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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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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分析

一、降低建筑业增值税税负的具体措施

(一)合同控税

作为企业而言,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水,一定要加强对日常涉税合同的审查和签订。在企业的长期运营与发展中,可能会长生各种各样的交易合同,合同不仅涉及财务税款问题,而且也涉及到法律责任。建筑企业税收来自业务过程,而通常情况下,业务过程则是由合同决定的,因此,经济合同的签订才是企业税收的源头,税务管理也要从合同入手,企业要实现税收成本控制,就得从签订经济合同开始。

(二)完善专用发票相关制度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开票一个价,不开票一个价的现象时有发生;增值税的发票获取是比较困难的,相关政策和条款限制过于严格,例如,若在会计核算上出现问题,就没有领取增值税发票的资格。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已经偏离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最终目的。因此,要站在企业角度去看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改革和完善,减轻企业税负压力。另外,建筑企业在购买建筑材料或者设备时,要选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方以便于抵扣要缴纳的税款。

(三)供应商选择比较

建筑企业的税务来源于建筑劳务的提供,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就必须充分考虑取得原材料时的各项税务成本了,原材料税务成本的控制则要从供应商入手,对供应商的选择要进行合理的比较,看其是否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建筑企业要对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考核、鉴别。分辨这些供应商是属于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机构还是一般纳税人,这样就有利于企业做出合理规划,避免造成抵扣难问题,减轻企业税负。

(四)加强增值税管理

建筑业营业税的变动和改革,也应该相应推广至其他行业,例如专门从事运输的部分行业以及劳务公司,若在增值税征收过程中,没有进行连续抵扣,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重复征税,相关单位的税收负担受此影响并逐步提升。此外,应从国家税务局入手,优化国家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关系,将两者的关系和利益加以优化、协调。理论上,建筑企业在税改后在收入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在抵扣完增值税额后,企业的收入将会有所下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筑企业的投标报价中含有的税价格有可能会呈现小幅度的上升趋势,所以建筑企业应保持企业盈利,又能在与其他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竞争的过程中站优势。我国的增值税相应的法规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以及认证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增值税的管理工作,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必须要解决这些问题。因此笔者提出了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的应对策略。

作者:先家容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