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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管理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基金合同管理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基金合同管理

单一计划企业年金管理体系建设探究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企业之间的竞争逐渐增强,人才竞争、资源竞争、产品竞争越发激烈,竞争形势逐渐趋向多元化发展,如何更好地整合企业内部资源,提升企业的凝聚力与发展实力,是目前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单一计划企业现金管理体系是一种经典的企业现金管理方式,相较于集合计划,其流程更加简单、灵活性更高、更具透明性。文章阐述了公司单一计划企业年金的基本含义,分析了建设公司单一计划企业年金的方法,对企业年金单一计划策略进行探究。

[关键词]单一计划;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养老压力的逐渐增强,年金成为企业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不仅可提升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还是企业提升自身人员凝聚力、提高员工企业忠诚度的重要工具。随着老龄化问题的逐渐明显,企业年金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优化企业年金体系建设方法,是企业运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结合人社部门的数据资料分析,在2019年6月,我国已经有91326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管理体系,覆盖企业职工人数2471.18万,基金数额达到16175.74亿元,且随着我国各种年金激励政策的不断出台,各地区企业年金基金运作模式逐渐完善与丰富,单一计划年金管理体系优势越发明显。

1公司单一计划企业年金的基本含义

结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文件内容,年金管理模式主要可以分为单一计划、集合计划;文件中的“第46条”明确提出:“企业建立单一年金管理计划,受委托人将单独管理委托人交付的年金基金,单独推行企业年金计划”。而集合计划则是指:“同一受托人同时管理多个委托人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推行管理计划”。[1]也就是说,单一计划企业年金管理就是指企业作为唯一的委托人,委托自己的受委托人进行管理;或者建立理事会,同时委托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管理企业年金,实施年金管理计划。从某种程度分析,企业年金的单一计划更像是企业的私人定制,而集合计划则是一种标准化和市场化的产品。因此,单一计划更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契合企业的发展趋向与需求,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结合人社部的数据调查分析可以发现,截至2019年2季度,91326家委托企业中,1.68%的委托企业选择了单一计划,而98.32%的委托企业选择了集合计划,但是单一计划数为1531个,集合计划数为57个,这两组数据的对比更能够体现出单一计划的针对性与具体性。因此,本次对企业年金管理体系的建设,引进单一计划,构建单一计划的企业现金管理机制,提出明确的单一计划实施策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

2建设公司单一计划企业年金的方法

2.1规范企业年金计划缴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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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社保基金征缴难成因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和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立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逐步提升企业职工幸福感,成为当前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关注的首要问题。针对当前建筑施工行业社保基金征缴的特殊性及难点,如何破解建筑施工企业社保基金征缴难题,发挥社保基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平衡器作用,成为当前做好施工企业社保基金征缴的关键。基于此,文章从当前施工企业社保基金征缴难的成因着手,结合当前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应对策略,以飨众同仁。

关键词:施工企业;社保基金;征缴难;成因分析;应对策略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新态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企业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及提升企业职工忠诚度与幸福感的关键。随着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意识的增强,为企业职工参保也逐渐成为当前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主抓手。然而,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社保征缴过程中受征缴政策及管理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社保基金征缴难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社保基金征缴难的成因分析

(一)全员征缴难以根本落实在当前的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结构普遍较为复杂,在庞大的施工人员队伍中既有企业正式职工,也有相对较多的建筑劳务用工。尤其是在施工项目一线的作业人员中普遍存在学历及素质相对不高,社会保障法律意识淡薄;还有不少施工企业的一线作业人员只是按天数取酬的临时用工或劳务用工,与建筑施工企业并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就难以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及参保手续。同时,在施工企业的一线职工由于社保意识不足,不少施工企业正是利用劳动合同签订的盲区,故意回避社保义务,以达到降低施工企业人工成本支出的目的。另外,不少项目一线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普遍认为只要能按月足额的发放工资,对企业是否为自己缴纳社保也是漠不关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一线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导致施工企业全员缴纳社保基金的难度相对较大。加之,社保征缴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社保人员监督管理及处罚力度不严,也一定程度上导致施工企业社保基金征缴难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职工社保缴纳意愿不高在当前不少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个人自愿缴纳社保的意愿相对不高。在企业缴纳社保时个人部分要从工资中扣除进行代扣代缴,此时,职工到手的工资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不少项目一线的企业职工迫于当前的生活压力,为了增加到手的月工资收入,就不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放弃了缴纳社保的机会。也有的企业人员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其他协议,社保基金采用现金补偿的方式按月补偿给职工,企业职工也乐于接受这种以现金补偿不为其缴纳社保的违规操作模式。同时,不少企业职工认为,社保个人账户基金不在从统筹账户中划拨,也只是个人工资中扣除部分,社保基金也只有到退休时方可领取,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企业职工缴纳社保基金的积极性相对较低。另外,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个人缴纳社保的基数也在逐年增长,个人所要扣缴的金额也越来越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缴纳社保基金的积极性。

