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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政策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在几十年的发展中,我国也对电力系统不断进行了改革与尝试,试图对政府有关电力的管理部门简政放权,促进电力系统市场化。然而,电力系统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且带有公益性和生产性,因此对其安全性的把握更加不能轻视。对于电力商品的价格,在稳定电力系统的形势下,也需要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在地区差异中出现的电力价格差,需要分清原因与差异,通过税收政策对电力价格进行调整,维护电力系统中电力商品价格的稳定。有关电力系统改革的目标,就是要让电力系统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遵循市场规律,打破垄断,提高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效率,增强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以及稳定性,改善电力系统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社会对电能的需求。我国的电力系统基本达到了供求平衡的电力体制,初步摆脱了供电短缺的问题,为了能促进电力系统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快电力系统的发展来满足更多的电力市场需求就迫切的需要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电力税收制度。所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电力系统税收政策将是电力系统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电力系统的税收政策的特点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电力行业主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电力资源一直属于短缺性资源,近几年随着电力系统的发展而获得不少改善,但东部发达地区的电力需求也很旺盛。因为电力需求的巨大性,电力市场对外开放性不高,电力行业的竞争性差,该行业的盈利能力还是很高的。然而,为了更好的满足国家经济和国民生活用电需求,很多国家都采取了税收优惠的政策,目的就是对电力行业采取扶持。但国家对电力系统的改革打破了电力系统的垄断性,增加了电力系统间的竞争力,才能有效避免电力系统中出现的效率低下,管理紊乱等问题。国家主要采取的措施有:减免可再生资源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关税;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则进行强制性的收税,如二氧化碳税和环境税等。主业与材料以及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业务往来是电力系统之间的主要交易,但是以前没有一个规范的所得税法来对这些关联交易进行详细规定,使得相关机构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无法可依,使得电力系统之间的这些关联交易变得很困难,现在新的税法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范详细的规定,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另外,电力系统流动资金中的存贷比较大,特别是近年进行的农网改造,国家投入的大部分资金都转化成了工程物资,还有许多农网拆除后的废旧物需要企业进行不断地消化清理。因为电力系统清查物资时会产生相当大的损失,所以在进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研究时应给与更多的重视。在我国,可再生资源的仍然有待开发,但是,任何资源的开发都离不开政策扶持,例如新能源汽车就有相应的购车优惠等,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有电能、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资源种类相对丰富,然而,这些能源想要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大作用,需要国家对其政策的扶持与倾斜。
三、电力系统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有关现有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是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也是税收调控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促进电力系统的发展,我国在增值税方面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
摘要:本文首先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其次对“营改增”下税收政策给施工单位财务会计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基于新型的“营改增”税收政策,提出了几项合理的应对策略。基于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有助于提高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运用程度。通过以下详细的分析、探讨,以期促进当代施工企业的迅猛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会计;施工企业;施工单位
一、“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
根据国税总局、财政部的《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中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所涉及的税种从3%的营业税调整为11%的增值税。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收一般是以施工企业所产生的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进行征税,并且所采用的税率为3%,而“营改增”实施后,增值税税收主要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来进行征税,此时的销项税额一般是由施工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依据,而进项税额主要是通过材料购买等方式来产生的增值税发票为依据。理论上增值税税额一般是以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二、“营改增”下税收政策给施工单位财务会计所带来的影响
1.给施工单位会计核算所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后,施工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工作增添了些许新内容,这些新内容的纳入使得会计核算的困难程度不断提高。突出表现在:首先,某些会计科目前后发生变化。“营改增”贯彻实施前,施工单位开展营业税核算主要运用的是“营业税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营改增”贯彻实施后,施工单位被限制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之下对增值税进行核算,并且在这个科目之下又增添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以及“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这虽然使得施工单位的会计核算内容更为精细、完整,但同时也增大了施工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量。其次,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发生变化。“营改增”之前,对于营业税,其核算过程相对来讲是非常简单的;“营改增”贯彻落实后,施工单位被限制依据真实情况对全部收入、成本进行列支,并对与增值税相关的每一项明细科目进行精确核算。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营改增税收政策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展开深入研究,主要在高校税负方面、高校财务指标方面、对发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等进行了详细阐述,然后总结了几点优化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加强税务筹划和管理、规范合同审批、加强会计核算、加强发票管理制度的构建等,促进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出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优势和价值。
关键词:营改增税收政策;高校;财务工作;影响
一、营改增税收政策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分析
(一)在高校税负方面
