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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匡骁 单位:黑龙江大学西语学院
艺术体制理论的源头———分析美学阵营中的艺术定义危机
纵观整个二十世纪,尤其是五、六十年代以来,西方艺术的逐变求新经常达到了令观赏者震惊的地步,杜尚(MarcelDuchamp)的现成品(ready-made)(代表作:泉(Fountain)),沃霍尔(AndyWarhol)的波普艺术(代表作:布里洛盒子(BrilloBox)),约翰•凯奇(JohnCage)的“无声音乐”(4分33秒)乃至奥兰(Orlan)的“整容”行为艺术,这些光怪陆离的现代及后现代艺术实践一次次地冲击着艺术边界,让观众对习以为常的艺术常规产生质疑。
有人认为这种凸显观念而弱化审美的当代艺术不过是一场哗众取宠、虚张声势的符号游戏,它利用哲学化的观念外衣掩盖了其粗制滥造、胡乱剽窃的本质;也有人认为当代艺术的勃兴不过是艺术界各方如拍卖行、画廊、策展人、投资商、经纪人、艺评家、收藏家联手,通过精心的炒作和吹捧而制造出来的艺术泡沫。这些争端背后的一个基本问题浮出水面: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何在?无论如何毋庸置疑的是,在这种大潮的冲击下,既有的艺术理论在大量亟待辨识和阐释的艺术作品和实践面前显得束手无策。随着杜尚、沃霍尔们被冠之以前卫艺术家并逐渐被艺术机构所接纳,随着艺术品和日常物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我们不仅疑惑:到底何为艺术?谁是艺术家?艺术生产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到底是独特的天赋授予还是一种社会生产制造出的集体幻象?艺术界或曰艺术体制论正是在传统艺术理论频频遭受当代艺术实践的冲击下应运而生的。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曾指出:“当旧的美学理论无法充分阐明已被相关艺术界中具有丰富知识的成员所接受的艺术品的优势时,新的理论应运而生,与过去的理论抗衡,并对其进行扩充和修正。当一个既定的美学原理不能使作品在逻辑上合理合法、而此作品却已然通过其它方式取得了合法地位时,总会有人构架起一个能使之合法化的理论”(Becker145)。面对花样翻新的现当代艺术,艺术哲学家们(以莫里斯•韦茨为代表)先是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论中获得灵感,提出“艺术不可定义”说,这一观点因其逻辑漏洞以及无建构意义的虚无和空洞性而很快被众多美学家(如曼德尔鲍姆)攻击,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艺术可以定义”说又应运而生,只不过这种定义的路径已和本质主义艺术定义(如模仿说、表现说)大相径庭,它超越了传统美学只从外显性(exhibited)特征出发寻找艺术普遍本质的局限性视域,而主张从非显性(non-exhibited)特征入手来重新界定艺术。沿着这条路径,20世纪60年代在美学内部围绕着艺术定义展开的讨论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观点,即从艺术和社会情境之间的关系出发,对艺术品资格问题进行讨论,这就是以美国哲学家阿瑟•丹托(ArthurDanto)和乔治•迪基(GeorgeDickie)为代表的“艺术界”(artworld)和艺术惯例理论。关于二者的相关理论的详细介绍目前已有很多,这里不一一赘述。简言之,丹托提出把某物看作艺术需要艺术理论氛围和艺术史知识———即“艺术界”的阐释,而迪基则更为关注各种艺术界体制———如已建立的惯例、习俗、常规等等是如何授予某物以艺术品资格的,因此其理论常被称为“艺术惯例”论。尽管丹托和迪基的思想仍停留在形而上艺术哲学的理论视域内,然而可以看出,当代美学越来越呈现出溢出艺术哲学边界,向文化社会学靠拢的趋势,尤其是迪基的“惯例”说,空前地将“体制”这一因素引入到艺术定义的思考中,体现出鲜明的社会学特点。而社会学家贝克和布迪厄通过合作的“艺术世界”和冲突的“艺术场”理论体系则摆脱了哲学形而上的空洞和抽象,将当代艺术问题、艺术体制的考察落实到更为具体的实处。
合作与冲突并存的艺术世界———借鉴社会学资源的艺术体制理论
在丹托、迪基提出他们的艺术体制论不久,社会学领域也出现了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HowardS.Bec-ker)和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Bourdieu)对艺术体制的专门研究。实际上,早在十九世纪的艺术社会学研究中就已初现从艺术体制视角来研究艺术的苗头,此思路源于对“为艺术而艺术”(artforart’ssake)这一艺术形而上概念的驳斥,如法国的斯达尔夫人(MadamedeStael)和实证主义历史学家泰纳(HyppoliteTaine)曾都考察社会环境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强调社会制度、时代精神、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以及种族和宗教等外部因素对艺术风格、内容、形式和艺术史流派的影响,而后者反过来也反映和折射了某一时代的社会状况。这种艺术反映观的主要持有者还包括以马克思以及活跃在二十世纪中叶,直接或间接借用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大批学者,如夏皮罗(MeyerSchapiro,1973),豪泽尔(ArnoldHauser,1951)等等。古典马克思主义艺术主张的核心是:艺术品反映社会阶级关系,正是社会阶级关系赋予艺术品以美学形式和内容。