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订价:¥408.00/年
《湖北政报》创刊于2003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主办的政务刊物。本刊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主要刊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开的决定、命令、批示法规及其它重要文件,以及全省及省内各行业、各地市州县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新成就,并登载重要的政策和经济、科技信息。现用名:《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公正路,邮编:430060。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10.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
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乡(镇)书记、乡(镇)长发放岗位津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情况报告的通知
关于深化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副省级以上离退休干部车辆配备制度的通知
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促进全省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湖北省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