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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管理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合同履约管理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合同履约管理

公路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管理分析

摘要:就公路工程履约担保的合同管理做出探究,分析现阶段公路工程履约担保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解决策略以望参考。

关键词:公路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管理

1现阶段公路工程履约担保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发包人的行为缺乏规范

在开展实际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我们所说的发包人也就是公路工程的建设方分,发包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经济效益追求往往会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合同条件,并在私下对与之相关的分包人派发工程项目。这种缺乏规范的行为往往违背的合同的内容管理,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形同虚设,难以保障合同的约束力,工程承包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其次,还有部分合同承包人为了将自己在公路工程中的被动地位进行转变,希望相关的法律部门以及负责人针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合理的规范,而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结果与承包人的期盼并不相同,经常会发生一些发包人违反合同规定进行分包以及转包的情况发生,严重影响了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

1.2监管不到位

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管控因素就是行政部门的监管,通过行政部门的严格监管能够充分保障合同双方的履约意识,促使各个企业能够积极主动的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是,在现阶段的公路工程履约担保的合同管理中,行政部门的监管还有很大晋升空间,有很多漏洞存在于合同的签订与审批工作中,合同示范文本难以得到明示,导致政府在公路合同工管理中的作用难以充分的发挥出来,政府引导作用的价值未能充分的展现出来。作为公路工程履约担保的和合同管理中最后的保障,若行政部门监管出现问题,将会引发难以设想的后果,严重影响到公路工程建设质量,难以保障公路工程建设企业的利益,彻底丧失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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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及策略探究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载体、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和社会主义制度属性的重要保证。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企业管理能力,有助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合同作为国有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地与执行,能够提升国有企业经营能力,降低国有企业经营风险,推动国有企业廉政建设。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还缺乏认知和理解,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并没有将合同管理真正地嵌入企业经营活动中去。文章阐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国有企业合同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国有企业合同内控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望对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提供一点帮助。

关键词:合同管理;国有企业;对策

2012年9月至2014年5月,广东省某国有资产公司经营班子,与青岛某公司开展合作,并签订框架合同和具体购销合同。在签约前,相关责任人违反公司规定,在没有对青岛公司及其指定的上下游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没有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签订采购、销售合同,未能及时发现融资性贸易中存在的巨大风险;在履约过程中,又麻痹大意,未对仓单对应货物进行查验从而发现持有仓单存在虚假的情况,致使公司约3.87亿元货款被非法占有,给国有企业带来巨大风险。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加强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一、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意义

1.提升国有企业经营能力

合同是国有企业经济活动的呈现形式,合同管理本身即是对经济活动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体现。通过合同的审批管理,有助于发现企业在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问题,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2.降低国有企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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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核算与衔接

摘要: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各行业收入的会计核算带来变化,通信行业也面临诸多会计核算上的变化。本文主要以新收入准则对通信工程行业带来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辨析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会计核算的变化,借以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进行科学分析。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会计核算;通信工程行业;财务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日渐成熟,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2006年的收入会计准则并不能充分满足和反映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本文将结合新收入准则与通信工程行业特点,运用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对通信工程行业收入确认相关核算及新旧收入准则的转换分录做出基本介绍。

1新准则下通信工程行业业务特点及收入确认分析

根据新收入准则,结合通信工程行业特点,按“五步法”模型分析。

1.1识别合同

通信工程行业通过招投标或谈判取得方式与发包方(甲方)订立合同,所订立的合同均应经过双方权力机关授权审批签署。签订合同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履约保函,确保按时按质履行合同,合同具有商业实质。项目履约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而导致合同工作量或金额变更的,一般不会增加新的商品或单价,只涉及工作量的变更,合同变更部分与原合同未执行部分区分不明显,应当将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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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的广播电视企业影响应对

摘要: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成本分摊做了较大修订,实施后对广播电视行业企业有较大的影响,本文分析了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对行业财务核算的影响,探讨整个广播电视行业的应对策略,以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广播电视企业;内部控制;业财融合

一、引言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终端智能化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新媒体和通信运营商对广播电视行业形成了双重挤压,传统有线电视业务出现了萎缩。在全国一网整合、三网融合大背景下,整个行业依托原有的网络基础设施,以全国广电云平台为中心建立起统一内容——平台——渠道——终端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积极转型智慧广电业务,这就对统一各项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要求。随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成立,各省的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成为其子公司,将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要求,建立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体系,这就要求统一整个行业的会计政策,以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新收入准则涉及收入的确认、计量、报告、信息披露等,对新旧业务模式均会产生重要影响,给财务工作带来重大挑战。因此,研究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对广播电视行业财务核算的影响,探讨应对策略,已经成为整个行业亟须解决的问题。

二、新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的主要变化

(一)合并了相关准则中的收入确认模型原准则体系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模型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原收入准则中以风险或报酬转移为确认商品和服务收入的时点;二是在建造合同准则中以完工百分比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以及建造合同的收入。实务中两者之间的界限可能难以准确判断,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新的收入准则将上述两项准则中的收入模型做了合并,对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采用履约义务作为确认标准,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并且对“时段”还是“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二)对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原收入准则中,将与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主要风险以及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判断标准,即在销售商品方面收入确认点为销售的某一个时间点,提供劳务或者建造合同方面收入确认点强调的是某一段时间。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点是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控制权转移,收入应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的金额,“在某一时段内”或“在某一个时点”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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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探析