受这一主张的启发,艺术反映论的学者们并将艺术品的研究同对艺术家的生活的研究结合起来,去分析生产的经济模式和社会阶级结构,他们所提倡的一些唯物主义的分析原则成为艺术社会学研究的新标准,这些原则包括:艺术家是特定集体的成员,而非被赋予独特创造性天才的孤立个体;在商品社会中,艺术品是商和社会机构用货币或其它类似方式购买或投资的对象;艺术品取决于物质和技术的生产媒介,而后者以社会劳动体系为先决条件;艺术品用审美的形式和内容“反映”或“编码”了其所在时代的社会结构;艺术品所负载的价值并非在一切时代都是必然有效的,仅仅对那些在特定社会背景下“消费”它们的特定社会群体才有效(哈灵顿10-11)。这些主张虽然为艺术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多元的视角,然而其相对单维的反映论难逃过于简单化、机械化的嫌疑,没能捕捉到艺术界尤其是当代艺术体制中各个节点之间互动性和动态性关系结构。
几乎与分析美学对艺术定义问题的讨论同时开展的另一种研究,是开始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一批美国和法国社会学学者进行的关于艺术体制的经验社会学研究,这种研究与马克思主义的艺术社会史不同,比如它对价值判断的始终保持一定的疏离并回避审美评价、审美内容,而是更加注意公众在行为和体制上的艺术接收实践,它“建立在对艺术市场、艺术职业机构、艺术管理、专业艺术网络和艺术消费模式的定量分析和定性研究的基础之上,[……]是丹托和迪基的艺术体制理论在经验上的种种应用”(哈灵顿23)。美国和法国的研究者分别以贝克和布迪厄为代表,二人都表现出与社会学民族志(ethnographic)研究方法以及参与性观察(participantob-servation)的某种亲密性。贝克于1982年出版了轰动一时的著作《艺术世界》(ArtWorlds)。这本著作中的研究思路很显然是受到丹托“艺术界”(artworld)概念以及社会学理论中“符号互动论”②(symbolicinteractionism)的启发。从符号互动论的视角来看,艺术和语言、文字等媒介一样,是一种通过不断交流、沟通与协商来塑造意义的物化手段。如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大师帕森斯(TalcottPar-sons)将艺术等同于一般的社会结构,认为应以“互惠”的社会互动关系框架来研究艺术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另一位符号互动学派的社会学家邓肯(HughDun-can)也提出从分析微观机制的社会互动出发研究艺术和艺术生产的过程。邓肯建构了一种“作者-批评家-公众”的三角互动模式,其中的每一方的行动都要和其他方相互作用,尽管“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可能只是象征性的、符号化的,并非是社会的、物理的,但是三角中的各要素还是具有互惠作用,并隐含着一种“社会团结”(socialsolidarity),这种社会团结又进而在更高的层次上促成互动各方的“同态化”(isomorphism)。
【摘要】本文分析了城乡二元化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象,从社会经济因素、社会关系因素、信息因素三方面探讨了农村劳动力流动行为,提出了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的主要障碍:户籍制度障碍;文化障碍;主观障碍。
【关键词】农民工;经济社会学;城乡二元结构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大量地从土地上游离;另一方面,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的二元结构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发达地区流动成为重要的劳动力市场流动形式。按照经济社会学的分析,农村劳动力流动不仅受到经济方面的影响,还有来自社会经济因素、社会关系和信息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户籍制度、文化障碍和农民工自身的障碍,农村劳动力在流入城市地区之后也存在很多问题。农民工始终是城市中的边缘人物,难以融入到城市生活之中、享受到城市人的同等待遇,农民工的边缘化,无法实现身份认同,这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城乡二元化与农村劳动力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城乡二元化的趋势。我国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将资源集中在少数城市地区,导致在城乡及不同地区之间出现了经济的不均衡发展,劳动力从较不发达地区转移到较发达地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外来流动人口的待遇问题引起学者广泛的关注,流动人口如何融入当地城市,是我国未来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城乡二元化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二元结构不仅仅只在经济层面体现出来,更应当体现在社会层面(庄士成、王莉,2014)。因而,不能仅从经济层面去关注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在经济和社会多层面关注,才是理解经济发展应有的态度。
二、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
