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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训目的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法律培训目的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法律培训目的

法务会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探索

摘要:法医会计是跨学科的会计与法律,形成新兴学科,法医会计学科特点决定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专业化的要求。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构建以连锁仿真,整合一体化为主体实践教学体系的全面创新,以满足社会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有引导作用。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法律会计的特点,并从教育角度探讨了法律会计实践的教学。

关键词:法务会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一、前言

目前,法务会计并没有纳入教育部国家教育专业名录,国内法定会计科目的定义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应属于法律还是会计,尚在讨论之中。在部分已开设法务会计课程的大学,有把它作为法律的主要方向之一,也是会计方向之一。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面,高校也配备了会计和法律专业学院,特别是在金融机构中,具有明显的资源整合优势。

二、法务会计实践教学应遵循的原则

1.实践教学必须契合法务会计的人才培养目标

法务会计专业主要是为了应对全面的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之中出现的一些会计业务和法律问题,对其进行全面的解决。这个学科一直都是一个较为新颖的学科,所以在这个学科之中,不仅仅是需要对于法律方面、会计方面以及审计方面的科目进行很好的学习,还需要对其共同点以及不同点进行整理,从而确定在未来的工作之中如何对其进行审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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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合同管理

摘要: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合同管理占据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为工程的各项环节做好指导工作。本文讲述提升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等合同管理的措施,希望为水泥企业提出发展性意见,促进我国工业水平的进步。

关键词:合同管理;国际水泥;总承包项目

1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经济往来越加频繁,企业之间需要签订众多合同。合同一方面可以维护交易双方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约束工具实现企业的管理能力。以下详细讲述合同管理对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措施。

2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强化管理人员素质,对国际水泥总承包项目至关重要。具体措施如下:第一,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素质问题,严抓入职关卡。水泥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管理规定,选择适应性管理人才。要注意的是:通过不同渠道选入人才要有不同入职门槛。例如,若采取公司内部选取法,企业管理者应进行公司内部培训活动,选出最优秀的水泥业务人员作为合同管理人员。若从外部利用招聘方式引入技术性人员,可以设置水泥知识相关的笔试内容,选出不仅具备承包项目管理能力、还具备水泥生产运用的人才。内外严抓的选人模式,能够有效规范管理合同人员,提升合同管理效力,强化水泥总承包项目的健康有序性,促进水泥行业发展[1]。第二,水泥企业应对上岗人员进行在职培训,让其具备优质合同管理能力。在实施在职培训计划时,可以根据水泥市场经济变化趋势进行针对性讲解,让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实现与水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完美对接,制造更多经济利益。水泥企业可以采取多样化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只需要殊途同归达到合同管理培养目的。例如,可以采取布置作业方式,让培训人员完成规定任务实现业务能力的提升;可以利用定期检查的监督方式管控培训人员的学习情况,让其在压力管制下,增强合同管理能力;进行短期水泥合同管理培训实践学习,能够让合同管理人员认识到水泥知识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促进业务能力的提升;通过相关性经济案例演示、参考、讨论工作能够让合同管理人员认识国际水泥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核心,做好管理工作。另外,合同管理人员也能够进行自主性被培训工作,比如聆听水泥知识讲座,参加相关性合同管理法律业务能力培训考试,提升自身技术含金量,促进岗位能力的提升,增强水泥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活力。第三,水泥企业应将合同管理人员送入专业院校进行培训,让其能够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管理技术,促进国际水泥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工作人员通过相关性知识学习,会提升爱国主义情怀,增长爱岗就业精神,兢兢业业为水泥企业奋斗终身,实现人力资源的最大化使用效果,为水泥行业制造更多经济利润。高职院校教育能够为企业人员提供深造机会,弥补业务不足,会根据国家经济形势变化、时局政策颁布等动态因素,采取有效实践性教学,对于水泥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第四,水泥企业应实行岗位与人员的“一对一”管理,让每个人员各在其位,各谋其政,各司其职,做好本岗位工作。这种责任划分的合同管理模式,会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让管理人员认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去除企业一些运行弊端。例如,当进行国际水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时,企业将各个管理任务下发至每一个工作人员,本岗位员工只需要对自身业务范围负责,能够提高单个项目的管理成效,也能避免责任追究不清的难题。这种氛围下,员工只能自己完成合同管理工作,不能将工作内容泄露或者传送给其他人,会有效降低玩忽职守的行为影响几率,让水泥工程具有安全可靠性。第五,除了上述所讲四点之外,水泥企业也应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法治理念、语言训练等相关性业务知识,打造全面发展性水泥合同管理人员,才能促进水泥行业的持续发展。

