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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二十年来,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资料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发生了很大变化,归档范围更加全面、细化、整理标准更加规范。本文通过全面梳理工程资料管理相关行业标准的变化,分析、总结工程资料,特别是轨道交通行业工程资料管理要求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进程。
关键词:工程资料;工程项目;标准;规程;文件
工程资料作为记载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重要原始记录,其管理是否规范能够侧面反映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工程资料的妥善保管对日后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审计、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改扩建等工作的查阅参考具有重要价值。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各界对工程资料管理越来越重视。特别是随着近十多年来轨道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资料管理相关行业标准,包括轨道交通行业工程资料管理标准都在不断更新完善,对工程资料整理的标准、专业细化和归档范围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推动了工程资料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工程资料行业标准发展变化情况
1.2002版国家行业标准。2002年,国家档案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标准针对建设项目文件的管理特点,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适用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对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范围和验收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并针对建设、施工和设计单位对于每项文件的保管期限进行了划分,为我国开展建设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性依据。
2.2003版北京市地方标准。2003年,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第一次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范了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的职责、分类、编号、归档范围、整理要求、验收及移交要求等,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明确规定了工程资料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两本规程将工程资料划分为四类,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城建档案馆的职责以及通用职责进行了规定。在各类资料管理方面,以流程图的形式详细规定了每类资料的管理流程及验收流程,对每类资料的归档内容、归档保存单位及每项表格的模板给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直至今日,2003版标准第一次全面梳理和规范了工程资料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为规范开展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2008版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企业标准。2008年,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管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土建篇)》(QGD—001—2008),经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审批,适用于建管公司管理的轨道交通土建专业工程。此规程参照2003版规程制定,规定了轨道交通土建专业工程资料管理的职责、分类、编号、归档范围、整理要求、验收及移交要求等,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企业标准,是在2003版规程基础上专门针对轨道交通行业制定的标准,为开展轨道交通专业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房地产权属档案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测绘、调查、转移、变更等业务办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原始记录和重要历史凭证。伴随着房地产市场中房屋交易日益增多,房地产权属档案的重要性日趋显现,已经成为保障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关键凭证。
一、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内容
房地产权属档案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极为重要的民生档案。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自20世纪末重新恢复房产交易至今已累计形成房地产权属档案2100万册,已成为上海市房管专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房地产权属档案涉及的内容看,主要有四大类。其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转移、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的证明和文件材料;其二,房屋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图纸资料;其三,房地产产权登记时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其四,反映和记录房地产权属状况的各类声像信息资料。
二、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特性
房地产权属档案作为记录房地产权属信息的重要民生档案,其自身的价值决定了它具有专业性强、动态性大、真实性高、完整性强、价值性久等五大特性。
(一)专业性强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专业性体现在它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业务办理时形成的专业档案。房地产权属档案具有专业的管理办法——权属登记须“图、卡、册、档”齐全,其中“图”是指房地产平面图等,“卡”是指房地产卡片,“册”是指房产登记簿,“档”是指房地产权属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摘要:本文简要阐述了行政审批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系内涵、特点及构建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从资源层(档案信息内容)、基础层(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层(档案管理机制)和战略层(档案组织体制)等四个层次和方面提出行政审批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系构建内容,为管理体系构建和实施提供有益探索。
关键词:行政审批档案;档案管理体系;规范化
概述
