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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治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成本管治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成本管治

谈煤矿企业成本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成本管理是每一个企业管治的关键环节,是提升企业效益的重中之重,看重企业成本管治才可以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煤矿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对我国能源领域有极大的影响。基于此,论文就煤矿企业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煤矿企业;成本管理;问题;对策

1煤矿企业成本管理的要求

1.1成本最低化

煤矿企业实施生产制造的主要目的就是得到经济收益,只有得到了利润才可以提升自身在现实市场当中的竞争力,还有利于企业的长久性进步。怎样满足利润最大化的目的,高效地把控成本是重点。所以,在煤矿企业制造生产经营实践中,应该坚持投入成本最低化的标准,另外,这也是属于煤矿企业管治的关键内容。

1.2全方位控制

煤矿企业是以一个组织的形式存在的,若想确保自身生产制造经营作业的正常实施,需要全部工作者的共同参加与努力。在生产制造经营实践中,工作者展现着重要作用,进而就要求煤矿企业进行科学化管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激发工作者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对每一个步骤实施高效把控,以便满足把控成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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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下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创新

摘要:在绿色环保建筑项目工程的管理实践中,必须要运用科学的方式,这样才可以高效地节约资源,更好地让建筑公司完成节约成本的目标,优化大众的生活品质,继而更好地帮助城市化进程实施。可是,现阶段我们国家的绿色建筑管治思想还不完善,绿色环保建筑管治方法与管治手段还没有很成熟,绿色环保建筑管理实践中还不具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与准则。基于此,本文就绿色施工思想下的建筑工程管治模式进行创新思考。

关键词:绿色施工;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思考

1绿色施工理念下创新建筑工程管理模式面临的问题

1.1施工管治工作者因循守旧,抵触绿色作业实施思想

绿色作业施工思想和国家提倡的“可持续发展”拥有内在的统一性,可是,现阶段少数建筑管治工作者还是保持以往的作业实施思想,在既得效益的作用下,抵触作业实施管治模式的革新,对于绿色环保作业实施思想单单停留在意识上,没办法落实在实际作业中[1],还是把以往的管治模式运用在建筑项目工程管治作业中,致使绿色环保作业实施思想的普及遭到一部分阻碍,在现实的作业实施阶段,建筑资源的过度损耗、建筑废弃物处理不满足标准的状况依然存在,对生态自然环境还有周边生活环境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2]。

1.2建筑工作者整体素质偏低,缺少创新思想

建筑工作者是建筑作业实施的根本执行者还有落实者,是为建筑领域的血液,建筑工作者的总体素质在某系程度上会对建筑的总体品质产生影响[3]。现阶段,建筑工作者总体素养并不合心意,缺少对应的专业知识,对革新作业实施技术还有运用新型建筑用材有一定的抵触心理,不想、不敢去尝试,致使其在作业实施阶段还是使用以往的技术手段,在某些程度上对建筑项目工程管治模式的革新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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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对民营企业的影响

摘要:随着中央“放管服”改革的实施和法治营商环境的创建,区县级民营企业建设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进步,在贯彻落实中央对民营企业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稳定,切实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本文结合当前区县城市实际情况,对“放管服”政策和法治营商环境创建下的民营企业进行系统性研究。

关键词:放管服;营商环境;区域经济;区县;民营企业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承担着经济发展的职责,承担着创新和创业的职责,承担着国富民强的职责。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是促进区县级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文明服务促发展的理念,围绕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聚焦民营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按照“强思想、夯基础、砺作风、求突破”等要求,增强主动服务、文明服务意识,推动投资者、企业不断发展。

1区域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的现状

1.1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区域经济是以区县级行政区划所规定的范围为管理对象,由区县级政权所领导的,在服从国家宏观管理的前提下,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宗旨的经济[1];我国地域南北、东西跨度大,受自然、人文、风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某些层度上已经威胁到了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表现在从东到西、从上到下的不平衡状态。经济建设水平由东南沿海向中西部内陆地区递减。以单一省份为例,省市区域发展第二产业水平较高,发展速度较快,有些正在发展第三产业。区县地区多以传统行业为主导经济,经济水平偏低[2]。

1.2区县级民营企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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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管理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问题

