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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办法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监管办法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监管办法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探究

摘要:流动性风险是国际国内监管机构的重要监管对象。经历了国际监管理念的变迁和国内监管规则的修订,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规定贯彻差异化监管理念,初步引入宏观审慎监管原则,形成了最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随着办法的进一步实行,我国流动性监管框架出现新问题,如管理体系需细化、监管理念贯彻不彻底、监管范围较局限、宏观审慎监管原则没有得到重视等。

关键词:流动性风险;差异化监管;监管指标

2018年5月23日,《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流动性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构建了最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活跃度越来越高,金融危机在世界层面的传递速度逐渐加快。《流动性办法》是在我国强调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担负着深化金融改革、应对多样化的商业银行融资和经营方式、应对金融科技进程等重要任务。跨越4年终于摘掉“试行”帽子的《流动性办法》创新了指标计算方式,设立“中国式”监管指标,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本文拟探析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本身及其监管逻辑,探讨有待完善监管的流动性风险新问题。

1《流动性办法》制定背景

“国际清算银行(BIS)下设的全球金融体系委员会(CGFS)曾在1999年公布的报告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中数次局部性银行危机爆发和蔓延最初的诱因均是公众对未来流动性的担忧所引发的抛售行为。”“巴塞尔资本协议源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社会加强银行业监管的需要”,从最初开始关注流动性风险监管到构建流动性监管框架,巴塞尔资本协议经历了两个阶段。

1.1流动性监管体系初步形成阶段

1990年以来,伴随着金融创新不断加强,银行危机事件多发,流动性风险越来越成为各国监管者关注的重心。各监管机构相继监管手册与指引,逐步采用各种流动性风险模型,并有意从单纯的指标监管转向流动性管理体系的建设。但总体来看,每个独立的银行个体的流动性压力作为测试与监管的对象,很少将整个市场范围内出现的流动性危机的情形考虑在内。全球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流动性监管的指标。巴塞尔委员会在危机爆发前就已经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对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并在1992年制定了《计量与管理流动性框架》。该文件以国际层面的银行所适用的监管流动性风险办法为基础,提出了一个稳健的流动性计量与管理框架,并强调应安排合理的流动性报告制度、信息系统投入以及流动性状况的定期回溯和审核的必要性。此外,需要应对外币流动性敞口的跨国银行应具备一些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框架安排,同时要求银行制定一套支撑流动性策略,以应对日常融入外币的能力遭到破坏的情况。2000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根据流动性管理情况的变化,对《计量和管理流动性的框架》进行了补充细化和修改,公布了《银行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稳健做法》,从八个方面阐述了银行进行有效流动性管理的十四项关键原则。这些文稿的制定细化了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内部管理体系的构建及监管者所扮演角色的讨论,试图从银行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的角度推动各国金融机构达成共识。这一阶段,巴塞尔委员会主导的流动性管理框架已逐渐成形,管理方法逐渐由资产和负债管理的角度转移到现金流量的考察上来,但未能提出明确且便于操作的流动性风险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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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监管难点浅析

摘要:网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兴起带动了互联网广告的快速发展,但也引发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给监管带来了新挑战,市场监管部门面临违法广告甄别难、发布主体确定难和证据固定难等监管难点。面对上述问题,有必要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技术监管系统建设等方面着手,研究提出破解互联网广告监管难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监管对策

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①数据显示,2016-2020年,我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2016年的2885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7666亿元。近两年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规模增速放缓,但是仍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同时,互联网广告传播链条正在重塑,新业态发展平台例如抖音短视频、快手、小红书、微博等成为互联网广告的主要聚集区。广告发布载体也从传统的纸媒变成了庞大的互联网,具有受众更多、距离更近、广告阅读量更大、成交可能性更大的特点。随着互联网广告进入蓬勃发展时期,网络直播带货、电商平台、移动APP、短视频、自媒体账号等新业态互联网广告呈现井喷式增长的态势。“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明确广告工作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件等全面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以“组合拳”方式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秩序。

一、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监管现状及难点

(一)互联网广告监管现状

由于新业态的推动,互联网广告传播的形式不再仅仅是网页中的静态文字、图画,还以网络直播、微信、微博及各种短视频为载体进行动态传播。对于监管部门而言,监管的覆盖面更广、数量更多且难度更大。近些年,市场监管部门虽然出重拳予以打击,每年查处的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占广告案件总量的50%以上,但是互联网违法广告依然屡禁不止,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二)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监管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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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下乡镇财政论文3篇

第一篇

一、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领导监管意识不到位

乡镇领导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项目资金的争取方面,而对资金监管意识比较淡化,乡镇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管行为受到行政干预,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二)人员监管能力不够强

基层财政人员接触的财经知识有限,加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本是不项新型事物,经验不足,监管能力不强,监管知识的业务培训较少,业务人员素质层差不齐,对监管的程序、方法、方式不够熟悉,监管效果不明显,存在应付被动现象。

(三)财政监管制度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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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监管难点及对策浅析

摘要:网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兴起带动了互联网广告的快速发展,但也引发了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给监管带来了新挑战,市场监管部门面临违法广告甄别难、发布主体确定难和证据固定难等监管难点。面对上述问题,有必要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技术监管系统建设等方面着手,研究提出破解互联网广告监管难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监管对策

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①数据显示,2016-2020年,我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2016年的2885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7666亿元。近两年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规模增速放缓,但是仍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同时,互联网广告传播链条正在重塑,新业态发展平台例如抖音短视频、快手、小红书、微博等成为互联网广告的主要聚集区。广告发布载体也从传统的纸媒变成了庞大的互联网,具有受众更多、距离更近、广告阅读量更大、成交可能性更大的特点。随着互联网广告进入蓬勃发展时期,网络直播带货、电商平台、移动APP、短视频、自媒体账号等新业态互联网广告呈现井喷式增长的态势。“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明确广告工作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件等全面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以“组合拳”方式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秩序。

一、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监管现状及难点

(一)互联网广告监管现状

由于新业态的推动,互联网广告传播的形式不再仅仅是网页中的静态文字、图画,还以网络直播、微信、微博及各种短视频为载体进行动态传播。对于监管部门而言,监管的覆盖面更广、数量更多且难度更大。近些年,市场监管部门虽然出重拳予以打击,每年查处的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占广告案件总量的50%以上,但是互联网违法广告依然屡禁不止,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二)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监管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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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浅析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加强农业保险监管。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对农险承保、理赔、协办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对于加强农业保险服务、打通农业保险“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涉及承保、理赔、协办、监督等多个方面。具体条款上,管理办法明确,不得欺骗、误导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投保或限制投保;不得平均赔付、协议赔付;协办费用仅用于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不得挪作他用;禁止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列费用等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将保险机构执行办法情况,纳入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考评管理。

其中,协办相关要求备受保险公司关注。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农业保险协办机制是农业保险特有的一项机制,与一般商业保险相比,其特殊性在于保险机构可以委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共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管理办法对农业保险协办机制从协办机构、协办原则和费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保险协办机制。

管理办法更加突出以“服务三农”为中心,除了增加“应当尊重农业生产规律”的表述外,还提出进一步缩短定损时限、细化查验影像要求等,切实保障投保农户权益。在服务能力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分支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确保服务能力和业务规模相匹配。

结合近年来农业保险最新发展趋势,管理办法增加线上化、科技赋能、信息安全等有关条款,要求保险机构加大科技投入,采取线上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能力和效率。在信息安全方面,管理办法提出,保险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做好农业保险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对于业务开展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数据,保险机构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银保监会也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险监管等方式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期,银保监会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农业保险监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韩宋辉 单位: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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