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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儿童权利作为人权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权利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虽然尊老爱幼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的一个传统,但是儿童拥有权利这一观念却是近几年产生的。也正是由于保护儿童权利的相关法律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因此存在诸多问题。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家庭教育中父母的教育权、监护权与儿童权利存在着冲突。这些冲突的存在严重影响儿童权利的保护,因此急需通过寻找冲突的原因从而加以有效解决。
关键词家庭教育儿童权利协调机制
一、家庭教育中父母与儿童权利冲突的表现
(一)父母教育权与儿童人格权的冲突
由于儿童各方面发育不完善,思想尚不成熟,由父母决定自己子女的生活以及学习等诸多方面的事宜,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然而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自己的人格权,父母在行使对儿童的监护权或者教育权之时,很多时候会无形中与儿童的人格权产生冲突。具体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父母的教育权与儿童的人格尊严产生冲突,另一种是父母的教育权与儿童的人格自由产生冲突。首先是父母的教育权与儿童的人格尊严产生冲突。父母在行使对儿童的教育权之时,有时候会采取打骂等过激的行为,比如当子女没有达到父母的要求时,或者当子女犯某种错时,有的父母会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指责自己的子女,这就极易对儿童的人格尊严带来伤害,甚至是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其次是父母的教育权与儿童的人格自由之间的冲突。望子成龙是每一位家长的心愿,因此在孩子小时候很多家长会给自己的孩子报各种各样的特长班,而很多家长在给子女报特长班时却并不听取子女的意见,不在乎孩子是不是真的感兴趣,这就干预了儿童的人格自由,甚至是让孩子厌学、产生逆反心理。
(二)父母教育权与儿童隐私权的冲突
父母作为儿童的监护人,有照顾儿童生活起居、保护儿童生命健康、管理儿童私有财产以及儿童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等职责,这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因此,当父母行使以上权利时,就必然会从某种程度上与儿童的隐私权发生冲突。对于学龄前儿童,家庭生活几乎是他们的全部,家长也大多代替儿童做出涉及到儿童利益的所有决定,在这个过程中,大部分家长不会听取儿童的意愿,就极易造成对儿童隐私权的冲突。比如家长在“抖音”等短视频社交软件上随意自己子女的裸照,就属于侵犯了儿童隐私权。而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父母在行使监护权或教育权的时候也会侵犯到儿童的隐私权。比如有些家长以担心儿童早恋影响学习的名义,翻看儿童的日记、聊天记录,甚至是通过在儿童的房间里安装摄像头的方式来密切关注他们的一切,这些行为都属于严重侵犯了儿童的隐私权。
【摘要】当前,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宽,家庭教育对父母来说越来越繁重。那么在当前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做好和孩子的沟通问题,增进与子女的情感交流,这一环节则是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家庭教育父母 子女沟通策略
一、家庭教育中沟通对孩子的必要性
1.沟通是家庭成员共同的生活需要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每天都在进行。家是家庭成员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家庭成员心灵的港湾,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进行交流,受教育者可了解教育者的期望,受教育者之间进行交流,可形成一致的家庭观念,从而确保家庭生活的平稳运行,在此基础上才能顺利开展家庭教育。在子女接受学校教育之前,家长通过与子女沟通,可让其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并培养子女的道德观念。在这一时期,知识的教授主要通过沟通来实现。家庭教育是家长对子女开展的、促进其身心发生变化的教育总和,不论是父辈还是母辈其主要通过沟通来向子女传授他们的经验。
2.沟通是化解家庭成员矛盾的基础
家庭教育中往往包含两种矛盾,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之间的矛盾,以及各教育者之间的矛盾。前一矛盾发生的根本原因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不论是生活观念、人生阅历还是成长经历都相差较大,双方之间的主观愿望存在分歧。后一矛盾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各个教育者在同一时期均为教育者的身份,但教育者之间的观念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开展教育时容易出现矛盾。不管是哪种类型的矛盾,都必须要做到互相理解,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矛盾,找到双方之间的分歧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处理。此外,开展有效地沟通,可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让子女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教育内容。
