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扶贫资产监管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摘要: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有效管理是一项重要现实课题。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并非直接来自某种市场资产的自我滚动积累,而是具有重要的外部扶助性、政策驱动性特点,主要渠道有政府直接投资形成、政府产业奖补形成、社会及市场力量进行政策性帮扶形成与其它创新渠道等。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完整的资产收益扶贫良性循环并形成长效机制。在具体实践领域,可以尝试多元化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模式,如重在分权的“四权分置”管理模式、建立在“四权分置”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和重在集权的国有独资公司管理模式。其中,建立在“四权分置”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更加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尤其值得推广。
关键词:精准扶贫;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资产管理;四权分置
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是指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运用产业帮扶方式逐步形成并积累起来的经营性资产。该资产具有一定的帮扶赠与性质,但与纯公益性、非经营性资产完全不同,其具有较强的经营性。由于该资产的投入主体与产权主体不对称,极易产生产权模糊、管理缺位、绩效低下、价值流失等问题。目前,精准扶贫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全国有若干贫困县陆续脱贫摘帽,逐年形成并积累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规模庞大,如何进行有效管理、较多地借助市场化经营方式,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截至目前,政府部门仍然没有针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出台具有权威指导性的实践操作意见或规范,笔者在此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做一些学术探讨。
1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
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主要有几个方面,即政府直接投资形成、政府产业奖补形成、社会及市场力量进行政策性帮扶形成与其它创新渠道。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并非直接来自某种市场资产的自我滚动积累,而是具有重要的外部扶助性、政策驱动性特点。农村产业扶贫是在所有精准扶贫措施中直接培育贫困地区农村自我“造血”功能的重大扶贫工程,其经常针对农村特色产业来系统实施,如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贸易、乡村旅游等,并与各类贫困户、边缘户、其他农户形成非常直接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带动就业、促进增收脱贫、培育农村产业基础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1.1政府直接投资形成
指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对贫困县(具体到镇、乡、村级)的产业项目投资而形成农村产业扶贫资产。具体形成过程:将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中的扶贫资金、涉农资金进行合规性统筹整合,建立庞大的“涉农资金池”;建立县级产业项目库,对各种具体项目进行轻重缓急排序并选择实施,该项目库的具体项目一般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常委会研究、审核并最终确定;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负责按进度拨付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实施项目的主管部门与财政局进行业务对接,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指标分解落实到项目主管部门;通过“一卡通”管理、绩效评价、资金监管、动态监控和追责问责等程序对产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因此,该渠道形成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是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共同投资发力的结果。
摘要:受肺炎疫情影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阻,短时间内收入减少,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困难。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通过在贫困村全方位、多渠道为贫困户提供就近就业的公益岗位,积极化解肺炎疫情对决胜脱贫攻坚的影响。分析了光伏扶贫在公益岗位设置中存在的岗位设置难和岗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因户施策、分类开发公益岗位、健全监管制度等对策。
关键词:光伏扶贫;公益岗位;监管;制度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之年,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阻。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2019年全国有2729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涉及约2/3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些家庭中约2/3的收入通过外出务工获得。一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到影响,如果不采取措施,其收入会在短时间内减少。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和产业扶贫的新兴业态,是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是建在贫困村、能使贫困户近距离受益的扶贫项目。在化解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产生的不利影响时,应积极开发公益岗位,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业。这对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具有重要作用[1]。
1光伏扶贫化解肺炎疫情影响
1.1及时结算发电收入
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级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统一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县级供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要按月划转到结转机构专户,并由该机构及时划拨到村集体。年度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转到结转机构专户,后续补贴资金按月结转,所有补贴资金由该机构及时划拨到村集体[2]。
1.2明确收益使用方向
7月12日,银保监会举行第287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银行业保险业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之一”。湖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向恒,新疆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巍,深圳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利星出席发布会,介绍了当地银行业保险业十年来的发展成效。