社会行动是韦伯社会学体系中的一个基本概念。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中,经济社会行为不同于经济学理论分析中的经济行为。经济社会行为不单单是受到物质利益和理性驱动,行为的其他方面也是韦伯关注的重点。根据韦伯的说法,有四种主要的社会行动:传统的,感情的,价值理性的,工具理性的。在经济行动中,没有使用暴力并且经济目的是主要导向。在经济取向的行动中,或者目标是经济的但使用了暴力,或者目标不是经济的但经济方面的因素被考虑进去。经济社会学既研究经济行动也研究经济取向的行动,而经济学传统只研究了前者(胡雅梅、韩克庆,2015)。相比于市场分析和文化分析,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同时包容了经济和文化的作用,而且承认历史的影响。
摘要:马克斯•韦伯不仅是一位社会学家,而且也是一位文化理论家。他在对资本主义精神起源的探索中,讨论了文化与经济、社会和宗教的关系。其学术思想的核心是强调“合理化”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面对“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所引发的价值冲突,韦伯对西方文明的发展前景作了悲观的预测。但他也指出,当“价值理性”没有形成或者没有能够推动“工具理性”发展时,社会进步是无从谈起的。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合理化;价值理性;工具理性
马克斯•韦伯是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是西方宗教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20世纪80年代其思想传入中国。韦伯的思想主要包括社会学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以及宗教社会学理论。受到所处时代的制约,他的社会学思想带有明显的“西方优势论”特征。但他在讨论资本主义的本质时,并没有单一地从某一个层面来分析,而是通过考察文化与经济、社会和宗教的关系来进行综合分析。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他探讨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问题。
一、韦伯对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分析
韦伯是一位富有民族自豪感的社会学家,他指出,资本主义在东西方很多地方都曾经出现过,但是唯独在西方能够得以保留和发展,原因就在于西方有着自己“独特的精神气质”。而这种独特的精神气质来自西方国家特有的“合理化”的社会运行规则。这里的“合理化”可以被理解为合乎理性的进程。无论是从经济、政治,还是从科技的层面来看,这种合乎理性的行为方式对推动社会发展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正是韦伯思想的核心。文化的“合理化”是实现社会“合理化”的原动力,只有从经济和宗教问题入手,探寻它们与文化之间的深层联系,才能更清楚地了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原因和历程。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到了富兰克林的一段演讲,演讲的核心思想是告诫青年人做生意时要诚信经营、生活上要量入为出、做人要谨慎诚实。韦伯认为,这段演讲所阐述的正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必不可缺的“至善”美德,市场的交易应当建立在这些美德之上。在韦伯看来,不能为了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择手段。他认为追逐利益本身与资本主义并无关系。韦伯指出,不管在什么样的国家,利益都是人类无法抗拒的诱惑。理想的资本主义社会应当具备的要素有:合理的自由的劳动组织、以消费为指向的理性交易形式、家计与家庭的分离、理性的账簿记账形式。而在这些要素之上,必须有一个确定的经济伦理,这个确定的经济伦理实际上也就是在历史和社会的影响下所产生的文化理论,它是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得以实现的基础。富兰克林给商业设置了一个伦理规范,实际上这种规范就是建立在宗教伦理基础上的经济伦理。当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形成的时候,人们必须面对这样的变化:安逸的生活被破坏、田园牧歌式的生产遭到瓦解、农民开始进城务工。在新的经济环境下,人们无法再过悠然自得的生活,维持生计的本能让他们走进了工厂。韦伯在调查之后指出,在工业化生产中,天主教徒往往工作态度单纯并且创新不足。他们用消极的眼光看待商家和实业家,对商业回报缺乏信心。他们的文化背景使得他们无法在工厂中获得技术职位,如此,他们在现代化的商业竞争中便明显乏力。而通过从路德宗提出“天职观”到加尔文宗提出“入世的禁欲主义”的一系列改革,上帝在人们心中逐渐成为一个全知全能的神。人们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包括谁会成为上帝的宠儿。将“预定论”转化成充满入世精神的“天职观”,有助于人们专注于世俗活动。人们努力增强自身的能力,以消除“我不是上帝的宠儿”的焦虑。人们相信,越是过富足的生活,就越容易得到上帝的赏识。因此,人们热心于钻研,并且富有创造力。人们不仅创造了经济效益,而且还展现了一种新的精神。人们不再认为“钱是罪恶的根源”,他们相信可以通过赚钱来体现自己的价值。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使韦伯看到了新的精神、新的伦理。
