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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增强农业产业链的稳定性是维系贫困地区农业长久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基于此,采用理论结合实证的方法,分析贵州省连片特困区农业产业链稳定性的影响因素,并从政策扶持、市场工具运用和经营元素组合3个层面探讨构建农业产业链的稳定机制,以期更好地促进贫困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连片特困区;农业产业链;农业
贵州省是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国家划定了14块连片特困区中,贵州省包含了武陵山、乌蒙山、滇桂黔石漠化三大连片特困区域,扶贫任务重、脱贫难度大,贵州省精准扶贫面临着现实挑战。当前,构建特色农业产业链是提升贵州省农业生产效率,形成扶贫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而维持产业链稳定则对贵州省特困地区农业产业链构建有着关键性作用。农业产业链是多个经营主体通过利益机制连接成的综合经营体系,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产业链处于动态调整中。由于贵州省连片特困区属于经济后发展地区,农业资本存量低、服务支撑体系不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等情况突出,因此农业产业链存在着多元化的不稳定因素。构建农业产业链稳定机制对于促进贵州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形成农户增收成效机制尤为关键。
一、农业产业链稳定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自然条件
贵州省是自然灾害发生率较高的省份,农业生产的稳定性深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农业自然灾害对农业产业链的影响,一方面表现为自然灾害导致农作物减产或者品质下降,农业收益直线下跌,农业再生产投入不足,进而使农业产业链发生断裂;另一方面,自然灾害可能导致农用设施或农户生活设施发生损毁,农业生产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支撑,农业生产难以持续开展。特色农业产业链的培育需要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因此农业专有资产的投资不可或缺。随着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政府加大了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业已经具备一定的专用性资产存量。但是,在自然灾害的冲击下,农作物会严重减产,农业设施也容易发生损毁,农业生产经营的再循环难以持续,进而使农业产业链发生断裂。
(二)市场波动
1环境风险理想可保条件
传统风险可保性理论研究中,可保性条件是众多研究的焦点。风险的可保性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风险可保条件。目前,对于一般风险的可保条件,学者们都有相对集中且类似的观点。这些观点多集中于认为可以承保的风险一般必须满足大量性、纯粹性、可评估性、偶然性、经济可行性和分散性的原则。从可保风险的一般特性出发,韩海容、魏华林和林宝、黄昆、张琳、石兴等(赵昕等,2012)得出的观点较为一致,总结起来可以概括为:
(1)风险是同质的且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2)损失必须是意外的;不可预知,非故意;
(3)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随机的,即风险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和损失程度都是不确定的;
(4)可保性风险所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必须是是确定的或可以测定的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且有发生较大损失的可能性;
(5)保险对象的大多数不能同时遭受损失;
一、我国探索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进程
医保支付制度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结算办法。支付方式是指医保机构对医疗费用的补偿方式。我国医保支付制度的探索从“两江”试点开始。1993年,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被定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的试点城市,其试点医院采取“定额结算”的医保支付体系,这是一种比较接近于按服务项目支付的方式,其初衷是解决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弊端,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随后,镇江还实施了总额预付的支付方式。2004年,原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天津、辽宁等省市开展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2009年新医改以来,我国总结多年来医保在管理和运行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从国情出发,对医保支付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寻求医保支付方式的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上海市和湖南省株洲市都纳入了总额预算管理的支付方式;江苏省镇江市、淮安市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将总额预算和按病种付费相结合,实行弹性结算;葫芦岛市将按病种支付与按服务项目支付相结合;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云南省禄丰县实行住院单病种付费与床日付费相结合,门诊总额预付的支付方式。2011年5月,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提出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探索按人头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随后,北京市启动了按病种分组付费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将病种划分为500-600个诊断相关组并确定其费用标准,以此作为建立对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依据。截至2014年,我国基本医保覆盖率已达到95%左右,28个省份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27个省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我国已基本形成了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付费和总额预付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这标志着我国医保开始由按服务项目付费向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含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转变。2015年,我国将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鼓励各地选择与自身卫生管理现状相适宜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建立并加强医保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和风险分担,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纳入管理体制,逐步将医保监管的范围扩大到医务人员的服务监管。
二、我国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谈判机制,医保机构仍存在被动付费的局面。一方面,医保机构议价能力有限。目前,我国医保管理部门管理水平有限,医疗信息系统不健全,部分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此外,医保机构并没有充分履行参保委托人的职责,在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医保协议中,对支付范围、支付办法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等具体事项都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因而,医疗保险机构在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方面的能力依然受限。另一方面,受到公立医疗机构的制约。公立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服务市场仍然占主体地位。在管理体制制约下,公立医疗机构缺乏市场适应性和竞争意识,既不想接受医保机构强制性的行政管理,又不愿意接受谈判机制,导致医保机构处于被动付费的局面。