一、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显著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进步。“金融业有力支持湖南地区经济总量由全国第11位跃升至第9位。”据向恒介绍,近十年来,湖南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增长2.8倍,年均增速达15.1%,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总量接近6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增长1.9倍,年均增速11.8%,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总量达到6.7万亿元。保险深度由2.2%上升至3.3%,保险密度由每人705元上升至每人2278元;大病保险从无到有,已基本覆盖湖南全省城乡居民,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覆盖460万人。今年以来,湖南银保监局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今年一季度,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9.8%,信贷计划完成率达57.6%,有贷户数增加9.3万户,年化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通过债委会累计为困难企业提供续贷332.8亿元,实施债务重组和债转股32亿元和1200万元。一季度,涉农贷款余额增加1013亿元,县域存贷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至70.2%,农险赔付6.5亿元。据赵巍介绍,截至6月末,新疆银行业资产总额3.96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78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8万亿元,较2012年末分别增长132.84%、124.92%和225.07%。此外,截至5月末,保险业资产总额1889.03亿元,保费收入408.82亿元,较2012年末分别增长289.44%和244.12%,保险给付增长幅度达309.27%。此外,新疆农业保险自2014年起至今一直都是全国第一大农险市场,市场规模占比约7.2%。近十年来,在资产规模增长的同时,新疆银行业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加,贷款年均增速保持在14%以上。各项贷款均以中长期贷款为主,余额占比持续保持在60%左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近年来持续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银保监局带领辖区银行保险机构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张利星表示,十年间,深圳辖区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1.7%,银行业和保险业资产规模保持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和第二位,各项贷款年均增速15.1%。其中,制造业贷款年均增速12.1%,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2.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深圳辖区先进制造业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信贷增速分别达到27.2%、39.4%和53.7%。保险业方面,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新型城市定制型专属重疾险产品,率先落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率先发布独立代理人登记注册指引等。十年间,保险业赔付支出年均增速15.6%,保障功能不断凸显。
二、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在总体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同时,三地银保监局因地制宜,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以及对外开放的支持力度,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我国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湖南银保监局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今年5月末,湖南省制造业贷款余额5230亿元,比年初增长512亿元,同比多增近200亿元,增速超过22%。一季度,保险业共为全省制造业提供保障4465亿元,同比增长23%,共计为5755户制造业企业赔付金额超过6亿元。信贷服务制造业的结构稳步优化。截至5月末,湖南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高技术制造业贷款余额分别为2594亿元和817亿元,占比分别达到49.6%和15.6%,比年初分别上升1.3个和0.5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已完成全年新增目标的90%。另外,制造业贷款不良率实现双降。一季度末,全省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75.7亿元,同比大幅减少52.1亿元;不良率1.5%,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融资成本持续走低,一季度发放的制造业贷款年化利率为3.91%,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另外,湖南银保监局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产品,评定符合授信要求的科技企业超过1万家。截至一季度末,科技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大幅增长56%。1月至5月,全省出口信用保险共实现承保金额36亿美元,同比增长43%。“基础设施建设曾经是新疆特别突出的短板,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中之重。”赵巍表示,新疆银保监局持续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助力核心区互联互通。截至5月末,银行机构支持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及国际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等重点领域涉及的项目1711个,表内外融资余额4848.68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91.76%。保险机构提供风险保障达9057.61亿元,同比增长158.86%。聚焦打造沿边开放高地,加大金融支持内陆开放。截至5月末,辖区银行机构支持“两区”建设融资余额近428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79.23%;保险机构提供风险保障达145亿元,同比增长178.85%。另外,新疆银保监局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大力支持国际物流枢纽、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等重点产业发展,支持企业与沿线国家开展跨境进出口贸易。截至今年5月末,新疆银行机构支持商贸物流中心融资余额达148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137.33%。货运险提供风险保障金额近860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82.98%。据张利星介绍,深圳银保监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金融业开放政策在大湾区落地落实。目前,深圳已形成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外资金融机构体系,已有8个国家和地区的34家银行在深圳设立了38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其中包括16家港资法人银行及分行。深圳外资银行中,港资银行资产规模、存贷款、净利润占比均超过七成。十年来,大湾区跨境开户、支付、投融资等金融服务日益便利,跨境理财通、跨境保险资金汇兑便利化等创新试点加快落地。同时,辖区23家人身险公司推出64款创新型跨境医疗险和专属重疾险产品,10家财产险公司开展跨境车险业务,实现“三地车险,一地投保”。在互联互通助力下,大湾区金融融合持续深入,金融领跑不断提速。此外,张利星还表示,自2021年9月“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以来,业务起步平稳。截至今年6月末,深圳辖区共有24家银行获得试点资格,共开立“跨境理财通”相关账户12560个,办理资金跨境汇划合计4.04亿元,双向投资产品交易额2.37亿元,约占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总量的三分之一。从深圳试点情况看,一是业务区域以深港为主;二是南北向投资者对投资产品偏好略有不同,“南向通”投资者较青睐存款,北向通投资者较青睐理财产品;三是试点银行类型丰富,涵盖国有、股份、城商、外资等类型。