二、韦伯“合理化”宗教社会学思想的建构
(一)宗教的“祛魅”过程
前言
财政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主要是对国家主体形成财政分配关系,以及其发展演变规律进行研究。在经济学当中,财政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研究国家取得社会生产份额中的一部分,将其应用于国家职能的实现,例如取得、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以及由此体现的经济关系。作为政治经济学当中的一个分支,财政学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演变,逐渐形成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与科学内涵。在现代财政学理论体系中,应当注重其跨学科性的特点,综合各个相关领域,确保其良好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一、财政学的基本概述
财政主要指的是国家财政,其主体是国家。政府部门通过收支活动,将一部分社会资源进行集中,对一些社会公共需求进行满足。财政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筹集和使用资金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过程中,提供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和理论基础。根据不同的财政分配主体,财政学主要可以分为资本主义国家财政、社会主义国家财政为对象的资本主义财政学、社会主义财政学。此外,还包括比较研究和分析各个国家不同财政制度的比较财政制度学。如果根据人类社会中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经济体制背景来进行划分,则主要可以分为市场财政学、计划财政学等[1]。在财政学当中,融合了经济学、行政学、理财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种学科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二、财政学的理论基础
对于国家来说,财政是一种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工具,在研究过程中,应当基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方面的相互作用。对于现代财政学来说,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理论、社会再生产理论等。作为一种历史和经济性的概念,财政与国家之间,具有本质上的联系。财政职能是由国家职能所决定的。基于不同的国家性质、具体国情、发展阶段、实施政策等,各个国家为了更好的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秩序,所采取的财政政策也是不同的。国家为了更好的实施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有效干预,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就需要对财政调节功能进行强化[2]。在财政学理论的发展进程当中,需要有选择性的吸收和借鉴西方现代经济学的内容和经验,学习一些较为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理论基础。尤其是对于能够反映出市场经济发展变化规律的内容,更要给予充分的重视。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应当注意不能一味的照搬和挪用这些经验,应当充分认识到财政学理论自身的基础,掌握其实际的应用条件和产生背景。此外,在借鉴经验的过程中,还要充分的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明确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协调性和适应性。
三、财政学理论体系的发展
【摘要】表面上看,系统研究社会行为的社会学与关注主体原始意识现象的现象学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研究领域。实际情况恰恰相反,由于它们都关注个体的社会行动,追求事实的客观性和意义的真实性,主张跨学科研究,社会学和现象学这两个不同学科实际上具有诸多共通之处。同样,这也意味着现象学社会学并非独立的学科,这个词只是意味着现象学和社会学两门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关系罢了。
【关键词】现象学;社会学;主体间性
近年来,在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中,学界更多地把眼光投向了其他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由于现象学和社会学这两个不同学科都关注个体的社会活动,追求事实的客观性,主张跨学科研究,现象学社会学也代表了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新方向。两者之间的这种亲缘关系,为学者们主张存在着一种独立的现象学社会学提供了理论依据,甚至认为现象学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是“时代的必然,是学科知识积累的结果”[1]。那么,这个问题由何而来,事实又果真是如此吗?
