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法院档案管理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一、纸质档案管理的新模式
法院纸质档案是诉讼档案的基础,在保持原有整理办法的基础之上,应更加注重纸质档案和电子卷宗的结合管理。受传统模式的影响,很多兼职档案员都比较注重纸质卷宗的装订保存和更改,会容易疏忽同步更新到电子卷宗。作为档案管理部门,一定要注意提示兼职档案员保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完全一致,如有更改,一定要做到双同步,保证100%的一致,也为利用提供方便。虽然纸质档案的利用率大大降低,但是仍然存在上诉、外院借阅的情况。纸质档案的出库现象仍不容忽视。现在很多法院都已经引入二维码打印机,将有案件信息的二维码贴到卷宗封皮上。但据我个人了解,此功能并没有实际利用起来,二维码扫描后只是能显示该卷的基本信息,如原被告、案号、结案方式等,在纸质卷已经找到的情况下,此二维码没有任何意义。笔者个人认为应当将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相关化管理,生成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打印出来加磁贴到卷宗的档号位置,取代原有手写档号,然后进行装盒上架,并且在档案室外安装磁感报警系统。在借阅的时候,进行扫描消磁录入系统,形成电子借卷单,归还时核销记录。未经消磁的档案将报警提示。这样通过二维码管理档案卷宗,可以使库存档案数量一目了然,档案去向一清二楚,把纸质卷宗的利用、安全的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同时,可以与智能密集架集成,通过二维码实现档案“无序存放,有序管理”,只要电脑选中该案卷,智能密集架自动弹出,基本告别人工查找纸质卷宗及按序上架的繁重任务。
二、档案审批管理的新构想
司法改革以来,我院将审管办与办公室合并,统一由办公室主任管理,这是司法改革下的我院新的探索与尝试。而审管办与档案室本来就是息息相关的兄弟科室,审管办负责案件评查工作,这项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电子卷宗的质量以及以后的利用情况。严把评查关是档案室利用数字化的电子卷宗关键一步。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每月结案量不断增长,数量巨大,完全靠人工评查很难做到百分百的严格。之前省高院开发的庭审直播评查系统,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庭审效率,自动化巡查庭审质量,大大减轻了人工压力。笔者呼吁可以联系相关人员开发自动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批评查系统,对现在经常出现的扫描不清楚、漏页情况自动予以退回。如果有了自动评查系统,不但可以缓解审批人员的工作压力,相信电子卷宗的质量一定可以得到质的提高。而且在人员管理上,可以让审管办与档案室合并办公,虽各有分工但仍属于同一整体,这样更可以让审批人员深刻体会到电子卷宗利用时出现的问题,使审批工作更有针对性。
三、档案利用的新方式
在大信息时代,档案的利用也要走向云端。互联网+的情况下,完全应当更加简洁便利。现在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已经大大方便了当事人、律师等相关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宣传力度较小,并且不能加盖法院公章等,在实际操作中仍存有很大的不便。尤其在如今利用率极高的情况下,虽电子卷宗方便档案员查找打印,但受人员、计算机数量限制,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利用。笔者认为应当设立自助式电子阅档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当数量的计算机和打印机,安装适合当事人查询诉讼档案信息的软件,方便当事人利用。诉讼档案管理软件当事人客户端,只挂接诉讼档案正卷库,对于正副卷合一的需经档案管理员特别授权才能查阅,刑事卷的公安卷、检察卷不建议对外查阅。诉讼卷正卷只能浏览,不得随意进行下载和打印,确有需要的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档案管理员在网上操作予以审批,审批同意后可以自行打印加盖法院电子签章来完成。同时还要注意计算机的安全管理,不得插U盘,要设置重启恢复程序,不得进行查询浏览外的其他操作等等,确保设备和数据安全。其次如今利用率极大的情况下,仅靠人工记录效率低下。当事人利用软件查阅档案时应当用身份系统记录,并在电脑上记录其查阅复制的内容。本院或外单位工作人员查阅时,也应记录在案,清楚把握。这不仅能清楚的记录当事人的查阅复制的内容,还可以根据记录进行大数据统计,把握档案查询的动向,也方便档案部门对利用效果进行沟通反馈。
四、档案保密工作的新要点
摘要:阐述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以及计算机通信技术的概念,深入分析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应用计算机通信技术的重要性,利用计算机通信技术提高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数据一致性和高可靠性,逐渐发展并成为加强公共事业管理水平与提高管理质量的有效手段,计算机通信技术在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中的应用中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关键词: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计算机通信技术
1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及计算机通信技术概述
1.1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更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事实。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是依托计算机通信技术,对不动产登记的结果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的系统,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数据管理、数据查询基础服务,为其它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不动产数据查询依据,是新时代的必然产物,同时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为公众提供合理合法的查询服务。
1.2计算机通信技术