2.临床路径不规范,医保结算标准存在缺陷。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环境的改善导致医疗供给成本不断上升;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问题使慢性疾病比例攀升,也推动了医疗费用快速增长。而医保支付机构在结算标准的制定方面并没有综合考虑经济和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导致医保支付标准无论是在总体上还是在不同地区间都缺乏弹性。而且,由于临床路径规范不完善,医疗服务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病种成本核算不科学,合理的病种结算标准也就无法确定,执行的支付标准与客观实际存在差距,没有形成支付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比如,按病种结算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医疗费用,无法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纳入按病种支付的病种数量不多,结算标准不尽合理,地区间差异也很大,有时会出现患同一种疾病的参保人在同一家医院接受治疗,相同金额的治疗费用却因为在不同的统筹地区报销水平不同的现象。在医疗实践中,医保机构没有制定针对医疗费用结算的管理制约办法,导致结算办法存在缺陷,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如果某个统筹地区实行定额结算,医生会推诿重症患者,通过让患者重复入院来分解住院人次,或将住院费用超标准的部分转移到门诊;如果某个统筹地区实行按病种结算,则会出现医生提高诊断级别、分解病种的现象。虽然通过以上方式增加了医疗机构和医生个人的收入,但是却损害了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也降低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3.对医疗行为缺乏有效监管,过度医疗现象严重。由于实行第三方付费,现实中诱导需求、过度医疗、医疗纠纷时有发生。而我国医保支付制度对不合理医疗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没有规定相关的惩罚性条款,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不到位,再加上医院自身内涵建设及内部分配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员工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因而,医务人员诱导需求和过度医疗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造成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的严重浪费。
4.缺乏有效的转诊制度,医疗卫生资源利用不充分。首先,由于我国大部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薄弱。其次,没有制定详细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和指南,无法对其实施情况做到有效监管,再加上医保付费机制不健全,无法发挥良好的调节作用。因此,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诊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无论病情轻重患者都集中在大医院就诊,导致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和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
摘要:通过对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和研究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助推体医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属性、专业能力、契约关系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助推体医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促进社会居民健康、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国家政策实施方面。通过对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体医融合健康管理服务的现状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商业健康保险应以政策为指导、强化研发团队、创新产品升级,积极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的整合和协同发展的路径与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体医融合健康产业;健康服务业
1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体医融合式的健康促进,“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开发健康管理服务类保险产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开展治未病健康工程、健全多层级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健康管理新型组织,鼓励社会家庭参与健康保险[1]。《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推动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的合作发展[2]。《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指出,鼓励保险机构提供综合保障服务、投资社会健康服务领域[3]。《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4]。可见,加快商业健康保险的创新发展,对推动体医融合健康产业的发展具有必要性和重要作用。
2商业健康保险助推体医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作用
2.1依据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属性与功能
商业健康保险具有突出的服务健康的社会属性。因此,健康保险对体医融合健康产业的助力及彼此之间的合作,也更容易实现跨行业、多部门的融合创新和协同发展。同时,在参与“治未病”健康管理的工作上,健康保险具有与医疗服务、运动健体、健康管理都不相同的功能与价值。健康保险能以第三方的主体身份来提供健康服务,既可以分别与医疗、健体、康养等健康服务机构开展双向合作,也可以作为促进体医融合相关健康产业的补充剂、粘合剂、强化剂,发挥服务社会健康和促进社会健康的重要作用。
1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环境风险特征
1.1人为事故居多
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的风险源多种多样,而风险的暴露多由人为操作而引发。比如海上石油平台装置的复杂性导致人为操作失误的可能性加大;海底管道腐蚀和泄露部分源于工程质量问题,以及海上活动造成的外力碰撞;注水式开发是我国广泛使用的海上油气开采方式,对地层压力监测、注采比控制、注水工艺有很高的要求,操作的失误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地质性溢油(李雪飞等,2013)。
1.2风险呈现区域集中性
我国海上油气开发活动多集中在渤海海域、南海北部湾海域、海南西南部海域以及广东南部海域,东海远海有个别油气田分布,而黄海则没有分布。因此,石油勘探开发溢油环境风险也集中在石油资源密集海区,风险暴露的几率具有鲜明的区域特性。其中渤海油气开发活动在近岸海域以及近海相对密集,加之渤海为半封闭海域,这导致渤海溢油风险的总体概率和损失可能均要高于其他海区。
1.3风险损失范围难确定
海上作业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溢油造成的风险损失范围和规模受到风、浪、流作用的主导,导致应急监测、预警和措施有较大的被动性。同时目前的溢油处理技术能对溢油损害进行一定范围和程度的控制,但当溢油规模较大时,则难以完全抑制大范围损失的发生。尤其是水下部分的泄漏,对漏点搜寻、溢油量测算造成较大的难度,水下封堵作业的复杂性也导致溢油的控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应对过程中溢油损失和影响不可避免地在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