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订价:¥532.00/年
《法律适用》创刊于1986年,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刊物。现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担任编辑委员会主任和主编。《法律适用》立足于中国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审判实践中新型、疑难、特殊问题,着重研究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本着探讨争鸣、完善司法的精神,全面展示我国法官和应用法学研究的学术成果。杂志每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选择合作单位举办征文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举行专家论坛等,深受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律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界读者的欢迎,在司法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影响力逐渐扩大。曾用刊名:学习与辅导。
本刊特别策划、法学论坛、法官说法、司法调研、问题探讨、案例研究、新法新释、国外司法、观点集萃。
地址:北京市丰台南四环西路111号国家法官学院,邮编:100070。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10.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论人身权客体
论夫妻个人财产代理制度及立法构想
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电子合同争议的管辖权及法律适用问题
可以设定担保的债权及担保设定的时间
违法建筑相邻权纠纷的私法救济
基准刑的理性分析
量刑庭审改革的价值定位与技术设计
关于医疗服务选择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思考
传统著作权法上创造性要求面临的挑战与回应
我国转移支付的法治矫正
论我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行政审查程序制度的完善
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媒体在广告侵权中的责任探析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广告侵权纠纷案件为切入点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应如何处理的问题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探析——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为背景
试析股东资格的认定
资助课题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ZD055) | 4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AFX003) | 4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AZD002) | 3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12JJD820012) | 3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2009JJD820009) | 3 |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TJFX10-194) | 2 |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1YJA820050) | 2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ZD150) | 2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BFX082) | 2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045) | 2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232 |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 | 33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31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30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23 |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 19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15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 13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 | 1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