计算机通信技术,是以计算机终端为信息数据传输基础单元,以现代化通讯技术为手段,从而实现对信息数据进行高效精准传输,确保计算机与终端设备之间、计算机终端与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服务器)之间信息数据传输的时效性、一致性和安全性。成熟的计算机通信技术和全面的网络协议为终端间数据传输提供了高效、易用、安全、实时的数据传输方法和错误处理机制,确保数据传输的正确性,同时通信结构以及通信协议使通信双方存在互相影响和重要联系,在对计算机通信技术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中将二者看成共同整体。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通信技术已发展成为集合光纤通信技术以及电力载波通信等现代化通信技术,逐步向卫星通信技术、5G通信技术以及超光速通信技术发展。
摘要:大数据时代下,以双套制的管理模式造成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负荷重,效率不高,对人力、物力资源造成严重的浪费,而且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保障电子档案真实性与完整性。随着国家进一步对单套制管理模式中法律地位的确定、信息安全技术水平的成熟,档案工作者素质进一步提高,在高校人事档案中推广单套制管理模式提上日程中来。单套制作为新的管理模式,必将面对新的挑战,本文从当前高校双套制管理模式现状、存在问题、单套制管理优点、面对的挑战与机遇,提出高校人事档案采取单套制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高校人事档案;双套制;单套制
大数据时代,信息化已成为各行各类迫切的需要,电子政务涵盖了政府、银行、企业、学校等各个行业,国内对电子档案归档管理中,主要有单套制和双套制两种管模式,但由于单套制在法律、技术上的不成熟,国内对电子档案的管理,采用双套制为主要的管理模式。早在2002年,国家在《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对“双套制”规定上:“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或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如没有纸质等拷贝件,必须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然而,随着时展,双套制式的管理模式在电子档案归档管理中弊端越来越明显,“双套制”归档模式造成的资源浪费问题尤为突出,而且管理效率低下。随着国家电子文件归档制度法律进一步完善,技术日益成熟,单套制的管理模式再次提上日程上来。高校人事档案是高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水平,节省人力、物力方面资源,提高归档管理效率,在高校人事档案中推广单套制管理模式提上日程上来。
一、高校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
1.管理不够规范化当前,高校人事电子档案采用的是双套制归档管理模式,并且确立制定一系列的归档管理制。但随着国内高校人事改革的深入,高校人员流动加快,人员引进,人员流出比较频繁。在人事流动频率加快,做好以“三龄二历一身份”为核心的十类内容的归档管理,以保证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然而,由于部分教职工档案意识比较淡薄,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化,表现在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中经常存在不“有人无档,有档无人”现象。究其原因,在双套制的管理模式下,高校在人员流动中,新引进人员原单位不放人,其电子档案新单位无权调动,以致引进人员到岗后,其电子档案却没能调入新单位,造成“有人无档”现象;同时,部分离职的人员,人事管理信息滞后,没来得及通知离职人员的档案调离,造成“有档无人”现象。
2.归档管理的繁琐,效率低采取双套制的归档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利用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电子档案操作处理技术来对电子文件的进行存储管理,而且还需要对与之相配套的纸质档案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编研、归档,这不仅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负荷,而且导致档案管理效率低下,在利用时还需要反复查阅调档。增加档案管理工作都者的工作量。比如每年一次的职称评定材料,申报教职工需要人事档案管理为其提供近几年来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总结),以及上一级别的职称申报材料,而职称参评人员亦需要调取相关申请参评职称的教职工档案资料几份,这就要求在职称评定内短短的二三个月内,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要为参评的教职工以审评人员提供大量的人事档案资料。双套制管理模式中,还需要对纸质手工操作的纸质档案提供调档,致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工作量大,劳动强度大,密集性高,工作效率相应低下。
3.管理人员负荷重中组部1991年颁布的条例规定每1000份人事档案配备1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随着时代的发展,这匹配标准在大数据时代下,信息化服务、现代化管理中已不再适用。以广西民族大学人事档案为例,到2018年5月,事业编在职教工约2104人,离退休教职工约1100,死亡教工约300人,三者合计约3500人,而专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仅1人,满编状态亟待解决。
一、社会保险欺诈及其构成要件
1.主体是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欺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社会保险投保义务人和法定受益人。社会保险基金投保义务人和法定受益人是社会保险基金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不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现实情况看,社会保险投保义务人和法定受益人都是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最主要的主体类型。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为追求不正当利益,可能单独或与其他相关人员串通伪造或虚构社会保险待遇资料,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对社会保险基金造成直接损失或构成安全威胁,从而成为社会保险欺诈的主体。