一、个体的社会活动及意义:现象学与社会学的共同关切与实质差异
传统上,人们将社会学与现象学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研究领域。托马斯•卢克曼就认为,现象学是哲学,它分析主体的意识,其目的是描述在生活世界中产生的主观意向的普遍结构;社会学则不同,它是科学,分析的是社会世界的现象,其目的是解释客观世界的一般特性[2]。两者的研究方法和目的是如此的不同,似乎现象学与社会学确实没有什么共通之处,更别提可以将两个词置于一起加以探讨。事实上,卢克曼对两者的这一界定确实曾极大地影响了德国社会学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曾极力避免将现象学与社会学合并起来使用,认为它们是两个独立的研究领域。但事实上,现象学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如卢克曼所分析的那般毫无关联,它们实际上分享了共同的问题域,只不过对问题的描述不一样罢了。必须承认,就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创始情况而言,被人们列为并驾齐驱的三大社会学创始人的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他们分别是通过从不同维度批判资本主义和工业主义而发展了自己的社会学理论。其中,韦伯从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行为和官僚制度出发,批判了资本主义的合理化倾向;涂尔干从促进现代制度确立的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分工出发,指出现代社会实际上是处于工业秩序之内这一事实;马克思则把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个人作为其社会分析的逻辑起点,以社会经济形态分析为其基本模型,把资本主义批判和其革命理论结合在一起。三大社会学创始人构建起理论体系的这种独特出发点,很容易使人产生社会学的理论出发点是批判资本主义的倾向。某种程度上,就其理论指向而言,这种判断是没有问题的,尤其是马克思的社会学理论,由于它紧密结合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使得其社会学理论带有浓厚的革命性质,显然其理论指向也更加明显。但是,同样不能忽视的是,理论的指向问题并不等于理论本身的问题域。尽管三大社会学创始人的确以批判资本主义和工业主义为出发点,但他们的落脚点是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中的个人与社会,比如韦伯关心的是在资本主义的樊笼中,个人如何能过着有意义的生活;涂尔干则希望工业社会能给现代人带来一种奠基在自我意识之上的有机团结;即使是通常被认为观点最为“激进”的马克思,其社会学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仍然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个人,其革命目的最终也是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3]。正因为如此,在社会学和现象学这两种理论中,对个体社会行为及其意义的研究是构成其理论支柱的基本内容。他们把包括社会关系、文化构成物等实质性的社会现象归结为个体的社会行为这个最初的要素。这点可以从马克思和胡塞尔两人的相关论述中找到依据。在马克思那里,人类的物质生产是整个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在这个基础上,人的本质才能表现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另一方面,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则认为,作为这个世界中的文化事态的诸科学,是以预先假定存在着所有个体有意识的生活于其中的生活世界为前提的。在此生活世界之上,“自我的经验世界得以被那些超越出我的原真领域的主体共同经验到,而这个自我的经验世界获得了一个客观上对所有人都有效的世界的特征”[5],通过现象学的还原和悬置,社会学知识的有效性这个认识论问题才得以奠基。换言之,只有在解释个体行动的基础上,社会科学才能够解释建构在个别行动者之上的社会现象。