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新疆是边远民族地区,南疆四地州曾经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艰巨。2020年底,新疆实现了全面脱贫,这背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期内,全疆精准扶贫贷款规模由2016年的677.9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429.68亿元,增幅达到110.89%。”赵巍介绍说。脱贫是乡村振兴的第一步,推进脱贫攻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此,新疆银保监局持续强化监管引领,加大工作力度,引导行业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优化完善。一是加大涉农领域金融资源投入。截至5月末,全疆涉农贷款规模达到10802.39亿元(占全疆各项贷款余额的38.81%),较2020年末增长24.87%,较2014年末增长98.16%。二是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金融支持。截至5月末,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金额达277.12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户62.93万户;累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贷款52.38亿元。三是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截至5月末,南疆四地州各项贷款余额达3440.92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292.74%。四是引导金融支持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就业,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持续加大对乡村建设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入,特别是乡村道路交通、清洁能源、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农村现代化重点领域。脱贫攻坚时期,湖南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扶贫小额信贷“麻阳模式”“宜章模式”,探索“扶贫特惠保”“深贫保”保险扶贫模式,为湖南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为全国脱贫攻坚贡献了“湖南智慧”。向恒表示,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内,湖南银保监局接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发放贷款345亿元,支持脱贫户81万户,覆盖率近50%。在93个县市区推广“防贫保”,支出赔款9864万元,受益群众达3.6万人。在“防贫保”基础上升级“乡村振兴保”,从单一防贫保障向“防贫救助+产业支持+兜底”保障转变。另外,湖南银保监局也在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方面下功夫,在2012年启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启动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作,较早实现了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移动支付、数字信贷、数字保险在湖南乡村蓬勃发展,金融服务“盲区”基本消除。湖南银保监局还指导银行机构广泛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实施整村授信,搭建涉农信息平台,率先开展国担基金“信易贷”服务“三农”创新试点,打造了一批“信息粮仓”,有效缓解了涉农主体信用缺失难题。
摘要: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因此,应聚焦富民强村的新农村建设目标,以“三变”改革为突破口有效盘活农村的资源、资产和资金等要素,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三农”发展进入质量和效益并重的新阶段。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经济;“三变”改革
六盘水市地处贵州省西部,位于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区的腹地,所辖四个县区中六枝特区、盘县和水城县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钟山区则属于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总体而言贫困面积广、贫困程度深,2014年六盘水市在国内率先推出了农村经济的“三变”改革模式,经过几年的实验证明了这是一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有助于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乡村社会的自我治理能力。当前我国的农业改革应从供给侧发力,通过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并通过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增强农业的协调发展能力。而“三变”改革模式正是通过对农村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切中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有效实现形式之要害,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延续和深化,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新的路径。但是,虽然“三变”改革有助于破解“三农”发展难题,但也不应忽视其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应对这几年的发展状况进行深度审视,从而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值得借鉴的开放性经验。
一、明晰“三变”改革的股权分配
“三变”改革中的产权明晰就是在清查核实和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林地和水域等资源要素和农民的闲置房屋以及土地经营权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合作经济组织以取得股权,进而获取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如水城县玉舍镇海坪村将351亩集体荒山入股到野玉海国际山地旅游度假区的“彝族风情街”,海坪村与景区管委会按30%、70%的股权比例占股分红,其中村集体和村民各占15%,仅此一项使得780名村民年均收入达千元左右。但是,目前在产权规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缺乏评估机制。农民和村集体以农用地经营权和所有权入股时,因为缺乏成熟的土地评估机制,往往无法按租金除以长期利率的方法对农地进行合理估值,兼之社会资本的实际投资额往往不透明,最终导致农民和村集体的资源入股所占比例偏低,为以后可能出现的利益纠纷埋下了隐患;二是流转平台运行效果不尽人意。虽然六盘水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由于农村缺乏有效地市场运作机制,导致农村生产力要素无法充分激活,农村土地不能规范顺畅地流转,且没有鉴证机构的参与使得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而依然停留在传统的低层次流转水平;三是扶贫资金分配不公。以盘县的“岩博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例,该经济组织由村集体以22亩土地使用权作价66万元以及36户农民集资2314万元共同成立,后通过各种渠道申请到扶贫资金100万元,结果款项全部按原股权结构量化分配,这些农民并非贫困户由他们独自占有明显有失公允。因此,一是要准确落实确权颁证工作。应通过方案论证、组织动员、实地测绘和结果公示等一系列程序,对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确权颁证工作,使农民和村集体的产权归属更加清晰,通过明确权能以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建立评估和完善流转平台。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和农民的资源性资产,应在通过中介机构客观评估之后方能折算入股以换取相应的股权。同时,要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流转服务体系,将农村的土地房屋、合作社的股权以及增减挂钩项目结余的指标等纳入交易范围,搭建起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的制度性平台,形成完备的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以推动城乡要素的充分流动;三是要合理分配扶贫资金。各级扶贫资金均应归贫困村民集体所有,折资入股所形成的股权一定要落实给真正的贫困户,特别是“两无”村民(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以防止扶贫资金被少数农户和非贫困户占有。