近年来,随着政务服务网运行的日趋成熟,行政审批事项由传统的线下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受理逐渐朝着线下与线上审批服务受理相结合。尤其是线上行政审批事项的开展,产生了大量电子审批文件和凭证性纸质文件。规范地将线上行政审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才能实现行政审批档案的真实、完整。
1行政审批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系内涵
行政审批档案是指由人社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以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的统称。行政审批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管理体系”)则是指拥有行政审批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档案所反映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要求,利用现代档案工作框架下所建立起来的一套科学、系统、完善的管理规则和秩序。管理体系的构建,能够为行政主管部门线上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以统一专业系统行政审批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建设基于线上统一的专业档案资源储备和交流中心,进一步发挥出行政审批档案资源在行政审批业务工作及其管理中的支撑性作用,有利于专业系统档案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也有利于提升行政审批业务管理水平。
2行政审批档案规范化管理体系构建的特点
一、进行征收档案移交的相关要求
在进行征收补偿档案移交的时候,首先必须保证证件是齐全的,并且在移交的时候要求是原件的文件必须是原件,对于文件必须使用耐久性比较强的材料,比如说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不能够使用那些容易褪色的材料,比如说铅笔、复写纸、红色墨水、圆珠笔以及蓝色墨水等等。文件应该保证字迹的清晰度,图样也必须清晰,图表应该是整洁的,并且,手续也应该完备,对于那些存在皱折或者破损的文件,必须及时的进行整平和修复,保证其完整性。
二、进行房屋征收档案移交时候的流程和时限
一方面,征收实施单位必须在征收工作结束之后的三个月内,将项目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另一方面,在进行档案移交的时候,首先应该先将相关的资料交给征收主管部门,只有其通过检查、确定无误并且盖章之后,才能够进行移交。
三、进行方案移交时候的相关手续
在进行档案移交的时候,移交单位应该进行档案移交清单的填写,并且清单应该是一式三份,在双方签字和盖章之后,各留下一份,剩下的一份交给征收主管部门。
四、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时候存在的一些问题
从对民工排查询问情况看,该工地生活区宿舍内共住有六支施工队伍,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很多岗位所用工人随用随聘。民工大多为进城务工农民,安全意识低下,在宿舍只是暂时居住,干完活就走,住宿时间多则数月,少则几天,甚至有些工人在火灾发生前一天才入住。各施工队伍施工进度不一,人员不固定,甚至同一寝室工人之间也互不了解,更谈不上组织有效的安全培训教育,施工单位虽然明确了各施工队伍后勤管理负责人员,建立了《项目宿舍管理制度》及各项卫生、用电等检查制度,但由于人员流动性大,很多管理措施难以落到实处。本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工人李某在工棚中私自使用电磁炉做饭导致电源线路过负荷引起。该工地生活区虽然设有食堂,但很多工人仍为了省钱方便,违反规定私自用火用电做饭。工棚内敷设的电源线路只作为照明线路,未穿阻燃套管保护。火灾发生前工棚内长期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过载、配电盘跳阐等情况,火灾现场也遗留大量电热器具甚至明火炉灶,都足以说明该工地火源电源管理混乱的严重程度,发生火灾事故也是必然的。由于建设工地的临时性、流动性,加之本起火灾发生时还没有针对建设工地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以致该工地除了一些手提式灭火器和施工生活用水水池外,没有适合消防扑救的水源和消防水泵、水带等供水设施。火灾发生时由于平时就没有建立完善的灭火预案,未能组织起有效的初起火灾扑救行动,导至火灾迅速蔓延。
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难点及建议
1建设工地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和手段不健全
由于建设工地的临时性、流动性,消防监督管理中难以象对待重点单位一样建立固定的监督抽查、排查模式。一些建设道路、桥梁、隧道等工地更远离城市建成区域,难以纳入消防机构监督视线。建设工地随着工程进度推进,施工现场及服务生活区域内一些临时建筑以及务工人员随时间变动较快。一些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还未及落实,施工已经结束,施工队伍已撤离现场。新的施工队伍进场,又会产生新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手段始终被动滞后。
2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突出
建设工地设置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临时建筑,大多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尤以彩钢板活动板房为常见。由于彩钢板芯材多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至2012年10月以来,全国共发生彩钢板房火灾694起,造成26人死亡、2人失踪、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45万元,过火面积7.8万m2,受灾户数309户。因此建设工地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已非常严峻,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工程建设。2.3建设工地消防管理法规不健全针对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的现状,2011年建设部和公安部颁发了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设计、临时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技术和管理措施,全面建立了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体系,终于使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得以有章可循。但是该规范仅仅是技术标准,而非法律法规,消防机构在监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时尚无有效的法律手段强制建设单位予以执行。例如该规范4.2.1条提出了对施工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必需使用A级材料等硬性要求,这是遏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但是建设单位在搭建临时建筑过程中不需经建设、消防等部门审批即可实施,难以保证临时建筑符合规范要求。如果设置搭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行政审批,又将增加建设单位审批程序,不符合政府职能改革和转变趋势,实际上在各级立法机关也难以通过。因此亟需立法创新强制施工单位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机制,才能彻底扭转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被动局面。
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立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