一、引言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社会资金不断涌入,房地产行业竞争日益剧烈,如何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效率是每个企业做强做大的必经之路。绝大多数企业收入、成本都是通过合同来约定,房地产企业合同种类繁多,尤其施工合同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本文以房地产企业加大合同管理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意义。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是企业经济业务的反映,是经济业务起点到终点的规范和约束。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进行商榷、草拟、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进行跟踪管理,是系统全程的动态管理过程。合同管理不仅仅关注合同的订立内容,还关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及合同签订后的履约管理。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大致存在下列问题。1.相关主体的资信审查匮乏。资信审查指的是,对房地产项目的审查包括承办方的信用审核和资质审核。房地产项目合同签订之前的拟定环节、相关主体的资质和履约能力等等直接关系到盈利能力。房地产公司倘若在拟定合同前,忽视了对合作方的审核,很容易埋下合同风险,导致内控管理机制失效,甚至影响房地产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如何加大对合同主体的审核机制是房地产工作签订合同之前的重要内容。例如某些“皮包公司”缺少施工资质,也缺少固定的营运场地,“皮包公司”仅仅是通过利用某些大型施工企业骗得发包方对施工方的信任,倘若房地产企业忽视了对其的资质审查,很容易影响其后续的盈利能力。2.合同文本内容不细致严谨。合同是企业经济业务经济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若合同条款内容约定不清晰或存在漏洞,合同履行就可能存在多种选择,各个利益主体处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履约方式,相关的纠纷矛盾也将随之发生。3.合同重签订,轻执行,违约风险加大。合同生效后,其合同主体便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房地产企业的施工合同、销售合同等履约时间长达好几年,部分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对履约的条件、时间、违约条款等关键要素没有持续跟踪,导致出现未按合同履约或者违约现象。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较为繁琐,资金收支缺乏预算,后续的工程款无法按约支付,导致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延期竣工交房等问题,引起了严重的诉讼案件,拉低了该房地产企业的社会信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4.合同保管零散,缺乏系统管理。房地产企业合同种类繁多,根据合同标的物可分为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广告宣传合同等、不动产销售及租赁合同等。部分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在各个部门各个经办人员手中零散保管,没有系统保管管理,不能从既往的合同中分析总结收入成本的有效数据,甚至出现合同缺失导致合同履行缺乏依据的情况。

三、基于内部控制下的房地产公司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进行商榷、草拟、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进行跟踪管理,是系统全程的动态管理过程。房地产企业首先要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制定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房地产企业需依据各个部门的职能,科学规划合同商榷、草拟、审批、履约、保管等合同管理中各个环节的执行部门,明确每个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财务部门一定要对合同有前期介入或者审批,并由独立部门(比如审计部或者风控部)对前面各个环节进行程序监督或过程监督,由此形成全面的系统的动态的合同管理,减少企业的合同风险。2.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理念。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主要包括法律意识的宣传培养,也包括合同条款内容中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运用。一方面房地产企业可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房地产法律法规,在日常合同管理环节中,培养员工法律和风险意识,提高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另一方面,可以设置专门的法务部门或者外聘法律顾问,对重要或者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参与合同草拟或者对合同出具法律专业意见或建议,弥补具体业务部门在法律条文上的知识空白或欠缺。3.强化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强化合同管理监督机制可从组织架构和内控措施入手,房地产企业可指定或者新增合同管理的监管部门,合同监管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进入供应商目录库的合作方资质的审查、合同审批的程序、合同的执行、合同的保管归档进行检查,详尽落实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及责任人改正工作纠正偏差。4.提升合同管理的电子信息化水平。房地产企业合同繁多,有条件的企业要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合同管理,比如委托开发或者购买专门的合同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的程序化和电子化。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应分类建立合同台账,比如施工合同台账、不动产销售合同台账、不动产租赁合同台账、广告宣传合同台账等,对合同主体、标的、金额、付款方式、保证金、已收付款、最终结算价、是否履行完毕等关键因素进行登记,实现数据的集成与汇总,提高合同管理效率。5.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履约能力。房地产企业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便需积极开展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工作是需将合同内容细化至每个部门和员工,保证合同条款正确有效执行,全方位树立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例如,合同履约部门需落实合同履行义务,在履约时需坚持安全性、谨慎性原则,加大对各类文件管理的同时,收管文件原件,并做好相关文件交接记录,例如施工项目的签证、设计等等,保管与之相关的资料,切实防范合同履约的法律风险。再如,财务管理部门加大对流动资金的管理力度、及时监管价格波动趋势、及时关注尾款结算、保证金收回等情况,提醒履约部门做好收尾工作,这些都可实现合同管理的“闭环管理”。再者,房地产企业在保证自身权益的同时,还需重视合同纠纷的索赔机制,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可由组成验收队伍小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杜绝流于形式的验收方式,加大对开发项目的质量把控,减少日后客户的投诉和索赔纠纷。最后,针对我国法律政策的变化,房地产企业需对此加以重视,树立风险导向性合同管理理念,预防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对其可能发生的违约问题尽快解决,并拟定解决方案,预防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损失。例如,当房地产企业履行抗辩权时,倘若由于房地产企业的原因引起的合同履约方面存在的问题,房地产企业需积极弥补合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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