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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我国根据经济业务的收支不同而存在着较多的税种,有印花税、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等,而增值税便是最常见以及最常用的税种之一。根据相关内容的记载,增值税指的是那些以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的一种税,其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了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另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交通运输劳务、现代服务业也是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由此可以看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比较广泛的,而且增值税征税涉及的环节也是比较多,并且随着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也变得越来越困难。对于刚刚接触增值税税额的人们来说,在面对较繁杂的经济业务的时候总是不知道如何的去判定哪部分业务内容属于增值税的范围并且不知道如何准确的对增值税税额进行计算,除此之外还会因为在计算过程中因为一小部分的判断和计算错误从而导致增值税税额总体的计算都存在着错误。因此采用“丁字账”能够帮助这些在计算增值税中容易出错误的人进行有效的理清思路,从而有利于人们在复杂的经济业务中也能够准确的计算出增值税税额。
二、增值税计税的相关原理
在会计核算中最为常见的核算工具便是丁字账,因为通过丁字账的核算过程可以让人们理清思路,从而有利于简化学习的难度。其中丁字账在会计核算中应用比较广泛,有在应付债券核算中的应用,有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还有在增值税税额核算中的应用等,其中丁字账在增值税税额中的核算时最难把握的一种。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然后根据相应的增值税的计算公式,结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从而计算出货物或者劳务中产生的增值税税额,同时还需要通过一定的抵扣计算方式将之前的税款做到合理的抵扣,从而避免了发生重复计税的情况。一般来说,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而最常用的一种方法便是间接法,也被人称作购进扣税法。这种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指的就是在进行计算增值税税额的时候,首先要先将应税货物的整体的税额准确的计算出,然后将外购项目中已经纳过税的项目根据法律的规定将其予以扣除,从而成功的避免了重复征税的情况的出现。根据增值税税法的有关记载可以看出规定,增值税的运用间接法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根据相关记载,增值税中主要的内容其中包含了销项税这一项目,而销项税就和字面上的理解意思相似,就是指相关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是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税额,即按照销售额和相关税法规定的税率从而计算出的增值税税额,这一部分增值税税额是需要向购买方收取的税额,而这一部分税额便是销项税额。因此,在计算销售额时不能够直接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而得出相应的销售额,而是通过对相关明细科目总结并计算出来的,因此在此过程中表示出的销售额指的是需要将经济业务中的进项税额进行合理的扣除,然后将扣除进项税额后的税额作为增值税额中的销项税额内容,如果没有将进项税额扣除,那么只能是作为整体的增值税额。除此之外,销项税额并不是从销售方得来的,而是从购买方处取得的,它的主要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或: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进项税额。
所谓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它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就是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者接收劳务时应该承担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税额和销项税税额是两种相互对立的概念,一般来讲,在购销的经济业务当中,如果是相对于销货方来说的,那么在收到货款的时候,销项税额也在这个时候被收回,相反,如果是站在购货方的角度上去考虑,即要求购货方在支付相应的款项的时候也需要同时的支付相应的进项税额。因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承接性。
3、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学习增值税的学生来说总会将进项税和进项税额转出相混淆,特别是在会计分录中确定借贷方时,很多同学容易将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贷方相互记混。事实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指的就是那些按照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不能作为销项税额或者是进项税额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转出的进项税额和购进的进项税额在数额上是相等的,只是性质上的差别,因此在会计处理中计入“进项税额转出”。根据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销项税额,还是进项税额或者是进项税额转出,他们都应该是增值税税额的部分内容,无论哪一点都不能够忽视,由此其可以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展出,根据会计学原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属于负债类的账户。其中,在实际的会计实务当中最为难以理解的便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月末结转和缴纳,很多会计人员碰到这种经济业务就会感到头疼,因为他们对于应交增值税下的各种所属明细账不能够做到真正的理解,也就无法将明细账之间的差别进行搞明白,从而导致了在实际操作当中不能够将其合理的利用,在处理实际经济业务中的税金不同方面也就具有较大的问题。由此可见,将丁字账合理的引入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当中是一种有利的做法,能够帮助人们有效的理解”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三、案例分析
企业的纳税人根据纳税的要求可以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纳税人,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而在实际当中应用最广泛的还是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借方一般指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而贷方主要指的就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而期末余额一般都是转出,除了那些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还可以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例如:在进行月末结转和缴纳时,如果是根据每月进行缴纳增值税时就应该将当月的增值税延递到下一个月进行缴纳,因为企业不存在在当月预缴增值税的情况,而且此月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也没有相关的余额。而对于按照每日缴纳增值税时,企业应该按照核定纳税期限进行纳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根据丁字账的合理分析,从而能够有效的对增值税的销项税和进项税得到合理的核算,例如:某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它在2014年11月发生了以下的经济业务:从农业生产者的手中收购了稻子40吨,每吨的收购价是3000元,一共支付的收购费用为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稻子进行运载到了某一处的大米加工厂,而这个大米加工厂在加工的过程中需要支付辅助材料15000元,当加工厂加工完成以后,该企业收回大米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包括了增值税5100元,而加工费是30000元。另外当企业将此次的大米进行统一卖出的时候,取得了不含税销售额是260000元,在运输途中支付运输费用12000元。根据上面已知的条件要求对应缴纳的增值税做出合理的计算。根据本题的分析可以得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税率是17%,因此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进项税额=120000×13%+5100=20700(元)由此可以得出应纳增值税税额=44200-20700=23500(元)如果是将本题结合“丁字账”在其的应用就可以看出: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丁字账”在经济业务中的增值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合理的应用丁字账能够便于对增值税的核算,从而有利于整体的会计核算保持正确合理。
作者:邵丽丽 单位: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