货币实现。具体的增值税发票的数字形式可以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的商品标准化编码并利用JSON数据交换格式来实现,同时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的数字形式也可以用嵌入形式来表达。通过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下的增值税流转系统,现有增值税面临的增收方面的痛点将会有效解决。第一,实现从企业法人到个人,从实体经济到虚拟经济的全覆盖。无论纳税人是法人还是个人,交易是在线上还是线下进行,通过银行作为资金交换的中介,将纳税人之间的交易转换到区块链系统下后,每一笔交易都将以数字形式被详细记录并且每一个区块被相互链接。基于共识原则,交易不可篡改,这样应税行为产生并记录在数据链信息当中。第二,有效解决税收漏洞,杜绝纳税人的主观隐匿税收行为。在区块链技术应用下,纳税人的隐匿交易以偷逃税款的目的行为,只能通过银行系统构建虚假的交易,但是交易在区块链地址中会自动被判别是否真实存在,然而一旦被审计查出,银行会承担违法违规责任,因此银行也会形成对纳税人的监督,即使纳税人修改区块链增值税系统中的交易记录,但是由于分布式账户技术,去中心化的特征使该记录的修改影响到所有链条上的记录信息,因此其实际可操作性不强。第三,解决税收的管辖权问题。针对纳税人识别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有效利用,在区块链增值税系统中,每一次信息记录,通过大数据的搜索、爬虫等技术,可以轻松通过匹配来确定纳税人属地,从而确定其所属管辖的具体税务机构。第四,税务机构以极低的成本深度参与纳税人经济。通过区块链增值税系统,税务机构可以实时、便捷的了解某一纳税人在某一空间(真实空间或者虚拟空间)某一时点的交易信息,但是税务机构所花费的成本会很低,原因是区块链技术是第一次利用技术手段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信用问题,基于共识机制的区块链技术作为人们之间信用的中介,其大幅降低了构建信用机制的成本,因此税务机构查看纳税人的信息是真实的,与传统增值税征收手段下对纳税人的纳税检查所动用对成本相比,利用区块链技术,其成本优势显而易见。
四、数字化增值税体系
当下各国都在研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取代纸币被认为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数字经济时代下,数字货币已经产生并迅速被投资者追捧,比特币就是典型例证。但是要让数字货币真正实现流通运行,只有基于政府的主权数字货币符合要求。因此世界主要国家央行都在抓紧研究主权数字货币问题。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设计的主权数字货币是由央行担保、签名发行并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它采用安全芯片为载体来保护密钥和算法运算过程的安全。在发行方面,中央银行负责数字货币的发行与验证监测,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申请到数字货币后,直接面向社会,负责提供数字货币流通服务与应用生态体系构建服务。对区块链增值税系统来说,数字货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它具备区块链技术下的所有优势,因此用主权数字货币取代代币,可以实现封闭的区块链增值税系统变为政府主导下的开放式的区块链增值税系统,同时金融系统的区块链技术采用,使得区块链增值税系统与区块链金融系统并轨,这从根本上实现了区块链增值税体系的构建。也使得交易程序更加简洁化,真实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兑换将取消,数字货币将成为直接缴纳增值税的法定货币。
作者:王远伟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