摘要:家庭教育问题是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发展过程。年轻父母个性不细致、觉察能力不足、家庭教育经验浅薄和对家庭教育问题认识不全面深刻,容易造成对家庭教育问题的失察,导致多重家庭教育问题互相牵扯和纠缠,影响问题解决,使得家庭教育问题积重难返。用“多元检视”方式可以让年轻父母有能力从多角度检视家庭教育问题。既要完整地检视影响家庭教育的多元因素产生的综合影响,也要检视应对问题的策略效果,以利于把家庭教育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关键词:年轻父母;觉察力;家庭教育;检视
事物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的轨迹,它的出现和发展都有一定的迹象可循,人们可以因此对事物进行精准的了解和判断。对事物进行了解和判断的能力就是觉察力。所谓觉察力,就是洞悉彻悟事物的发展规律、方向的高度预见性的一种本领和能力,是能够以小见大、以心见性、见微知著、敏捷独到的一种超前的感悟能力。[1]具有较强觉察力的人,能运用心理、思维的力量去了解事物,解开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力,即父母发现家庭教育问题的能力,包括对家庭教育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等都能有所发现和认识,并洞察影响家庭教育的诸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明察家庭教育的成效。
一、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的后果分析
家庭教育问题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局部到整体,是一个渐变过程,不是突变的过程。家庭教育问题出现的最初阶段,很容易被年轻父母忽略,使得家庭教育问题日积月累,越发严重,以至于有的问题积重难返。对家庭家庭问题的失察,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并且影响深远。多重家庭教育问题互相牵扯和纠缠,严重影响问题的解决。
(一)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造成错失家庭教育良机,影响深远
父母应该对家庭教育的状况有所监控和觉察。但很多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后知后觉,家庭教育失当而不自知,导致家庭教育问题无法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很多家庭教育问题是随着孩子的学业问题或者品性问题而暴露,也有的家庭教育问题等到孩子成年才被觉察,因而错过了教育的最佳时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人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教育影响相对于教育行为,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家庭教育也不例外。因家庭教育不当产生的问题,会在孩子进入青春期与大学阶段呈集中爆发状态,有的会延后到下一代择偶、组建新家庭时才会有所表现。这使得众多家长往往不能对孩子的成长问题做家庭教育方面的归因,不能回溯家庭教育问题,而将此归因于外部条件的变化。比如,他们认为“孩子进入青春期,产生叛逆”,“孩子进入大学,生活环境条件变化,不能适应”,“年轻人进入婚恋期,一时不知道如何相处”等等。实际上,其中很多的问题都源自家庭教育失当,造成孩子不能很好地适应变化的环境,因而产生各种各样的适应问题。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核心家庭成为家庭的主要类型,孩子的教育问题成为每个家庭的重心。家庭教育支持系统为孩子提供的帮助不容小觑,但与此同时家庭教育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知识本位成为我国家庭教育的底色,家长采用不当的教养方式来管理孩子,以及忽略孩子个性的极具功利性的家庭教育等,都是违背儿童成长发展规律的行为。究其原因,除新时代父母个人认知不正确外,社会环境、社会制度也没有起到为家庭教育提供良好支持的作用。针对这一问题,新时代的社会工作者应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进行介入,以最大程度减少乃至预防家庭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新时代的儿童能够健康成长。
关键词:家庭教育;知识本位;家长学校;社工介入
家庭教育主要指的是父母的教育实践活动,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影响活动,当然也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各种互动[1](P4)。一直以来,人们的认识中有一个误区,认为学校教育才是对孩子影响最深刻的教育方式,家长很少去思考与孩子的相处方式以及应该营造怎样的家庭氛围,包括部分80后和90后父母都还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教师的职责。进入新时代以来,家长逐渐意识到家庭环境以及他们自身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认可,但我国的家庭教育还存在许多问题,由上一代的“散养”转变为严格把控,教养方式和教育特性等也出现了偏差。本文就通过分析新时代家庭教育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来阐述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工作者能够从哪些方面介入以最大程度解决问题。