二、推进“三变”改革的主体培育
2016年2月,六盘水市出台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指导意见》,提出在充分保障每个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自2014年启动“三变”改革以来,有50.95万户农户入股经营主体成为股东,入股受益农民167.79万人(贫困农户12.2万户31.65万人实现了“三变”改革全覆盖),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2533家、家庭农场83家、专业大户5087户,且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4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26家,总体呈现出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这些经营主体在“三变”改革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济实力不强。由于受到农民老龄化、生产兼业化和土地零碎化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六盘水市的农业组织化经营程度不高。如水城县南开乡一些农户宁愿家庭经营也不愿进行土地流转,导致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小、注册资金低、从业人员少,市场竞争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均处于劣势;二是农民和村集体被动参与。虽然不少农业经营主体以股份合作形式成立,但在管理和分红等方面并未严格落实股份制原则,基本上属于一股独大或者异化为挂牌性质,既然是“农民变股东”就应让农民和村集体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参与企业的决策,但目前在很多合作社中二者基本上只能被动地参与分红;三是高素质人才短缺。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偏低,虽然六盘水市围绕农村“三变”改革先后开展了上万人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但整体而言仍然属于短期行为缺乏连续性,培育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农村人才供需矛盾凸显。“三变”改革的顺利推进需要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支撑。一是要扩大经营规模。政府应在完善信息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助推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二是规范管理。应规范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保障农民及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让其回归合作的本质以避免空壳化发展。同时,应选拔普通村民担任监事职务,以保障农民和村集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强化审计、工商和税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工作,以有效启动外部监管程序;三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三变”改革的根本在于“扶人扶智”,因而政府应开展高效的、可持续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帮助农民转变发展理念、应用先进技术及提升经营能力,最终解决农村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同时,政府应出台帮扶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村知识青年返乡创业,并对回乡就业的大学生给予相应补贴。
摘要:本文介绍了独山县农业企业发展概况总结归纳了独山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龙头企业利益联结的6种模式提出大力培育并促进主导产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发展壮大以增强企业带动能力为重点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稳定增收核查和监管并重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等4条促进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扶贫;龙头企业;利益联结;可持续发展
贵州独山野十三五冶时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野摘帽冶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推进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化要先行要通过野政府引导企业主推社会参与冶的方式共同完成脱贫攻坚[1]独山县是中国西南部国家级贫困县也是贵州省农业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机制使不同的利益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利益一体化为促进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贫困户长久稳定脱贫笔者利用已有资料对独山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概况及其在农业产业扶贫中的利益联结模式进行了总结归纳借鉴其他地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面的研究成果[2-5]对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可持续发展和农业产业扶贫提供参考依据
1独山县农业企业发展概况
独山县地处北纬25毅04忆~25毅31忆东经107毅41忆~107毅55忆之间处于贵州与广西交界处较周边地区高出300~500m平均海拔850~1100m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全县总面积2442.2km2有耕地59万hm2可开发利用的野三荒冶面积20万hm2已形成蔬菜水果畜牧茶叶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是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理想之地2016年独山县已引进发展农业企业100余家培育家庭农场150家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77家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54家其中院省级6家州级24家县级24家获得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6家州级示范社14家企业涉及精米面粉芥菜水果茶叶中药材木材果糖油桐生猪肉牛奶牛山羊肉兔等10多个种养加行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贵州省著名商标4个贵州名牌产品3个有机食品认证4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个无公害产地认证38个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贵州御龙尊茶业有限公司贵州绿健神农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黔旺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依靠野企业+基地+农户冶野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冶等发展模式2016年参与基地建设农户4.6万户促进了独山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农户增收但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生态条件脆弱旱涝灾害频发产业布局分散市场主体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原因农业产业还存在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带动能力不均衡等短板
2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扶贫中的利益联结模式
2.1合同订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