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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扩大下的增值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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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扩大下的增值税论文

一、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必要性

1.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不利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制造行业呈现出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趋势,同时衍生了许多服务性的外包需求,例如对于人力资源的培训、物流、税务等,这使得制造业和服务业开始出现融合,有人称这种现象为“2.5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不利于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例如,有三家企业ABC,A企业从事生产性服务,如果A企业不从生产企业B中独立出来,那么在为B企业提供业务服务的过程中就可以不需要征收营业费用,而从其他企业购进资源也可以从B企业的增值税中进行抵扣,但是一旦A企业从B企业中独立出来,就会出现A企业再为B企业提供服务就要缴纳营业税,从其他企业购进为B企业服务所需要的资源的增值税也不能再从B企业中抵扣,这就导致企业重复征税,负担增大,不利于企业的生产、服务相分离。但是如果生产性服务业不从母体中独立出来,难以实现自身的发展。当前的税收制度不利于将制造业和服务业进行融合发展。

2.产品和服务出口均不能真正实现零税率,不利于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

[1]当前经济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势,我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受国际影响比较大,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国贸易结构的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与国际接轨,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但是其发展速度仍然比不上商品贸易,并且长期以来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的状态。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促进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出口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采取的税收制度,并不能实现产品出口零税率,削弱了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不利于贸易结构的调整和改变。

3.服务业总体税负相对比较重,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

根据当前我国纳税的状况来看,对于第一产业优惠最多,已经全国实现免征农业税,为了促进第二产业发展也推行了较多的优惠政策,相比较而言,关于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就比较少,这样的现状尤为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而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之后,这种状况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加重了。在“十二五”规划中曾提出不断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第三产业比重的期许,而不断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实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对于不断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也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

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扩大增值税增收范围改革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仍然有些问题有待解决。

1.如何确定扩围顺序

目前我国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涵括“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娱乐业等9个行业”[2]。这9个行业涉及到社会生活生产中的方方面面,具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在进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的过程中首先要确定进行改革的行业顺序:是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渐将所有的行业分批进行增值税改革,还是一次性将全部行业都进行增值税改革。将两种方式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前者是我国在进行税制改革中最常采用的方式,一方面有利于缓和矛盾,但是不利于进行彻底的改革,容易出现残留问题,后者的改革比较彻底,可以较好达到目的,但是这种改革方式本身对于税收征管条件的要求比较高,一些特殊行业的改革难以实现,而且彻底进行改革遇到的阻力肯定会比较大。因此在进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的过程中选用哪种改革方式、改革方式确定后大致采用几步完成改革都需要进行缜密的规划。

2.如何确定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和第三大税种,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增值税税率的确定是否合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第三产业内部不同行业的增值税具有差异,因此在设置增值税税率的过程中,如果将增值税税率设计较高,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不利于行业的发展,也会背离进行增值税改革的目的,但是如果增值税的税率设置偏低的话,会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不利于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同样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进行增值税税率设定的过程中,应该综合企业发展和财政收入两方面的内容。

3.如何调整财政管理体制

如何进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也是制约扩大增值税改革征收范围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这是由于当前我国税收主要采取分税制体制,也就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不同的税收。在进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改革效果将会事倍功半,如果想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必要对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然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牵涉利益众多,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

三、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改革思路

虽然在进行增值税改革的过程中困难重重,但是切实结合国情,通过借鉴国内外税制改革的状况,选择合适的改革方式,取得改革成功还是指日可待的。在进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改革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要遵循改革的紧迫性与渐进性相结合的原则;其次“与结构性减税政策相结合”[3];最后不断协调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关系,实现两者平衡,遵循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

1.明确增值税扩围顺序

笔者比较赞成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分批进行税制改革。首先这一方式符合我国一贯的改革传统,有利于广大群众接受,并且可以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解决问题,借鉴改革经验,促进改革成熟,综合考虑我国各个行业的发展现状短期内对金融、地产等行业改革难度比较大,因此可以先对其他相对容易的行业进行改革。

2.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

目前关于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的方案主要有四种,四种方案各有利弊:首先是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增值税,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对地方和中央进行划分;二是“不改变目前的75:25的共享比例,通过转移支付或者税收返还等方式,保证地方的既得利益”[4];三是仍按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四是最彻底的改革方式即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合并,对收入进行重新划分。进行增值税改革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要认清主次矛盾,既要满足地方利益,调动地方积极性,使地方积极配合增值税扩围改革,又要不断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在上述的四种改革方式中笔者比较认同的是第二种改革方式:“不改变目前的75:25的共享比例,通过转移支付或者税收返还等方式,保证地方的既得利益”。这种改革方式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规律,有利于更好地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我国经济繁荣发展的目标。在确定改革制度后,应该先选取部分经济发达地区作为改革试点,为改革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

作者:万新亚 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