一、新时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以知识本位为背景底色的家庭教育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出现了多样化价值观念,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家长在面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方面难免会出现无所适从的状态。知识本位一直是我国教育的背景色调,虽然我们一直强调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学校教育中成绩依然是衡量学生能力的主要标准,因此,家庭教育也由伦理本位转换为知识本位。知识本位型的家庭教育忽视和弱化了家庭的其他功能,父母看重孩子的学习状况,对他们的品德素质反而不做过多要求,甚至不注重孩子生活技能的社会化。他们关心孩子,但是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不了解儿童的心理,缺乏恰当的沟通技巧,片面追求孩子的智力成长和优异成绩。这样的家庭氛围让孩子觉得在家长眼里学习成绩远比自己更重要,失败的挫折感阻碍了他们的自我认同。知识本位的家庭教育观还使得亲子关系淡漠,减少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家庭教育变成了学校教育的附属。例如:当前的学前教育都是向知识化靠拢的,父母以自己的经验和眼界替孩子做出最好的选择,忽视孩子在这一阶段的情感和支持需要,把幼儿时期的孩子送到外语启蒙班,以赢在学习的起跑线上[2]。埃里克森的发展阶段论中提到孩子在幼儿时期最需要获得的是自信与自主的心理素质而不是所谓的双语知识。违背儿童心理发展阶段规律的家庭教育行为把孩子的生活狭窄为知识的学习,造成孩子的片面发展。
(二)家庭教育中父亲角色的缺失家庭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本应该是父母,父母由于扮演角色的不同对孩子产生的影响作用也就不同。研究发现,西方的许多理论,如生态系统理论、符号互动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等都表明,家庭中父母自身的特征以及与孩子的人际互动等对孩子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父母的角色同样重要缺一不可[3]。但在我们现代的家庭生活中,大多数人认为教育孩子就是母亲的责任,而父亲要工作挣钱养家,没有时间也没有女性那么细腻的心思去关心孩子。父亲责任的缺失源于其错误的认知,大多数男性认为生儿育女、教育孩子是女性的职责,父亲教育孩子则是对母亲的帮助,那么一旦父亲把自己从家庭教育中抽离出来变成旁观者,家庭教育主体的缺失状况也就出现了。这不仅是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对于孩子来说成长过程中缺乏父亲的教育对于其自身自主性和认知能力的发展也是极其不利的。美国社会学家保罗阿马托曾提出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都是由父亲提供的,父亲缺位会严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每个家庭中父亲需要发挥自己的教导与榜样作用,给予孩子足够的关注与教导。
(三)不当的家庭教养方式家庭教养方式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发生的以亲子关系为中心,以培养社会需要的人为目的的教育。家庭教养方式很多,如专制型、溺爱型、放任型和民主型。现代家庭生活中最常见的教养方式就是专制型和溺爱型。专制型的家长对孩子要求严厉,希望孩子能够达到自己对他的全部期望,他们大都实行侵入式的教养方式,主要通过引发儿童的内疚感和焦虑感来管理孩子的日常行为[4]。比如,他们经常给孩子灌输这样一种理念:父母的辛苦工作努力挣钱都是为了你,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孩子们听多了这样的话,慢慢就不敢表达自己的要求,因为父母本身就不容易;也不敢培养自己的爱好,因为那样就是分心,不努力学习,是对不起父母的。孩子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更倾向于压迫自己的天性,容易养成怯懦不自信的性格,不利于儿童自立。父母爱孩子是天性,这是人类的本能,但很多家长把握不好爱与溺爱的度。溺爱会使孩子经不起挫折,没有足够的自理能力,不能够独立面对磨难。而爱一个孩子是教会他怎样照顾好自己,怎样承担自己的责任,在被挫折绊倒的时候扶起他、鼓励他,而不是自己替他做所有的事情。正确的认知、理性的能力都要在孩子自己处理问题和解决麻烦的过程中获得。另外,家庭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要有明显的边界,但采用不当教养方式的家庭中往往存在混淆边界的行为。对此,父母需要采用民主型的教养方式,尊重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需求,但有时候也要发挥自己作为家长的引导职责,避免孩子受到不可逆的伤害。
[摘要]千百年来,家庭教育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在不同的时代,家庭教育的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就汉代家庭教育而言,侧重强调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家庭成员均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以及相互间的积极影响,与后世“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家庭教育理念存在很大的不同,这也反映出汉代家庭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关键词]汉代;家庭教育;品德修养