由此观之,现象学其实从另一个维度论证了社会学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尽管现象学与社会学分享了这一共同问题域,但两门学科的关切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一方面,胡塞尔的现象学可以追溯至笛卡尔对“自我”概念的研究;就现象学试图为每一单独学科建立提供基础而言,它也建立在阐明“可能性经验”这一康德式观点之上,后者是流行于哲学研究中的考虑知识论议题的惯例。尽管后来的学者们对现象学之于社会学的作用非常重视,但胡塞尔本人却并不是为着社会学的缘故去进行现象学研究。胡塞尔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出发,强烈反对现代思想中的经验论和观念论倾向。基于胡塞尔将意识的意向性问题作为其研究的出发点,个体体验或者说,个体经验在现象学中乃是具有实质性的根本议题,因而知识的可能性问题就在于从经验中获取洞见,从胡塞尔对纯粹现象学的描述来看,这一洞见是一种特殊的观看方式,如本质看、本质直观。另一方面,社会学的另一位创始人韦伯从一开始就在其定义中将社会学限制为研究社会行动的理论,并且限制在对所涉及的人们具有某些主观意义的社会行动上,“社会学是一门企图对各种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理解的科学”,“社会学试图构造类型概念,并探寻发生过程中的普遍规则”[6]。因此缘故,后人常把韦伯的社会学称之为“理解社会学”。就现象学与社会学都关注个体主观意向意义而言,推崇个体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的理解社会学和强调客观知识的主观体验根基的现象学在此产生了实际的关联。从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来看,凡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与韦伯的凡行动都指向某种主观意义似乎具有相同的逻辑旨趣。但是,现象学对韦伯“理解社会学”的批判反而彰显而不是弥合了两者之间的差异。
二、理解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现象学社会学的真实涵义
从现象学来看,就每个人都素朴地生活在其中的生活世界来说,存在着其他与自我一样确信的他我(alterego)。虽然自我通过悬置自然态度,可以得出确然的关于客观世界的纯粹知识,但如果“还原”仅仅局限在自我的范围之内,则世界将依然是笛卡尔式的“单子”所组成的世界。因此,胡塞尔通过“移情”建立起了不同主体之间相互理解和沟通的主体间性,以此来摆脱单子的世界。尽管胡塞尔本人对生活世界和主体间性概念作了诸多探讨,但他对社会关系本身却并没有做过多分析。多亏了阿尔弗雷德•舒茨的努力,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从此在社会生活世界的意义上得到了进一步阐发。因为不同主体之间的意义理解永远都无法达到单个主体的经验还原所具有的准确性,换句话说,“因为‘我’从根本上说永远不具有将共同当下的被给予方式变成一个有我自己进行的被给予方式的可能性”[7],处于社会中的不同主体间的经验还原和意义理解就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尽管如此,由于现象学和社会学在理论层面上都把目光投向了对社会的生活世界和社会行动主体的主观体验,在为知识寻求奠基的现象学看来,社会学对社会行动相对于行动者本身的主观意义之理解问题是一个有待哲学证成的问题,因此现象学通过阐明个体体验活动的主体间性及其客体化问题来为科学的社会学知识构造奠基。如前所述,社会学作为一门探寻发生过程中的普遍规则的科学,离不开研究者对社会行动的客观观察。但社会学知识和社会行动者的主观意义脉络毕竟不是可以相互化约的,所以才需要用现象学的方法厘清存在于社会学中主观体验和客观知识之间的关系,从而回答关于研究主观意义的社会行动理论是如何可能的这一问题,这才是现象学社会学这一名称的规范性内涵。由此观之,就胡塞尔的现象学通过还原和奠基重新使得分化的知识统一而言,现象学对于把自己界定为有意义的社会行为理论的社会学就变得非常重要。首先,在方法论上,胡塞尔现象学给希望理解和解释最终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对立中解放出来社会科学提供了基础,现象学方法使社会学研究扩大其领域,进入诸如主体间性、具体化等以前鲜有涉猎的领域。其次,胡塞尔关于知识的构造观念喻示着有可能对所有知识的社会建构及其哲学出处追根溯源,从而有助于社会学成为一门生活世界中的经验科学。