在高校税负方面,实现了向增值税税率6%的顺利转变,一些高校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税负是减少的。但是部分高校的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已经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高校执行的税率为6%,增加了税负。对于营改增政策来说,属于结构性减税措施之一,基于宏观视角,诸多纳税人的税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营改增,在减税效应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主要在于借助营改增,可以连接原有的抵扣链条,通过抵扣机制,仅仅对本环节增值额征税,避免出现重复征税问题,将纳税人的税收压力降至最低,所以这在减税效应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然而一些行业单位的税负出现了增加态势。对于高校来说,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高校的科研人力成本占有较高的比重,涉及的中间投入比率并不高。结合相关规定,可以获取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是由于获取的增值税进项税票比较少,影响着可抵扣的金额,所以增长了总体税负。
(二)在高校财务指标方面
在高校财务指标方面,收入和资产的确认金额出现的变化比较显著,利润率和资产负债率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高校收入的提升,利润率在收入减少的影响下,呈现出了升高的态势。在营改增实施以后,降低了高校确认的资产总额,进而上涨了资产负债率。比如高校作为一般纳税人,如果获取了10万元的研发服务收入,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以后,增值税缴纳的税率为6%,计税额为10÷(1+6%)=9.43万元,而缴纳增值税为10÷(1+6%)×6%=0.57万元。基于此,可以看出,高校确认的收入降低到9.43万元,体现的收入呈现出降低趋势,所以在收入减少的影响下,增加了其利润率。在资产确认方面,如果购进研发费用为10万元,通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如果对对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获取,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57万元,进而使资产确认的金额降低为9.43万元,资产金额的下降趋势比较显著,而资产负债率则大大提高。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稳步提升,随着国民需求逐渐多元化,经济总量的提升带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为物流企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契机。但是,由于我国物流行业起步迟,发展慢,导致物流行业中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市场占有率低、服务项目单一等原因出现财务核算问题,扰乱物流市场。引言:物流行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市场中集仓储、信息、运输、金融等多个产业融合的复合型产业,其涉及领域较广,覆盖面积较大,是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概念简述
(一)财务核算概念。财务核算是企业经济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以价值的形式反应和监督企业及企业内部各个核算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劳动消耗、物资消耗等问题,财务核算分析结果是帮助企业通过数据分析经营生产问题的有效手段。具体来说,企业财务核算是指企业财会工作人员根据通过审计后的原始资料,通过记账、记录企业财务账簿等,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连续、系统、全面地记载企业财务活动。
(二)财务核算内容。财务核算作为企业经济核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大致分为以下七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包括企业的资金、存款等,有价证券则则包含了国库券、公司股票、企业自身背负的债务和其他债券等;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务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料、包装物,以及在生产、商品经营等环节产生的的流动资金以及企业房产、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3.债券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券债务是指企业在过去生产、经营、交易过程中所引起的单位现有权利和义务;4.资本、基金增减。资本又称之为所有者权益,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而基金是指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固定用途的资金;5.收支费用以及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计算以及处理。财务成果主要包括企业在既定时间内所进行的经营活动结果;7.其他会计手续以及财务核算内容。
二、物流企业财务核算现状
(一)企业未能正确划分与核算当期收入。所谓企业未能正确划分与核算当期收入主要表现为企业财务核算时间被提前或者延迟。例如部分企业为了调节档期应纳流转税税额,主要通过推迟确认营业收入的手法调减当期需要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税基础,从而实现减少当期缴税数额的目的;但部分公司因为粉饰当期经营成绩,从而把应该作为下一期的营业收入提前进行核算处理,以达到夸大经营,调增利润的目的。
(二)物流行业财务核算缺乏标准。物流行业财务核算内容出现繁冗复杂的特征,而物流行业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将传统运物流行业中的运输、仓储、货代、销售与配送等进行区分,所以物流企业的类型决定着其业务运作模式。根据目前我国物流业所出现的服务功能,传统运输服务与仓储业务仍占据着较大的比重,所以此类物流企业的财务核算内容需要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进行,并且在财务核算过程中结合物流行业的相关税收政策(例如《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等)进行财务核算。而由于物流企业的服务功能不一,所需遵循的规章政策不一,所以行业的财务核算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财务核算方法未能统一。
摘要:本文首先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其次对“营改增”下税收政策给施工单位财务会计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基于新型的“营改增”税收政策,提出了几项合理的应对策略。基于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有助于提高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运用程度。通过以下详细的分析、探讨,以期促进当代施工企业的迅猛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会计;施工企业;施工单位
“营改增”模式下,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是促进我国当代税制改革的巨大举措,其不仅可以对长期存在于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进行消除,还可以对企业的税务负担进行合理减轻,从而促使税收结构更为科学化和合理化。特别是对于现代的施工单位来讲,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单位内部财会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更高。
一、“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
根据国税总局、财政部的《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中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所涉及的税种从3%的营业税调整为11%的增值税。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收一般是以施工企业所产生的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进行征税,并且所采用的税率为3%,而“营改增”实施后,增值税税收主要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来进行征税,此时的销项税额一般是由施工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依据,而进项税额主要是通过材料购买等方式来产生的增值税发票为依据。理论上增值税税额一般是以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二、“营改增”下税收政策给施工单位财务会计所带来的影响
1.给施工单位会计核算所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