(3)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是指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相关服务的机构,如代为发放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的金融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工伤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的医院或药品销售机构等。上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能单独或与他人勾结通过虚构或伪造社会保险待遇相关资料套取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从而成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主体。
(4)其他诈骗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是指除上述主体之外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构成损害或威胁的人。如养老保险待遇享有人的赡养义务人在其死亡后隐瞒死亡事实继续代领养老保险金并据为己有;诈骗团伙单独或与医保医院合谋伪造虚假就医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从而成为社会保险欺诈的行为主体。[1]
2.主体具有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观故意从主观上看,要构成社会保险欺诈需行为人存在欺诈故意,即希望通过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信息,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陷入错误认识和判断,从而做出错误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相关机构或个人因为错误认识或工作疏忽,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少收社会保险费或多付社会保险基金,从而给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带来影响和损害的,不构成社会保险欺诈,但应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指定的时间补齐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返还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基金。
【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管理及应用水平已成为时代赋予档案管理事业的新使命。本文从电视媒体档案管理常见问题出发,特别是从因缺乏“可信任”环境而导致的文书档案责任管理困难出发,提出了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文书档案责任链管理设想,寻求对文书档案进行有效的控制、引导和管理,以确保程序的正确、过程的可回溯、责任的归属明晰。
【关键词】文书档案;信息化;区块链;可信任
一、电视媒体档案管理的常见问题
电视媒体的文书档案主要由文书转化而形成,在电视媒体管理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电视媒体文书档案管理更多属于传统的档案管理。对于传统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吴桂娟在其《加强电视媒体档案安全管理的措施》一文中有以下具体分析:一是档案员业务不够精通,缺乏专业系统训练,归档立卷分类不准确;二是人员变动带来档案风险,管理工作断档,资料泄露;三是对档案重视度不够,保管条件普遍较差,比较随意;四是档案电子化程度低,以纸质为主,有诸多不便;五是档案不完整;六是档案管理约束差,归还不及时;七是档案被恶意使用,不能正确授权;八是档案存在灾害风险。①针对以上问题,包括吴桂娟在内的多位研究者提出了若干解决方法,如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人员专业程度、建立综合性档案室、实现档案数字化等。
二、电视媒体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使命
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引发了一场新的全球性产业革命——信息产业革命。在这场新兴的产业革命中,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信息化是一项核心的内容,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信息资源,档案信息化也必将成为档案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同时也是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契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化、网络化的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是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经阶段,也是时代赋予档案管理工作的使命。为此,《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要采用大数据、智慧管理、智能楼宇管理等技术,提高档案馆业务信息化和档案信息资源深度开发与服务水平,并在2020年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以信息化为核心”至少应该有两层意思,一是相当比例的档案以信息化的方式产生,二是档案管理相当普遍地采用了信息化手段。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大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总体规划”,提出,应当建立档案数字化常态机制。2019年6月,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要求“加大档案科技攻关,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2019年12月,国家档案局在部署2020年全国档案工作时表示,要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抓好顶层设计,对“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作出科学规划,并同步推出档案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作为综合规划的有机延伸,为“十四五”时期有关重点工作提供指引。
三、信息化技术支撑下的文书档案责任链管理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