由于现象学在发生在生活世界的自然态度基础之上确立意义本身,使得其有效性即使在意义缺失的现代社会中依然不容置疑。因此,现象学社会学这一范畴可以被分解成知识的有效性之根基以及其客观性之可能性两个层面的问题。就现象学来说,通过对自然态度总命题的悬置,把实际存在的生活世界置入括号之中,不使其起作用。因为它看到了存在于所谓“客观”的自然科学背后的主观因素,即主体不言自明的体验的未言明,所以现象学发现了知识不能回避的有效性根基。通过将主体的行为回溯至主体有意识的体验,主观意义并非自然科学所宣称的那样只是主体的偶然的心理体验,从而确立了个体体验在知识中的有效性。然而,确立主观意义在知识根基中的有效性,并不意味着社会学知识可以成为一门客观的科学知识。就社会学知识是社会行动方面的观察者和研究者所构造的概念类型而言,社会科学家的整个“经验脉络”和单个主体在感知世界中所用的知识脉络并不相同。因此,尽管胡塞尔现象学方法保证了主观意义的有效性,社会科学本身的客观性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换言之,现象学虽然也许能够保证知识的明见性,但却无法保证知识的客观性,对于追求“客观性”的社会学而言,这显然是不够的。令人吊诡的是,现象学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并非反思自身的不足,而是试图通过对社会学的批判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舒茨看来,由于韦伯在其“理解社会学”中忽视了对概念的精确探讨,从而把其理论置于许多未经说明的预设上面。比如,“韦伯并未指出‘过程中的行动’和‘已然行动’两者之间的差别,也未曾对‘产生过程的意义’与‘被产生的结果之意义’加以区分”[8]。因为韦伯并未区分“主观意义”和“客观意义”,也没有注意到行为之可区分为自身行为、周围世界被自身体验的行为以及共同世界与前人世界那些只能被间接知道的行为,而存在于自我对于自己对于他人的经验之理解与自我对于他人的经验之理解的区别,正是这一区别才使人认识到社会世界中有意义的生活与社会科学对此生活所作的有意义的解释是不同的。在舒茨看来,由于韦伯所谈论的理性的行为,尤其是目的理性的行为在其意义建构模式中的重要性,其对行为做出分类时把行动意义等同于行动动机这一做法就非常令人不可理解。按照现象学的观点,意义是在内时间意识中存在的体验流。由于韦伯把理解区分为当下理解和根据动机的理解,对行动的实际流程的解释也应该是“掌握某一当下可理解的行动所归属的意义脉络”[9]。然而,在实际分析过程中,韦伯把相关的行动以对人们来说可以理解的方式归入可理解的意义脉络之中,从而使得本来混乱的意义阐释变得更加捉摸不定。在舒茨看来,“韦伯所谓的根据动机理解旨在发现动机,但除非先了解已然行动的意义,否则不可能理解行动的动机”[10]。因为对于动机的探寻是从观察者的角度来完成的,解释性的理解也并不涉及主观意义的理解,所以韦伯所区分的两种理解,虽然是追求主观意义解释,实际上却是以客观的意义脉络为起点。这一问题的关键在舒茨看来,乃是由于当下理解所处的社会周围世界不同于根据动机理解所关涉到的共同世界、前人世界甚至后人世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周围世界比共同世界与主体的关系更为密切,当我们以实时的方式和他人共同体验这个行动过程的时候,处于过程中的行动就具有很大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反之,在共同世界中的任何行动都已经是已然完成了的行为,它比过程中的行为具有更高的确定性,因此根据动机理解比根据当下理解可以达到更高的清晰性,而这一点恰恰就是社会科学所追求的有效性问题。因此,“理解社会学所界定的‘理解’不可能是当下理解,用来建立探讨主观意义的科学方法必然是根据动机理解,而当下理解则适用于日常生活”[11]。在这一点上现象学和社会学的区别就在于,对实际上是观察的社会学而言,并不存在预先给予的周围世界。尽管社会学家和哲学工作者一样,共同生活在周围世界之中。“但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研究更多地表明,在生活世界中人们本原地忘却了自身,只有当某一个个体从这种生活的共同性中脱身之后才会作为他者甚至他物互相照面”[12]。因此,社会学家研究社会行为的经验脉络,不能还原为日常生活中主体感知周围世界和共同世界的知识脉络。就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行动的经验科学而言,社会科学永远都是针对一般的或特定的主观意义的社会行动去构造一个客观的意义脉络,因此现象学社会学的议题就可以归结为:关于主观意义脉络的社会行动理论是如何可能的。