3提升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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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岗前安全教育优化策略探讨

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是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一线作业人员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最直接和基本的保障。结合当前施工人员基本素质状况,电力施工企业创新安全管理思路,通过建立层次分明的培训大纲、划分合规适宜的教育时长、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模式、明确灵活适宜的培训时机等举措,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达成三级安全教育的目标。电力建设工程属于高危行业,由于工程条件复杂,高风险作业多,易受外部环境影响,导致施工过程安全风险大,事故事件发生概率高。施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除可能导致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以外,还将面临承担行政或法律责任的风险。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是电力施工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人”的因素。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最直接和基本的保障。而当前大多电力施工人员知识层次低、技能水平低、安全意识低以及农民工占比高的“三低一高”现象比较明显,加之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诱发诸多安全事故。相关研究数据表明,新员工发生事故的比例要比熟练员工高3~5倍,凸显了岗前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日益完善和严格。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均对岗前安全教育提出了严格要求。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也明确了“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要求。此外,《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第4.1.7第三条也做出了“新入厂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的细化规定。因此,电力建设工程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刚性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纵观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现状,仍存在一些不严、不细、不实的现象,培训模式和效果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客观条件上人员分批进场的现状,导致分批组织教育培训对资源耗费较大;主观因素上较长的培训学时所导致的成本压力,使施工企业产生将三级教育形式化的侥幸心理。探索一条既依法合规,又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管理实际的三级安全教育道路,是电力施工企业赢得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建立层次分明的培训大纲

企业总部根据教育培训的目的,分别根据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各级的特点,设计具有针对性的各级教育培训内容。对于公司级教育,应该设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制度等企业层面通用的要求;对于项目级教育,应该突出项目环境特点、安全风险、项目工作程序等具有项目特色的要求;对于班组级教育,应当侧重于实操要求,如班组安全纪律、工种主要危险因素及防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也可适当设计实操培训内容。此外,在设计课程内容时,不要追求“大而全”,要挑选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的知识点,坚决舍弃与之无关的内容。将培训内容分级细化,即可形成层次分明的培训大纲。

划分合规适宜的教育时长

三级安全教育时长不得少于72学时是现行电力安全规程的刚性要求。但是,各级教育的时长应当如何分配,规程中没有明确规定。电力施工企业“总部+项目部”的组织模式要求其必须建立统一的机制,以满足规范化、合规性管理要求。应当基于三级安全教育课程设置内容进行各级时长的合理划分。一般来说,公司级教育包括的内容较多,涉及法律法规、通用规范、专业规范、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化等,且均为作业人员应知应会内容,教育时长可适当长些;项目级教育不仅包括具有项目共性特点的内容,而且也包含通用安全技能实操培训,在内容上较公司级稍少;班组级教育内容最为狭窄,多数是与现场实际直接相关的内容,教育时长可以适当少些。此外,考虑施工单位成本因素及现场施工因素,同时兼顾作业人员心理因素,适当缩短作业人员到场后的停滞时间,对各方利益均有利,反过来也能促进三级安全教育提质增效。因此,在分析各级教育内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得出三级安全教育时长分别为:公司级32学时、项目级24学时、班组级16学时。

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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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人们对高质量高水平教育的需求刺激了教育培训市场的蓬勃发展,但与之相随的是教育培训行业的一些问题频繁暴露,损害了受培训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加剧了教育培训市场内部的不正当竞争。而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众多,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缺失方面。综合分析教育培训法律制度问题,以便提出合理的建议,完善教育培训行业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而解决教育培训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教育培训;法律制度

