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财政补贴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摘要:政府财政补贴是实现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但是,当前社会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社会保险财政补贴不平衡,地方财政社会保险压力较大,财政补贴幅度逐渐增大但依旧不足,财政社会保险支出结构不合理等。鉴于此,本文对财政补贴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希望能为我国财政补贴社会保险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财政补贴社会保险;问题;应对措施
政府财政补贴对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缺口、维持社会保险正常运转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比较晚,在社会保险财政补贴方面尚未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补贴机制,不利于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研究财政补贴社会保险相关问题及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城乡社会保险财政补贴不平衡
现阶段,我国财政补贴处于分配不均的状态,中央财政着重向城镇倾斜,而农村获得的财政补贴相对不足。我国各级政府根据自身在社会保险中的地位、角色、利益和权利的不同,分别肩负着不同的财政责任。但是,在二元经济体制下,中央财政对于城乡社会保险长年存在分配不均的情况,与农村地区相比,中央财政更偏重于向城镇注入社保资金。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8至2017年间国家对城镇养老基金补贴中,大约有90%以上都是由中央财政支付的,地方财政补贴不到10%。而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一直存在中央财政承担不足的情况,尤其是在老农保中,中央财政几乎不承担任何部分,在新农保中也只承担“入口”的适度补贴,其他的特殊人群补贴和全部“入口”补贴,以及除去中央财政政府的其余大部分“入口”补贴,全部是由地方财政来承担的,可以说地方政府承担了主要的补贴责任。据统计,2010年至今,城镇社会保险财政补贴年平均值占社会保险财政补贴总数的78%,其中,2013年新农保补贴为1096亿元,而城镇社会保险财政补贴是3307亿元,约占后者的三分之一。2014年“城居保”和“新农保”合并统一,城乡居民保险的范围不断扩展,地方财政的负担进一步加重。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是国家公民的重要组成,都应平等享有社会保险待遇,而当前城乡社会保险财政补贴不均的做法,导致农村社会保险水平严重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水平,如果地方政府财政实力薄弱,则该地区社会保险水平也必然很低。因此,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社会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强化中央政府责任,提高中央财政补贴比例,逐渐减小城乡差距,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为建立和完善城乡均等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基础。
二、地方财政社会保险压力较大
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加大力度,有效提升了宏观调控的能力,但是随着财权的不断上移以及事权的不断下沉,地方财政承担的压力不断增大。当前,省级财政只统筹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的险种大部分是由市级、县级财政统筹,地方财政作为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者,负有财政补贴的主要责任。地方政府社会保险具有怎样的支付能力,主要取决于地方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中央和省级对于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数额有着明确界定,但是市级、县级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分担数额的多少,在制度上没有一个明确的义务和权利划分。这样一样,那些经济发展较快、较富裕的地区还能承担的起,但对于那些落后的,依靠财政补贴过日子的贫困地区来说就会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此外,城乡居民保险统一合并以后,地方财政会承担越来越重的负担,这对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不利的。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应由中央进行统筹管理,即由中央负责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同时养老金缺口部分也由中央政府进行财政补贴,这种做法可以实现调剂余缺,在避免城乡收支不平衡的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其次,对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应由当前的市县级统筹变为省级统筹,由中央负责制定标准,省级政府主要负责征缴费用及管理资金,缺口部分通过中央财政补贴的方式加以解决。
本文作者:李红军 单位: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以没有购买财政补贴农机具的农户为研究对象,从微观角度分析农户购买财政补贴农机具的意愿问题。回收有效问卷的基本情况概述如下:在被调查的426户农户中,有309户表示愿意选择购买财政补贴农机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72.5%;选择不愿意购买财政补贴农机具的有117户,占样本总量的27.5%。农户对财政补贴购置农机具风险的态度中,风险偏好的146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34.2%,风险回避型的265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62.2%。农户对财政补贴农机具政策了解情况,不了解的131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30.8%;了解比较详细的105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24.6%;有点了解的190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44.6%。农地规模在6666.7~13333.3m2的农户267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62.7%;农地规模在13333.3~26666.7m2的农户78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18.3%;农地规模在26666.7m2以上的农户81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19%。(5)认为当地政府支持财政补贴农机具力度大的农户141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33.1%;认为当地政府支持财政补贴农机具力度一般的农户209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49.1%;认为当地政府支持财政补贴农机具力度小的农户76户,占所有被调查农户的17.8%。
将选取农户购买财政补贴农机具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农地规模、农业专业化程度、农户个体特征、农机具价格风险、政府支持5个维度下的子项目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中。采用logistic模型进行计量回归检验。回归方程的形式为:Logit(P)=ln[P/(1-P)]=α+∑βjXj+ε依据模型得出的估计系数,对于影响农户购买财政补贴农机具意愿的主要因素相对显著性和影响程度大小分别解释如下:
农地规模(e)。农地规模对农户的购买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地规模越大,农户购买意识越强烈。黄淮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同时也是河南、安徽城镇集中分布的区域。目前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导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农户购置农机具首先考虑成本与收益,农地经营面积狭小,农机具生产成本很难在短时间内收回。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是实现农业机械化不容忽视的问题。农业生产是一个整体,单个生产要素不可分离进行,而家庭经营中,农地规模往往限制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农业机械的正常使用效率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增加,单位收益减少。因此,合理的农地流转,扩大农地经营规模,农业机械整体装备提高的瓶颈。
农户对购置农机具风险的态度。农户对购置农机具风险态度以一种连续带的形式存在,从风险回避(不乐见不确定性),通过风险中立(没有强烈反应),到风险偏好(喜爱不确定性)。农户的风险态度通过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回归系数为负数,说明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前提下,风险偏好者的购买意愿会较差,而风险回避者的购买意愿会更强,可能是由于风险偏好者应对风险能力更强,更愿意承担农机具生产成本的风险,因为规模经营的收益要比单个生产的收益多;而风险回避型的农户为规避不可预测的风险会选择不购买购置农机具来保证农业生产的最低收益。
地区农业专业化程度。地区农业专业化程度是农业社会化、专业化的重要标志,农业生产的地域性要求农业生产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合适的农业生产。地区农业专业化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步骤,随着农业商品化、农业服务专业化、农业生产专业化的出现,农业生产机构提高农业剩余利润的迫切,利用本地农业生产优势、地理优势、气候条件等,实现地区农业专业化成为现实。地区农业专业化程度通过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回归系数为正数。地区专业化程度越高,农户(个体或依附其他组织)购置农机具的意愿越强烈。黄淮地区农耕文化历史悠久,对我国粮棉贡献巨大,但是受家庭经营局限的影响,本地农业专业化、农业服务专业化等处于较低水平,农业生产品种分散,农产品商品优势不突出,地区农产品专业化有待提高,地区农业专业化程度低,影响农户农业机械购置的积极性。
农户个体特征。农户的文化程度通过模型的显著性检验,符号为正。文化程度高的农户购买财政补贴农机具意愿比文化程度低的农户更强烈,可能是由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户能够更好地了解财政补贴政策的内涵,更多地掌握政府在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对做好财政补贴农机具有更强烈的信心。家庭人口数量未能通过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对农户购买意愿并无显著影响,可能是由于现在农村的家庭劳动力数量一般为3~4人,对农户购买意愿的影响无足轻重。政策的认知度对农户的购买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农户越是了解政策的内涵,知道其中的有利之处,其选择购买财政补贴农机具的意愿就会越强烈。
摘要:农业保险是转嫁农业风险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稳步提升;保障作用逐步得到发挥;服务机构与服务网点不断增加;政策支持不断增强。但是,我国农业保险在供求关系、理赔工作、财政补贴制度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应该创新农业保险品种,平衡供求关系;规范理赔工作,引入新型科技,提高查勘效率;完善财政补贴制度。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风险;政策
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和养殖业生产的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不仅是处理农业风险转嫁的重要工具,而且还是当前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三个重要措施之一,另外两个则是农业科技和农村金融。通过投保农业保险,不仅能够转移农业生产面临的各项风险,而且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进而提高农民的收入。我国农业保险的开展最早始于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后,农业保险业务开始起步,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农业保险发展过程正如中国的保险业一样波折。200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得以提出并开始在局部地区进行试点。2015年,在《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所发挥的重要保障作用被予以肯定,并且明确强化了保险业在转移农业风险和保障农民收入、促进我国农业稳定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明确了当前我国在财税改革和绩效管理的大背景下,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也会增加。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保险规模目前已位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成为了世界上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及其政策现状
(一)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稳步提升
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2010年-2014年五年间,我国农业保险得到稳步发展,具体体现为保费收入稳步提高、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均稳步提升。2010年-2014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统计如表1所示: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自2010年的135.90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325.70亿元,是2010年保费收入的2.4倍。在这五年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每年都实现稳步提升。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其中,农业保险深度是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农业生产总值的比,由表1可以看出,尽管2010年至2014年中,每一年的农业保险深度都不高,但每一年均较上一年有所提高,由2010年的0.37%增加到2014年的0.56%。农业保险密度是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农业人口数的比,2010年,我国农业保险密度仅为20.25元/人,而到了2014年,我国农业保险密度则为52.65元/人,是2010年农业保险密度的2.6倍。