(三)企业社保征缴推进慢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及一线人员较多,给社保基金的征缴及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对于大型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从而给社保工作的专职人员也带来较为繁重的工作量。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分散。由于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遍布省内外,且不少项目更是处于偏远的野外,也给社保基金在征缴及管理方面带来难度。对于一些省外项目或者施工企业分公司所属的项目部,在社保征缴过程中需要对职工进行层层汇总申报。在确定施工项目部人员的工资收入时,由于各层级审批及流程因素,易导致工资发放延后的情形。因此,在计算施工项目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时,容易造成比实际工资收入少缴纳的情形。二是,工程款结算原因。部分工程施工项目由于工程结算及项目审计等原因导致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项目绩效奖金不能及时进行兑现,加之施工企业资金周转等多因素影响,不能及时兑现项目效益奖金时有出现,从而导致计算缴费基数时存在少缴纳社保基金,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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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合同管理的问题分析

【内容摘要】高校科研合同管理是科研管理的重要方面,体现了严格的法律约束与自由探索精神之间的碰撞。当前高校在主体认定、合同审核、节点把握、验收归档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进一步规范科研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提高高校科研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关键词】科研合同;合同审核;合同管理;科研管理

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之一,合同管理是科研管理的重要方面。合同签订是科研任务的起点,也是科研活动的依据。科学研究是允许失败的,但是科研合同对任务的内容和指标均有了明确的约定,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实际上这种冲突体现了高校自由精神和严格法律约束之间的矛盾。正确认识科研合同,规范和强化科研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有助于高校更好地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一、科研合同概述

科研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一)纵向科研合同与横向科研。在实践中,可以根据法人性质将科研合同分为两种类型:纵向科研合同和横向科研合同。纵向科研合同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与任务承担单位。常见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发改委等地方主管部门;受国家委托归口管理的中科院等其他主管部门。横向科研合同的主体一般是企事业单位。双方就甲方某一需求开展洽谈,签订以四技合同为主的各类科研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二)基础研究合同与应用研究合同。从科研任务的属性上看,可以将科研合同分为基础研究类合同与应用研究类合同。基础研究是高校的主要科研方式。我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过签订的计划书对科研任务、经费使用进行约定,任务要求一般以论文、专利等形式为主。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一般也有相应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计划,同样以签订任务书、计划书、合同等形式的文件对科研活动进行管理。这类合同基本以纵向科研为主,体现了国家、各地方对科学研究活动的支持。应用研究的主体一般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为主。从国家层面来看,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例,该计划是由原来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成,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在地方政府层面,以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为例,该计划在整合原有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临床医学专项等的基础上,设立了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解决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这类政府资助的应用研究往往着眼于创新链、产业链,以解决重大问题为目的。除此之外,应用研究的经费来源还有一些企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会将自己的技术问题通过四技合同、研制合同等形式委托给高校、科研院所来解决。委托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软件开发、配方研究、产品试制等。有别于企业的科研生产,高校往往不具备生产的经营范围,但很多高校拥有特定方面产品研制的许可证,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这类研制合同一般以产品、样机、样件的检验和交付为验收条件,部分还对工艺流程、外协、包装、检测等有非常明确和细致的要求。此类研制合同也是科研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高校科研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高校有宽松的学术氛围。很多教师的科研方向往往是基于自己的兴趣,体现了高校的学术自由。科学研究是允许失败的,而合同是法律文本,失败往往意味着违约。如何识别出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是科研管理的重要课题。对于科研合同管理的现状,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一)合同审核。高校科研合同审核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够。目前,各高校的科研合同基本由科研管理部门管理。科研管理人员作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上岗前缺乏合同法、专业技能等的正式培训。虽然各高校均有法务,但是法务不可能对任何科研合同进行审核。因此尽管合同审核是科研任务的重要一环,高校中这一重要步骤往往浮于表面或干脆缺失。合同中明确了科研任务的标的、研制计划、金额、履约期限、违约事项等条款,而通常管理人员的审核流于形式,这是合同审核的巨大漏洞,也是合同执行的潜在风险。所谓合同审核,关键就是进行风险识别。如果不能正确地、全面地识别出科研任务和管理的风险,科研管理就是不合格的、空泛的。尤其要注意的是横向科研项目。2.风险识别能力和意识需要加强。第一,甲方以自有资金购买乙方的服务,如果乙方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必然有追责的权利和动机。第二,如果甲方在合同中将乙方的义务放大,科研合同管理人员没有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导致合同签订后无法完成,乙方必然要承担责任。以某技术开发合同为例,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某组件。双方未能就合同金额达成一致。为保证项目进度,甲方提出签订科研项目先期启动协议,协议签订后给乙方支付部分经费用于前期投入。而在合同中却约定了最终的交付时间。如果双方未能就研发经费达成一致或者达成一致的时间在产品交付日期之后,则该项目在研制期内不能得到充足的资金完成技术任务,存在较大风险。合同审核的任务是识别科研活动中的风险,对风险进行整改,为科研活动的顺利完成保驾护航。(二)过程管理。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合同很难做到全过程的追踪管理,其中也有高校科研特点的原因。1.人员不足。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各部门须遵守全校整体的人员配置。科研管理部门往往面临缺兵少将的窘境。同时,国家对研发的投入持续增长。在高校,无论科研项目还是科研经费均呈快速增长势头,而由于单位编制的限制,管理人员却几乎没有增加。这在客观上限制了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发展。2.权责不清。科研合同的过程管理基本上是合同签订———经费到账———经费划拨。而任务书或合同中对项目节点一般有明确的要求,而科研管理人员鲜有节点控制的行动。科研合同的主体是法人单位,最高管理者即校长是合同实施的责任人。当下许多高校实行的是“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而在实际中,作为法人单位,机关管理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认清责任是做好管理的第一步。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职责。学校要依据项目合同(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要求,督促科研人员按进度完成各项研究内容,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和归档是科研合同执行的终点,是高校科研管理过程的最后一道关卡。验收是考察科研活动是否履行了约定的应尽义务。可根据项目经费来源对横向项目和纵向项目的验收分别加以阐述。1.横向项目验收。横向项目经费一般来源于甲方自有资金。在合同洽谈时已经对合同经费进行过充分的议价,一般甲方对经费的使用不再加以约束,验收的重点是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以研制类科研合同为例,合同中标的一般为样品、样机等的测试及交付。样品、样机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并完成交付后,合同自动执行结束。在横向合同的管理中,高校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科研管理部门很少参与横向项目的结题验收,因此项目结题缺乏依据;二是结题后的科研项目经费很少进行结账处理,存在“结题不结账”的问题;三是科研合同等相关文件材料甚少归档处理,导致很多经年许久的项目合同仍积压在科研管理部门,不利于工作的持续开展。2.纵向项目验收。纵向项目由于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因此既要对技术内容进行考察,还须对经费使用进行审计或决算。纵向项目的验收一般采用会议验收或非会议验收的形式。会议验收即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验收会,邀请相关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完成情况、经费执行情况、过程管理情况等进行考察和评分并得出验收结果。非会议验收一般是将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等文本经单位管理部门确认后报送到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给出结题批复。对纵向科研合同来说,鲜有因任务执行不力而终止或中止的情况,大部分问题在经费的使用不尽符合项目管理规定或预算。以某类基础科研项目为例,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进行审计,重点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期限和合理性,并出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的结论重点是对于不合理开支的处理意见,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意见进行调账整改,并由财务部门出具财务整改报告。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从专家库中筛选技术专家、测试专家、财务专家等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经过打分、评级并由组长签署验收结论后将所有验收相关文件报送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获得主管部门验收批复后项目执行完毕。获得验收批复后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有文件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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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企业合同管理浅析