自古以来,家庭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单位,它既是个人生存的重要依托,也是社会构成中的重要元素。所以,无数健康和谐的家庭就会构成和谐的社会,而良好的家庭教育则是和谐家庭的重要保证。因此,千百年来,人们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是一贯的。但是,过去许多人认为,家庭教育是指家长对儿女的教育,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虽然不同时代的家庭教育存在不同的特点和侧重,但家庭教育的共性则是,不仅父母教育子女,夫妻之间还存在期待和劝勉,兄弟姐妹之间存在表率和示范,晚辈对长辈的规谏和交流等均属于家庭教育的内容。[1]也就是说,家庭教育不仅包括家长对孩子学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更包括道德层面的修养教育,以及相互间的影响等。在以两汉时期为代表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家庭教育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通过对这一时期家庭教育的特点进行一番梳理和讨论我们可以发现,两汉时期的家庭教育内容对今天的家庭教育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扑责不是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的特权
所谓扑责,是指杖责或鞭笞。千百年来,“棍棒之下出孝子”是众多家长教育孩子时最直接有效的理念和方式,甚至被奉为家庭教育中的真理。正如《史记•律书》所云:“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其实,整个两汉时代,家长对儿女进行教育时很少采取杖责或鞭笞的方式。据我们统计,整个前四史中,“杖”字仅仅出现308次,与之搭配成的名词或术语只有“授几杖”“衰杖”“法杖”或“鼓杖”等,而且这些词汇或术语大多不属于家长教育范畴,其中家长用杖责方式对儿女进行教育的方式仅有3例。一是《汉书•陈万年子咸列传》载,陈万年因儿子陈咸不听话而举杖责打,“万年大怒,欲杖之”。二是《后汉书•刘平传》所载,薛包的后母厌恶自己,责其分家独自生活,薛包不愿意。“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欧杖”。三是《汉书•崔烈传》所载,崔烈花钱买官后,因儿子抨击其行为属铜臭之举故而恼之,而“举杖击之”。上述仅有的三例属于家庭教育中的特殊情况,并不是家长对儿女的常态教育行为。不仅如此,有时候儿女犯了错,家长恼怒自己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反而要杖责自己。据《后汉书•淳于恭传》载,“后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儿惭而改过。”该句话的意思是:叔父淳于恭在教育不听话的侄子时,不但没有杖责侄子,反而要杖责自己的失职,结果使侄子大为感动,使其羞愧而自觉改过自新。从总体上来说,两汉时期,家长以杖责方式教育儿女的方式比较少见。相反,我们发现,杖责行为出现比较频繁的记载多见于皇帝、官员对臣子或下属的责打。从心理惯性的角度来说,这些情况体现了皇权的优越性,而家长很少扑责儿女则体现了家长爱护儿女的天性。同时说明,在家庭教育中也基本上不存在后世所谓的“家庭暴力”。
二家庭成员注重品德教育和相互影响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家风”或“门风”是家庭成员在长时间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生活模式。在日常生活中形成良好的“家风”或“门风”是所有家长的共同心愿。但良好“家风”和“门风”的形成取决于所有家庭成员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而且要通过所有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在潜移默化之中形成所谓的好家风或好门风。两汉时期的个体家庭教育已经开始注意家庭成员的道德修养,强调相互影响的重要性。首先,家长自觉注意道德修养,并影响儿女。在汉代个体家庭教育中,父母并不是单纯对子女进行说教,而是注重自身修养对儿女起到的表率作用。正所谓,“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凌,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导之所移也。”[2]具体来说,两汉时期,家长的品德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求儿女“近有德”、尚节俭,注意心灵美的陶冶。据《史记•高祖本纪》载,高祖刘邦临终写《手敕太子》,反省自己年青时认为读书无益的错误,告诫太子刘盈要勤奋学习,对开国元勋“萧、曹、张、陈诸公侯”要以礼相待。据《后汉书•郑玄传》载,东汉郑玄以书信的方式教诫儿子郑益恩时,要求他“勖求君子之道,研钻勿替,敬慎威仪,以近有德……”蔡邕作《女诫》篇教育女儿:“……夫面之不饰,愚者谓之丑;心之不修,贤者谓之恶。愚者谓之丑,犹可;贤者谓之恶,将何容焉?”蔡邕要求她不仅要注意日常的梳理打扮,更不可忽视心灵道德的修饰。第二,父母坚持道德准则,为儿女作表率。据《后汉书•张湛传》载,张湛“矜严好礼,动止有则”。张湛严于律己,不但做好妻子儿女的表率,即使对待乡党,也是“详言正色”。被周边地区的士大夫奉为楷模,“三辅以为仪表”。《汉书•王陵传》亦载,王陵与刘邦有故交,秦末分别起兵,后王陵归顺刘邦,项羽为了逼迫王陵投降于己,于是把王陵的母亲抓住作为人质,“欲以招陵”,但王陵的母亲悄悄对汉使说:“愿为老妾语陵,善事汉王。汉王长者,勿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上述事例中的父母均身体力行,以“好礼”“忠”“义”等良好的道德准则,在精神上给予儿女们极大的教育和表率。其次,儿女以良好的品德影响父母。与父母重视儿女品德教育相映成辉的是,儿女也可以用自己良好的品行来感化或影响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