一、引言

教育培训行业自在市场上出现以来,一直保持着蓬勃发展的趋势。当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反应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人们对高质量高水平教育的需求增加。学历教育通过学校所提供的是一套基础性的、适应能力不强的教育,而教育培训则以其灵活性、高效性的教学吸引了广大群众。教育培训作为学历教育的一种补充性教育,对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教育培训繁荣市场的背后,受逐利心理的影响,一些关于教育培训行业的“负面”新闻报道频繁出现,大量的“无证无照类”的培训机构被查处、受培训者与机构之间频繁爆发“服务纠纷”问题,如培训教师资质不合格,这些问题大大损害了受培训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受培训者寻求不到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关于教育培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很多缺漏,司法、执法部门就没有一部可执行的法律规定,再加上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不明确而相互推诿,使得教育培训行业的问题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加剧了教育培训市场内部不正当竞争现象,整个教育培训市场一片混乱,急需治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有必要对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法律制度的缺失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教育培训市场,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培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继续发挥其好的作用。目前我国关于教育培训法律制度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大多数学者主要是从经济学和教育学的角度对于教育培训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如胡天佑的《我国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与治理》,李一凡的《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有些期刊和论文则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进行研究,例如:杨清的《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初探》,张静的《教育培训机构“虚假承诺”的法律规制—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视角》等。然而,这些研究并未深入涉及到法律制度层面,笔者主要从教育培训行业法律制度层面来分析教育培训行业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从而希望能够为当下我国教育培训行业出现的问题提供一些有效的解决措施。

二、新时代背景下教育培训出现的原因

新时代背景下,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教育方面更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教育需求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即当下传统的教育—学历教育提供的教育存在科目众多、课时繁杂、时间地点的安排不能照顾到一些的特殊群体,不能够满足社会群众追求高质量教育的需求等问题。因此在这样的矛盾下,教育培训行业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为我国的朝阳产业。作为学历教育的一种补充教育方式,教育培训以其灵活性、服务范围广泛等特点受到了社会群众的欢迎。[1]不同于传统的学历教育,它的服务对象不只局限于学生的课外辅导,而且对于社会各个行业,如司法、经济、艺术等方面都有涉及。抓住了当下社会群体对知识、技能的渴望,同时又创新教学模式,利用网络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进行知识的灌输,同时改善了传统教育科目繁琐,耗时大等缺点,关注“针对性”的教学,设立“专门技能”课程的培训,这样的专门培训更加有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这里我们所说的教育培训与学校教育不同,学校教育即学历教育,是指由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机构(即学校)所提供的有目的的、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由专职人员承担的,以影响受教育者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全面系统的训练和培养活动。而教育培训指的是非学历教育,它以满足公众的兴趣、技能、文化等某个专项的需要为目的,主要存在于教育培训机构、国际夏令营、留学中介、学生课外辅导、考研以及公务员培训、幼儿早教机构、教育机构等。它的形式灵活,培训的周期短,上课的时间地点安排上的优势更能满足当下社会公众的需求。[2]

三、教育培训面临的现状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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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务会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摘要:法医会计是跨学科的会计与法律,形成新兴学科,法医会计学科特点决定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专业化的要求。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构建以连锁仿真,整合一体化为主体实践教学体系的全面创新,以满足社会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有引导作用。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法律会计的特点,并从教育角度探讨了法律会计实践的教学。

关键词:法务会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一、前言

目前,法务会计并没有纳入教育部国家教育专业名录,国内法定会计科目的定义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应属于法律还是会计,尚在讨论之中。在部分已开设法务会计课程的大学,有把它作为法律的主要方向之一,也是会计方向之一。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面,高校也配备了会计和法律专业学院,特别是在金融机构中,具有明显的资源整合优势。

二、法务会计实践教学应遵循的原则

1.实践教学必须契合法务会计的人才培养目标

法务会计专业主要是为了应对全面的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之中出现的一些会计业务和法律问题,对其进行全面的解决。这个学科一直都是一个较为新颖的学科,所以在这个学科之中,不仅仅是需要对于法律方面、会计方面以及审计方面的科目进行很好的学习,还需要对其共同点以及不同点进行整理,从而确定在未来的工作之中如何对其进行审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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