摘要:文章深入探讨了勘察设计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和整理,在薄弱问题上制定解决措施,便于后期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勘察设计;企业;合同管理

1企业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是将自然人、法人平等对待,针对其他组织增设、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合同管理是指详细、规范地对合同进行管理。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针对自己和有关合同并遵循法律条例的拟定、变更和执行。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包括合同签署、变更,重要渠道是审核、监督、掌控。合同管理存在一定的连接性,初始阶段是双方具备合作意向、订立合同、明确生效日期,终止阶段是合同到期结束。在此期间,不但要求双方在合同签署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还要将企业内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为合同约定内容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合同管理有一定的动态性,在执行合同管理时要控制好修改流程及变更条例。

2企业合同管理作用

2.1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竞争性是市场经济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同时也是推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主要体现在竞争有序性方面。所以,身为市场经济主体,需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则和基础来举办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处理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为其提供法律依据。对此,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域下,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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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转换

摘要:随着国家不财政体制的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不断的壮大,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都要求政府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体系反映政府财务状况,为此,财政部出台文件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如何完成此次新旧会计制度的转化,过渡到以财政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和权责发生制下财务会计并行记账的形式,达到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接轨的目的,是本文探析的目标。

关键词:改革;会计制度;转换;权责发生制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的颁布实施,取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形成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体系,要求各级各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于2019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一、建立新制度的意义

新政府会计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财务报告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不能核算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弱化了政府资产管理、降低了行政运行效率,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引入新制度目的在于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则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善对决策者、内部控制和利益相关者所提供信息的质量。

二、新旧政府会计制度对比

新政府会计制度取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形成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实施财政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和权责发生制下财务会计记账并行的方式记录日常经济业务,现就新旧会计制度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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