摘要:在现阶段,中国高等院校在展开财务管治工作时,没有实现有效的财务控制,主要体现在管治模式过时和控制不全面等方向。为了保障财务管治工作能够有序和高效完成,进一步服务于高等教育,中国高等院校就应该使财务管治评估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做好财务管治预算工作,明确教育经费的配置情况,并且对财务指标体系予以细化。

关键词:高校财务管理;指标体系;细化问题

引言

实现财务收支平衡是高等院校展开财务管治的核心目标。在最近几年间,中国高等院校都在持续提高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同时也积极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这使得高等院校财务管治工作比此前更为复杂、内容更为多元。然而,目前中国各大高等院校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治指标体系,没有细化教育经费的使用指标,从而使高等院校在展开财务管治工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而这些安全隐患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为高等院校筹集资金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财务管理的深入控制

现阶段,中国大部分高等院校都在进行改革。和此前相比,高等院校无论在业务行为方面,还是在经济行为方面,都更为活跃。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高等院校的改革进程。然而,如果站在财务管治安全的立场上来看,业务和经济活动的增加也使得高等院校不得不面临着更大的财务安全风险。这就要求中国高等院校应该完善现有的财务管治体系,有效控制财务管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高财务分析和决策的水平,从而实现高等院校体系化的财务管治工作。根据相关研究数据可知,中国部分高等院校至今没有对财务管治工作予以细化和深入,在展开财务管治工作时只局限在收入和支出的计算层面,而没有对其自身管治和发展中的问题予以关注。实际上,高等院校的财务管治工作涉及了诸多领域,不仅包括收支平衡,还包括成本控制和预算等等。而只有在有效管治全部财务内容之后,高等院校才可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财务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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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化路径分析

摘要: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的目标和抓手。本文从营商环境的法治内涵入手,分析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以法治化为核心,进一步改善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具体对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营商环境;法治化

税收营商环境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选择投资、经营地的主要考虑因素。在我国政府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优化营商环境成为重要的抓手和目标,税务部门也着力通过纳税便利化等方式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大成效。本文在论述营商环境法治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在世界银行2019年10月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和得分情况,分析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法治化为核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营商环境的法治内涵

“营商环境”一词出自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2001年,世界银行为促进各国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一套衡量和评估各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的指标体系。2003年开始《营商环境报告》,对各国营商环境便利指数进行排名,成为重要的全球商业投资指南,影响深远。营商环境的英文为“DoingBusiness”,可以直接翻译为“做生意”,《营商环境报告》评价的实际上就是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做生意”的总体环境,根据实质内容可译为“做生意的环境”,也就是“营商环境”。2004年的《营商环境报告》中,世界银行正式将营商环境定义为:“一个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政策法规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我国对“营商环境”一词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并不断赋予其更加丰富的内涵。“营商环境”第一次出现在党和国家重要文件中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该文件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此处“营商环境”的主要含义是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包括统一的市场准入、注册便利化等,但并未明确涉及行政部门的职责;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市场主体在机会、权利、规则等方面的平等;四中全会报告则将营商环境与“放管服”改革一并提出,明确了行政部门应当“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将行政部门确定为塑造营商环境的主体,肩负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2019年10月,我国制定了首部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其中将营商环境定义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部门,负责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各领域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我国在使用“营商环境”时赋予了比《营商环境报告》所列指标更为丰富的内涵。“商”毫无疑问指的是市场经济,内含自由、公平、透明、权利保护等价值取向,符合现代意义上法治的基本要求;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治视角下的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法治内涵和面相。而世界银行的报告则因评价体系的设计者们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成长于法治相对成熟完善的环境中,因而未在指标中刻意凸显法治的元素,而将法治的内容融于以便利化、国际化为主要维度的具体指标中。但是在新时代的中国,法治与依法行政仍然是时代主题,探讨中国的营商环境,首先必须从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始,法治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

二、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营商环境排名逐年稳步上升,《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跃居第31位,比上一年度上升15位,比2013年累计上升65位。但是,纳税指标单项排名仅上升至第105位,远低于整体排名,且在十个一级指标中名列倒数第一,纳税环境成为制约整体营商环境改善的短板所在。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同纳税人对更加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的向往相比、同匹配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具体来说,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现状与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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