(二)保障作用逐步得到发挥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严重阻碍其自身发展,本文从政府补贴角度出发,研究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补贴模式,发现其存在政府补贴模式有限、补贴力度不足、补贴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出现的问题,本文从财政补贴、税收补贴和配套措施方面完善政府补贴模式,以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出有益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政补贴;税收优惠
0引言
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为本国的经济增长以及产业升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任何一家大型企业都是由中小企业一步步发展而来,相对于稳定发展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灵活度更高,发展模式和产业转换更快,对产业升级有积极作用,不仅如此,中小企业吸收了大量劳动力,是我国社会就业的主体。然而多数中小企业都会面临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为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等宏观调控目标,政府应出台相关财政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补贴模式
1.1经营补贴
政府对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给予经营补贴,出台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鼓励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提高生产效率,改进生产技术,完善经营管理,提高竞争力,开拓市场空间。
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理论分析
2004年在农业部、财政部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共同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第一章第一条明确的指出:“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及在以后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提升到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增收、强基础、种民生的要求,巩固、完善、强化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健全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新高度。从中央的一号文件精神中可以看出,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建立农业现代化的机械作业体系,在《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中也有很明显的体现。笔者认为对农机具补贴是由财政补贴的本质和农业机械的社会化责任所共同确定的。众所周知,财政补贴是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是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落后地区和落后产业发展,缩短地区差异和行业差异作为目标的。财政对农机具的补贴主要是通过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突破发展瓶颈,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农机购置财政补贴是生产技术推广性补贴,会促进技术机械化的推广,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建设步伐。另一方面,从农业机械本身所具有的作用来看,农业机械具有很强的外部正效应,一是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外部性,可以促进社会稳定、改变产业结构等,二是存在技术溢出的正外部性,可以培养专业的农机专业人才,带动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按照新古典理论,对农机具财政补贴的受益人不仅仅是农户、农机经营者、还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农机补贴所带来的效应应当包括农户的收益和社会的收益两方面。这样一来,从农户自身而言必然会存在边际成本高于边际收益,导致农户不愿意使用农业机械,也正是如此,由于农业机械是社会共同收益,因此也要求社会共同为农机具买单,因此就要求政府财政对农业机械进行财政补贴。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研究构想
本文从分析农业机械化所带来成本和效益入手,分别测算了推广农业机械对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作用以及对粮食的增产效果,并从量上对其进行测算;笔者认为推广农业机械化对社会带来的效益远远大于农户自身,为此要对农业机械购置进行财政补贴,补贴的标准应该按照推广农业机械对社会带来的效益与自身效益的差,即Y=ΔS-ΔL-ΔC式中:Y———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规模;ΔS———推广农业机械化替代劳动力的成本,也就是节约的农村劳动力成本;ΔL———推广农业机械化对粮食种植者带来的增产收益;ΔC———推广农业机械的成本,包括农业机械购置费用、油耗、以及维修费用。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从理论上属于公共财政问题,由于推广农业机械化带来的社会效应要远远的大于自身的效益,可能会造成粮食种植者不愿意购买或者购买意愿不强,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利于国家发展农业现代化,是不利于我国的农业机械化体系的建设,因此笔者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农业机械节约农村劳动力和粮食增产做实证分析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的理想规模。
2.1分析农业机械对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作用
2.1.1定性分析推广农业机械与农村劳动力之间的关系
在农业生产中,农业机械与农业劳动力之间的配置关系表现为明显的替代作用,因为推广农业机械化可以带来决然不同的两种结果,一是农业劳动力富余时,推广农业机械势必减少农业劳动力的数量,表现为农业机械对劳动力的排挤;二是农业劳动力不足时,推广农业机械可以弥补劳动力的不足。而我国农村劳动力严重剩余,从而推广农业机械化必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减少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但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业机械对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作用完全发挥以后,农业劳动力数量会维持在一定合理的水平。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农业机械化水平虽然显著提高,2003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也仅仅为33%,其中机耕、机种、机收水平分别为47%、27%、19%,2009农业耕、种、收机械化水平为49%,2010年农业机械化水平达52%,这与我国农业机械化总体规划所确定的2020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65%的目标还相差很大,因此农业机械对农村劳动力还有很强的替代作用,对农业机械替代劳动力的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